第一篇:工会社会保险监督工作的思考
加强社会监督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必然要求,社会保险监督是社会监督的重要内容,也是工会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任务。
职工期盼的《社会保险法》已在我国正式实施。《社会保险法》第九条规定:工会有权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这一规定为工会组织参与社会保险监督提供了直接、明确的法律保障,也赋予工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新的法律资源。加强社会监督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必然要求,社会保险监督是社会监督的重要内容,也是工会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任务。工会人在参与社会管理的过程中,能否增强资源意识,运用好这一新的法律资源,是一个考验。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条规定: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成立由用人单位代表、参保人员代表,以及工会代表、专家等组成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掌握、分析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对社会保险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实施社会监督。
笔者曾参与过《社会保险法》立法的有关工作,深知这一规定来之不易,在法律上保障了社会监督的独立性地位。对解决现有各级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存在的组织不健全、职责不明确、制度不完善、活动不正常的现实问题,很有针对性、指导性。
上海社保大案发生之后,中央虽三令五申,但是社保资金不纳入专户管理、挤占挪用等问题仍频频见之于各地审计公告中,且违纪违规问题资金数额巨大。到,全国范围内社保基金滚存结余已从的1224亿元迅速扩大到近2万亿元。如此庞大的资金是职工的养命钱、救命钱,最近,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全国调查报告显示,各地社保基金仍然存在“管理不到位、运作不透明”等风险。
这些风险就是职工的风险,就是社会管理的风险。工会能否有效参与社会管理,帮助职工及时规避这一风险,关键要运用好《社会保险法》这一新的法律资源。工会组织特别是地方工会的当务之急要做两件事:一是深刻认识、积极宣传工会参与完善社会保险监督体系的职责。《社会保险法》首次在国家法律层面从人大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三个方面,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险监督体系,工会在社会监督方面居于不可或缺的实体地位,肩负前所未有的法定职责。二是积极推动、全力参与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工作开展。要按照社会监督的独立性、广泛性的要求,推动各级政府及时调整原来社会保险(保障)监督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结构,重新制定委员会章程,争取在同级地方工会设立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工作办公室。同时慎重憐选、认真培养委员会的工会代表,积极推荐职工代表,保障工会和职工代表切实履职,有效作为。
第二篇: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的现状与思考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的现状与思考
时间: 201*-04-08
顾 伟张 雷
经过多年的大胆探索和实践,南通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基本形成了“地税征收、财政监管、社保支付”的职责明确而又相互协作、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在规范筹资机制、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安全监管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及市政府关于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监督,取得了显著成效。至201*年末,全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112万人,基金总收入62亿元,基金总支出58亿元,基金收缴率98%,做到了当期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有力地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和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未出现被挤占、挪用等现象,基金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基金运转良好。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社保基金监管工作体系
近几年,市政府始终把加强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作为事关社会发展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为实现基金监督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在明确提出当年资金管理零违规目标的同时,下大力气加强基金监管体系建设,建立起了一套完善的组织机构,在市级形成了三个层面的监督体系:一是成立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委员会,履行决策、协调和监督职能,为更好的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提供了工作平台。二是建立社保基金审计监督机制。市审计部门在每年的财政同级审计、县级财政决算审计中将本级社保基金作为一项重点内容进行审计,形成了横向相关部门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监管体系。三是适应基金监督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需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大多数设立了内部稽查部门,积极履行内部控制职责。各监督机构通过定期沟通联系,及时分析基金管理使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同研究管好社会保险基金的有效办法和措施,形成了社保机构内部监管制约机制,从而为保障社保基金安全规范运行奠定了坚实基
础。
(二)健全制度,强化措施,确保基金监管工作不留死角
在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各项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市社保中心及各县(市)经办机构均出台了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办法,规范了业务流程,强化了权力制约和责任追究,提高了数据信息质量,使基金管理使用做到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把这些制度规定真正落到实处,在具体工作中突出抓好了两个方面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是加强对社保经办机构的监督检查,从基金管理的源头抓起,大力加强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建设,规范各项业务流程,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及时制止和纠正基金管理、运行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保证各项社会保险工作的健康运行;二是加强专项监督检查。近年来,审计、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相继展开审计和专项检查工作。同时,还利用专项检查的机会,大力宣传基金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管理者自觉遵纪守法的法律意识。近几年,市审计局在对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情况审计过程中,以资金安全性、有效性为重点,以资金的流向为主线,围绕基金的收支结余情况、基金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及管理制度的安全有效性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同时还涉及到各有关经办机构、市财政局和市地方税务局。审计结果表明,社保经办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待遇支付和管理的政策执行,进一步规范了筹资机制、强化基金征收,加大扩面征缴和社保稽查力度,保证了社会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转和按时足额发放,基金能做到专户存储和专款专用,确保了基金的安全与完整。
(三)严格管理,防范流失,努力实现社保基金收益最大化
通过着力解决好两个方面问题,努力提高基金监管能力和收益水平。在征缴环节,我市认真执行《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各司其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社会保险事务,地方税务机关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上,积极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努力实现企业单位全覆盖,在发放环节,通过查访、函询和提升计算机管理水平等措施,不断加强参保人员领取待遇资格核查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就业形式多样化挑战现有社保体制
随着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结构并存的格局基本形成,目前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吸纳劳动力的主渠道,大量劳动者以灵活方式就业,成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必须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从近几年扩面工作实际情况和扩面资源的排查结果看,应保未保的范围和对象中的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人员以及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外来工流动性大,参保意识不强,扩面工作阻力较大。
(二)监管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任务,需要比较稳定的机构及专业队伍。但是,目前我市各县(市)均没有专门的基金监管机构,也没有专职的基金监管人员。随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能的拓展,社会保险扩面任务的加重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不断完善,有些重要岗位必须相互制约,但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上,还存在着一人多岗现象。这给社保基金安全运行带来了潜在的隐患。
(三)基金来源渠道单一,收支矛盾日显凸出
当前我市养老保险的基金来源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收入及其利息收入和省级补助,扩面空间和潜力已非常有限,基金保值增值的幅度小,加上老龄人口数量的不断上涨,享受养老金的人数又不断增加,收支矛盾日趋凸显,成为应对老龄化危机最主要问题之一。
(四)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上,我市尚未建立相关部门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机制,影响了社会保险的扩面征缴和基金监管工作,且由于缺乏必要的投入,信息化水平低,社会保险大量数据无法实现与同级相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及时交换,信息资源不能共享,严重制约了各项工作的推进和效能的提高。
三、对策措施
社会保险基金既要筹集好,更要管理好,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规范运作,加强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切实维护广大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一)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力度
一是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务院及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做到以制度管人管钱管事。二是强化征收管理。按照整合资源、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原则,完善“五费合征”的征缴机制,提高基金征缴率,实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三是提高基金运作水平。建立安全、高效、市场化的社会保险基金运作机制,积极探索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方式,确保基金保值增值。
(二)着力推进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载体大力宣传社会保险的重要意义和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参保意识;二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针对灵活就业群体就业特征,进一步完善银行代扣社保费工作机制,以及代理挂靠服务平台的服务功能,让更多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形成完整的社会保险安全网,让劳动者享受到全方位的社会保障。
(三)不断充实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力量
要监管好全市几十亿社会保险资金,必须要有专门的行政监管机构和专业的人员队伍。我市虽然也建立了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但无具体的办事机构,也没有专职的监管人员。虽设立了内部稽查部门,但无法开展有效工作,严重影响了基金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必须建立专门的基金监督机构,增加相应的编制,配齐专业的基金监管人员,做到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两不误,使内部控制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为基金安全提供组织保证。
(四)大力加强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
一是要在金保工程立项的前提下,加快实施该项工程,建立我市统一的劳动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全市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的规范和指导,进一步提高全市社会保险基金信息化管理水平。二是要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有关的各部门间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实现部门间的信息网络联网,使信息及时交换
和沟通,保证基金监管制度顺利实施。三是要加大对劳动保障信息建设的资金投入,整合资源,推进金保工程的建设进程,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
第三篇:201*年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要点
201*年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要点
按照《20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人社部发[201*]1号)的要求和安排,201*年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的基本思路是:贯彻落实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部署,整体布局,突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强化依法监督,加大监管力度,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一、突破重点难点工作
(一)大力推动法制建设。认真贯彻社会保险法,修改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规定》,加强依法监督。研究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等配套文件,规范监督检查程序。加强法制宣传,推动基金监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进程。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条例》的调研起草工作。
(二)建立非现场监督工作体系。加快基金监督信息化建设,推进基金监管软件部署实施工作,确保年底前地级全面安装应用。进一步完善软件功能,加强软件应用,增强数据分析的能力,及时研究解决应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工作规则,规范非现场监督工作流程,逐步建立非现场监督工作体系。
(三)研究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问题。研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模式、管理机制、政策措施、监管办法等,提出完善政策的建议,促进基金保值增值。
二、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四)强化行政监督。研究分析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运行情况,总结违法违规案件的特点和发生规律,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办法,加强对管理经办薄弱环节的检查。部署开展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情况检查,部省两级根据情况确定一定范围的直接检查。坚持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
(五)开展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针对养老、医疗等重点领域,对冒领养老金、骗取套取医疗保险金等问题,加大检查、处理和打击的力度,减少基金损失。
(六)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总结各地社会监督工作情况,研究拟订社会监督工作办法,指导地方开展社会监督试点工作,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基金监督工作。
三、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监管机制
(七)开展企业年金集合计划试点。审核企业年金集合计划,规范集合计划管理,促进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鼓励大型企业参加集合计划。研究养老金产品管理办法,开发标准化养老金产品,提高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效率。
(八)规范企业年金基金合同管理。发布实施《企业年金基金合同指引》,规范委托人与受托人、受托人与管理人签订合同的行为,维护各方利益,促进企业年金市场公平运行。
(九)加强信息披露工作。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信息披露工作,加强数据研究分析,提高工作指导效力。
(十)开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情况调研检查。确定调研检查的范
围和重点,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完善管理的意见,不断改进管理工作。
(十一)研究建立企业年金基金监管评价体系。加强企业年金市场环境和需求分析,探索建立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考核、评价机制,加大对投资管理人的监管考核力度,规范运作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收益水平。
(十二)推进补充医疗保险改革。研究补充医疗保险的需求、资金来源及实现途径,探索通过商业保险经办补充医疗保险的办法。
四、做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工作
(十三)完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管政策。拟订《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草案)。配合做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投资政策的研究工作,审核财务报告及投资产品,控制市场投资风险。
五、加强队伍作风建设
(十四)培育良好的行业风气。进一步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和教育,强化清正廉洁、拒腐防变、依法监督的意识,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树立基金监管人员的良好形象。
(十五)进一步推动持证上岗。继续贯彻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证管理规程》,加强检查证培训考试和发放管理工作,推动依法行政、持证上岗。
第四篇: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工作的自我总结
按照市局《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保障基金运行的安全,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在市局的指导与支持下和局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规范业务操作行为为基础,以健全基金监督制度为保障,以强化内部审计为手段,通过现场监督与非现场监督相结合,保障了劳动保险各项基金的安全平稳运行。现将我们的工作作自我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健全组织机构
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为加强我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领导工作小组。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我局基金监督工作设在工资保险科,主管局长担任小组长,全面主抓基金监督,牵头开展各项监督审查工作;由多年从事过社保业务工作的专业人员任行政总监督员,负责主持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工作,从政策和业务方面指导基金监督工作;局财务会计师任财务监督员,从财务专业方面提供业务保障;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事务。
各方面责任明确、分工到人、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围绕市局基金监督处的要求展开工作,对我区社会保险基金从征缴、管理、运营和支付方面定期、不定期的展开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机构的健全和职能的落实保证了我局基金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基金监督采取的措施
(一)明确工作目标
基金监管的目标责任制作为我局“十一五”规划当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我局起草的《**区“十一五”时期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规划及201*年远景目标》中强调:“一是强化征收管理,实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确保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到位。二是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完善行政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和社保经办机构内部监督相结合的社会保障基金监督体系,实现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运营各个环节的全程监督,切实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为切实保证基金的安全运行,各相关部门必须步调一致全力配合,层层落实,层层考核。要求所有审批岗、财务岗、基金业务岗工作人员从眼前工作着手,统一思想,统一认识,人人树立基金安全意识,为基金安全运行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规范行政监督行为
今年以来,我局基金监督检查工作抓住全局各个部门全面推行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试点工作和“三险合一”管理模式的变化为契机,针对去年对养老保险收缴、支付基金运行操作自查过程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制定了涉及到行政审批、审核和经办机构在基金运行操作过程中的近35个内部工作规范,规范了基金管理过程中的基金运作行为和强化了基金运行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形成了社会保险行政管理、业务经办和监督检查三方面密切配合、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良性运行。5月份已开始试行,从7月份审核情况看效果良好。工作规范主要特点有:一是对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核准及全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实行复审制,并必须经主管局长审定或批准;二是重点对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进行了规范,任何工作人员不准随意减免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三是加强了对薄弱环节的控制和管理,比如《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控制程序》等程序性文件,采取了有效措施,改进和加强调研工作和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四是对劳动保障工作的各项业务环节和细节全部进行了识别和约束,做到了细节完整,确保了各项业务行为的可追溯性;五是全面推进了对服务过程的控制,制定了《服务评价卡》,建立了日常化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测量制度,对工作人员的日常服务行为进行随时监控,从事后监督为转向事前、事中监督为主。
三、基金监督具体工作内容
在局党组领导下,我局基金监督工作已经初见成效。半年多,我们按照劳动部[201*]13号文件《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努力,克服困难,创造条件,坚持现场监督与非现场监督工作相结合,开展了以下具体工作内容:
(一)通过专线网络,开展非现场监督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变,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监管体系,我局按照市劳动保障局要求积极开展非现场监督工作。通过半年多的不断的努力,我局基金监督工作小组进一步优化了计算机网络,专门铺设了两条基金监督专线,分别连接到区社保中心和医保中心的财务数据库,随时监督基金收缴、使用情况,对手工报送或网络传输的有关数据资料进行检查分析,掌握被监督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制度运行状况。基金监督终端被计算机管理员设置为只读状态,对社保基金信息有完全查询权限,但没有修改权限。
为了进一步提高基金监督的工作效率,我们对基金监督工作设置了专人专岗,专门从事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并且每月会同局会计师组织1-2次集中数据采样分析,并且每次抽取1-2个险种拟定调查报告。实施范围由点到面,数据信息由简到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补充完善。
同时,我们还发挥了网络的优势,将不同类型的企业进行分类对比,在同类型的企业中,对所缴纳的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情况进行横向比较;除此之外,我们还在同一企业中,将不同时期内基金收支的情况进行纵向分析,对基金收缴、支付和运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非常态变化,及时与社保经办机构取得联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工作,了解和掌握资金在此时期内的详细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针对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了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开展针对社保所会计的培训工作
为了使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更好地严格执行社会保障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加强对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及财务专户的管理,按时足额将收入户基金划入基金财政专户,并认真做好社会保障基金核算工作。我局将财务知识和保险业务知识相结合,对系统内所有会计人员开展全年4次的全面培训。同时,为了适应现代办公自动化的要求,我们还有针对性地委托昌平区财政局开设了财务计算机课程。为基金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开展对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
我局于9月份,对**区8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开展了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都积极认真地做这项工作。企业劳资和各社保所的干部对此项工作非常认真负责,他们积极主动地与退休职工联系,讲法规、讲政策,使因各种原因迟报死亡信息而多领取的养老金交回,再上交社保中心,有效地堵塞了养老金流失的漏洞。
这项工作今年年初就着手进行,我们查文件,找资料,并与其他区县联系,参考借鉴他们的经验和教训,认真总结,到7月份,我们经过计算机程序统计出我区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共*.*万人,其中8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有****名,占退休人员总数的*.8%,9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有**人,占退休人员总数的0.*%.高龄退休人员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再加上近年来,我区离退休职工因多种原因致使死亡信息没有及时上报,造成多领取基本养老金,共收回多发放的基本养老金人次和金额都有上升趋势。
到今天,发出****份认证表,收回****份占**%,其中有**名退休人员近期死亡,我们已及时减少,占总人数的*%。还有**名退休人员,至今没有联系上,占*%。到201*年12月底,还没有联系上的,我们根据文件精神,从201*年1月起停发其基本养老金,共计******元。
现实生活中,离退休职工去世后,其家属对死亡上报大概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一些偏远地区,交通和通讯都不方便,职工家属也就不方便通知单位,极有可能存在冒领养老金的现象。
2、退休职工去世后,由于工资直接从银行或邮局领取,职工家属确实不知道应该告诉谁。
3、退休人员已经全部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基本医疗保险的药费报销,现阶段也是由各居住地社保所报销,企业 与退休人员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少,这也是造成退休职工死亡后报迟或不报的主要原因。
针对以上几种情况,我们要进一步做好离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及相关管理工作,及时掌握了解离退休人员的健康状况,加强与离退休人员的联系和服务工作,继续巩固社会化发放成果。
(四)开展失业保险基金检查的自查整改工作
为了加大对我区失业保险基金的行政监督力度,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我局各有关部门在基金监督工作小组的领导下,根据基金监管的目标责任制对失业保险基金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下发《关于开展失业保险基金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年4月12日,召开社保所所长工作会议,将此次检查工作的文件及工作要求向各社保所进行了详细布置及安排。4月13日—4月20日,各社保所及相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全面的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同时进行数据的整理分析,撰写自查报告和整改报告。
根据各社保所上报的自查工作报告,基金监督小组分别对17个社保所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促进就业的资金支出,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四、工作中的几点体会和今后设想
加强社保基金的行政监督,确保基金安全完整,是社会保障体系正常运行的前提条件。
工作中,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一是领导重视是做好社会保障监督工作的关键;二是规范业务操作,落实目标责任制是做好社会保障监督工作的基础;三是实行社保基金信息化监管是做好监督工作的保障;四是积极开展各项检查是做好社保基金行政监督工作的重要手段。
一年来,我们在社保基金的行政监督工作中尝试着将现场监督与非现场监督工作相结合,通过网络化发展对基金的征缴、发放、管理和运营等重点环节实行重点监控。随着我局基金行政监管工作的步步深入,我们将继续扎扎实实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提高基金监督水平。
1.在市局基金监督处的领导下,继续完善我区社保基金监督体系。进一步优化现有网络和计算机设备,从人员配备、岗位增设、职责落实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扩大基金监督范围。
2.积极开展基金监督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法规水平, 从多角度多层次出发,进一步探索和完善行政监督手段。
3.树立服务型监督体制的理念,工作中不但要严厉查处被监督单位存在的违纪行为,而且要对其提出加强基金监督的管理建议。帮助单位健全管理体制,(请收藏好 范 文,请便下次访问:WWwww.bsmz.net)规范会计核算,共同探讨有利于基金良性运营的对策等等。
4.认真抓好基金监督后的整改、督办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大与劳动执法的协调配合,把行政监督工作现有的优势落到实处。
第五篇:关于开展201*年度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比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年度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
目标管理考核评比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经研究决定对201*年度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进行目标管理考核评比。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年12月下旬对各市进行考核,各市对所属县(市、区)的考核要在我厅考核前完成。
二、考核内容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医疗保险基金检查组织开展情况、投诉举报受理查处情况、自主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及调研情况,重点考核基金监督组织机构建设、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和医疗保险基金检查组织开展情况。
三、考核方法
对各市的考核由各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负责人参加,以听取情况汇报、查看有关资料、综合平衡打分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要求
(一)考核内容和有关数据起止时间为201*年1月1日至201*年12月20日。
(二)各市按照分配的名额推荐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并将有关材料在考核时报考核组。
附件: 1、201*年山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目标管理考
核标准
2、山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提供
的主要材料
3、201*年基金监督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
表
4、山东省基金监督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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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社会保险监督工作的思考(精选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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