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精神和省市有关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部署,不断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强化科技计划引导作用,不断激发广大科技人员和各类创新主体的创新活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环境和氛围,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现就201*年沈阳市科技计划编制工作安排如下。
一、科技计划工作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围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科技创新发展新要求,面向科技创新前沿、面向我市重大需求、面向经济发展主战场,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科技创新的战略谋划,顶层设计和系统布局,提高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效率。强化技术研究、应用开发、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协同衔接,着力解决制约我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生改善、结构优化、产业升级的重大技术问题。鼓励创新创业,支持企业加大投入,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坚持技术创新同结构升级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提升对接、创新项目同生产需求对接,创造新增长点,培育新业态,发展新产业,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科技创新对稳增长、调结构、促振兴的支撑作用,为实现“十三五”发展目标奠定基础。
二、科技计划工作安排原则
深化改革计划管理改革,强化顶层设计,统筹创新资源,聚焦发展目标,发挥引领作用,坚持全面发动、重点组织、科学评审、择优扶持的编制原则,逐步建立市场导向、布局合理、定位精准、目标明确、绩效明晰的科技计划体系。
1.突出重大先进制造项目。落实《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和《中国制造2025》要求,围绕先进装备、智能制造等领域,重点凝练一批对全市经济调结构、促发展、稳增长支撑作用显著的重大科技项目,着力攻克一批核心关键技术,集中研制一批重大制造产品,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促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和先进装备制造基地。
2.增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将企业研发投入资金数、加计扣除免税额、发明专利拥有量、年度税收贡献值以及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效果、计划项目验收情况等作为项目评审和推荐立项的前置要素。将研发投入大、专利产出多、税收增长快的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作为科技计划优先支持的重点,把承担科技计划项目与增强企业技术创新内生动力相结合。3.加快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开展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示范城市工作,加大创新环境、创新体系、创新载体和新型研发实体建设支持力度,加速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建设,加强公共技术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支持能力建设,加快技术转移中心、技术市场等服务体系建设,改善中小微企业创新支撑条件和创业发展环境,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中小微创新创业企业支持力度,努力营造万众创新、大众创业的社会氛围,激发全社会的创新热情。
4.加强技术协同创新能力。坚持产学研协同创新,优先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申报的项目,重点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本地化的技术转移或成果转化项目,择优支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推进形成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继续支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重大研发项目,促进企业与高校、院所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形成创新攻坚优秀科研团队。
5.创新项目资金支持方式。建立多元化的项目资金使用方式,在科技资金无偿资助的同时,探索实行创新券、后补助、政府购买、引导资金、项目投资、绩效奖励等多种科技资金使用形式,扩大资金使用效果。
6.强化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建立“五位一体”的项目监管机制。从项目管理、资金审查、审计抽查、纪检监察、验收评价等五个方面对项目执行情况全方位监管。健全科技信用制度,完善科研诚信体系,对具有不按计划执行项目、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仍未改正、不按规定报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报告、超期未申请项目验收、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单位,原则上不安排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
三、科技计划体系与支持重点
201*年,市科技局编制三类科技计划,即:沈阳市科学技术项目计划、沈阳市科技促进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和沈阳市专利技术转化补助资金计划。
(一)沈阳市科学技术项目计划
沈阳市科学技术项目计划主要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与科技攻关计划和科技创新条件与环境建设计划。
1.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与科技攻关计划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与科技攻关计划主要是以解决结构调整、行业提升、产品升级中的共性、关键性和核心技术问题为目标,以推动重大成果转化、重大专利实施、重大产品研制为宗旨,通过产学研合作,聚集创新资源,吸纳先进技术,转化创新成果,提高企业技术竞争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具体包括3个专项:
(1)工业科技专项:以核心技术研发、重大产品研制、重大成果应用为重点,以产业化为目标,加大对先进制造技术、高端成套装备、机器人、ic装备、3d打印、数字医疗设备、可穿戴设备、汽车及新能源汽车、民用航空、遥感与导航、节能环保、现代建筑、新能源、新材料、物联网、大数据、两化融合、应急技术装备等开发与应用支持力度,推动制造业智能化,提高系统集成能力。优先支持企业主导的重大产学研合作项目,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新兴产业生长点,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2)农业科技专项:围绕农业高科技前沿技术领域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推动向全链条、品牌化、专业化转型。重点支持生物育种、动植物新品种繁(培)育推广、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节水灌溉、农机装备、新型肥料、疫病防控、循环农业,以及农村科技培训、科技服务能力等先进适用技术综合集成和示范应用项目。优先支持各县区特色产业、农业现代科技园区和龙头企业的项目。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3)社会发展科技专项:围绕科技惠及民生,在资源与环境领域,重点支持推进沈阳市“蓝天行动”实施为目标的大气、土壤、水等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关键技术研究;在生物与医药领域,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物品种临床研究及产业化;在人口与健康领域,大力开展临床诊疗关键技术和实用技术研究,提高重大传染病、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糖尿病等疾病的防治能力;继续支持城市建设与城镇化、智慧城市、公共安全、消防安全、文化创意设计及科技服务业等领域的关键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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