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不断提升广大消费者及全市系统干部员工的依法维权意识,经市局(公司)研究,决定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维权普法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引领和保障作用,积极承担社会维权普法责任,聚焦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畅通维权通道,致力于解决维权疑难,加强权益保护,增强消费信心,营造良好的卷烟市场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待中消协统一公布后确定。
三、时间安排
201*年3月10日--3月16日。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活动顺利实施,成立市局(公司)“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维权普法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巩xx
副组长:王xx
成 员:市局(公司)专卖监督管理科(稽查支队)、法规科(质检小组)、内管派驻办全体人员,各县(区)局(营销部)分管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公司)法规科(质检小组),法规科(质检小组)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维权普法活动各项具体工作的统筹安排。活动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取消。
五、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维权·普法”巡回宣传活动。各单位以“维权·普法”为核心内容,从服务入手,组织相关人员深入乡镇驻地、集贸市场。一是现场受理零售户及消费者投诉咨询、开展普法宣传、讲授真假卷烟鉴别检验及卷烟防诈骗(市局统一编制整理警示案例)知识。二是结合维权普法信息,合理制定3月份月度普法宣传要点,让“维权·普法”活动惠及广大消费者,促进辖区内卷烟市场的和谐稳定发展。
(二)焚烧假冒伪劣卷烟。对近年来查获的假冒伪劣卷烟进行统计汇总,按法定程序组织公开集中销毁,展示打假成果,震慑非法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卷烟不法分子,积极打造规范有序的良好烟草市场秩序。
(三)定点咨询服务宣传。各单位要做好与地方消费者协会的工作衔接,在当地主要繁华地段、重点集市等地方设立烟草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及卷烟实物样品。充分发挥法律内训师、卷烟鉴别内训师作用,重点宣传烟草法律法规、行业相关政策,宣传辨假、识假、防假知识。配备专门人员现场办公,针对消费者提出的疑难问题或咨询投诉,现场答疑、现场解决,增强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
(四)健全维权服务平台。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企业”活动,注重依法解决系统内干部员工的维权事项。一是依托市局(公司)网站,开通“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网页,及时更新打假成果、维权信息、维权活动动态、卷烟鉴别知识,不断增强干部员工的法治理念,进一步提升依法维权意识。二是开通系统内部维权热线电话0543-3151380,对全市系统干部员工生活中涉及到的维权问题进行解疑答惑。三是开通“法治滨烟”微信平台,实时解答干部员工的维权、涉法问题,并借助该平台建立“维权课堂”活动长效机制。
(五)编制维权普法资料。一是结合《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国烟草控制规划(2012-201*年)》的规定,分析当前主要涉烟违法行为,更新宣传方式,编制普法漫画手册,提升遵法守法意识。二是对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卷烟牌号,通过专业的角度,用鉴别卡的形式教授广大消费者通俗易懂、简单易学的真假卷烟鉴别检验知识,提升识假、辨假能力。
(六)强化媒体宣传报道。理顺“七个一”普法宣传网络,围绕本次宣传主题,发挥各项宣传活动的特点,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兼容并蓄,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把为群众服务贯穿于维权普法工作的全过程,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中教育引导行政相对人遵法、守法。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对本次普法宣传活动的组织,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政府的支持和职能部门的配合,达到预期宣传目的。
(二)突出重点,注重效果。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与全市开展名烟名酒店和礼品回收店代卖卷烟专项治理行动结合,积极搜集整理有效案源信息,积极查处所辖区域内存在的涉烟违法案件,推动卷烟市场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注重方法,形成声势。各单位要结合辖区实际,以深入基层,贴近生活,提升群众满意度为原则,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全面推进普法宣传活动,确保宣传工作的力度,努力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强调安全,杜绝事故。活动开展过程中要以防人身安全、防火、防车辆事故为重点,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有效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认真总结,及时归档。活动过程中,各单位要及时摄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场景,保留完整宣传活动资料。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方案、总结以及所产生的各类痕迹化资料于201*年3月30日前报市局(公司)法规科(质检小组)。
篇二:
一、活动背景:
近年来,商家不诚信销售的事件越来越多,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也越来越多,例如毒奶粉、毒饺子事件。面对如此众多的考验,作为消费者,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变的越来越重要。同样,对于生活在校园里的广大学生来说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显得越来越重要了。
二、活动目的:
当代大学生将是未来祖国现代化建设的栋梁,搞好大学生的消费教育,对于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但是,现在的一些大学生社会经验少、阅历浅、又急于经济自立,往往成为消费侵害的对象。许多大学生消费形式不健康,不懂法不会用法,在权益被侵犯时经常无可奈何。因此,消费法律知识的普及,维权意识的培养也是当代大学生的重要一课,是十分重要的。
三、活动主题:
安全消费进校园 维护权利你我他
四、活动部门:
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
五、活动人员:
经济与管理学院全体学生
六、活动地点:
4教108
七、活动时间:
201*年3月13日晚7:30
八、活动内容:
以“安全消费进校园 维护权利你我他”为主题,针对全院学生进行消费意识和维权意识大调查,了解同学们对消费的看法、对消费法律的了解程度以及对可能遇到的消费侵权事件的处理方式。
九、活动流程:
(一) 前期准备
(1) 2月26日由自律部通知系自律告知各系,以系为单位组成小组(至少2人)进行消费权益内容的展示和普及,形式可以是单一的PPT、短剧等,也可以多种形式。内容展示可以分析不同的消费类型、消费观念,也可以借鉴自身经历、典型案例、相关法律条文以及专家观点,也可将同一种做法作不同人群的对比,等等。时间限制在10分钟;
(2) 自律部设计消费(包括网购)和消费观的问卷(20题);
(3) 自律部设计一些消费常识和消费法律的问题(PPT形式),常规题20题,附加题1题;
(二) 活动流程
(1) 活动当日下午5:30自律部以及相关人员到达并开始布置会场;
(2) 6:30—7:30表演人员到场拷贝课件以及音响调试;嘉宾和观众入场;
(3) 7:15开始发放调查问卷,并说明结束后将问卷交到台上;
(4) 7:30活动正式开始(第5和第6个系的表演之间留40分钟左右的间隔时间);
(5) (在第5和第6个系的表演之间)进行有奖知识竞猜。每个系派2个代表上台进行竞猜(鼓励观众上台),内容为消费常识和消费法律的问题,分必答和抢答(举手示意),以分数高低取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颁发奖品。每个问题限答2次。如没有一个队答出问题,则把机会给台下观众或嘉宾,答对有奖(只限一次);
(6) 最后由嘉宾评分选出优秀的展示团体,以分数高低取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颁发相应等值金额奖品;其余专业获参与奖,颁发奖品;
(7) 回收问卷,并进行分析(结果可体现在宣传板块上);
(8) 活动总结。
十、人员安排
①. 自律部做好活动策划和工作分配,进行问卷设计和问题设置,并进行奖品采购和确定每个系展示的顺序(由系自律部长抽签决定);系自律做好活动通知(包括顺序通知),提醒参与活动同学的准备进度,如有情况立即与自律部沟通协调,并在现场协助(如告知同学准备以及颁发参与问答同学的奖品);
②. 宣传部做好一块宣传板块;
③. 外联部做好赞助工作(矿泉水等);
④. 编辑部做好报道工作;
⑤. 经管学院团学做好协助工作;
⑥. 自律部做好最终的颁发奖品工作。
篇三:
一、活动的主题、目的和意义
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20xx年全国消协组织"诚信?维权"年主题,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发展,保护知名企业健康成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开展本次活动。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办单位:四川质量报社生活周刊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活动时间:3月15日(全天)。
活动地点:市体育中心北半场。
四、活动的策划、步骤及方法
(一)活动的策划:
1.由主办单位确定本次活动方案;
2.活动前期拟于3月12—14日,在媒体上(华西都市报、天府早报等)发布为期三天的公益广告,突出今年年主题"诚信?维权",为3.15现场活动造势;
3.在活动前期,组织有关媒体对省消委会主要领导进行专访,突出宣传年主题、今年的消费维权重点和今年省消委会的主要工作;
4.协助省工商局消保处在3月13日召开315纪念活动新闻通报会。20xx年3.15活动方案
5.现场设消费者咨询、消费者投诉、房产家装、it、食品、家电建材、日用百货、汽车等专区,散发相关宣传资料和进行商品销售;在现场开展消费知识宣传,并设置消费警示、消费小知识、消费指导等宣传牌;
6.由省消费向参加活动的企业颁发"二0一四年消费维权定点联系企业"证书、铜牌;
7.在现场散发刊有参展企业的特刊及年主题宣传资料;
8.为活跃现场气氛,将在开幕式后进行文艺表演(节目内容待定);
9.在现场设立医疗救护(防疫)站、消费咨询台等;
10.组织治安、消防、防疫、医疗等部门入场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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