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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述职报告

时间:2019-05-10 12:43:21 网站:公文素材库
  安全生产工作述职报告

  20PC年以来,莲都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交通运输局和区安委办的关心指导下,按照莲都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与我局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各项目标任务和上级有关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G20峰会维稳安保和平安夺金鼎两项中心工作,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打非治违为抓手,以道路运输平安年、安全生产大检查、道路边坡地质灾害防范治理、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夏季消防、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载体,通过补短板提高行业监管能力,督导检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有效保障了本行业生产经营建设的安全,突出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了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了系统内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将相关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PC年,省重点工程南山互通至丽新公路项目,53省道至利山公路边坡防护工程,危桥加固改造工程,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及联网公路工程,农村公路大中修和安保工程等一批在建和续建项目得到有序推进,共完成年度投资近1.58亿元。

  20PC年,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一)全局实施的交通建设工程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辖区行业监管交通工程施工企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全区渡口渡运及水上交通创造了连续31年无事故的记录。

  二、安全生产主要工作

  (一)领导重视,是夯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

  我局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原则,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逢会必讲,全年召开各类安全工作会议、工作例会和专题会议共28次,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克服侥幸心理,清醒认识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督促业主、施工、监理单位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就是最大效益”、“抓安全生产就是讲政治”的理念,以如履薄冰走钢丝般的心态从制度、体制、管理、落实等方面着手做好莲都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二)完善机制,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保障

  20PC年,莲都区交通系统继续与3个局属事业单位、3个职能科室、2个区辖属施工企业签订责任书,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实现了安全管理全面覆盖。辖区两家施工企业完成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核。为确保安全管理有据可依,完善了《三防预案》制度,深入落实《莲都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度》、《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安全生产警示通报制度》等系列安全生产制度,全年共印发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近26件,进一步完善了交通领域安全生产的长效化管理机制,推进了交通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三)关口前移,是管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源头

  突出预防为主,变事后整顿为事前监管。继续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解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取得明显效果。安全生产管理强化“事前监管”力度,区交通质监站、区公路局开展项目开工前安全技术交底,对项目开工前的管理人员和专项资金对位情况,高处作业、临水作业、特种作业及临时用电等专项方案制定情况等进行前置审查把关。质监站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建设单位。同时,结合各类专项活动,巧抓载体落实事前监管,全方位落实好安全生产事前监管工作。排查整治活动中,将重大工程施工违法违规行为等作为打击重点,消除事故隐患。

  (四)多管齐下,是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

  一是开展公路边坡稳定性排查,努力消除道路安全隐患。为使我区公路边坡隐患排查工作更专业更彻底,区公路局委托了浙江佳途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对我区21条县乡道公路边坡现状开展调查,其中县道12条,乡道9条,合计里程225.53公里。共排查出有地质灾害隐患的边坡248处,对排查结果建立了边坡隐患数据库;同时积极争取财政资金用于公路边坡安全隐患整治,根据边坡危险性等级,安排急需整治的12处边坡进行治理,其余边坡做好观察、警示工作。

  20PC年,公路局以公路边坡治理单独立项的工程项目3个,一是一月份实施的武林公路边坡治理投资300多万;二是利山通村公路边坡治理,投资280多万;三是大大线K37+000路段边坡治理,合同价估算550万元。

  二是着力提升了农村公路安全性能。20PC年,为提升农村公路安全性能,我局对农村公路开展了以下工作:重点发力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及生命防护工程。20PC年我局计划实施安保工程17公里,完成钢质护栏里程13.4公里,总投资约400万元。雅溪镇岱后村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已完工,随着交通安全状况的改善,公路通行环境的提升,革命老区岱后村已开通城乡公交班车。加快农村公路提升改造步伐。今年计划实施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30公里,项目涉及岩泉街道、紫金街道、老竹镇、大港头镇、雅溪镇等5个乡(镇)、街道的8条通村公路,项目总投资1355万元。全力推进危桥加固改造工程。该工程包括老竹桥、吾赤口桥、前桃后桥、徐坑口桥、畎岸2#桥、武村桥。其中吾赤口桥总投资227万元,现工程建设已全部完工。

  三是持续开展了渡口渡运安全管理。目前我区有乡镇渡5处,分布于大港头、碧湖、紫金、黄村4个乡镇(街道),为加强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维护渡运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等规定,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了渡口安全管理责任书,各乡镇与村委、村委与渡工逐级签订了渡口安全管理责任书,共签订责任书12份,有效的将渡口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严格落实了“三防”和应急抢险工作。为增强交通综合保障和快速处置能力,在市公路管理部门帮助下,区公路局于20PC年1月份在丽武公路吾赤口桥承办了全省交通战备钢桥实战架设演练,全省公路系统的105家单位130余人到场观摩。演练立足实战,示范性强,钢桥架设后是投入使用而非立即拆除,真正实现“平战结合”、“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演练目的。本次演练不仅提高了应急抢险能力,还解决了吾赤口危桥改造时临时便桥的通行问题,实现了演练与实战的有效统一。20PC年11月份,我局还积极参与了区政府在市区东港路开展的危化品运输事故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检验了我区综合交通应急指挥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程序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切实提升我区交通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水平。

  五是深化开展“打非治违”和“双超”整治行动。为确保公路运输安全畅通,切实维护路产路权,整治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区公路局和区质监站长期开展“打非治违”和“双超”整治行动。区公路路政大队与市路政直属大队、330治超站、市交警部门联合开展公路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超限超载违法车辆,有效确保公路完好、安全、畅通。20PC年,办理处行政处罚案件16件(其中联合治超案件14件,莲都路政大队单独办理2件,罚没款1000元),行政赔补偿13件,补偿款26990元;区质监站全年发放质量安全检查意见书73份,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1件,其中一般程序行政处罚1件,简易程序10件,罚没款23466元。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全区部分村道安全设施不够完善,省厅要求2年内村村通班车,通班车与现有道路安全标准的矛盾突出。

  (二)企业隐患排查的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加强。全市统一开发利用的“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除患排查管理系统”,存在着企业使用率低、开展隐患排查率低的“两低”现象。

  (三)部分投资较小的建设项目,项目安全管理不够到位,存在安全监管专职人员离岗脱岗现象。

  安全工作没有终点,成绩属于过去,我们将在新的一年里,认真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坚定不移保障安全发展,全面落实好“五个必须”,与时俱进地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着力打造“平安交通”,为我区的和谐、稳定、发展做出交通运输行业新的贡献。

  四、20PC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

  (一)工作目标

  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不发生亡人事故。力争安全生产三项指标继续“零增长”,力争不突破市局和区政府下达的事故控制指标,实现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优秀的目标,确保我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措施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实施意见》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为主线,探索莲都区交通系统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规律和工作方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线,夯实基层基础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为手段,建立企业诚信机制为抓手,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规范年”活动,促进莲都区交通系统平安建设与和谐发展。

  一是继续保持较好完成上级的安全目标考核任务,力争考核连创示范,确保优秀。

  二是根据市局、区安委办的统一部署,结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等各项专项整治工作。按照“重点预防、深挖隐患、强化整治”的要求,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大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隐患排查和治理的力度,加强专项安全生产检查,着力提高安全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各类事故隐患,定人、定责、定时,严格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隐患整改反馈制度,实施跟踪督查。

  三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加强行政执法手段,提高安全监督效果,严格依法行政,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针对从业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等严重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在整治中将严格执法。

  四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局属公路养护和工程建设两个行业管理机构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在莲都从事公路养护工程和交通工程建设的企业使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除患排查管理系统”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五是健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联合执法机制,对安全生产问题实行综合治理,通过由政府牵头,部门联动,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督察督办、责任追究等措施,增强执法合力,着力形成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安全生产工作述职报告

  20PC年度我局在市委、政府,市安委会、安监局的正确领导和县委、县政府的组织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省、市、县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贯彻《安全生产法》和《江西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为契机,以控制一般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和校园安全责任事故、提升安全生产执行力和保障力、努力保持安全生产平稳态势为目标。坚持“三不断”(不断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加快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工作、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抓住依法治国这条主线,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对照《政治报告》和年初工作目标,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狠抓“隐患排查、安全整治、打非治违”,强化“督查检查、问责强基、查案治本”,落实了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持续开展“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粉尘防爆、有限作业空间、燃气管道、建筑施工、在建高速高铁等重点工程项目专项治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得以较好完成,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我县苏区振兴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依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制定年度计划和方案。主要制定了《兴国县20PC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兴国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兴国县20PC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表》和《兴国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下发了《20PC年非煤矿山等9项重点监管工作计划》、《兴国县安监局20PC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计划》、《兴国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兴国县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一年来,全县共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7起,其中:工商贸4起(非煤矿山2起)死亡2人,伤2人。农村触电事故3起死亡5人。未发生校园安全隐患责任事故

  (二)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部署

  1. 认真召开动员部署会。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县委、政府常务会议重要议程,1月20日,4月26日,11月3日分别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调度会,动员部署了各个时期全县安全生产工作。

  2.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检查。今年以来认真开展了非煤矿山防汛度汛工作和假期安全生产工作,下发了《兴国县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通知》(兴安监[20PC]19号),《关于切实做好国庆和十八大六中全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兴安办字【20PC】22号)等文件;入汛以来,与县气象局联动及时发布灾害天气预报信息,制订汛期值班值守表,对全县的非煤矿山、易燃易爆危化品、尾矿库(尾砂池)以及排挡坝、废石堆(排土场)进行了多次隐患排查治理,排查隐患78处,整改78处,整改率达100%;并分3个检查组对全县开展非煤矿山安全度汛专项检查“回头看”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3、加强重要时期值班和检查。下发了《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兴安办字[20PC]11号),在春节、全国“两会”、“五一”假期等敏感时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了敏感、重点时期安全稳定。

  4、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今年全年召开了全县性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4次并分别在元月、4月、9月、11月先后开展了全县20PC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活动,县安委会为抓好检查,先后制定了不同时期的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在11月3日会议,11月5日成立了10个专项检查督查组,特别是11月28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后,实行一日一报,每日一通报,每周一小结,每周一计划工作制度。通过检查督查,查出乡镇区存在问题93项,督查110家企业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083处,重大安全隐患11处,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下发了整改指令,对11处重大安全隐患落实了责任单位,要求限期整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严给按兴府办字【20PC】75号整改落实到位。

  (三)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1)开展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由安监局牵头,对危化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进行了严格检查,重点抓了火工产品、HF、R22、农药、石油、液化天然气等生产、储运环节的安全监管,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在烟花爆竹整治上重点打击非法生产企业。捣毁土爆竹作坊1家,收缴非法销售烟花爆竹27箱,取缔不符合规范要求零售经营点3家。

  (2)开展非煤矿山和尾矿库的安全专项整治。会同矿管局和各乡镇联合组成整治小组对全县地下矿山、露天矿山、砖瓦粘土等专项整治。在整治期间,因矿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停产整顿的地下矿山企业3家,到面前为止还有1家企业因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而停产整顿;在露天矿山专项整治中,因台阶不符合开采要求、上山公路不到位等因数被停产整顿企业12家,到面前为止还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有2家。

  (3)开展重点工程、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整治。由我局和交通、铁办、城建组织开展了建筑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推行了建筑业工伤保险制度。组织了专项工作组对辖区内高速公路、高铁工程、风力发电、教育园区等重点工程进行安全专项整治。整治期间重点对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取得安管理资格证书情况,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职业病防治和配备防护用品情况,安全培训教育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14项重点内容进行检查、整治。对检查中兴赣高速、昌赣客专、风力发电、市政工程等安全隐患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78份,并将存在问题责成相关管理部门落实整改措施。

  (4)开展公交安全专项整治。我局会同交运局、交警开展了公交企业安全专项整治、专项督查,查出公交企业存在车辆检测、检修不规范;未严格执行站点停车;部分车辆陈旧、车上灭火器过期等问题,大大提高了公交运行安全。

  (5)开展液氨制冷、有限空间、粉尘爆炸专项整治根据安排,开展了液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粉尘爆炸排查整治,重点开展的工作是:(1)摸清情况,全县没有生产液氨企业,有使用液氨制冷企业2家;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有31家;存在粉尘作业企业72家。(2)建立了台帐,对使用液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粉尘作业企业全面建立了管理台帐。(3)落实了治理的责任。(4)开展了企业自查自纠和督促检查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了监管力度。

  (6)开展气象、防汛、工业园安全等专项检查活动。重点对全县小(二)以上水库、重点山塘、尾矿库等水利、水电设施安全检查。按(赣府厅发【20PC】66号)文件开展了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会同气象局开展了重点企业防雷安全检查(石油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国泰特种化工、鸣东炸药仓库等62家)。

  (7)劳动密集型企业。(一)检查督促劳动密集型企业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责令立即消除隐患或者予以临时查封;(二)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企业和区域。由县政府督查室督办;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三)纳入诚信体系。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火灾隐患逾期不改的,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纳入当地信用管理体系,并通报。(四)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协调主流媒体,鼓励群众举报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隐患,对群众举报重大火灾隐患核查属实的,给予重奖,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整治的积极性。

  (8)进行了“七打七治”专项整治。始终贯穿于全年的工作中,全县七打七治专项整治共查处非法生产1起、非法建设1起、非法经营8起;责令整改183起、停产停业整顿16起、暂扣证照1起,经济处罚3起。

  (四)机构与队伍建设

  全县26个乡镇区建立了安监办,并配备1—2名专(兼)职安监员,和办公场所,基层组织工作保障有力;严格落实了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和人员,县安监局专门内设了职业卫生监管股,配备工作人员1名;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工作人员配备到位(12个编制13名工作人员),并重新调整充实了监察大队与局办公室人员;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得到了及时严肃查处。

  (五)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与责任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县政府与26个乡镇区、47个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了干部政绩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并开展了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体系“五级五覆盖”和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建设活动。

  全县非煤矿山等高危企业均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画矿、中莹矿业、三美化工等重点企业均设置了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并配备了专职管理人员;其他非煤矿山等企业均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的安全与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同时,开展了职业卫生申报、健康体检、职业危害登记、职业危害宣传、职业危害档案管理等基础性工作;新、改、扩建项目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企业主体责任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六)财政资金与安全投入保障

  1.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县财政20PC年拨付资金25万元,专门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加强执法。

  2.全县安监系统干部安监津贴按每月220—320元不等的标准已列入县财政统发,有力提高了安监一线干部的积极性。

  (七)打非治违与专项治理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一是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制订了《20PC年度兴国县县域内重点工程(高速、高铁)安全生产监察工作计划》。二是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今年元月中旬开展一次烟花爆竹旺季专项整治,彻底整治“前店后宅”等违规经营行为。同时,积极开展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工程、道路交通、消防、特种设备等安全专项整治和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职业危害等专项治理。三是对“七打七治”专项行动分组进行了督促检查,取得了较好成效。目前辖区内未发现有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行为,未发现有非煤矿山无证开采、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经营、存储以及无证车辆营运和特种设备无证使用等现象。

  (八)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风险防控

  1.上级机关督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制订《隐患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

  2.建立了隐患排查台账,落实了整改责任人、时间、整改措施。

  3.严格按省、市安委会要求制定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信息报送制度。

  4.按照省、市安委会要求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和监控体系。

  (九)职业卫生

  重点加强了从业人员职业危害体检、作业场所检测、职业危害公示、职业健康档案管理等基础工作。同时,加大了《职业病防治法》和“一规定四办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申报登记在册存在职业危害企业达126家。开展了矿山开采、石材(料)加工、木质家具制造、水泥生产、制鞋等5个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治理工作,强化职业危害日常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卫生主体责任。

  (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

  加强了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及时修订完善了《兴国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兴国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等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了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并筹备了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应急救援工作更加规范、有力、科学。20PC年应急演练开展较好单位:三美化工、自来水、佳欢燃气、画矿、中莹矿业等五家单位。

  (十一)事故调查处理与落实

  1.在规定时限内向上级地方政府,安监部门报告事故和网上直报系统。

  2.严格执行国务院493号令,由相应等级政府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要求组织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成立了应急处置评估组并开展应急处置评估工作。

  3.县级政府组织调查处理的生产安全事故,认真查清事故发生的经过和事实、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4.严格按上级政府批复并落实了责任追究。县安委会于5月份对“10.3”放炮事故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了整改情况督查,并下达了《关于对“10.3”放炮事故整改落实情况督查的通报》(兴安字[20PC]11号)。

  5.事故责任追究月度统计报送完整及时;建立了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及时向社会全文公布事故调查报告的;按要求完成事故责任年终统计并及时报送。

  (十二)安全文化宣教和培训

  1.组织企业开展安全承诺活动。活动分两条线进行,一是以区域为单位,由各乡镇组织企业进行,二是以行业为单位,由监管部门组织进行,比如安监局和交通局组织的客运车辆司机安全承诺、矿管局和安监局组织的矿山企业法人安全承诺、潋江镇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的安全承诺均取得较好的效果。

  2.组织5期1300余人次参加电焊工、企业安全监管人员及从业人员培训 。

  3.组织了全局干部参加了省安监局组织的学法用法培训。

  安全生产工作述职报告

  一、基本情况

  株洲市工矿商贸等各类高危行业门类齐全,高危企业点多、线长、面广。目前全市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45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50家,煤矿60家(含3家省管煤矿),非煤矿山企业121家,尾矿库67座。辖区现有三级以上客运站11家,客运企业9家,拥有营运客车805台(旅游客车约90台)、货车13000台(危货运输车辆约950台)、出租车2827台、公交车1349台。20PC年我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三大行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各项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打非”、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普法培训等各项措施。20PC年,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234起,死亡85人(其中工贸企业死亡5人,烟花鞭炮企业死亡3人,建筑企业死亡1人,道路交通死亡72人,其他死亡4人),同比分别下降57.8%、下降10.5%。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20PC年株洲市被评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一)抓组织领导,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株洲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纳入市委、市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安全责任落实。一方面是进一步强化目标考核管理。年初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每个季度进行考核排名,并加大考核结果的运用,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另一方面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第一是落实市级领导责任。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腾飞书记、卫国市长、剑波常务副市长多次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指示批示,所有市委常委、副市长及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围绕所分管、所联系的工作领域,多次带队深入基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20PC年1月3日、1月11日我市分别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何朝晖副市长会上就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持续推进“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做好春运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做好岁末年关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第二是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明确了各行业主管单位必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第三是落实县市区属地责任。所有县市区由常务或常委副县市区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并将安全监管工作延伸到乡镇(街道)、村(社区)。第四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全市企业推行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20PC年警示约谈了16家拟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形成了很好的威慑作用。

  (二)抓监管执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坚持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一方面是建立政府监管部门严格执法的长效机制。第一是开展计划执法。各县市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根据分管行业、领域特点,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并严格开展执法检查行动,我市20PC年监管执法系统运用全省排名第二。市安委会对各部门、县市区计划执法开展情况进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考评,确保执法工作取得实效。20PC年开展监管执法年活动以来,我市责令改正(限期整改)违法行为4898起,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167家,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职业资格16个,处罚罚款500多万元。第二是加强联合执法。由市、县安委办或主管部门牵头,建立联合集中执法机制,不定期开展联合集中执法行动,攻坚克难,查办大案要案。截至目前,全市共组织执法活动5875次,出动执法人员23806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5147家,提请关闭企业14家,抓捕涉嫌犯罪人员50人。第三是加强网格化监管执法。重点突出打击非法生产网格化监管执法,以村(社区)行政区域为基本网格,建立起全面覆盖、分级管理、责任包干、实名负责、群众参与、舆论监督、打击到位的安全生产打非网络。20PC年以来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230处,问责领导干部3人。另一方面是建立企业责任主体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的常态机制。在全市高危企业全面推行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工作,企业通过按时自查、及时自改、准时月报,主要负责人亲自在隐患排查报表上签字等一系列措施,有力地从源头上消除了安全隐患。同时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每月要准时对企业的月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和执法检查,从而形成“分工明确、人人有责、层层负责、环环相扣”的安全隐患治理常态机制。省安委会将这一做法作为先进经验在全省推广。《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借鉴了此项工作的先进理念,20PC全市四大高危企业自查隐患总数14510项,整改完成14335项,整改完成率98.79%。

  (三)抓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进一步强化。按照省市总体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三大专项行动,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监管责任。道路交通方面:宜凤“6.26”事故发生后,全市交通系统立即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三大专项行动,针对全市55家“两客一危”企业,开展了重点清查,做到一个企业一张表,列出隐患和问题清单。以客运和危货运输为重点开展道路运输大检查,开展客运车辆大排查,共排查客运车辆1502台,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7份,对14台违章违规驾驶车辆、48台GPS不在线又营运车辆进行处理。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共查处违规车辆293台,罚款95.3万元。共约谈道路客运、货运企业3次37家,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100余处。以网格化巡航为主要方式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开展巡航521次,巡航人员2169人次,检查渡口1572次、船舶2931艘次,排查隐患159处。公安方面:20PC年共检查涉爆单位280余家(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51份,整改期间暂停爆破作业9家,依法查处7家。消防方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腾飞书记专题组织召开消防安全约谈会,卫国市长20PC年以来6次开展消防安全现场督导、听取消防工作汇报,《株洲市消防工作“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下发,“四站一基地”建设全面启动;特别是消防应急指挥中心于20PC年10月正式投入使用,部队基础建设面貌焕然一新。20PC年开展了易燃易爆场所、社会福利机构、文物古建筑等10余个专项治理,全年共检查单位17000余家,整改火灾隐患12000余处。火灾形势保持总体平稳,已连续18年未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教育方面:市校车办协调交警、市交通等部门对校车行驶路线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剔除不安全线路11处(条),新设置校车停靠站点标牌4387处。水务方面:多次进行了防汛专项检查和工程安全检查,20PC年对全市964座小二型以上水库进行了安全检查,确保水库度汛安全。油气管道方面:全力推进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全力抓好了西气东输西二线、湘潭—醴陵支线、株洲中油燃气、株洲新奥燃气等企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20PC年全市油气输送管道已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67处,累计整改47处,剩下20处正在整改当中。同时特种设备、电力、铁路运输、涉氨涉氯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扎实推进。

  (四)抓转型升级,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新常态下,企业只有采用更安全、更科学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手段,才能确保企业健康、平稳、安全发展。一方面是抓整顿关闭,淘汰落后产能促企业转型。抓紧实施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顿关闭计划,坚决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提升企业整体安全保障能力。我市下发了《株洲市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顿治理和关闭退出工作总体方案》,根据省、市要求,我市20PC年计划退出70家烟花爆竹企业,20PC年计划退出50家企业,20PC年已经有71家企业签订退出协议。同时认真做好我市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根据省、市要求,我市从20PC年开始,利用3-5年时间,全市化解过剩产能150万吨,煤矿总数控制在40处左右,拟再关闭20个左右。20PC年我市拟引导退出的煤矿企业有5个,目前已全部关闭到位。另一方面是抓科技兴安,提高本质安全促企业升级。目前全市爆竹生产企业已全部完成涉药工序机械化改造,其中醴陵市金利来出口礼花弹厂目前已进入全自动组合烟花生产线生产阶段。醴陵、攸县实施烟花爆竹生产24小时不间断视频监控。煤炭行业大力推行煤矿掘进和开采机械化,所有煤矿机械化装岩率达90%以上,机装工作面达到了112个,目前创建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企业50个。全市规模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已全部完成关键生产部位的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连锁技术改造,目前全市二级、三级标准化危化企业分别有15家、30家。非煤矿山行业大力推行企业开采水平正规化,目前全市完成二级标准化非煤矿山企业2家、三级标准化非煤矿山企业123家。通过推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监管信息化、企业标准化等一系列工作,大幅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科技保障水平,夯实了安全生产基础。

  (五)抓普法宣传,全民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增强。加大普法力度,让企业懂法,以便更好地守法。20PC年全市共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1455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409人,特种作业人员9374人。下发《安全生产法》单行本20000册,《安全生产法》释义500册。20PC年6月16日开展了株洲市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6月21日组织开展了株洲市城市供气安全事故应急演练,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多方位的普法教育培训,大力提升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全民知法守法素质。

  二、存在问题

  虽然近年来我市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可控,但底子薄、任务重的基本面貌仍然没有从根本得到改变。目前我市人均GDP正处于1千到1万美元之间的安全生产事故上升期,既要加快发展,又要保证安全,压力非常大。同时上级下达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的原则是在上年实际发生数的基础上逐年下降。由于我市事故死亡人数连续数年下降,基数越来越小,这使我们实现事故控制目标的难度加大。

  三、20PC年工作打算

  20PC年总的工作思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共同愿景,紧扣株洲市委市政府“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总战略,着力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把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做安,作为20PC年安监工作的主旋律。始终坚持打好“两大战役”,即关闭退出促转型的克难战役、科技兴安促升级的攻坚战役;具体锁定高危企业较多的攸县、醴陵和石峰区三大主“战场”;重点围绕煤矿、非煤矿山、烟花鞭炮和危化行业四条主“战线”来“排兵布阵”。工作目标:力争实现“四降三保两提升”目标( “四降”即力争事故发生总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数持续降低;“三保”即确保不突破省下达的控制指标,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确保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安全生产任务;“两提升”即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会议、文件精神和上级有关领导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踩不得的红线、碰不得的高压线、逾不得的底线来对待,进一步统一全市各级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认识,不断强化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红线意识,切实消除各类麻痹松劲、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坚定铁的决心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大行动。深刻汲取“6·26”宜凤高速、醴陵市“9.23”交通事故的深刻教训,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通知要求和“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工作要求,采取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驻点督查等方式进行带队检查,继续深入开展市领导挂帅督查、部门执法检查、企业全面自查三个层面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三大行动,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到位。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一方面是大力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引导企业经营管理者和从业人员提高安全意识、知识和技能,保证高危行业企业、特种操作岗位全员持证上岗。另一方面是加强各级安全监管干部培训。特别是加强各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加强县市区安监部门和乡镇(街道)领导及安监站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安全监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四)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加强县乡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使经费、设备和人员在县、乡镇得到合理配置。着力推进煤矿监控数字化、非煤矿山开采正规化、花炮生产涉药工序机械化、化工企业危险工艺装置自动化“四化”创建工程,不断提升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三大行业和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做好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烟花爆竹整顿治理工作,不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县、乡镇三级政府应急管理体制,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基层。

  (五)进一步抓好年末岁初期间安全工作。目前正值年末岁初,节日多、重点时段多。做好这段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既十分艰巨,又十分重要。我们将按照“党政同则、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亲力亲为,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检查落实,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同时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深入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故事隐患,加强对各类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全市各个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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