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有哪一些呢?应该要怎么进行相关责任的监督呢?下面就随小编一起去阅读食品企业社会责任论文,相信能带给大家启发。
食品企业社会责任论文一摘 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浪潮,企业的经营环境变得日益复杂。近些年,我国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一些食品企业单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而没有履行社会责任,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关系到消费者权益和和谐社会的构建。首先阐述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含义从而引出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含义,然后分析我国食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及缺失原因,最后提出推进我国食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措施。
一、企业社会责任概述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含义
企业社会责任形成于20世纪初的美国,最早由Oliver Sheldon(1924)提出。到20世纪70年代,企业社会责任含义有了实质性的发展,著名学者阿尔奇卡罗尔(Archie B.Carroll)于1979年提出企业社会责任金字塔思想,完整的社会责任应该包括:经济责任,即企业必须获利才能生存;法律责任,即企业必须遵纪守法;道德责任,即员工必须有义务公平公正地做事;慈善责任,它使公司成为一个合格的企业公民。慈善责任是建立在前三种责任基础之上的,只有履行前三种责任才能履行慈善责任。
目前学术界对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理解和表述不太相同,但是形成了一种主流理念,笔者也十分赞同,即:企业在创造利润的同时,还要对相关利益者进行考虑,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会和环境等的社会责任。
(二)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含义
由企业社会责任的含义可推出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是:食品企业在创造利润的同时,应对企业员工、受污染的地区和居民等承担一定责任,并且也可以自行决定参与一些社会公益活动。
二、食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
我国是一个食品生产和消费的大国,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的食品供应格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满足了消费者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饮食需求。绝大部分食品企业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依法生产和经营、保护消费者权益、诚实守信等方面有着很好地承担,比如汇源果汁集团,20年来一直秉承“营养”大众的企业使命,不仅为消费者提供品质如一的健康果汁产品,更担当起教育市场的责任,致力于向消费者传递健康的理念和生活方式。还有调味品领军企业李锦记积极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多面呈现了它“思利及人”的核心价值观,帮助企业树立了良好的公众形象。可是,仍有一些食品企业为了追求利润,不择手段生产和销售具有安全隐患的食品。比如著名的三鹿集团“毒奶粉”事件、双汇集团“瘦肉精”事件的发生,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对整个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三、食品企业缺失社会责任原因分析
(一)内部原因
1.食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能力薄弱。我国食品生产加工业很多都是小企业,这些小企业加工设备落后,工作人员素质不高。这些小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维持生存已属不易,要他们承担社会责任更是难上加难。而在实际生活中,一些大型企业不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之后,被相关部门调查,形象受损害,影响了自身利益,面对消费者的质疑、面对社会的质疑,才去正视已经存在很久的食品安全问题,甚至还在不停宣称自己的无辜,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2.食品企业缺乏诚信的经营理念。很多食品企业没有诚信意识,没有正确的经营理念。在交易中欺瞒消费者、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添加各种有害物质,从而引发了食品安全危机,损害了消费者利益。诚信是道德最根本的要求,也是保证整个市场经济顺利运行发展的基础。如果企业没有了诚信,会破坏整个市场经济的运行,甚至影响到整个国家的发展。
(二)外部原因
1.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立法主要散见于《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多部法律中,虽然提供了法律导向,但还不够系统全面,对实际问题约束力较低、操作性不强。2005年《公司法》在总则第5条第1款明确规定了公司承担社会责任,是我国《公司法》立法史上的一大进步,但是该条款只是一个宣示性条款,并且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规定内容模糊、宽泛。笔者认为构建合理的企业社会责任制度势在必行。2009年的《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出现了对企业食品安全社会责任的规定,即《食品安全法》第3条。这个法律的出台无疑对食品企业的安全生产产生一定的约束力,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相关定义模糊。二是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力度较轻。总的来说,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系统性和完整性较差,协调性和可操作性不强。
2.政府监管体制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到位。在过去,我国食品安全的监管实行的是多部门分段监管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这种监管模式看起来很合理,其实使各监管部门职责难以明确划分,监督管理主体不明确,监管职责不清晰,出现了各个部门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现象,严重损害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权益。而如今,《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规定把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质检总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工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在体制上从“九龙治水”转变为“一龙治水”,使食品药品的监管职能高度集中到两个部门,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总局和农业部。但是,这只是一个好的开始,要真正的转变职能还需要一个过程。并且此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改革,并不涉及农业生产环节。而目前食品安全问题多发的,恰恰是农业的种植、养殖环节。这个问题也有待我们思考。
四、推进食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措施
上文中,笔者已经对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现状和原因做了分析,我们很清楚地看到食品企业存在的问题。因此,我们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社会监督,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推进我国食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具体如下: (一)健全相关食品安全和企业责任的法律体系
我国政府应建立健全以《公司法》为核心,以《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为补充,多层次、全方位的一整套相互配合的规范体系。如何做呢?以《公司法》和《食品安全法》为例。
1.丰富《公司法》中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我国目前的《公司法》第5条第1款的规定仅是一个原则性的指导规定,不足以满足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和裁判,应当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责任主体都做出明确的规定,突出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
2.调整惩罚性赔偿金额,加大食品安全违法处罚力度。笔者认为可以对不符合标准的食品根据其对人体的危险程度进行分级,食品的危险等级越高,说明违法主体的违法程度越高,对其惩罚性赔偿数额也越高。
3.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职能的改革相应的调整食品安全法。建议将工商、质检有关食品监管职能用于全部并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4.扩宽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渠道,加强企业诚信和自律。食品行业协会应制定行业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诚信教育,培养自律精神。
除了这四点,还有相关《产品质量法》等也需完善,必须依靠完善的法律体系作为制度保障,才能切实推进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
(二)强化政府监管职责,提高执法人员水平
1.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国务院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不仅是机构的调整,更重要的是对监管体系、人员配备、职能分工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工作和形式的需要。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建立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等,以此保障食品安全。主要做法是:利用现代信息管理技术对食品生产者、加工者及产地等进行记录。一旦在市场上发现危害消费者的食品,就可以通过相关记录追溯到源头。
2.监管信息公开化、透明化。食品监管部分可以利用报纸、电视、媒体等定期公布对食品企业的监管信息,食品监管部门可以设立信息公开的咨询窗口,让消费者随时咨询。
3.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执法人员应从该从各执法部门选拔产生,从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等综合因素定期对其考核。实行末尾淘汰制,激发执法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三)提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职业化水平
近年来发生的不少食品安全事故都与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素质和能力低下相关,部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化水平较低,不能有效适应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笔者建议实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全国统一考试,委托食品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实施。考试合格者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给职业资格证书。
(四)积极发挥舆论媒体的正确向导,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
新闻媒体对于不履行相应社会责任的食品企业要加大曝光的力度,使其在受到国家法律处罚的同时,也让其受到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压力,起到惩戒和教化作用。消费者要转变消费观念,多了解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及一些必要的食品健康知识,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增强整个食品行业的责任意识势在必行。我们要发挥法律、企业、政府、社会的各个方面的作用,实行多元化的监管模式。只有这样去做,才能提升治理水平,为保障食品安全建筑坚固的防线。
食品企业社会责任论文二[提要]
当前食品行业诸多安全事故频发,这些都与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不健全有密切联系。本文分析食品企业的特点及食品企业社会责任应当涵盖的内容;以此为基础分析我国食品行业企业社会责任现状;针对我国食品行业企业社会责任现状提出改善建议。
关键词:
食品行业;社会责任;现状分析;改善措施
一、食品行业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
企业社会责任的思想源于20世纪初的美国,这一理念超越了以往企业只对股东负责的范畴,强调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消费者、员工、社区和环境等企业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包括对消费者的责任、对员工的责任、对社会的责任等。它来源于对人类生命权力的尊重,其中最重要的是保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与安全。
一是对消费者的责任。食品行业上市公司应以对消费者履行其社会责任为首要责任。民以食为天,对消费者来说,食品安全是首要责任,只有安全的食品,消费者才能食得放心、安心。
二是对股东的责任。企业作为股东实现利润的工具,股东投资的目的就是为了收益,所以食品企业对股东的最基本的责任就是获得利润,并在日常经营中维护其利益。而食品企业要盈利就必须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所以企业负有生产、盈利和满足消费者不断增长的食品数量与质量需求,从而实现股东利益的责任。
三是对企业员工的责任。员工作为财富的创造者,企业对员工的社会责任是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企业对员工的责任包括提供合理的工资和福利、为员工创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等。
四是对社会公众的责任。作为社会法人,食品企业应参与所在社区的公益活动或慈善活动,承担对社区居民应负的责任。同时,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防止环境污染,尽量使用绿色包装,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
上述四个方面的责任构成了食品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其中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是整个企业社会责任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它是企业存在的必要条件。各责任要素之间相互影响、相互补充,企业在强调核心和基础的同时要保持责任体系的平衡。
二、我国食品行业企业社会责任现状分析
基于对食品行业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的分析,本部分从认知和承担两个方面阐述我国食品行业企业社会责任现状。
(一)我国食品行业企业社会责任认知现状。食品企业方面,之前有些企业对食品企业社会责任这个词感觉非常陌生,甚至根本不知内容是什么。在向政府提交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中,仅有少数几家食品企业在其中,并且都没有把食品安全作为其中一项内容,不知是故意回避还是没有认知到。但是,在当今食品行业的大环境下,频发的事故使得社会开始关注社会责任,迫使食品企业不得不重视企业社会责任。因此,目前不管是消费者还是企业对社会责任已有了基本的认识。
(二)我国食品行业企业社会责任承担现状。近年来,食品行业的企业社会责任越来越受到关注,但接连不断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已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凸显其承担现状令人堪忧。通过对商道纵横网上的数据统计结果可以看出,201*年食品企业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有67家,比起201*年的72家不增反降。可见,食品行业普遍对社会责任的履行的重视程度有所欠缺。食品企业应当承担保证食品的安全健康,主动公开产品的有关信息,以及事故赔偿责任。可从近几年的现实来看,我国食品行业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现状并不乐观,从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接着2009年的 “问题鸡蛋事件”,然后到2011年的“瘦肉精事件”、“染色馒头事件”、“地沟油”等事件,以及201*年的“饿了么黑作坊”事件无一不说明了食品企业对消费者责任的漠视。
三、改善我国食品行业企业社会责任现状的措施
针对食品行业企业社会责任现状及食品行业的特殊地位,我国必须构建企业社会责任的约束体系和监督机制,在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共同参与下,强化食品企业对其社会责任的认知及承担。
(一)政府应该加强对食品企业的监督和管理
1、全方位地向食品企业宣传社会责任观念。在当今企业社会责任缺失严重的情况下,政府部门要利用各种方法使企业认识到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并督促他们承担起自身的责任。首先,应通过媒体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履行社会责任光荣的浓厚氛围。让食品企业在积极促进企业社会责任的环境中认识到履行社会责任的不管是对社会还是对企业本身都具有重要意义;其次,政策引导,如对公众投票履行社会责任好的企业给予税收或其他方面政策的优惠,以调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并培养其履行社会责任的习惯。在创造利润的过程中,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2、建立客观有效的社会责任评价体系。近几年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事故”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从中不难看出,这些事件的背后是食品企业社会责任和社会道德的缺失。在公众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我国食品行业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今天,企业社会责任已不仅仅是一个动听的口号,更是企业获得消费者认可,获得长远发展的重要保障。食品企业作为社会组织的形式之一,在被赋予存在和经营权利的同时,理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负责。因此,政府应逐步将企业社会责任纳入企业评价体系,政府部门应在对食品企业社会责任范畴做统一界定的基础上,逐步完善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和监督机制,包括定期的社会责任报告、第三方认证体系(如SA8000),以及包括社会舆论监督、消费者监督在内的多重评价体系,推进食品行业企业社会责任评估机制,以敦促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3、加强对食品企业的监管力度。从我国接连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特点分析:一是问题大多在源头;二是人为因素使然。这一事实表明,食品行业的企业社会责任缺失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要使社会责任成为食品企业的自觉意识和普遍行为,仅靠良心发现和道德唤醒是远远不够的,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应当负责监督落实企业承担的安全责任、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通过逐步建立市场激励和社会监督与服务机制来积极推动食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二)食品企业应自觉履行所承担的社会责任。食品企业作为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主体,必须自觉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制定长期的企业社会责任战略。食品企业是其企业社会责任的实施主体,必须充分认识到在竞争日趋激烈以及公众意识增强的环境下,社会公众是企业的生长环境和利益来源,只有与社会公众形成和谐互动的关系,食品企业才能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首先,食品企业要把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纳入战略目标;其次,将社会责任管理制度融入企业管理制度体系中,从制度上保证社会责任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此外,要健全组织结构,可以设立社会责任战略发展部或社会责任管理部之类的机构,统领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与管理职能,把社会责任管理贯彻到企业内部管理的各个层次。
2、加强企业全员社会责任意识。食品企业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与社会责任素质直接关系到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水准的高低,因此食品企业应把社会责任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形成一种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文化,树立良好的社会责任风气,以促进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全面提升。食品企业应有计划地对员工进行企业社会责任教育,把社会责任的理念灌输给各个部门以及广大员工,使之充分认识到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提升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3、树立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经营理念。企业经营观念是生产经营者组织和管理的指导思想,也是一切经营活动的出发点,当前食品安全事故频发,说到底是企业经营者急功近利、唯利是图的经营观念的反映。因此,企业应以社会营销观念为指导,树立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经营理念,重塑企业核心价值观。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也必须要承担对员工、社会和环境相应的责任。
4、树立负责任的企业形象。近几年,食品行业的社会责任缺失事件屡见不鲜,但从事件的背后不难发现,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使得企业的经营风险大大增加,其企业形象每况愈下。因此,对现今的食品企业而言,树立起负责任的企业形象是非常有必要的。第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消费者提供满足其需求的高质量食品。要完善企业内部质量控制、监测系统和质量可追溯体系,全程监测和控制食品生产,尽量避免或减少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第二,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食品企业应该向社会披露有关产品的安全性方面的信息包括:企业在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投入情况,以及金额、企业在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风险防范情况、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及为此支付的费用数额等。此外,社会责任报告要通过独立的第三方外部评审。
(三)消费者应承担直接监督者的职责
1、提高自身的社会责任认知。食品是人们生命安全的初级保障。它不仅影响着我们的生活质量,还影响着我们的生命健康。食品效用的双重性表现了一个矛盾的事实:一方面劣质的食品仍在不断地侵害人们的身心健康;另一方面人们又必须以必要的食品来维持正常的生命和健康的需要。人们往往是在食品导致消费者不适或食源性疾病发生时才能对食品质量做出一种安全程度的判断,这种食品的双重性和后验性,决定了食品企业安全责任对消费者的重要意义。
2、做一个负责任的消费者。在食品环境如此混乱的情况下,消费者为了自身生命安全更应该要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在日常生活中做一个负责任的消费者:首先,多关注食品安全方面的信息,主动对当今食品环境进行一定的了解,并向周围的人进行宣传,使更多人关注食品企业社会责任,借助社会舆论促使食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其次,消费者还要及时反馈自身消费安全的信息,把自身消费安全与公共消费安全结合起来,做到个人消费与社会消费的信息互动,从而从社会整体上促进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水平的提高。
3、增强维权意识,以督促食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在食品安全事故频出的状况下,消费者应增强自身的维权意识,在自身受到损害的情况下,要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我们消费者多项权益,我们应该主动运用这些权利对食品企业进行监督,促使食品企业履行相关社会责任。
四、结语
通过以上研究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我国食品行业现今的企业社会责任现状令人担忧,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食品企业要采取一些措施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应该认识到在目前形势下履行社会责任的必然,否则将会被社会淘汰;政府部门应完善法律法规,强制食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提高其违法成本,对违法企业应给予严厉惩罚,保证食品的安全;消费者更应认识到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状况与自身生命安全的关联性,要主动关注食品企业对社会责任的履行,做一个负责任的消费者,对于那些违法企业,坚决抵制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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