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笔的自述(一):
钢笔的自述
我是一只帅气而苗条的钢笔。有一天,我被送到了一个名叫小明的小主人家。
我的样貌可漂亮了!我穿着一身乌黑发亮的外衣,戴着一顶雪白的帽子,像一位杉杉有礼的绅士。
我的用处也很大。墨水从我的嘴里不断的流出来,构成了一张张优美的文字。小主人每一天都用我来写作业,等我“饿”的时候,还经常“喂”东西给我吃,把我喂得饱饱的。他的妈妈也用我来批改作业,他的爸爸还用我来写文稿。但是,虽然有那么多人爱惜我,给我东西“吃”,给我“洗澡”,但还是有少数人不爱惜我。比如小主人的弟弟,他常常把我含在嘴里,把我英俊的外表弄得脏兮兮的,而且用尺子在我身上刮来刮去,把我疼得生不如死,惨不忍睹。还把我那乌黑发亮搞得乱七八糟。我可悲哀了,可谁能听到我的心声呢?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小主人跑过来了。他看见了我,然后指着弟弟,厉声对他说:“弟弟,你不能这样损坏钢笔,你就应爱惜钢笔。如果你是钢笔,小主人用尺子刮你,把你放到嘴里含着……你会什么感受呢?”小主人的弟弟听了哥哥的话,惭愧的低下了头。这时,我觉得我是全世界最最幸福的钢笔。
我就是这样一只漂亮而实用的钢笔!
钢笔的自述(二):
钢笔的自述
嘻嘻,大家好,我是钢笔夫人。我打扮得可美了。你看,我穿着一身红旗袍,腰间嵌着一条银色的腰带。我的帽子上还写着“中国硬笔书法等级考试专用笔”几个大字,很神奇吧。我穿着一双红色的高跟鞋,它把我托得高高的,显得十分高贵。
我的帽子长长的,戴起来高高的,把帽子摘掉,我的尖尖的脑袋——笔头就露了出来,你就能够写字了。我写的字可帅啦!但是,我个性容易肚子饿。当我饿的时候,我的肚子会提出抗议——写不成字。小主人就急忙把我带到一个小瓶子前,把我的旗袍脱掉,让我吃我最爱吃的食物——墨水。小主人只要抓着一根长长的管子旋转一下就能办到。我吃饱了以后,肚子就不再抗议了,吃饱了我写出来的字更加好看。主人用我写字的时候我经常会躺在课桌上轻轻地对主人说:“主人你要好好写。”小主人的写字本上经常会被老师批成优秀三颗星或优秀二颗星。说起来也沾了我的光,因为毕竟这么好的字离开了我的帮忙是不可能的。
有的时候主人也会帮我洗澡,把残余的墨水垢,也就是我一向被我认为便便的东西洗干净,洗干净以后还要用纸巾把水擦干净,否则写出来的字迹就不好看了。
在小主人细心呵护下,我写出来的字越来越好看了,不知不觉中我和主人已经相处一年了,我十分喜欢小主人。
钢笔的自述(三):
钢笔的自述
一个沉重而又缓慢的脚步声从远处传来,一个高大而又模糊的背影从人们身边走过……朴素的衣着,整洁的头发,还有那已经退了色的旧钢笔。张老师那沙哑的声音又出此刻我耳边。
张教师是一个已退休的老教师了,她的那支旧钢笔无时不刻地陪在张教师身边,红色鲜艳的外壳已经暗淡无光了,就连夹书的夹子也都脱落了。即便是这样,它依然尽职地工作着。
每当上张老师的课时,每当看见张老师批改的作文时,我总能看见张老师熟悉的字迹。
记得有一次,张老师来给我们上课,一进教室我们就感觉到不对劲,只见张老师脸色苍白,四肢无力,豆大的汗珠从她的脸上落下。但她仍然坚持上完了课,又拿起钢笔改起了作业,颤颤巍巍的手摇晃着钢笔,让人看着都心疼。果然第二次上课,就换了一个老师,一问才明白是生病了。张老师没上的课还真有些不习惯,上课时我还一向想着张老师和她的旧钢笔……每一次看到手中的钢笔时,就想到张老师的旧钢笔。想到我们的作文每次批改,都是它改出我的不足,修出还需要改动的地方。此刻的成绩能够说是它帮我们创造的。但是它也跟着张老师一齐离开了我们的视线。
真怀念和张老师在一齐的日子,同样也想念那个性的旧钢笔。张老师的习惯从来都是这样,用的东西总是破的不能用了才换新的,旧钢笔也是她朴素的见证。正是这平凡的朴素,才让我永生难忘。
钢笔,平凡的有点微不足道。如钢笔般的张老师,却深深地刻在我心中。
钢笔的自述(四):
嘻嘻,大家好,我是钢笔夫人。我打扮得可美了。你看,我穿着一身红旗袍,腰间嵌着一条银色的腰带。我的帽子上还写着“中国硬笔书法等级考试专用笔”几个大字,很神奇吧。我穿着一双红色的高跟鞋,它把我托得高高的,显得十分高贵。
我的帽子长长的,戴起来高高的,把帽子摘掉,我的尖尖的脑袋——笔头就露了出来,你就能够写字了。我写的字可帅啦!但是,我个性容易肚子饿。当我饿的时候,我的肚子会提出抗议——写不成字。小主人就急忙把我带到一个小瓶子前,把我的旗袍脱掉,让我吃我最爱吃的食物——墨水。小主人只要抓着一根长长的管子旋转一下就能办到。我吃饱了以后,肚子就不再抗议了,吃饱了我写出来的字更加好看。主人用我写字的时候我经常会躺在课桌上轻轻地对主人说:“主人你要好好写。”小主人的写字本上经常会被老师批成优秀三颗星或优秀二颗星。说起来也沾了我的光,因为毕竟这么好的字离开了我的帮忙是不可能的。
有的时候主人也会帮我洗澡,把残余的墨水垢,也就是我一向被我认为便便的东西洗干净,洗干净以后还要用纸巾把水擦干净,否则写出来的字迹就不好看了。
在小主人细心呵护下,我写出来的字越来越好看了,不知不觉中我和主人已经相处一年了,我十分喜欢小主人。
钢笔的自述(五):
嗨喽!大家好!我就是大名鼎鼎、玉树临风、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钢笔帅哥——“黑绅士”。
为什么要叫我“黑绅士”?因为我全身都是黑色:我头上戴着一顶“黑礼帽”,礼帽上镶嵌着一颗空灵璀璨的蓝宝石。“我的黑礼服”上还画着精致、整齐的条纹。我的嘴巴、头和脖子在阳光下银光闪闪,我的“粮食”是黑墨水。我的“黑礼服”和“黑礼帽”是用不锈钢做的,“肚子”是硬朔料做的都十分坚固,我的嘴巴写字十分流畅。
我刚出生时,我的爸爸、妈妈们把我放在一个精致的“摇篮”里,不知睡了多久,当第一束阳光射进我的小床时,我第一个看见的人是我此刻的小主人,小主人那是捧着我像得到了一件稀世珍宝、欣喜若狂。
小主人和我在一齐后变得越来越小气:
一次,小主人的同学问小主人借一下我写一下名字,他都把别人把我摔坏,紧紧地将我握在手心,生怕我被别人抢去。
直到此刻我和主人还和睦相处着呢!啊!不跟你们聊了,我要快点回到我的新床了!主人在叫我了!
钢笔的自述(六):
钢笔的自述
大家好!我叫钢笔,我是小主人学习的专业工具。我的头上戴着一个小帽子,小帽子是粉红色的。我的身体上面有一只可爱的小兔子,小兔子正在一个爱心的小屋里睡觉呢。
一次,小主人写着写着,突然,我的身体里没有油了,小主人赶紧把我的衣服脱掉,把我的头按进墨水瓶里,然后,捏两次,再直起来弹一弹,再放进瓶子里,直到我的身体里吸满了油,我也充满了活力。
我有一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笔尖。只要轻轻地被摔倒在地上,那么我就很可能“受伤”,最严重的时候,可能就此结束我工作的生涯,所以,小主人千万可要保护好我哦!
总得来讲,我但是一只全心全意为小主人学习服务的好帮手。
钢笔的自述(七):
我是一支钢笔,有一个帅气的名字叫‘‘英雄’’。我身材修长,亭亭玉立,每一天穿着黑色的‘‘连衣裙’’,漂亮极了。
我常常戴着一顶镶银边的帽子,帽子上还有一个银色的夹扣,摘掉帽子,就看到了我的嘴巴。我最喜欢吃的是墨水,那尖尖的是笔头是我的舌头,小主人就用我的舌头写出漂亮的字。脱下我的外衣,就看到身体了,真能够说是‘‘骨瘦如柴’’。我的肚子上有一根拉杆,是用来吸墨水的,每当我饥饿时,主人就会把我的嘴伸进墨水瓶里,然后将拉杆一拉一抽,顿时,我的肚子就饱胀得圆鼓鼓的,像一个小皮球。
我的作用可大了。每一天,我的小主人一到家,就拿起我,先把我的帽子摘下,放在纸大哥的脸上,‘‘沙沙沙’’地开始写作业,让我的智慧流露出来。这是我最感到自豪的时候了,因为不到一小时,小主人的语文、数学、英语等作业就完成了。纸大哥也常常被我感动,说:“感谢你用智慧的墨水把我装点得美丽多姿,让我变得不再平凡。”听了纸大哥的话,我的心里甜滋滋的。
我有许多小伙伴,所以一点也不感到孤单,常常在小主人的铅笔盒里玩耍、休息,它们分别是铅笔、尺子、橡皮、胶带,小主人叫我们五大才子。小主人个性爱护我们。
我真为自己感到自豪,我要一辈子忠心耿耿地为主人效力。
钢笔的自述(八):
我,一支精美的钢笔,身材修长而轻便,着一身黑色的外衣,尽显我的神秘和高贵,而我身上隽刻的“英雄”两字,更突显了我不凡的身份和张扬了主人的个性和品位。重要的是,我能在主人的手中挥洒自如,能帮忙主人写出一手娟秀漂亮的钢笔字,为此主人没少厚待我,自从主人在文化用品超市对我“一见钟情”后,主人就对我怜爱有加,一向视我如若真宝,每一天把我放在她最贴身的包里,和我形影不离,那时候我好幸福啊,每一天都很开心的为主人服务着,随时等候主人对我的差遣,主人那一本本收藏起来的日记和书本,就是我这一生最美丽芬芳的见证。
总以为日子会永远的这么过下去,但是,时世难料,自从主人买了手机和电脑,人类走进了资讯时代,我就像主人后宫佳丽中最不得宠的那一位,记不得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就被主人打入了冷宫,已经被冷落了不知数日,每一天都苟且偷生的藏在主人包底的一个偏僻的角落,任凭包里装的手机,钱包和一些乱七八糟的物品把我挤压的苦不堪言,主人已经完全忽视了我的感受,更让我悲哀的是,主人已好久没有触碰过我以前一度引以为豪的娇人身体了,长时间没有吸墨的身体变的干瘪而又苍老,真的就像张爱玲说的那样:“爱一个人就会把自己压的很低,低到尘埃里”,我就这样默默的在角落里等候着主人对我的眷顾。
昨日晚上,主人收拾完家务把包拿出来整理了一下,最后发现了我,那一刻我真的欣喜若狂,以为我最后能够熬出头了,恰巧主人的手机没电了,想记一个朋友的手机号码,于是拿起我轻便的身体,找一张废纸胡乱的划了两下,已经完全没有了当初的虔诚和认真,任凭我怎样努力的配合,写出来的字却是歪歪扭扭,丑陋不堪,主人甚至因为一个简单的字写不出来而懊恼不已,狠狠的把我扔到一边,最里还骂着“什么破笔”,天啊,我身体里仅剩的一点笔墨,就像我的眼泪,无声的溅落在桌子上,主人已全然不顾我身体的疼痛,丝毫感受不到对我从前的宠爱和怜惜。
主人啊,你写的字越来越差,甚至连最简单的字都写不出来,难道是我的错吗?是主人你越来越懒惰啊,你像许多现代人一样,用所谓高科技的东西代替了我的存在,手机和电脑已成了你生活中很重要的组成部分,不错,它们是比我快和方便,键盘码字不可阻挡的替换了传统手写汉字的一种重要方式,人们已经习惯在电脑里使用网络通信工具或处理各种文件文本了,你看你每一天匆匆忙忙的收拾完家务就坐在电脑前,一坐就几个小时,每一天看了你睡眼惺忪的眼睛,我心里都很心疼,听说电脑对人体还有辐射,更为严重的是,由于长期缺乏手写的锻炼,你已经患上了一种时髦的疾病“电脑失写症”,你和很多人一样,已经为了赶时间不得不将书法这门艺术冷落了。难怪有人说过,时代的进步是以人的某些退化为代价的。
笔挺柳骨,墨凝韩筋。你看大诗人余光中怎样赞叹汉字的魅力的“杏花,春雨,江南”,当然了,不是人人都能成为书法家的,但是,我仍然期望主人你能会了电脑不弃笔,摆弄鼠标也能舞墨啊,腾出点时间,把字当成是一种修身养性的调剂紧张生活资料的一部分,别让电脑失写症荒废了这一传统文化的精粹。
主人,再爱我一次吧!
钢笔的自述(九):
我是一支钢笔,外面是蓝色的,印着卡通人物。用铁制成,吸水装置是针管式的。是众多钢笔中的一员。2008年11月11日,我被小主人买回了家。完美生活开始了!
我记得我的“身价”是8元。比较便宜。所以到小主人文具盒的时候,十几块、二十块的钢笔都开始笑我。我没理。因为我明白,每一支笔在主人写字时都要用心配合,要不然写出的字就会粗一笔细一笔。所以,我断定,嘲笑其他物品的,八成是游手好闲、好吃懒做。我身价便宜,出身不好,基础也差,只能靠自己,才能胜过他们。
人都有个“喜新厌旧”的习惯。所以,小主人在写生字作业时第一次拿起了我,给我吸墨水,开始写字。
次日,当本子发下来时,小主人得了99分。他很高兴,便喜欢上我了。
此时此刻,我才明白,官场无处不在。全都在“争宠”。连钢笔也一样,利用各种手段让主人用自己。我怎样也不知不觉卷入了这场斗争中了呢……
还是一条理——勤奋,哪怕基础比别人差一些。我就“倒时差”。你可能会问为什么。因为有些伙伴是白天生产的,有些是晚上生产的。我是在凌晨一点生产的,所以晚上清醒,白天睡觉,和人的生活习惯刚好相反。所以我尽量把自己变成晚上休息,白天清醒。
功夫不负有心人,期中考试,我的“足迹”遍布了语文、数学、英语试卷。我很兴奋,别的文具也对我刮目相看,以往嘲笑我的也向我致歉。
我就这么一向被用到了学期末,立刻考试时,一支新钢笔出现了,造价五十多。挺直了腰板写字,兢兢业业。我便被淘汰了,遗憾……
我此刻正在小主人的笔筒里。小主人不太用了,因为我有很多方面不如别的笔强。但我可不这么认为,我还有机会,那就是考试时。考试时小主人会拿很多笔,备用。那时候,我就该大显身手啦。经过一年的休养,我的身体、潜力、状态都有了很大恢复,就等考试来到了!
我睡着了。
醒来时,我才发现自己在文具盒里。怎样会呢?一打听,原先刚刚考过试呀!我怎样一向睡过去了?小主人拿起了我,放回笔筒。唉!睡的时间太长了!我靠着笔筒,等待着下一度轮回……
钢笔的自述(十):
同学们,你们明白我是谁吗?我就是你们的好帮手——钢笔。
我从外表看古朴优美、雅致大方,我只有小主人的中指那么粗,身穿一件红白相间的外衣,颜色鲜艳无比,我的好“伙伴”就是外衣上印着的图案小熊。小熊穿着一件薄薄的红裙子,小熊眯着胖乎乎的眼睛正在熟睡呢!
我的外表不仅仅光彩夺目,而且用起来也很方便。当小主人需要我时,我就会主动地跳出来,帮我的小主人排忧解难。当“我口渴”想喝水时,小主人就让我喝足水。这时,我感到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十分想为小主人服务。有时小主人情绪好就会不我轻拿轻放,这时我的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写出的字也漂亮。有时小主人情绪不好,她就会很用劲的撞我的头,搞得我头昏眼花,想得了脑震荡一样。但是,我还是挺喜欢小主人的。
你们想和我交朋友吗?只有保护好我才能写出自然流畅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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