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素材库 首页

区物价局2017年主要工作情况及 2018年工作计划范文

时间:2019-05-14 08:09:20 网站:公文素材库

又到了年底,又到了大家准备年报告总结的时候了,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区物价局2017年主要工作情况及 2018年工作计划方面的范文模板,相信一定可以让您的汇报增色不少!

01

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在提升价格服务、维护物价稳定、强化执法监督上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打造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公平竞争的消费环境、争创一流的机关环境。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7年工作情况

(一)年度目标工作整体推进。

1、价格监测工作呈现新常态。从规范市场价格监测和稳定市场入手,重点对粮、油、肉、蛋、奶、菜等15大类重要产品60个品种实施价格监测,做到“一周两监测、一周一简报、一月一专报、一季一分析”,做到有数据、有分析、有对比、有动态、有预测,及时向社会公开,真正让价格监测工作成为社会关切、政府关注、百姓聚集的“晒价”民生工程。目前已建立伍明镇、宁老庄镇、万家福超市、新世纪农贸市场等15个监测点,设立专兼职监测员,定期反馈价格信息动态,对可能引起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及时预警,为领导决策提供详实数据。今年配合市局编发《价格监测与分析》22期,开展蔬菜和农产品价格调研20余次。全面建立监测资料档案、监测数据库和监测台帐,全区价格监测工作呈现新常态。

2、价格收费步入转型管理。一是完成建立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年度报告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全区现有 32个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全部实行收费情况报告和清单制度,年报率达100%。通过收费统计评估,编写收费分析报告,全面提高了收费管理工作科学化、信息化、公开化水平。

二是加强放开项目价格事中事后的监管,正确引导和规范其放开后收费行为。虽然政府对非公立医疗收费、住宅小区停车等服务价格已经放开,但为了防止“一放就乱”的怪圈,我们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对放开后的收费要求各收费单位按照规定制作收费公示牌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是落实国家降费政策。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要求免征、停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35项,取消、停征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6项。接到文件后,我局及时转发,并对涉及到我区收费单位的计量收费、非刑事案件财物价格鉴定费、预防性体检费等3个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78.76万元,确保了国家各项收费政策落实到位。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重点组织开展对涉企收费的监督检查,对建设、环保、商业银行等部门和行业开展检查,具体查处内容包括:不按规定取消、免征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的,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的,利用行政权力、管理职能或垄断地位强制企业接受服务并收取费用的,以及只收费不服务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行为,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各类行为。共检查收费单位22家,各单位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较好,没有发现超标准等乱收费问题。

3、注重群众诉求反映。我局通过参与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在直播过程中对群众的咨询给予了详细解答,对于反映的价费问题高度重视,责成相关科室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完善12358价格举报平台建设,规范举报受理流程,促使价格举报工作效率和质量不断提升,共受理各类价格举报投诉、咨询179件,立案查处26件,已办结25件。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案件实行“举报销号”制度,做到了投诉举报件件有登记、件件有结果、件件必答复,价格政策咨询满意答复率100%,树立了良好的部门形象。

4、价格认定稳步推进。以“提升价格公共服务、推进规范化中心建设”为主线,突出“打击犯罪、法治公正、维护稳定、助推发展、服务环境”为重点,始终把握认定事实清楚、认定程序合法原则,全区价格认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办理涉案物品价格认定案件 117件,认定标的396万元。

5、价格调研密度加大。今年我们继续将调研工作作为探索价格工作新思路、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工作的主要抓手,针对粮食、蔬菜、生猪生产和收购价格等内容,紧扣当前市场热点,深入农户生产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局领导带头深入联系社区和扶贫村调研,围绕价格公共服务服务“四位一体”和脱贫攻坚这个主题进行调研,拓宽视野、创新思维,探寻价格服务工作的新途径。同时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化建设为契机,丰富部门信息平台,提升部门服务形象,共向省、市价格部门和区委、区政府报送各类信息62篇。

(二)中心工作效果显著

1、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明显。一是制定了包保帮扶工作方案、扶贫开发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并确定了“一把手”带头帮扶制度。局班子先后6次召开扶贫工作专题会议,听取扶贫工作汇报,研究帮扶工作。每月均由主要领导带队到段庄、杜庄村进行帮扶,全局干部职工分别与5户精准贫困户结对帮扶,紧密围绕精准帮扶要求开展帮扶工作,帮助解决贫困户实际困难。实现包保村出列,包保户精准脱贫。二是作为帮扶单位,我局党支部通过与帮扶村党总支通过组织共建、班子联抓、工作联动等措施,进一步做好抓基层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三是加大帮扶项目、资金支持力度,提供资金30000元帮助该村建成光伏电站。利用选派资金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5万元,以股份制经营方式将资金投入至任化南家庭农场项目,任化南家庭农场每年给村集体分红5千元。今年至今结合慰问走访活动,为贫困户送去帮扶物资折合资金2.8万余元。

2、招商引资实现新进展。我局紧紧围绕招商引资,服务经济发展这一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突出工作重点,力求工作实效。在招商方式上加强与区内外商家的联系,掌握上下游商家的信息和投资意向;加强与商会的联系,持续跟踪对接,参加节会了解产业转移动向。对意向项目,做好有关行政审批服务,促进项目落地;对在建项目,做好后续跟踪服务,促其尽快投产;对已投产的项目,想项目单位所想,急项目单位所急,解决项目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难题。经过不懈努力,今年成功引进了投资额共1.6亿元的久芳新型建材建设项目,投资额9000万元的杨店集贸交易市场项目和投资额5000万元的多利羊服装加工项目,目前实际到位资金1.1亿元。

3、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讲政治、重规矩、做表率”活动为契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夯实和丰富活动载体。一是认真履行职能,通过提升境界、提升格局、提升要求,明确方向、切实整改,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荣誉感、责任感,在全局上下形成比学习、比干劲、比服务、比业绩、比奉献的良好氛围。二是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规范行政行为。同时,计划生育、普法和综治、信访等工作得到整体推进,完成了循环经济园区信访维稳重点治理工作。

总之,今年以来,按照年初区委、区政府制定的目标任务,我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能,求真务实抓落实,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价格监测网络覆盖面有待于进一步延伸;三是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四是随着简政放权和收费项目逐步取消,监管工作难度加大。这些问题有待于在明年的工作中切实改进。

二、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我们处在乘势而上、攻坚克难的价改攻坚时期,价格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区的决策部署上来,立足新起点,担当善作为,着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更加注重稳控价格。

一是监测数据要准。完善价格监测体系,执行好各项实时应急价格监测、常规商品价格监测、区域商品价格监测,确保准确率、上报率。二是分析建议要准。不断提高月度、季度、半年和年度价格形势分析的能力和水平,客观判断价格运行特点、科学预测价格走势,准确提出针对性强的市场价格稳控的对策建议,为价格调整和领导决策当好参谋。三是预案应对要准。进一步完善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工作预案,对出现的价格异常波动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建议政府出台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确保市场价格稳定。四是合力稳控要准。发挥价格调控联席会议的作用,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增强综合施治平抑市场物价合力。强化保障救助,满足条件时迅速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物价上涨的影响。

(二)更加注重优化环境

在近几年优化涉企价费环境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涉企、涉农等方面价费监管,努力打造投资发展的价费负担洼地。一是全面体检收费行为。对涉企收费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不定期开展清单执行情况的检查并及时通报,督促问题整改。继续做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对于检查中查实的问题一律严肃处理、公开曝光、案件移送,坚决制止向企业乱开口、乱伸手行为。二是全面落实价费政策。及时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取消和免征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等各项政策,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确保各类优惠政策真正惠及企业和人民群众。三是进一步提高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对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价格,实行清单管理,实时对外公开,清单外的收费一律取消。

(三)更加注重监管市场。

一是抓好重点整治。提醒告诫一批不规范标价经营者,查处一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创建一批“明码标价示范店”。二是关注重点时段。做好春节等节假日期间超市、车站、景区等消费热点价格巡查;加强对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期间市场价格巡查监管,严防借灾涨价、坐地起价等行为发生;密切关注放开的物业、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等价格走势,防止价格出现不正常波动,稳步推进服务价格改革。

三是查处重点案件。从市场日常巡查、群众举报、价格网络舆情以及周边典型案例中寻找线索,力争查办1-2件有影响的市场价格监管的典型案件,在市场价格监管上求突破、造声势。四是强化重点建设。积极推进公平竞争审查,落实市场体系建设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价格矛盾行政调节工作制度,提高价格矛盾化解效率。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实施细则》,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价格执法模式。

(四)更加注重价格服务。

一是畅通群众维权渠道,充分发挥“四级联网”的12358举报系统作用,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提高价格举报受理、调解、反馈水平和效率。二是提升价格认定“服务司法、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系统”的能力,继续深化涉案、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积极推进涉税财物价格鉴定工作,增加财政税收、减轻群众负担。

02

2017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物价局的悉心指导下,认真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深入推进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加强价格监管,扎实开展2017年的各项物价工作和区委区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加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1、做好价格监测工作。根据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的文件要求按时上报价格监测报表23份,并及时做好特殊或突发时期的农产品价格监测,重点对粮、油、肉禽蛋、蔬菜、液化气等生活必需商品价格的监测,了解价格的变动情况,密切关注可能引发市场价格异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对价格异常波动及时预警上报。 

2、协助柳江区财政局、柳江区粮食局做好2014、2015年柳江区轮出县级储备粮价格审定工作,我局结合我区粮食生产的实际情况,合理拟定储备粮拍卖底价,并在柳州市新农贸市场成功拍卖。 

3、配合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柳江区管道天燃气引进的前期工作。 

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开展2017/2018年榨季糖料蔗收购价格调研的通知》(桂价格〔2017〕55号)文件的精神,组织柳江区制糖企业和部分蔗农对2017/2018年榨季糖料蔗收购价格进行全面摸底调研,形成《2017/2018年榨季糖料蔗收购价格的调研报告》上报至市物价局。 

二、认真贯彻落实物价政策和法规,进一步清理、规范价格收费管理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全市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转发关于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第三批、第四批,桂价医〔2017〕17号、18号)、《关于柳州市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柳价费〔2017〕3号)、《关于我区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柳价费〔2017〕17号)、《关于我区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第二批)的通知》的通知(柳价费〔2017〕18号)、《关于下发柳州市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柳价费〔2017〕29号)。 

2、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财税〔2017〕20号),与财政局联合下文转发该文到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3、调查了解落实林业采伐设计收费问题,就向我区林业采伐设计收费偏高问题与林业局和设计公司进行了座谈与商讨,促进我区林业林业采伐设计收费有了降低,并向区林业局转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林业采伐作业设计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4、认真贯彻落实医改检查评估工作任务。配合区卫计局、社保局做好全区医改检查评估工作。 

5、及时完成区审改办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做好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放管服”实地督查迎检工作,对照自治区物价局列出的全区收费问题清单进行自查和整改工作,按时上报本单位的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及政府门户网站“办事指南”等。 

三、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一)加强节前巡查,规范价格行为 

春节、元旦、“三月三”、清明、五一期间,根据国家发改委、自治区和市局工作部署,重点对辖区内进德蓝色梦幻香草园、天香琼林百花园、城区各大超市、汽车客运站等单位进行了价格巡查,主要对农家乐、休闲农庄相关的住宿、停车、休闲娱乐、客运票价等明码标价和收费行为进行了督促、提醒和告诫,对不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有效地规范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 

(二)积极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1、开展教育收费检查。2017年春学期,以抽查的方式深入到部分公立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展春季学期收费情况检查,重点检查收费公示和落实情况。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学校及幼儿园收费政策总体情况良好,都已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对个别学前教育收费不够规范的行为,进行了纠正和整改工作,并引导学校建章立制,建立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价格机制。 

2、开展清明节期间殡葬服务收费检查。清明节前夕,重点对柳江区殡葬管理所和里雍镇境内的福山艺术陵园(石叠山齐地陵园)进行专项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这两家殡葬服务经营单位能够自觉执行有关规定,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各项收费均未突破物价局核定标准,明码标价情况良好,政府定价项目和市场调节价项目的收费标准均能公示上墙。 

3、开展涉农专项治理检查,切实做好涉农专项治理收费工作。根据市局工作安排部署,开展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执法检查,重点对农民建房、农村中小学、农村殡葬服务、农机服务、林业、农业、畜牧水产等部门的价格和收费问题以及农资市场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总体情况来看,各部门近年来对国家、自治区关于取消涉农收费项目的相关文件精神落实情况良好,各被检查单位大部分都能严格按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施收费,对明令取消或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能按要求及时停止,总体上能较好的执行国家的价格和收费政策。 

4、积极开展涉企收费检查。根据国家发改委和自治区物价局工作部署,积极开展我区涉企收费情况调查摸底排查,对辖区内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单位及相关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特别是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情况进行外围调查。 

5、开展全国电力价格专项检查。根据国家发改委和自治区、柳州市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电力价格专项检查。针对我区实际情况,走访了学校、医院、养殖企业、社区等相关单位进行外围摸底调查,并进驻柳江供电公司进行为期两个星期的检查,目前电力价格专项检查已经基本结束。 

6、开展粮食储备粮直补订单粮食收购价格专项检查。为保证粮食直补订单收购政策落到实处,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我局会同区粮食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粮食植补订单收购价格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截至9月中旬,柳江区已全面完成全年直补订单粮食7000吨的收购任务。从检查情况看,全区各收购点都能够严格执行政府制定的普通早籼稻2.62元/公斤的粮食收购价格,统一按0.24元/公斤进行补贴,公示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检查中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在检查中,检查人员还对各收购企业大力宣传相关价格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粮食收购企业的收购行为。 

(三)以柳州市价格信用信息库为平台,做好市场价格监管服务工作 

结合日常的检查巡查以及专项检查,做好市场价格监管服务工作,不断完善柳州市价格信用信息库的信息录入。及时把检查对象相关信息的收集、登记、录入及检查情况的短信反馈工作完善,切实做到了监管留痕,倒逼经营者价格自律。据统计,2017年1月1日至11月1日,新录入柳州市价格信用信息库的商家(单位)的信息为263条,发送短信322条。 

(四)继续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 

一方面是采取日常市场价格(收费)巡查检查与价格信用信息库录入工作相结合的办法,通过边检查、边录入、边宣传、边教育、边规范的办法,深入开展价格服务,促进商家经营者价格自律、诚实守信。另一方面是结合“柳江区315消费者权益日”、“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16周年纪念活动以及“柳江区第一届政务公开日” 活动等开展宣传价格政策法律法规。通过出板报和组织人员到区文化宫广场集中开展宣传活动等方式,与市民面对面宣传解释价格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听取广大群众对于价格执法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据统计,共发放价格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400多份,接受口头咨询9人次。 

(五)结合柳州市“创城固卫”活动,多措并举推进农贸市场明码标价。7月开始,我局以柳州市“创城固卫”活动为契机,对辖区内南环综合市场、基隆下屯综合市场、建都市场等11个农贸市场开展明码标价推进工作。一是召开农贸市场管理方提醒会,对其进行政策、法律法规灌输,使其正确认识和对待明码标价工作,明确责任和义务。二是印发明码标价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4000多份,提醒和告诫所售商品必须明码标价,进一步增强经营者的明码标价意识。三是及时办理农贸市场价格投诉举报,确保农贸市场价格投诉举报受理率、办结率达到100%。四是加大检查巡查力度。 

(六)积极开展价格信用等级评定活动。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开展价格信用等级评定活动的通知》(桂价查〔2017〕58号)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开展我区2016-2017年度价格信用等级评定活动。 

(七)以12358信息平台为依托,切实做好价格举报工作 

上半年以来,我们以12358全国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四级联网为契机,努力发挥平台作用,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据统计,截止2017年11月1日,我局价格举报中心通过群众来电及上级交办和部门转办等渠道,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咨询47件(其中投诉件19件,咨询件28件),办结47件,办结率100%,调解退还消费者价款9728元。 

(六)推行电子案卷,实行案卷信息化管理 

已将我局2013年以来办理并结案的价格违法案卷所有纸质卷宗扫描形成电子案卷,电脑、硬盘、光碟同步保存,实现电子案卷随时查阅的需求。 

四、坚持客观公正、依法认定的原则,积极开展价格认证工作。 

截止10月31日,接受并完成价格认定工作1354件,总金额42557.84万元。其中: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263件,总金额为227.03万元;道路交通事故车物定损价格认定2件,总金额为1.87万元;公物处置及相关物品价格认定26件,总金额为167.07万元;应税物个案价格认定1063件,总金额为42161.87万元,与实际交易合同价格24658.06万元相比,增加17503.81万元,增加率70.98%,为我区税款的征收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五、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高标准地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积极做好挂点村委百朋镇恭桐村委的相关工作。一是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全力支持和协助百朋镇恭桐村委做好精准扶贫、美丽乡村、村委换届、维稳等工作;二是深入百朋镇恭桐小学开展义务教育学校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在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赞助挂点村委百朋镇恭桐小学工作经费3000元。 

2、协助柳江区征地办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今年3月份,我局抽调4名干部到区征地拆迁办协助开展白莲大道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3、根据柳江区关于美丽乡村工作要求,认真开展“美丽柳江·清洁乡村”活动。 

4、按照柳江区的工作部署,我局积极开展创城固卫工作,为柳州市创城固卫贡献一份力量。 

六、2018年工作计划 

(一)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价格主管部门出台的有关价格改革政策和措施,并结合我区价格收费管理实际情况加以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制定价格的程序、规范定价行为。 

(二)进一步落实各项价格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继续推进对电价、水价和液化气的阶梯价格制度的制定和实行,加强对关系民生商品的价格监测、预警和分析。 

(三)落实各项价格监管政策措施,加大对市场的监管力度; 

(四)开展国家发改委、自治区、市局布置的各项检查工作; 

(五)继续推进我县“网格化”价格监管和服务工作。在做好经营者信息登记的基础上,进一步用好柳州市价格信用信息库,倒逼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 

(六)协助税务部门完成柳江区2017年二手房交易价格的数据库更新工作;继续完善制度,深入开展规范化建设,认真执行《价格认定规定》,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积极为执法、司法机关、为社会提供客观、公正、及时的各项价格服务。 

(七)努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区物价局2017年主要工作情况及 2018年工作计划范文
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http://m.bsmz.net/gongwen/173893.html
相关阅读
最近更新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