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劳动合同法吧,就是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法律,作为一个劳动者,你是否了解劳动合同法呢,我们应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接下来就请大家随小编一起来看这篇文章吧。
“你好,你这份合同没有盖公司公章~”
“你好,你这份合同上的身份证号码和网上的不一样,你看看到底哪一个是错的”
“你好,你这个解除原因不应该选——协商一致解决”
因为工作原因,我最近每天都要审上百份劳动合同,看了那么多劳动合同,其中有问题的合同真不少。
首先是用人单位初次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很多单位没注意,在网上备案的时候把劳动者的身份证号码填错了,到人社局一对不正确,又不确定哪个号码是对的,只好带着没盖章的合同回去确认。
有的用人单位总想着延长劳动者的试用期,殊不知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用工期满三个月到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用工期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用工期三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
而假如你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时候,当你在那个单位工作了很多年,有一天你的东家突然提出要跟你解除劳动合同,你千万不要直接点头接受签上自己的大名就走了。一定要申请补偿金,在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中,这类无固定期限的合同,用人单位提出解约的话,是一定要给劳动者补偿金的。假如不给的话,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企业则要赔付双倍的补偿金。
按道理说,公司的人事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应该会很注意,但还是有很多家公司在这一方面丢三落四。也可能是有的时候合同太多了,他们不小心漏掉了某几份合同的盖章、核对的工作。
和一位朋友交流,他跟我说,单位的劳动合同规范的话,可以避免很多问题。这句话我很赞成,无论是小公司还是大公司,凡是招进来一个人,都要在当地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备案,备案之后,才可以给员工交社保。即使解除了劳动合同,也关系到员工未来失业保险金的领取、社保的缴纳等问题。
在这里提醒一下作为劳动者的我们,与单位签订合同之后,一定要拿一份合同回来留存。很多单位都会主动给你,但有些单位就不会给。自己要有这个意识,合同都是公司保留一份,劳动者保留一份的。
还有一个情况就是,劳动者进入单位工作,假如超过了一个月在一年内,单位还没有和你签劳动合同,那么他要给你支付每月双倍的工资,并立即补好合同。假如超过一年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法律上即认可劳动者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也要补上劳动合同。
我个人觉得虽然现在国家的法律越来越完善,但是我们对于很多法律都还不熟悉,这样会比较吃亏。
在平时的时候,没事看看法律条文,看看和我们相关的法律,真的可以避免很多问题,主要还是避免吃亏。
劳动合同法,值得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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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劳动者,你了解劳动合同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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