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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法案观后感欣赏

时间:2019-05-15 08:00:10 网站:公文素材库

《儿童法案》是一部来自英国的剧情电影,影片剧情丰富,耐人寻味,网友是怎么评价这部电影的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01

艾玛汤普森演的女法官真的很美。超越了年龄的束缚。电影的前一个小时看着有点冗长,直到怀特的出现。这个演员真的很特别。他没有很精致的容颜,可是就是很吸引人。敦刻尔克里的小士兵,酷儿们里的年轻同志。他有种神经质的美。酷儿里的年轻同志,他那十八分钟的独白,我觉得他就是在对我说话,带点紧张,带点羞涩,也有点病态。这个演员应该前途无量的。儿童法案里的小男孩被他演的好像坠入人间的天使,很容易就激起母爱。

02

开宗明义,优秀的原著小说或许可以让一部改编电视剧从一开始就成功大半,对于电影,却还远远不够。即使仅仅就通常认为的“忠于原著”的改编电影而言,从文学语言到电影语言的转化也并不是如一般人想象的自然而然:电影不仅仅是对小说故事情节做单纯的呈现和演绎,而需要有自己的表达方式。

优秀的作家并不能直接地成为优秀的编剧,从文学转化为电影能直接照搬的只有剧情、部分的人物形象以及少量的对白,麦克尤恩擅长的细致深刻的心理描写无法直接用影像呈现,而其冷峻优雅的文笔——我最爱的部分——断不可能通过人物对白展现出来。如是,尽管本片几乎完全照搬原著(编剧即为麦克尤恩本人),但某种程度上它并不真正忠于原著,而是原著的一种减弱,一种片面、简单的介绍。

就以麦克尤恩另一部小说《赎罪》改编的电影为例——这部乔赖特的作品是我认为能称得上“还原原著”的经典。以下分别从摄影、配乐和剪辑三个角度来谈。

为了表现小说中“夏日最热的一天”,摄影师Seamus McGarvey和乔赖特决定使用一种浓厚的滤镜(似乎还在镜头前蒙了一层薄纱),以达到一种古典油画般的效果。

此片的摄影非常出彩,除了有被分析过无数次可留名影史的5分钟敦刻尔克长镜头,每一个场景的用光也都极其典雅华美,正符合麦克尤恩充满表现力的文笔。

出色的场面调度:光线勾勒出Briony回望的身影,背对众人宛如走向她自己的圣神天堂,因为在她心目中她是那个拯救了姐姐、伸张了正义之人。其余的大人们都身处黑暗之中,姐姐在正中央坚定地面向前方(镜头之外)的罗比,清晰地表明了立场,丝毫没有回头看妹妹,喻示与Briony的决裂,背后透出来的光又将她与母亲、哥哥和警官等人区分开来,突出了她在这场戏中的主角地位。

如果说摄影还原了麦克尤恩笔调的华美,那么他笼罩在整篇小说上的一层阴冷和残忍则主要通过配乐得以表现。钢琴、弦乐和打字机的声音一起除了调和出哀艳美丽的乐章,也营造了一种悬疑感和冷静的残酷感。

剪辑方面,从大的叙事结构来讲有两处值得一提:

一是开头Briony目睹水池边的情景,小说中先从罗比和塞西莉亚的角度叙述,再写Briony的视角,由于文字的便利,读者可以从对Briony的心理的细致描写中理解她的思维,然而电影中则无法达到这种效果。于是电影调整了顺序,使观众先从Briony的视角观看,不至于先入为主。

二是影片中后部分,罗比目睹了战争中被集体杀害的一群修女倒在林间的惨状,而后以一段凄美的乐章为桥梁过渡到在塔利斯庄园的回忆——Briony跳入水池中让罗比救她。看上去似乎毫无逻辑,然而这一段遵从了原著并且可以说表现得比原著更好。配乐响起,如同在低回默问: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所有的这些要回溯到那年的一个夏日,一个孩子愚蠢天真的爱……

“如何才能理解这个孩子的思维呢?只有一种解释……”

“他听见——但没有看见——她跳进了水中……”

《赎罪》以不那么尊重原著的方式还原原著,完美地实现了文学到电影的转变,乔赖特镜头下战火纷飞的塔利斯庄园同麦克尤恩的文笔一样哀艳,文学语言与镜头语言二者不能相互替代,但可以展现出同样的魅力。

再回过来看《儿童法案》就不难体会到它的缺陷了,读过原著就能发现这部电影完全可以称作麦克尤恩的电影,甚至说是电视剧也不为过。电影各方面极少有超出小说的发挥,用巴赫的曲子也是来自麦克尤恩的原著,最后Fiona在音乐会上演奏钢琴,表现她主观上在听到Adam旧症复发的消息后的震惊与恍惚的感受的段落都仿佛是直接对着书拍的,却又不及文字有的表现力。

整部电影简直是《赎罪》的反面,摄影剪辑和剧本全面的平庸,就连海报都做得十分随意。倒不是说它不好看,而是基本没有起到什么表意作用。

细究一些情节的内容,可以发现电影相比原著有不少缺漏。比如连体婴一案,小说中这一个案件除了展现出在宗教和世俗道德的冲突之下法庭会站在更有利于儿童福祉的世俗道德一边,也是直接造成了Fiona对肉体产生厌恶而不再与丈夫做爱的原因。而缺乏了文字的描述在电影中则只起到了第一个作用。

又如电影大致能够展现Adam对Fiona的感情是从何生出,而Fiona对Adam的态度却显得有些难以理解。读完原著才恍然大悟,原来Fiona在少女时期爱上过一个青年乐手,这段充满了青春叛逆的热情的爱情虽然最终结束,却还是在她心中留下了一段过去的回忆和影子,青年的、富有才华和好奇心的Adam重新唤起了她心中的这种情感。

再说改动比较大的结尾,坦白讲我并不很能理解影片结尾的表意,原著中,Adam给Fiona写的最后的诗句“但愿亲手淹没我十字架的人被置于死地”算是明确地指出Adam的死亡几乎算得上是自杀,因为Fiona曾将他从宗教中救赎,却在使他丢失信仰后不断地以冷漠的礼貌回绝他的一次次求助,“而后潜入冰冷的河底,从此杳无音信”,他的自杀可能有找不到答案最终回归上帝的成分,不过似乎比较多的是失望和报复。影片删去了这首诗,改成了“我将会自由”,从重重疑问中解脱出来的自由吗?还是最终明白了对Fiona的情结的天真幼稚?

整部电影除了麦克尤恩原本小说的情节设置以外,短评里多数人赞扬的也就是艾玛汤普森和菲恩的表演了。这多少也像是电视剧的特点——塑造一两个突出的人物,围绕他们讲述一个情节曲折的精彩故事,其他的一切都只是背景板,如同大光圈的人物特写图。

私以为影像有无所谓的“电影感”的一个差距也在于此,以《傲慢与偏见》为例,改编的95版BBC剧集和05版电影都是较为精良的作品。当我回忆95剧版,首先想到就是男女主人公这两个人物本身,我们称赞他们的表现,会记得他们对简奥斯汀书中经典情节的演绎;而对与05的电影版,让我印象深刻的则是类似于这样的画面:

在电影的许多场景里,人物本身可以说是作为构图中的元素被安置在画布上的,打在她身上的光线与周围的背景融为一体,也就是说主人公并不是站在背景板前演话剧,而是更加真实地置身于那个世界,成为一幅画中的一部分。

你可以回忆一些让你印象深刻的电影,是否会发现浮现在脑海中的很多是某些经典场景而不仅仅是人物形象和他们的动作。相比于电视剧,人物和剧情在电影中的重要性并不占据着那么大的比重,电影会关心整个画面以及画面的运动带给人的视觉感受,并通过这种影像独有的渠道来表情达意,而非仅仅是用台词、人物、剧情来【告诉】你一个故事和什么主旨。

如果麦克尤恩充分发挥了文字独有魅力,那么他的电影也应该有相应的视听语言与之匹配。

在没有其他信息的基础上单独拿出来看《儿童法案》这部电影,可以说它是有着不错的品质的——讨论的主题层次丰富而有其深度,两条线索交织的结构精巧,人物之间的冲突很有戏剧性,配乐符合法官的客观社会地位和思想性格上的理性,并且还串起了Fiona丈夫送给妻子钢琴的回忆以及音乐会的情节。

然而如果这所有的优点原著都已经包含,并且还能比电影更胜一筹,那么我以为,这部电影并不太具有它本身的价值。

过去一年里接连上映了麦克尤恩的三部电影,但如果不能够稍微达到《赎罪》电影那样的独立性,所能有的作用大概只能是推广麦克尤恩的小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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