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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旧时光读后感书评

时间:2019-05-15 08:09:45 网站:公文素材库

《你好,旧时光》是一部由八月长安著作的书籍,不知道各位小伙伴有没有看过呢?网友们对这本书的评价也是相对较高,一起来看看吧!

01

最近在看的一本书叫《你好旧时光》,振华三部曲之一,作者八月长安。看完才发现,她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学院。

这本书被誉为“写给每个人的成长之书”。

书从小学开始写起。或许每个人小学时候或多或少,都受过动画片、武侠片的影响,觉得自己是个“侠客”。女主人公余周周就是这么想的。她也确实是女侠余周周。

旧时光中,最让人感动的角色非米乔莫属。她自幼查出先天性心脏病,去医院去得比学校还多。因为名字中有个乔,当然,大部分是因为她性格中的“丐帮属性”,动漫社的社员们都尊敬的称呼她为“乔帮主”。不过这个帮主有名无实,毕竟振华这么变态的高中,动漫社活动根本叫不到人,大家都忙着头悬梁锥刺股的读书,动漫社最终被取缔。

可是,动漫社是米乔的心血。她深知,自己的时间比别人少了很多。所以,她想做的事情,她会比别人更用心做,把所有经历都当作人生的最后一次经历;所以,她倾尽全力,在学校才艺展示时,推出了动漫社的表演;所以,在动漫社要撤掉时,她从医院偷跑出来,自己摘下动漫社的牌子,只是因为,“这么重要的时刻,怎么可以没有我米乔的亲自见证。”

“米乔,我们都会慢慢变老,”我一直以为,她活成了最潇洒的自己,即使生命短暂;她活出了自己,哪怕生活残酷……虽说女主自带光环,但我最喜欢的角色是这个敢爱敢恨无所畏惧的女二。

青春不就是这样,勇敢的去做,勇敢的去追!

02

很多人都喜欢回忆过去。最美好的时候就是青春,就是回不去的时光。

我欣赏余周周的个性。我小时候也是一个爱演戏的娃子,披着夏天盖的毛毯,装作是皇后母仪天下……小时候该干的事我一样没落下,跟女生玩过家家,洋娃娃,跟男生在大街上打卡,弹玻璃珠,自己在家看动画片,玩红白机,小时候什么都不懂,但是最快乐。我的成绩也比较稳当,去了一所重点高中,但遗憾的是,没有看到很好的大学……原因很简单,我高中住校,不适应环境,对周围人看法过分关注,还有最不可逾越的鸿沟——心里落差。一个人在顶峰太久,突然被踢下来的感觉不太好,尽管我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也是我最欣赏余周周的地方,她太淡定了,也许经历过生死的人已经没有什么在乎的了,我喜欢那种千万人说什么,我不关心的态度,她太通透了,以至于所有人在她眼里都好像太幼稚了,这种不符合年龄的成熟感是岁月用刀子一点一点磨出来的,所以,羡慕她的同时也在心疼她。

我觉得我的青春最遗憾的地方就是没有一个林杨,虽然很多人都没有……他是二熊笔下主角光环最厚的男生,谦逊有礼,宽以待人,良好的家世,俊朗的外形,仿佛把世界上所有美好的事情全部加给他都不够。说实话,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男生,他成熟但是又带着幼稚,他油腔滑调但又很真诚。他可以把世界上最好的东西给余周周,他能带给她快乐。我喜欢他身上的正能量,就是让人不断想要靠近的小太阳。

里面的每一个人物都有属于他自己的故事,凌翔茜挣脱母亲打造的牢笼后后终于做回了自己,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太阳;周沈然也摆脱了心里的枷锁,走出来迎接新的生活;米乔在另一个世界应该成了一个快乐的包租婆吧,陈桉也拥有自己新的路了吧……

楚天阔,这是让我很心酸的一个角色,他应该是喜欢过茜茜吧,但不是爱,他在感情和理智之间选择了理智,谁能说他错了呢?他做不到像林杨那样抛弃一切,置所有事不顾,他要保证他的未来不是像小时候那样痛苦啊……

辛锐这个角色几乎是我最讨厌的,因为她在某些方面真的很像我,受不了别人比我强,比我好,自己的嫉妒心让自己变成了一个自己都不认识的人,但是我比她好一些,我不会因为这点心思就做出危害别人的事,那样自己一辈子都会后悔的,但是我并不能保证,处于她这么个位置上,到底会做出什么事情,至少她认定了事情就去做的这个胆子还是很强的。

每个人都是多面的,我们不可能完全像谁,只不过把这些角色的每一面提取出来,找到与自己相同相似的那一面,二熊的书引起的共鸣之处,也许就在这里了吧。

03

现在读书不会容易感动了,不再喜欢揣摩人物的心理再安到自己头上大发联想,好像一切都如自己判断般的顺理成章。或者是说所有的波澜都不能在脑子里待的太久。烦恼也好,高兴也好,感动也好…前些日子还坚信自己会在回忆时光这类的题材中感动的死去活来,现在才发现自己老的不是一星半点,神经不愿再去负担那些所谓可以狡动人心灵的东西了。

但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瞬间,我也觉得很满足,成长绝对不是一件好事,尽管每天乐呵乐呵拼了命的要证明自己活得充实,但生活毕竟不能一往纯真,摔个杯子就提心吊胆个好几天;可以大大咧咧地对人说:我不跟你玩了,我和他绝交了,我和他和好了;可以骑马打仗,砍砍沙包,扑腾会儿卡片,把四驱车拆了安上再拆了再安上,伴伴光能使者打打杀杀把空气当宝剑吼吼一刀两断,叠叠青蛙飞机剪剪小人恐龙甚至无聊到望着月亮想着星星纳闷自己为什么没有超能力也能一晃一天的日子到底还是不在了。

我想了个最美丽的题目:回不去的时光叫做小时候。

捎带着也是在写读后感了。回忆 旧时光回不去的小时候 这本书的格调感觉有点沉,还好,回忆就需要这样的气氛,能让人更安静地投入心思去感受但正好又能保持思路的连贯性,边看边想,边写边想。这本书到底是一部小说,不可能像一篇纯粹的自己写给自己的成长报告,竟会让自己惊奇其中的不同,不能像自己真正记忆中的那样。我刻意把这段写给自己:要是每个人的童年都跟自己的一个德行,那中国小学就没有中队长,大队长这些官了。因为当年干了4年的小队长,而且升初中在曾任职务的那表上填的格外认真,现在觉得有点可笑,那无非是 没有长大 罢了,但人可以长大,谁能长小?我试着用小时候的思维写一些那时候的句子,比如说教室里安静的可以听到针落到地上的声音;他家的小狗叫乐乐,可聪明了,去了一次就认识我了;我和同学去了动物园,进了门,先看了老虎,后来看了狮子,最后我们就回家了…我只能找那时候的感觉,但都是主观臆想,都不是真实的自己,怎么能说当时信心满满幻想能成为英雄的自己二的可以呢!真奇怪,天下有种熟悉竟然是陌生的。

这只是个开始,我曾经发誓扬言要把小时候写得淋漓尽致,发誓是需要底气的,不能像小时候随随便便发个誓,然后糊里糊涂心安理得的马上就给忘了,有时候我感觉自己比小时候还傻,我总觉得发了誓不去实现会遭天谴,所以总是跟自己钻空子,常想如果一个誓言能用一生去实现而没有时间限制,还是会很心安理得的。

怀念就是怀念本身,世界上不存在完美的怀念。

书里的余周周也拥有那个自己幻想的小世界,在里面呼风唤雨,对自己说:我是女侠,当然,余周周自然并没有想清楚这些,那时候她心里面只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英雄主义情结,义薄云天,却连她本人都无法看清;她也会放学狂奔回家只是不想错过下午的动画片,好像当年的自己,余周周成熟的那么早,那么小就经历了那么多所谓的坎坷,我想,她收获友谊也好,烦恼也好,快乐的记忆也好,没明白作者到底在怀念的东西是什么,刚刚在网上看了很多书评,说什么的都有,都沉浸在共鸣里。我想,既然是怀念,就应该怀念一切。幼年的口吻,真情朴实又回味无穷让人感慨万千的旁白,因为这毕竟是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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