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之之,前世,我们有太多的误会。或许是你爱我太深,为了留我性命而对我敬而远之,殊不知,没有你的关怀,这样的活着,竟比死去更要来得痛苦。我宁在你面前轰烈一死,也不愿被天公拆散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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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看这里!!!
表白我们慕凉小公举,嗯我们的小羲和。
她真是个很让人心疼的姑娘。
在百岛国,她不受宠,就好像个孤女一样,受尽欺凌,可是她那时有之之啊。之之,愿意饮下鸠酒的男人。(一直认为之之是大男主)
可是后来啊,唐墨出现了,她给羲和下了蛊毒,从那以后,之之好像变了,羲和嫉妒啊,之前一心爱她的男人怎么可以将全部的身心撒向他人?她不甘心啊,可她是高贵的羲和公主,她几乎嫉妒得发狂,她就是这么个姑娘,爱一个人,眼里心里就都是他,所以,她最后选择在之之面前轰轰烈烈地死,他要他永远记住她。
之之是爱她的,很爱很爱,他把唐墨做成了人彘,“她不配去见公主。”他为她几乎成了个废人,玩到着儿,我哭了。
幸老天有幸,
他们又相遇了。公主还是那个公主,刁蛮任性,一开始,之之不记得她了,还被白莲花蒙住了眼,给了羲和一巴掌,当时真的好感尽失。可后来恢复记忆时他的恸哭,真的拨动了我的心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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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下一篇长评,赠予我爱的小露兮。
我叫羲和,是百岛国的公主。我美丽又高贵,任性又执着,对,我就是我,即便有很多人不理解我,但是我不在意,我不care。因为我是公主,高高在上的公主,岂是尔等刁民等任意评论的。我可以不在意任何人,因为我的眼里心里只为我在乎的人,我珍惜的人,我钟爱的人敞开的。
我的之之,前世,我们有太多的误会。或许是你爱我太深,为了留我性命而对我敬而远之,殊不知,没有你的关怀,这样的活着,竟比死去更要来得痛苦。我宁在你面前轰烈一死,也不愿被天公拆散我们,这么执着的我,或许终于有了回应,让我在今后的生活中终于重遇到你。可你却不再记得我了,你的眼里,取代我的,则是那个让我咬牙切齿的唐墨。既然如此,那便让你恨我吧,比起你的恨,我更恨你,更恨唐墨。我慕凉发誓,决不让你与唐墨这对狗男女好过。因为我是你的羲和,你只能是我一人的之之。
前世爱得有多深,今世便恨得有多重。无论爱恨,都是我一个人的自作自受。可爱情却像是泥潭沼泽,让人甘愿沉沦,无法自拔。我怨你,骂你,打你,伤害你,均是因为我爱你。相信你前世对我也是如此。因为太过在意,所以不舍得失去。我们都是一类人,这样固执而又偏执的爱,我不管别人能不能懂,会怎么想,只要我们一样偏执,在这世上能寻得一个同伴,那便够了。
之之,我不知道你再次这么一睡,还会不会回来了,不过,这一次,我愿意放下我的尊贵等你。这可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本公主从不求你,今生今世,只求你一次,就这么一次,只要你能回来,过去的一切切,我均能视作过往云烟。只要你能回来……你会吗?你能吗?我求你……
我的高冷苏老师,你知不知道自己真的十分讨人厌,真的,你绝对是我见过最最讨厌的人。向来毒舌的我,在你的面前只能甘拜下风。这怎么能够啊?!!我可是高高在上的公主,被尔等刁民如此欺负,着实是无法咽下这口气啊。我讨厌你!你也讨厌我!两两讨厌,这样最好不过了。我们不让对方好过,以互怼的方式过着我们的生活,总有一个,我们之间,终会有一人败下阵来。放弃自己所谓的坚持,将讨厌变换作内心最真实的感觉——我喜欢你。这是我心底的话,但也是我不能说出口的话,因为,我可是高贵的公主。所有女人的通病,在我的身上一一应验。说不要其实就是要,说讨厌其实就是喜欢,让你滚开其实就是让你别离开我。我的苏老师,既然我们各不退让。那么很好,就以这种状态继续下去吧,本公主定会擦亮眼睛看看,等到你甘愿拜倒在我石榴裙下的一天。
好吧,嗦里吧嗦了好多,到最后都把自己搞蒙了,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水水更健康,水评来袭,露兮请收下我的一番诚意吧,哈哈哈哈。话说,我家凉凉的Q版真的好可爱啊!!萌化老夫的少女心了。快出徽章,我要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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