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龙门客栈》是一部由张曼玉、林青霞和梁家辉等主演的武侠动作古装电影,影片首播于1992年,虽然至今年代久远,但网友们对这部电影的评价却相对不错,一起去看看吧!
01
小的时候这部片子总是作为吃饭的背景在电视上重复播放,印象里只有打打杀杀,好多台词都不太懂,也不知道为什么金镶玉为什么执意不让周淮安出关,总是感到焦急。这次算是真正看了一遍,真是不错,金镶玉这个角色绝了,你的眼睛简直离不开她。周淮安和邱莫言的男女情义固然真挚动人,从前总认为故事都是围绕着正面角色展开的,最终就是看他们如何达成自己正义的目的,但现在看来,在这里他俩的情义却更像是围绕着金镶玉的助推器,帮助她成长,发现她最想要的是什么。金镶玉像是不断流动却异常坚韧的欲望体,柔媚又阴狠,欲望的对象非常明确,她要在这个沙漠里寻一条不错的生路。她美艳动人,勾魂摄魄,总是笑脸迎人,但也是她最了解这些男人要的是什么,他们都是过客,他们之间也是交易,所以她可以毫不留情地以价码来衡量人的生死。她是一个生存技能满分的客栈老板,是沙漠里的蛇,但她最惹人喜爱的地方就在于在这么一个鱼龙混杂的臭烘烘的环境里,她竟然还能有一些纯真,对爱的渴求,对真情真义的信任,直到最后她发现她真正在乎的是自己的这份真情义,这一份天真比起周淮安和邱莫言的真来的要更加动人。
片子把几乎所有的挣扎都放在金镶玉身上了,她是剧情往前走的关键,她的决定左右着所有人的命运。张曼玉的演出让人赞叹,流转的目光,泼辣的嗓门,果断的抉择,干净的动作,在白天夜晚两个不同的世界里面平衡双方的力量,你知道她的很多动作是为了漂亮的,一些定点的姿势可能会让人出戏,但她就是如此的活生生,赤裸裸,太喜欢她了。
我好喜欢片子要衬托出金镶玉在客栈里游刃有余的那些小动作,她蹲在桌子上和地上的贾公公对峙时,她大声叫嚷着不够高,话音未落,几个伙计不知从何处搬来凳子恰恰好给她放在屁股下,伙计们很像千与千寻里面的那些小煤灰,身边的人和物都被拿来形象地填补她的身份;场子气氛凝重,双方对峙不相上下时,她用手沾茶杯里的水四处撒撒,撒到双方的脸上,身旁,给画面降温,也用这一动作把大家带到一个由她来掌握的世界,她是老板娘,在这里只有她可以随意,真的很妙。
02
有人就有恩怨,有恩怨就有江湖,谁能退出的了?
江湖。
是,人生有酒须当醉,一滴何曾到酒泉?
是,太白明镜悲白发,笑傲王侯问江雪。
江湖人的核心心态。他妈的,老子天下第一。
武侠电影,就不得不说武侠,这种曾经多少人的成人童话梦。
提起武侠小说,首先映入脑际的,不是书的内容,而是上学时书桌下的偷偷翻看,是被老师发现时的惴惴不安和小脸煞白,是成人以后,卷了,累了,烦了的时候,回忆起来的那些苟且偷安的青葱岁月。
武侠梦里,仗剑、桃花、小桥流水、古道西风瘦马、有快意恩仇、有饕餮美酒,有佳人如梦。
江湖儿女,玩的是血色纷飞的浪漫,过的是今朝醉酒的肆意、挥洒的是他乡何处的桀骜。
想往年,最牛逼的感觉最佩服的感觉,是王朔大哥说的那样,人干嘛活着?玩的就是心跳!我是你爸爸。
金庸说,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腰悬三尺剑,直为斩楼兰,平生荡书剑,青春侠少年,若问归处?烟雨江南。
侠所不屑者,是高堂明镜悲白发,是朝如青丝暮成雪。
这世界最接近灵魂的东西,诗人、酒、和最熟悉的味道。
某种瞬间感觉到的熟悉的味道和声音,如同一瞬间能打动自己的音乐一般,媲美成功之后懒懒散散晕乎乎的喜悦,媲美处处可控的按照自己期许的顺利进行的盼望。
还有恰如其分的、酒醉后的陶陶然。苦心孤诣之后成功的虚弱满足、死里逃生的瞬间的庆幸不已。被诊断为癌症不久却发现事实上的误诊之后的漫天梵音袅袅歌唱。
那个精彩的时代,精彩的精神,精彩的人们。那时候精彩的香港电影人。
跑题了,说回电影。
在武侠电影里,没有谁可以替代徐克,他也许不是最好的,但一定是最浪漫的。
徐克之于武侠电影,就像笑傲江湖之于金庸,楚留香之于古龙,侠客行之于李白,詹姆斯·卡梅隆之于泰坦尼克。
徐克确立了一个武侠电影的标准,一种幻想的具化,文字的描述变成真实可见,是现实了的飞天遁地的、手中无剑心中也无剑,是现实了的剑气红尘,现实出一剑光寒十九洲,现实出剑气纵横三万里。
徐克是突破者,是某种改写标准的人。标准是什么?绝不是那种和别人一样、按照众人认可去做成的公认,是看了以后感觉原来可以这样的恍然大悟。
那些跟随出来的,即使再精彩,也不算真正的标准,只能算精彩的刻意模仿。
标准,是标新立异的人无我有的创新。
一个永远跟随的人,不管多成功,永远是一个真正失败的人。
这部戏里,所有人都是演员,不是美女,不是鲜肉,不是戏子。就像周星星带着尹天仇的面具、一本正经的、想向世人宣布的那样,其实,我是个演员。
这部戏里,有人说,林青霞表现的不如张曼玉,我感觉不是,她算是角色限定里的完美演绎。
她精彩,是她是江湖侠女邱莫言的本色展现,她不那么精彩,是她只是演绎,没有想超越。
这部戏里,张曼玉演绎的好,相当牛逼,其牛逼就牛逼在,电影里她不是演员,不是女人,甚至不是人,她是那个虚构的、梦幻的、武侠的、活灵活现的世界里的、明末边关风沙小店的老板娘,风骚、泼辣、贪财、坚强、市侩、有隐藏在内心最深处的纯真和浪漫的女人。
这种塑造的成功,是张曼玉的成功,更是徐克老怪的成功。
一部成功的电影,可以有不成功的主演,但绝不能没有一个不成功的导演。
导演永远掌控一部电影的灵魂。
导演成就一个故事。成就一个由声、光、画组成的故事,他的精彩在于,是讲别人的故事?还是讲诉自己的故事?是把故事当作在脑海里活生生的存在过的现实一一重现?还是将仿佛在某个平行宇宙的、平行地球的、平行时代的某个真正发生过的现实具象出来?
或许在某种平行的虚幻空间里,周淮安对邱莫言一边执手,一边抚笛,一边说,“多少风雨我们都一起走过。”
这部戏的配角,有吴启华、有熊欣欣、有任仕官和袁祥仁。
他们都不能用老戏骨来概括。
这部戏里,他们就是那个世界里的人。
吴启华,东厂三大挡头的老二。老二永远将东厂督公曹少钦作为神明一般侍奉,具体做事时却时时跟随着大挡头,从不逾越,萧规曹随,又尽心尽力,奸诈里又带有种领导在一个样、领导不在也一个样的全心全意的、干工作的好同志形象,既不出错,也不僭越,事儿办砸了,不是兄弟不努力,是敌人太强大。
熊欣欣,我认为他最精彩的电影形象是黄飞鸿狮王争霸里的鬼脚七,坚硬、简单、生生用一双铁脚踢出自己的位置,文化不多但知道人情冷暖,大哥不好你当我傻逼我就换一个码头,我当谁的小弟,都一定忠心耿耿尽心尽力,我出力就够了,不想太多。
这部戏里,他演三挡头,武功不错,脑子不多,属于办公室粗糙混世的小弟形象,最大的老板跟我没关系,二老板才是我的老板,不用动脑筋,也不怎么会动脑筋,上头怎么交代我怎么干,天塌下来也是二老板去向大老板解释,有点冲动有点莽撞,冲在第一线的是我,坏事的也可能是兄弟我,所以他最早谢幕领盒饭去了。
任仕官和袁祥仁,这部戏里,诠释了江湖草莽。
大姐头邀约助拳,哥们儿一定来,但银子是一定要付,在江湖上混,哥们儿义气必须讲,但走江湖最重要的两个内容银子和义气必须相辅相承,你拿钱我办事,我挂了,是兄弟运气不好,我帮你把事摆平,事了拂衣去留下一个牛逼的背影,至于朝廷对错、忠良之后,心底深处里,关爷屁事。
这电影演员没有败笔,没有不精彩,无法一一道尽。
香港电影没落了,没落到衣锦喧哗的巨星都去演烂片的地步,像澳门风云里的周润发、刘德华难掩老迈的满脸风尘,美人迟暮一般的骚姿弄首妄图回忆从前,有一种似曾相识的陌生。
当年,香港电影,代表了一个精彩的时代。
那个精彩的时代里,有精彩的精神,有精彩的人们。
03
金镶玉出场时,100分钟的电影已近1/4了。
一出场,便是个性感的俯卧姿势,以及一句简单的笛声:先下行,再上撩,这是她的主题曲。电影前1/4,金戈铁马,关山万里,兵甲铿锵;唯独她出场,是清越的管乐。
以及,张曼玉发丝纠缠、脖颈间香汗淋漓的背影;一个故作矜持的回首;以及,被按倒后,本电影最性感的一幕:汗水淋漓。
张曼玉的娃娃脸面相,演金镶玉恰好:带点娇憨,带点天真,所以之后杀人不眨眼,才显出对比来。
刚还软玉温香,忽然相思柳叶镖杀人翻脸无情,这就是金镶玉的出场。惊艳而急促,捉摸不透。
然而也没那么难以捉摸。之后,金镶玉便显出她的一点执念:
林青霞的邱莫言来了,金镶玉一句“不正眼看我的,都不是男人”;这是她的自信,也是对男人的鄙夷;之后她去窥看邱莫言洗澡,二人打将起来,也是她的心思:
金镶玉讨厌伪装,非得揭穿了才好。所以她得意对邱莫言说:“可是我看你比你看我看得通透啊!”
之后又自鸣得意:“是不是连蜡烛都没点过啊?”
上了房顶,听见周淮安的笑声,金镶玉大怒,就光着身子站起来指:“哪里来的蜡烛啊!?”
金镶玉对男性的态度,从她骂人就听得出来,“去你爹的!”
她性子刚硬,而且总要坐得比男性高,没事就桌子上叠起椅子来,俯视男人们。
金镶玉讨厌伪装,讨厌男性权威。于是用妖娆多变或粗直凶恶对待男性权威——她不是不知道男人不会把她的话当真,她无所谓,她的许多妖娆,只是不屑罢了。所以在她不动情时,曲子是“喝碗酒嘞撒泡尿嘞,大漠里的汉子爱美酒!”就这么粗直,就这么不屑。
周淮安来找她谈事,讨好她说是上房,金镶玉很直白地:“什么上房?土房子罢了。”
周淮安再讨好她,问她“这是什么花?很精致。”
金镶玉恶声恶气道:“萝卜花啊!还能是雪莲花?”
她是不相信世上有纯洁无瑕之事的,样样摆起的架势都要揭穿。
但她到底对周淮安心动了,于是故作柔弱地划伤了手,眼珠一转,哎呀一声。
就在她故意划伤手的一瞬间(张曼玉眼神与手势的配合精妙绝伦),那缕清越的笛音又响了。
东厂三大档头到来后,金镶玉方显出其为本片第一重要角色的价值。
如果没有她的摇摆、莫测与斡旋,东厂与周淮安一伙早已开打;就是忌惮着她这点摇摆,双方还得场面上你来我往;金镶玉也就虚与委蛇,未语先笑;说些桃花运、割羊肉之类不相干的话。
终于周淮安发现了她的地下屠宰坊,图穷匕见,黑店本质揭露了。金镶玉望着周淮安。这是她本片第一次没有表情的瞬间。
大概因为这一刻,彼此坦诚相见,没有秘密了,不用假装了吧?
我觉得那一刻,张曼玉美极了,丰富极了。这个没有表情的瞬间,凝聚了一切。
信任,不信任;爱,恨;贪欢,利益,她自己过往的经历,自怜。她看着周淮安,不需要任何矫饰了。
可以谈条件了——真的要谈条件吗?
之后是著名的婚宴对打。金镶玉在听见黑子说东厂动手杀人后,瞳孔连续缩放两次,愤怒出手,杀了陆小川,又合力杀了贾廷。
已经撕破脸皮,不用假装柔情蜜意了。周淮安旁若无人地跟邱莫言谈情说爱。金镶玉继续冷笑:看惯人情,她是不相信这些所谓真情的。
只到听见周淮安说笛子身外之物时,她才恼了,说了句戳心的话:
“你们这些过客,达到目的就走,我们都一样,无情无义!”
这句话说来狠辣,又何尝不是她的自我保护?她长久以来对虚伪的不齿,也就出于此。
但嘴硬心软,生死之际,乱箭如雨而来,她还是要将周淮安的笛子还给邱莫言,而且倔强地:“你的笛子,别人施舍的东西,我不要!”
最后大战曹少钦,尘埃落定。曹少钦一死,金镶玉第一句话是:“周淮安?”
而周淮安在昏迷中,咳了一声,道:“莫言!”
金镶玉放下了心,倒了地;与此同时,怅然若失地,咬了一下牙。她是爱周淮安的,也再次确认,周淮安并不怎么爱她。
电影最后,周淮安走了。还说了,“下一批过客来时,你自会忘记我的。”
本来到此结束,也就可以了。的确,金镶玉可以继续做她的老板娘,继续戴着巧笑嫣然的面具,杀人越货,勾引自己喜欢的人,继续下去。
然而金镶玉回去,将客栈烧了,去找周淮安了。
她何尝不知道周淮安爱的依然是邱莫言,她最后怅然地一咬牙时已经知道了;她何尝不知道这么去追着周淮安未必有好结果,她是最懂得用面具来自我保护,同时揭穿他人虚伪的女人啊。
但她去了。因为这是她自己的选择。她在无情无义的沙漠里玩弄人情左右逢源揭穿虚伪,是因为她不相信世上还有真东西;但一旦发现还有点真的,她就义无反顾地去了。就像那一缕清越的笛声,其实无遮无拦,纯粹之极。
张曼玉的金镶玉演得,真是好。她的娃娃脸带点娇憨与天真,让她笑得甜又迷人;她是全电影唯一一个摇摆不定,但又有所成长的人物——曹少钦要杀人,三大档头要捉人,周淮安和邱莫言一出场就生死相许了真爱,只有她在变化,在摇摆,在成长,在怒骂,在欢笑,在揭穿了一切虚伪后,做了自己愿意做的选择。
在其他人布衣缓带城府深藏的轻柔姿态下,张曼玉那些夸张又迷人的肢体语言,是这部电影里最动人的时刻。她制造一切悬念,制造一切戏剧性,而且本人的情绪,从开头的自以为是自得其乐,到中间的动荡,到末尾重新平和。本片其实也就是由她情绪主导的。她的变幻又纯粹,是本片真正的灵魂:一个最纯粹的女人,仿佛她自己就是变幻不定的沙漠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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