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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杂谈: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时间:2019-05-15 10:04:23 网站:公文素材库

《傲慢与偏见》是一部由英国作家简·奥斯汀著作的小说,很多网友都曾经看过,大家看完都有怎样的感受呢?小编这里给大家带来了一篇网友的读后感,一起来欣赏吧!

一直想做一些有意义的事,但却不知道什么为之有意义。想像同学一样放假出去旅游,见见世面,邯郸学步也只是浪费钱财;想留在上海打打工挣点小钱,这才知财力永远抵不上效力......没有兴趣的人是比较惨的,有了兴趣但是却还不知满足是最惨的。初中的时候因为没朋友,就欺骗所有人说自己爱读书,高中的时候因学业需要,真的得多读书,虽然大都是教科书;大学更是朋友难寻,知己难觅只好借书治病。我认为读书之于我是可以算为兴趣的,但我之于读书却犹如出轨的已婚男士对于其情人一样,视其为工具而非伴侣;而且这种事是不能张扬的,只有当自己有需要时方可拿出来“炫耀一番”,不需要时又将其扔在一边。

我很怕别人问我兴趣是什么,虽然我心里想的是美女和读书,但是美女不能说,因为太低俗;读书也不能说,因为太装;说没有兴趣之后,不仅是发问之人,我自己也感觉到羞愧难当;那只好说:还在路上。就好像几年前,自己问自己的一个问题:你的优点是什么?这个问题想了有一阵子,从高三到大一再到大二,没有找到答案,出于无奈,我安慰自己:还在路上。

“还在路上”这个词是很可怕的:他会让乐观的人发现缺陷;让悲观的人发现希望。钱先生曾经说过一句话:这世界有两种人,吃葡萄的时候,第一种人总是先挑最好的吃,第二种人总是先挑最难的吃。大家都以为第一种人比较乐观,第二种人比较悲观;实际上不是,因为第一种人只有回忆,而第二种人还有希望。所以说:我还在路上,但是在什么路上,这不好说。

快九月份了,免不了问一问自己前两个月都做了什么。尤其是我这样追求“有意义”的死脑筋。但是后来突然想到,其实这种有意义是没有办法言明的。就像是“对于丑人,细看本身就是一种残忍,”更别说你还要究其缘由。没想到拿得出手的竟是多看了几本书,写读书笔记中断了一段时间,但是我一直有看书。但是就像之前说的一样,只当做工具;当然,我曾暗暗起誓像让其做我的伴侣。不过,还在路上。

我这个人是不大相信偶然的,但是阴差阳错读了好几本和英语都有关的书。钱先生的《围城》也好,霍达女士的《穆斯林的葬礼》也罢,自然是以读小说的姿态读小说,本身就是一种时间上的消遣,谈不上什么学习。但我总觉得钱先生说:“偶然只是化了装,戴了面具的必然”这句话是有待商榷的。在我读到书上“谁又偷猫肉”(see you tomorrow)的时候还是会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还有一点巧合是,所有的内容都和爱情紧密联系。这些书算是旧书了,但依旧大有名气与他的话题必然是有关系的。前几天参加的一个俱乐部,主持人说道relationship的时候,台下的观众也是显得尤为热情。其实relationship这个词可以指很多方面,但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大家不约而同的默认了这个话题就是爱情,谈论的也大多是男女之间的那点事。想来也对,无论经历与否,期待还是悔恨总是让人难以释怀。所以,既然这么多暗示,得留一些感受在这里。

当初看围城的时候,有一个朋友笑着问我说:你是想进去还是想出来啊?我笑而不语,因为当时我还没有看完这本书,可谁承想现在我看完了仍不知道答案。笔者无意读者有心,我很讨厌方鸿渐,他根本不懂爱情,他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从渡轮上的鲍小姐,到苏文纨,唐晓芙姐妹,最后再到孙柔嘉。他不喜欢苏文纨却迟迟不给人解释,给人模棱两可的感觉;很喜欢唐晓芙,却不愿意多做解释;直到随后貌似不得已屈从于天命,与孙柔嘉结成连理,却过上了忍气吞声的生活。他进的了围城,却还没有出来;出来之后又如何,作者却没有往下写,着实让人玩味。很多读者在讨论若方鸿渐与唐晓芙成婚,那小说的主旨则更加明显,更有说服力,其实不然。正如杨绛先生言:“他太爱唐晓芙这个人物了”,因为太爱,所有没有把两人写到一起。我很感激老先生这样做,多少给年轻人留了一点念想:毕竟尚未发生,怎能认定就是个悲剧呢?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婚姻的偶然性。

再说《穆斯林的葬礼》,这是我第一次看长篇小说,文章太过冗长,给人一种故弄玄虚之感。作者花了相当大的篇幅描写玉器,让我这个非行业内的人士不太舒服。但是故事是绝对紧凑的。五十多万字,花了大概十天看完,比起围城给我更多的感触。可能是与韩子奇的性格太像,胸怀大志,不拘小节,卧薪尝胆......这种性格的人在婚姻上往往是盲目的,因为对师傅的孝,娶了其大女儿梁君璧;但又因为那迟来了的爱情,与师傅的二女儿梁冰玉私婚生女,取名新月,象征着那纯洁的一弯明月。伦理上注定的悲剧罢了。

我很爱给自己定计划,虽然也知道计划赶不上变化,但总是想让自己踏实地走好每一步。有时候会突然想找个伴儿,回头一想,罢了罢了:待我事业有成,名扬天下,此等小事,何足挂齿呢!韩子奇的想法和我大概是一样的,尽管人人尽知这是最迂腐的想法。他不拘泥于儿女情长,只是因时机未到。但时机到了,等来的人却不对或者条件不允许。

有些人会选择一个对的人,其他的全不在乎,这只是徒一时年轻,承担后果的是未来的自己;有些人会继续等下去,等最好的时机,牺牲的则是自己的青春,也有可能一辈子没有等到,草草一生,唯没有在爱情上留下一点痕迹。我很喜欢那种做什么事情都不会后悔的人,他们不需要沉迷在那些旧的回忆,夸张一点说就是赵本山老师的那句话“没心没肺的人睡眠质量都高”;可能最好的方法应该是这样:我只记住那些让我开心的事情,然后忘记那些让我伤心的事情。(忘了是谁说的)

在这本书里,作者还花了大量笔墨描写韩新月和楚雁潮的爱情,或者说是高阶版师生情,这里的爱情都是被大多数成年人所诟病的。而当事人碰到这种事情也很难处理,“总得有人先开口吧”,霍达女士对这个故事处理的不好我想也是合理的,因为毕竟怎样处理都会让人难以接受:我至今还记得,楚雁潮表白的当天,整个医院都沉浸在《梁祝》的那种美好爱情里(这也恰好是当事人都喜欢的一首音乐),这又一次注定了伦理上的悲剧。之前曾经看过王家卫执导的《花样年华》,由梁朝伟和张曼玉扮演的男女主人公,很真切的让人感受到那种受人闲言碎语又折磨当事人的婚外恋,我很喜欢梁朝伟那句话“总得有人先开口吧”。但是,事与愿违:那是一种难堪的相对,她一直羞低着头,给他一个接近的机会。他没有勇气接近,她掉转身,走了。这是传统的中国式爱情,相比而言我更喜欢西方人的坦白直率,就像《傲慢与偏见》里的Elizabeth与

特别喜欢这本书,原因如下,一:内容与主题紧紧相扣,从第一页开始我就能感受到那种西方人特有的傲慢(Pride,此处无贬义)(建议:不要读中文版,差很多东西);二:作者对人物的刻画尤其生动有趣,很喜欢个性鲜明的角色;三:很喜欢主人公之间的爱情故事,很真实;四:语言晦涩难懂,很有挑战性。

我是因为读完了这本书才想写一篇书评的,资以为能力不够,代之以读书笔记。

书中三个爱情故事:Jane与Bingley,一见钟情却困难重重后终成眷属型;Lydia与Wickham几见钟情私自订婚后大概被认可型;Elizabeth(Lizzy)与Darcy,相爱相杀针锋相对后大吵大闹相互解释终成眷属型。

大多数人渴望的是第一种爱情,但现实情况是“谁都看不上”或者“谁都看不上”;喜欢第二种的那是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第三种经常出现在俗套的电视剧里,我尤其讨厌这种没有脑子的剧情。但这部小说好就好在它不会让人感觉到腻,“我讨厌你就是讨厌你,从第一次见你就看不上你,地球上男人死光了我也不跟你”,对方不说话;“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人,那个谁谁谁那么惨都是你害的”,对方不说话;散伙,晚上“我做的没错”;第二天,拿到一封信,把所有事情解释清楚,剧情反转,Done.听上去很俗套,但真正让人感觉到的是真实,是大家愿意一起把事情给说清楚了的畅快,说清楚了然后才能去解决,其实最难的是解决。很多人说最难的是能够敞开心扉把话说清楚,这是个误区;内向的人不喜欢说话,喜欢把事情憋在心里,那是因为还没有到非要说的时候---就好比说,这个事情不说出去,就要受惩罚,那么他就会说出来;但是解决问题不一样,你把枪顶在他头上,他也不知道怎么解决,能力才是硬伤。

我们有这个误区是因为看了太多的书或者是电影,很多导演会在这方面下功夫,解决问题没有可拍性吧应该,姜文的《阳光灿烂的日子》《太阳照常升起》,王家卫的《花样年华》都是倾向于这方面。这会不自觉地把当事人的恐惧放大,让人惧怕去讲真话。我记得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有这么一幕:夏雨在一个下暴雨的晚上骑着自行车去给宁静表白,站在她家楼下,大喊“我喜欢你”,宁静出来了,问他刚才喊的什么,他却支支吾吾的说:“我车掉沟里了”,第一次看的时候,我差点笑喷;第二次看感觉确实是这样。有共鸣是好的,但是诱导性的共鸣我不喜欢。导演们的成功在于他们在用一种优雅的方式表达一种真实的感觉,让观众深入进去,产生共鸣从而获得快感。但简奥斯汀给我的感觉是,她把我带进去,让我看着这两人争吵,获得一种快感,然后突然把我踹出来,让我自己去想刚刚发生了什么,应该发生什么。我很喜欢这种感觉,感觉像是两个人正在为了一件事争得面红耳赤,然后你过去劝架,其中一个人直接给了你一巴掌似的,这会很疼---不只是脸疼,还有心疼,因为你是出于好心。

梁朝伟张曼玉演的是艺术片,Lizzy和Darcy应该是演的剧情片。前者很缓慢,没剧情,我欣赏不了;后者很快,剧情有看点,深得我心。可能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年轻人喜欢看动作片,特效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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