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每个父母都吃过儿女的剩饭,但是你吃过父母的剩饭吗?
儿女长大了,父母就不再把他们当“自己人”了
昨晚给家里打电话的时候,母亲问我现在手头上宽松不,说“可以的话,把你的钱给我借上一点。”一听她说“借”,我顿时觉得特别地别扭。
我连忙问怎么回事情,母亲说:“去年给你爸买的保险到期了,该续费了,没钱续,已经拖一个多月了,60天的宽限期也快满了。”我知道,他们上个月把几万块钱借给一个亲戚做生意了,那边一时半会儿还不上,加上我弟弟的小孩子还在老家,要吃奶粉吃药,而父母又都是农民,没有定期的收入,经济上确实比较紧张。我正打算问保险费需要多少钱,却听见那边有人在争论什么,过了一阵子,母亲才给我说:“你爸说他自己想办法,不让我问你要钱——害怕你买房子的时候又没钱了。”
我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你们怎么老是这个样子,问自己的儿子要钱,就不必有什么顾忌,不必不好意思的,我们本来就有这个义务的。别老是提房子啊儿媳妇啊,你看我为这些问题发过愁没有?房子买不起就先别买了,媳妇娶不起就先不娶了,这么简单的问题,何需如此费心呢?”
我们做儿女的,哪怕是已经成年了,每次伸手问父母要钱,都觉得他们资助我们是天经地义的(尽管偶尔也会心存愧疚,但终归还是理直气壮的);可是,家里有事情时,父母开口向我们要钱,总是支支吾吾闪烁其词不敢直说——有多少朋友的父母在这一点上跟我的父母是不一样的?而且,父母每次对我用的词都是“借”,并特别强调“等你以后用的时候我再还给你。”可是,我们有哪一次伸手从父母手里要钱的时候打算“还”过?
这说明,我们成年后、参加工作后,尤其是娶媳妇或嫁人后,父母已经不把我们当“自己人”了;当父母问我“借”钱的时候,我们之间已不只是简单的亲子关系,而是债权债务关系了。
09年3月初,父亲跟着一个浙江商人来到了金华,我请假带他到杭州、上海和昆山玩了几天,走的时候,他硬要给我五百块钱,理由竟然是:我来这几天把你好多钱都花了。“你的钱”,这个说法,让我心里真不是滋味。“我又不是结婚了、分家了。”
其他地方的风俗习惯我不知道,至少在我们西北的农村,儿子结婚后,一般都和父母分家(独生子及多子家庭中与父母合居者除外);既然分家了,则财产独立,“亲父子明算账”,父母若非因病住院,而是因其他缘由向儿子拿钱的,都是债务,要还的。即便是儿子说“不必还”,父母一般也“不敢不还”的——怕儿媳妇知道不高兴——倒不是说大部分的儿媳妇不通情达理了,而是,做父母的实在不敢冒这个险、不愿意看到儿子因为私下里尽了一下孝心就得罪了媳妇。
(只要有一个不通情达理的儿媳妇的“范例”,就足以让一千个公婆对儿媳妇心存警惕;结果,有好多其实很不错的儿媳妇就被冤枉了,对此我深表遗憾,但愿我未来的媳妇不会被冤枉。)
至于已经出嫁的女儿,那就更加是“外人”了。譬如,年老的父母即使大病一场,也很少让女儿分担部分医疗费用的,原因大抵在于父母们认为女儿在家庭财务方面的发言权比较低吧。
【看看我们中国父母的逻辑:在儿子的家里,他们总是认为儿媳妇是财政部长,因而把儿子当外人;在女儿的家庭里,他们总是认为女婿是经济支柱,因而把女儿当外人,不忍心去为难她。我都要被搞懵了——这年轻小夫妻家里的财政大权,究竟掌握在男人手里还是女人手里了?难道,给予双方父母平待遇、“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其实,我在农村所了解到的情况是,女婿“不通情达理”的程度远远超过儿媳妇,结果是,尽管父母们爱女儿而对儿媳妇心存疑虑,但女儿对他们尽的孝心却远远比不上儿媳妇。
(在不通情达理的女婿背后,可能又有一个不同情达理的亲家母——别人的父母,总之,这样的链条是无始无终的,并且还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或许,女婿本人其实是通情达理的,只不过他也有他的苦衷。)
去年腊月二十九,我在家的时候给我和父亲各买了一件皮夹克,不贵,240元而已,但在父亲眼中,那已经很奢侈了——不过,在他看来,只是他穿那件240元的夹克衫才奢侈;而我,不管穿多少钱的,都不算奢侈。结果,除夕晚上我给父母“压岁钱”的时候,父亲硬要让我把给他买皮夹克的钱从压岁钱中扣掉!
这什么逻辑啊,一家人,他总是把帐算得这么清,生怕自己占我一毛钱的便宜。这种思维方式,让我又难过又生气,又觉得好笑。“这不还没分家呢吗,你都这样,以后要真分家了,你是不是跟我分得更清楚了?”(我从未想过要“分家”,只是,我必须使用这样的语言才能让他明白我的意思。)
说真的,我真的担心,等我结婚后,再给他买一件棉衣,他也不会心安理得地接受——怕儿媳妇知道不高兴。如果他们要真这样想,可就真的太对不起未来的儿媳妇了,我相信,他们未来的儿媳妇绝对是个通情达理的人;()不同情达理的女人,又怎有资格成为他们的儿媳妇呢?
我的想法很简单:家里的财产支配由夫妻双方商议,大家有平等的表决权,但是,对一方因照顾父母所必需的开支,另一方不得无理取闹。不管我是不是“耙耳朵”,在对父母尽必要的孝心时,就无需畏惧老婆怎么个不高兴法,不高兴就让她不高兴去好了;同时,在我对岳父母尽必要的孝心时,即便是我自己的父母认为我“出钱太多”,我也不会迁就他们的意见的,他们要说三道四的话,就由他们说去好了。
可能有人会说“你太俗了”,说到亲子关系就谈钱;哥们儿,不是我俗,而是这样的“俗”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我们不能因为它俗就避而不谈;再说了,人间烟火的生活本来就是很俗的哦。
每牵扯到钱的问题,我就觉得父母不把我当自家人。是的,在这些农村的父母看来,儿女长大了,就不属于他们了,而是属于儿媳妇和女婿及孙子和外孙女的了。可是,既然儿女一旦结婚了父母就要与他们有距离感,那做父母的为什么都催着让儿女早点儿结婚呢?难道他们对儿女的爱的表达方式就是让儿女离开自己、让自己“失去”儿女?
我没有赚大钱的能力,我不能以这样的一种成功来给父母脸上贴金;我又是一个自我意识很强、家族观念非常淡的人,因此,我也无意于通过走入仕途以“光宗耀祖”这样的方式来回报父母;我爱女人的内涵超过爱她们的姿色,因此,倘若鱼与熊掌不能兼得,我也不会选择一个无脑但胸大的漂亮“儿媳妇”来满足一下父母的虚荣心……
我的愿望很简单、很渺小:只希望我们永远都是一家人,不要动辄就使用“你的”、“借”、“还”这样的词语;因为,这样显得太生分了。
Ps:
1、父母与儿女对彼此的感情总是如此地不对称。父母对儿女的爱是付出,而儿女对父母的爱更多的则是一种依赖。
2、之前,一个朋友问我:你觉得儿女对父母感情深,还是父母对儿女感情深?我反问:几乎每个父母都吃过儿女的剩饭,但是我们吃过父母的剩饭吗?没有;但是,我们差不多都吃过孩子和恋人的剩饭。此外,有不少孩子二十多岁了连内衣都是母亲洗,可是,我们有多少人为父母洗过袜子呢?就算洗过,洗的时候是不是百分之一百的心甘情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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