稔田中心小学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上杭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教〔201*〕24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纠正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治理范围
全镇公办、民办幼儿园、小学(教学点)附设幼儿园(班).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国家《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依据,遵循幼儿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建立完善科学保教的长效机制。通过自查摸排、全面整改和专项督查,促进幼儿园树立科学保教观念,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切实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三、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刘柏煊稔田中心小学校长
副组长:林德平稔田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
李福照稔田中心小学副校长
黄晓彦稔田中心小学副校长
成 员:李育程稔田中心小学教导主任
官丽婷稔田中心幼儿园园长
李俊敏大湖小学校长
江烨华官田电力希望小学校长
邱玲化厚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中心幼儿园),负责日常工作。
官丽婷(兼办公室主任)
四、治理任务
(一)严禁教授小学课程内容。对于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的,要坚决予以禁止。对于幼儿园布置幼儿完成小学内容家庭作业、组织小学内容有关考试测验的,要坚决予以纠正。社会培训机构也不得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
(二)纠正“小学化”教育方式。针对幼儿园不能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脱离幼儿生活情景,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一日活动;或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要引导幼儿园园长、教师及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坚持以幼儿为本,尊重幼儿学习兴趣和需求,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灵活运用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等多种形式,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促进幼儿在活动中通过亲身体验、直接感知、实践操作进行自主游戏和学习探究。
(三)整治“小学化”教育环境。对于未按规定创设多种活动区域(区角),未提供充足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图书,缺乏激发幼儿探究兴趣、强健体魄、自主游戏的教育环境的,要调整幼儿园活动区域设置,合理利用室内外环境,创设开放的、多样的区域活动空间,并配备必要的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图画书;要充分利用本地生活和自然资源,遴选、开发、设计一批适宜幼儿的游戏活动,丰富游戏资源,满足幼儿开展游戏活动的基本需要。
(四)解决教师资质能力不合格问题。对于不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要督促其参加专业技能补偿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的,要限期予以调整。对于不适应科学保教需要,习惯于“小学化”教学,不善于按照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组织开展游戏活动的,要通过开展岗位适应性规范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科学保教能力。
(五)小学坚持零起点教学。对于小学起始年级未按国家课标规定实施零起点教学、压缩课时、超前超标教学,以及在招生入学中面向幼儿组织小学内容的知识能力测试,或以幼儿参加有关竞赛成绩及证书作为招生依据的,要坚决纠正,并上报教育局视具体情节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
五、治理步骤
专项治理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阶段(201*年10月)
中心小学根据省、市、县通知精神,制定《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于201*年10月30日召开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工作,启动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与摸排阶段(201*年12月底前)
1.学校自查(201*年11月16日前)。各幼儿园、小学认真对照本实施方案中提出的五个方面的治理任务进行情况自查,如实填写自查表(附件),制定和实施整改工作方案,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事项立即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才能整改到位事项要落实具体措施、责任人和时间表。自查表和实施整改方案纸质材料(盖公章)一式两份于11月16日前报送中心小学。
2.中心小学摸排11月17日-11月29日。中心小学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各小学、幼儿园开展全面专项摸排,对存在问题的学校、幼儿园提出整改意见书并指导整改,填写督查表于11月底前报送县局幼教股,
3.迎接县教育局专项督查组对我校各幼儿园、小学进行专项督查(201*年12月)。
(三)全面整改阶段(2019年3月中旬前)
中心小学根据各校(园)自查、摸排检查和县局专项督查的情况,督促和指导幼儿园、小学,按照边查边改、及时整改的要求,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的各种行为。并认真总结“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报告于2019年3月15日前报送县局幼教股。
(四)迎接省专项督查阶段(2019年4月底前)
做好迎接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及市教育局对我县、我校“小学化”治理工作专项督查的各项工作。
六、治理要求
(一)提高意识,加强领导统筹。各校(园)要深刻认识幼儿园“小学化”对于幼儿身心发展的严重危害和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校(园)实际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切实做好“小学化”治理工作专项工作。
(二)拓宽途径,加强宣传引导。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大众传媒,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及时纠正幼儿园、小学及社会培训机构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教育内容和方式,自觉抵制一些不良宣传的影响,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家长开放日、家长会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主动向家长传递正确的育人导向,转变家长教育观念,引导家长逐步形成共同关注、积极共育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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