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一)安全费用提取情况
1.提取标准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建〔2005〕168号),规定“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自然发火严重和涌水量大的矿井吨煤不低于8元,其中:45户重点监控煤炭生产企业吨煤不低于15元”。
2008年4月,省经委和***煤监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省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皖经煤炭〔2008〕50号),该文规定“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自燃发火严重、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涌水量大的矿井吨煤不低于15元”,具体提取标准由企业制定并报省属国有煤矿企业报省财政厅、省地税务局、省经委和***煤监局备案。据此,2008年我省***矿业集团公司、***矿业集团公司均按吨煤50元计提安全费用;***煤电集团公司、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仍按《***省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管理办法》(皖安监综〔2004〕147号)中“安全费用按煤炭当年销售收入的4%提取”的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安全费用提取的按吨煤25元计提。2009年、201*年***矿业集团公司按吨煤50元计提安全费用,***矿业集团公司、***煤电集团公司、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仍按《***省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管理办法》(皖安监综〔2004〕147号)中“安全费用按煤炭当年销售收入的4%提取”的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安全费用提取的按吨煤33元计提。
各集团公司均制定了安全费用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了安全费用的资金计划管理程序,在项目的立项、审批、调整、验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安全费用按月从成本中提取按月上交,由集团公司专户归集,主要用于矿井“一通三防”、提升与运输、防治水及顶板管理支出。
2.提取数额
***矿业集团公司2008~201*年安全费用累计提取数额为951719万元,使用为944816万元。截至201*年底安全生产费用余额9623万元。
***矿业集团公司2008~201*年集团公司累计提取322286万元,累计使用299156万元。截至201*年底安全生产费用余额23131万元。
***煤电集团公司2008~201*年集团公司累计提取122476万元,累计使用127025万元。截至201*年底安全生产费用余额1365万元。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8~201*年集团公司累计提取120747万元,累计使用156942万元。截至201*年底安全生产费用余额28157万元。
全省国有重点煤矿企业煤炭生产安全费提取和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
二、煤矿安全改造规划、管理和实施情况
(一)煤矿安全改造项目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监局《煤矿安全改造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能源〔2007〕2256号)下发后,我省及时要求四大矿业集团根据本企业安全生产实际状况及时编制上报本企业安全改造规划。我们会同***煤监局对四大矿业集团安全改造规划进行了审查并批准执行。
根据我省四大矿业集团安全改造规划和安全生产实际状况,我们委托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编制了《***省安全改造规划》(2008~201*年)。规划到201*年,我省国有重点煤矿通风系统、防尘系统和防灭火系统的防灾抗灾能力有大幅度提高;瓦斯抽采系统的抽采规模满足矿井安全生产的需要;煤矿井下作业环境得到改善,矿井安全生产事故数量较“十五”末下降50%,国有重点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8以下;杜绝重特大瓦斯、煤尘事故,避免突水淹井事故。
全省煤矿安全改造重点工程有“一通三防”改造工程:通风系统改造、瓦斯防治工程、防灭火系统改造、安全监控系统改造等;防治水系统改造工程;供电系统改造工程;2008~201*年,全省安全改造规划总投资为48.78亿元;其中:***矿业集团15.68亿元,***矿业集团11.58亿元,***煤电集团10.93亿元,国投新集能源公司10.59亿元。
贵局《关于组织开展煤矿安全改造项目专项检查的通知》(能煤函〔201*〕5号)下达后,我们立即要求国有四大矿业集团公司尽快组织编制本企业《煤矿安全改造“十二五”规划》,在此基础上,我局将尽快编制《***省煤矿安全改造“十二五”规划》。
(二)煤矿安全改造项目管理
我们高度重视国债项目管理,特别是煤矿安全改造项目管理工作。四大矿业集团公司及时制定了《国债项目管理办法》。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国债项目的建设程序、施工过程管理、建设资金管理、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项目责任制,使国债项目管理落到实处。在国债资金到位后,遵照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国债项目资金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到归口管理专款专用。对于国债建设项目主要设备的采购,按照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招标采购。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安全进行检查,对单项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进行审核,保证了国债建设项目高质量、高效率顺利实施。
(三)煤矿安全改造项目实施情况
2008年、2009年、201*年国家共下达我省四大矿业集团56个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总投资23811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39396万元,地方配套16284万元,企业自筹182437万元。截至201*年2月底,共完成投资21973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34107万元,地方配套及企业自筹185627万元。共完成计划资金的92.3%。所有年度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均已到位,地方和企业自筹资金按项目完成进度配套到位。
2008年国家共下达我省四大矿业集团28个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总投资10502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2777万元,地方配套5111万元,企业自筹87136万元。截至201*年2月底,共完成投资10430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2777万元,地方配套及企业自筹91525万元。2008年28个项目除新集三矿安全监控系统改造项目(预计201*年6月竣工)、***矿业集团桃园矿瓦斯分解站项目(未实施主要原因是合作方日本日挥株式会社CDM项目仍在申报中,待申报成功后才能实施)外,其余26个项目均已完工。
2009年国家共下达我省四大矿业集团14个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总投资6005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201*万元,地方配套4805万元,企业自筹43241万元。截至201*年2月底,共完成投资6132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201*万元,地方配套及企业自筹49316万元。2009年14个项目均已完工。
201*年国家共下达我省四大矿业集团13个项目及1个瓦斯治理示范矿井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总投资7303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4608万元,地方配套6368万元,企业自筹52060万元。截至201*年2月底,共完成投资5410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9319万元,地方配套及企业自筹44786万元。201*年13个煤矿安全改造项目及1个瓦斯治理示范矿井项目除***矿业集团5个煤矿安全改造项目竣工外,其它8个煤矿安全改造项目和1个瓦斯治理示范矿井项目均在有序施工中。
全省各年度煤矿安全改造中央投资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见表二。
1.***矿业(集团)公司
(1)2008年7个煤矿安全改造项目总投资3842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3843万元,地方配套1538万元,企业自筹33039万元。
截止2009年底累计完成投资4011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3843万元,地方配套及企业自筹36273万元。7个改造项目均已完工。
(2)2009年4个煤矿安全改造项目总投资23651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4730万元,地方配套1892万元,企业自筹17029万元。
截止201*年底累计完成投资2038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完成4730万元,地方配套及企业自筹15650万元。4个改造项目均已完工。
(3)201*年5个煤矿安全改造项目及1个瓦斯治理示范矿井项目总投资4399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8800万元,地方配套4045万元,企业自筹31152万元。
截止201*年2月底累计完成投资3636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完成3970万元,地方配套及企业自筹32395万元,完成项目投资的82.7%。除潘一矿瓦斯治理示范矿井项目按计划201*年竣工外,其余5个改造项目均于201*年底完工。
2.***矿业(集团)公司
(1)2008年12个煤矿安全改造项目总投资2743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3920万元,地方配套1568万元,企业自筹21948万元。
截止201*年底累计完成投资3035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3920万元,地方配套及企业自筹26432万元,完成项目投资的110.6%。12个改造项目均已开工,开工率100%,除桃园矿瓦斯分解站项目(未实施主要原因是合作方日本日挥株式会社CDM项目仍在申报中,待申报成功后才能实施)外,其余11个改造项目均已完工。
(2)2009年4个煤矿安全改造项目总投资18641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3728万元,地方配套1491万元,企业自筹13422万元。
截止201*年底累计完成投资2075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3728万元,地方配套及企业自筹17026万元。4个改造项目均已完工。
(3)201*年1个煤矿安全改造项目总投资616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233万元,地方配套493万元,企业自筹4437万元。
截止201*年2月底累计完成投资426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233万元,地方配套及企业自筹3035万元,完成项目投资的69.3%。1个改造项目预计201*年底完工。
3.***煤电集团公司
(1)2008年6个煤矿安全改造项目总投资2594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3216万元,地方配套1286万元,企业自筹21441万元。
截止201*年底累计完成投资2520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完成投资3216万元,地方配套及企业自有资金21991万元。6个改造项目均已完工,并已通过集团公司竣工验收。
(2)2009年5个煤矿安全改造项目总投资1184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2369万元,地方配套948万元,企业自筹8528万元。
截止201*年底累计完成投资1424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完成投资2369万元,地方配套及企业自筹11873万元。5个改造项目均已完工,并已通过集团公司竣工验收。
(3)201*年6个煤矿安全改造项目总投资1481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962万元,地方配套1185万元,企业自筹10666万元。
截止201*年2月底累计完成投资1006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503万元,地方配套及企业自筹7559万元,完成项目投资的67.9%。6个项目全部开工,开工率100%,预计201*年底完工。
4.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2008年3个煤矿安全改造项目总投资1322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798万元,地方配套719万元,企业自筹10708万元。
截止201*年2月底累计完成投资862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798万元,地方配套及企业自筹6830万元,完成项目投资的65.2%。除新集三矿安全监控系统改造项目预计201*年6月竣工外,其余2个项目均已完工。
(2)2009年1个煤矿安全改造项目总投资592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184万元,地方配套474万元,企业自筹资金4262万元。
截止201*年底累计完成投资595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184万元,地方配套及企业自筹4766万元。1个改造项目已完工。
(3)201*年1个煤矿安全改造项目总投资806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613万元,地方配套645万元,企业自筹资金5805万元。
截止201*年2月底共完成投资341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613万元,地方配套及企业自筹1797万元,完成项目投资的42.3%。1个改造项目预计201*年底完工。
三、煤矿安全改造取得的成效
(一)煤矿安全生产指标变化情况
多年以来,各集团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装备、管理、培训”三并重的原则,在提高安全意识、质量标准化建设、职工素质、装备水平和科技进步上狠下功夫,2007年以来全省各集团公司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百万吨死亡率方面均呈下降趋势。
2007年,全省四大集团公司共发生事故32起,死亡人数35人,百万吨死亡率为0.401。
2008年,全省四大集团公司共发生事故26起,死亡人数26人,百万吨死亡率为0.233。
2009年,全省四大集团公司共发生事故31起,死亡人数34人,百万吨死亡率为0.283。
201*年,全省四大集团公司共发生事故20起,死亡人数22人,百万吨死亡率为0.174。
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指标变化情况见表三。
(二)煤矿安全改造实施后取得的成效
经过多年的煤矿安全改造,全省四大矿业集团公司安全状况有了明显的好转,矿井各大安全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可靠性得到了提高。全省四大矿业集团公司在以下系统方面得到了改善。
1.通风系统
***矿业(集团)公司:新庄孜矿66210工作面通风系统改“U”型通风为“Y”型通风,有效地解决了工作面上隅角瓦斯超限问题;谢一矿对北部风井进行改造,更换地面风机(FBCDZNO26/2*400Kwww.bsmz.net,符合《规程》要求,有利于安全高效的开采。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煤炭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和用途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安全生产费用是否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各集团公司煤炭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和用途是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二)申报项目过程中,是否存在破产煤矿、无国有股权煤矿等不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项目;是否存在安全改造内容重复申报、虚报和已完工项目申报情况;是否存在安全费用满足安全改造需要而申请中央投资资金的情况。
2008年***矿业(集团)公司申报的煤矿安全改造项目中双龙公司为破产矿、临涣矿进入破产程序,发现问题后,***矿业(集团)公司把中央补助资金重新投向生产矿井。其余55个项目在申报项目过程中不存在破产煤矿、无国有股权煤矿等不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项目;不存在安全改造内容重复申报、虚报和已完工项目申报情况;不存在安全费用满足安全改造需要而申请中央投资资金的情况。
(三)在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是否存在中央投资到位时间滞后、地方配套和企业资金不落实、转移、侵占或挪用中央投资现象。
不存在中央投资到位时间滞后、地方配套和企业资金不落实、转移、侵占或挪用中央投资现象。
(四)项目实施中,是否存在建设进度缓慢、未按批准的工期实施和完工,已完工项目进度及组织验收并报有关部门备案,未按规定及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企业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未能按照规定实行招标投标制、项目监理制,有关部门监督不到位等现象。
由于煤矿存在井下生产受采场变化影响,个别项目投资大、内容多等实际问题,故个别项目存在实施时间长的问题;已完工项目部分存在未及时组织验收未及时报有关部门备案;均按规定及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健全,均能按照规定实行招标投标制、项目监理制,不存在有关部门监督不到位等现象。个别安全改造项目中井巷工程及安装工程为自营施工,因此没有进行监理,工程质量由矿进行考核,集团公司质量监督站进行监督。
(五)是否按规定及时按月份上报项目进展情况。
是按规定及时按月份上报项目进展情况。
(六)对照《煤矿安全改造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能源〔2007〕2256号)和煤炭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04〕119号、财建〔2005〕168号)等有关规定,查找本地区在煤矿安全改造项目和煤炭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其他问题和不足。
由于安全费用的使用既能用于安全方面的固定资产投入、又能用于安全方面的费用性投入,同时,煤矿安全改造项目常与正常生产交叉实施,很难管理。
***省2008~201*各年度煤矿安全改造中央投资项目情况调查表见附表四。
五、对策和建议
(一)201*年煤矿安全改造中央投资使用方向、支持重点和资金需求的建议
1.***矿业(集团)公司:201*年拟申报5个安全改造项目:谢一矿中央风井通风系统改造、潘一矿热电冷联供地面集中降温系统二期工程、潘三矿热电冷联供集中降温系统、张集矿瓦斯抽采系统改扩建及瓦斯治理工程、装备中心新增瓦斯治理装备。五个项目总投资54819万元,其中拟申请中央补助资金10964万元,地方配套10964万元,企业自筹资金32891万元。
2.***矿业(集团)公司:201*年拟申报7个安全改造项目:杨庄煤矿东部通风系统改造、祁南煤矿北部通风系统改造、祁南煤矿瓦斯抽放系统改造、桃园煤矿瓦斯抽放系统改造、芦岭煤矿瓦斯抽放系统改造、许疃煤矿瓦斯升级改造、涡北煤矿热害治理工程。七个项目总投资30849万元,其中拟申请中央补助资金6169万元,地方配套3702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0978万元。
3. ***煤电集团公司:201*年拟申报6个煤矿安全改造项目:祁东煤矿、任楼煤矿瓦斯抽采工程、通风系统改造、防治水工程,刘桥一矿、恒源煤矿防治水工程,卧龙湖煤矿瓦斯抽采工程、防治水工程,五沟煤矿防治水工程、含水层下矸石充填开采试验。六个项目总投资39894万元,申请中央补助资金7979万元,地方配套3191万元,企业自筹28724万元。
4.国投新集公司:201*年拟申报2个煤矿安全改造项目:刘庄煤矿东风井改造;新集一矿、新集二矿抽采系统扩容。两个项目总投资51318万元,其中拟申请中央补助资金7697万元,地方配套5131万元,企业自筹资金38490万元。
(二)“十二五”煤矿安全改造资金需求和缺口情况
***矿业(集团)公司:“十二五”煤矿安全改造重点工程是:通风系统改造工程、瓦斯抽采系统、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程、防治水系统、防灭火系统工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矿井降温工程、人员定位及避灾系统等方面,规划总投资122亿元,资金缺口约16亿元。
***矿业(集团)公司:“十二五”煤矿安全改造重点工程是:通风系统改造工程、瓦斯抽采系统、瓦斯治理及利用工程、防尘工程、防灭火系统工程、防治水工程、机电运输工程、安全生产信息自动化工程、顶板灾害治理工程、救灾避难工程等方面,规划总投资96亿元,资金缺口约61亿元。
***煤电集团公司: “十二五”煤矿安全改造规划重点建设项目主要包括:煤矿灾害治理、安全监管设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应急救援体系、安全生产科研开发及装备升级改造等方面。规划总投资38亿元,资金缺口约11亿元。
国投新集公司:“十二五”安全改造规划目前正在编制,主要确定的项目为:刘庄煤矿东风井安全改造工程;新集一矿、新集二矿抽采系统扩容;煤矿紧急避险系统安装;新集一矿瓦斯治理解放层开采工程;新集一矿、新集二矿、刘庄矿深井热害治理项目;深井矿压治理技术研究等。规划总投资24亿元,资金缺口约15亿元。
(三)建议
1.进一步加大对开采技术条件极为复杂的国有大型煤矿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随着开采深度的延伸,矿井瓦斯、地压、地温、水及地质构造等因素发生变化,其中以瓦斯为主的灾害威胁日趋严重,由此带来的地压治理问题、冲击地压防治问题以及普遍存在的地温热害问题更加突出,要保证深部开采矿井的安全生产,需要做大量的治理工程,投入大量资金。随着《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三批)》的出台,各煤炭企业将淘汰更新一批设备,必然需要投入大量资金。
2、扩大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如:开采解放层所需要的装备;冲击地压治理工程及装备;为保证高突矿井安全生产,不仅要将井下瓦斯抽出,还不能污染环境,对抽出瓦斯的储存装备及配套设施应可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3、有些煤矿安全改造项目工程量相当大,当年很难甚至根本就不能施工结束。而目前煤矿安全改造项目当年审批、当年施工、且计划下达迟,建议对于部分煤矿安全改造项目一次申报,整体审批,分年度下达。则煤矿安全改造项目进展连续性更好,便于企业安全费用有计划的跟进,避免资金拨付慢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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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改造项目专项检查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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