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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板事故案例剖析

时间:2019-05-18 05:06:51 网站:公文素材库
顶板事故案例剖析

----某公司采煤队“1.31”顶板事故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03年1月31日12时40分,某公司采煤队501采煤工作面作业段放顶至第二节槽子第二根密柱时,顶板来压,将紧临支柱推倒,铰接顶梁落下,打伤放顶工李某的头部,当即昏迷。后经局中心医院抢救无效于2月1日死亡。
二、事故原因及责任:
1、该作业段放顶工李某,没有按规定先支后回,违章操作放顶(应按先支后回的原则,对失效、不合格的支架维护后更换,放顶前清理好退路,用长柄工具、远距离卸液……),应负直接主要责任。
2、负责该作业段观察顶板、监护放顶的工人权某,工作失职,没有尽到监护职责。
三、防范措施及事故教训:
“1.31”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它暴露了安全管理上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必须引起全体干部职工的高度重视。
1、管理干部存在思想松、管理松的问题。具体表现在制度措施不完善,隐患整改不及时,现场安全状况掌握不够,超前防范不够,工作标准低,要求松,缺乏过硬管理。
2、管理干部对安排的工作检查落实不够。作风不够扎实,工作不够细,要求不够严。
3、对薄弱环节、特殊人物的思想动态要及时掌握。这起事故发生在大年除夕这个特殊时节,据调查死者前不久刚退婚,情绪低落,又对采煤作业不熟悉,自主保安能力不强,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

---某矿采三队“4.7”顶板事故案例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0年4月7日凌晨3时39分
地点:采三队11506工作面
二、事故经过:
2000年4月7日凌晨3点39分左右,赵某在机尾向前第六节槽子处和彦某配段作业,放炮前将主梁老山侧支柱摘下打在副梁中间,放炮后,又让彦某去拿维护材料,彦某回来后向煤壁准备移主梁时赵某又去摘副梁老山侧支柱,当柱子降下后,两架棚斜着压倒,老山煤及石块冒落,副梁老山柱倒下压住赵某右腿,赵某左腿跪在溜子上、煤及矸石将赵某埋住,头露在外面。队上立即组织抢救,5点39分将赵某扒出,迅速送往医院急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当班工人安全意识不强,自主保安意识差,违章作业;工人赵某提前摘柱,导致接顶不实的顶板冒落将本人埋压致死。
2、间接原因:采三队对职工安全教育重视不够,职工自主保安意识差。
四、防范措施:
(1)加强连网质量管理,特别是短边的连网。
(2)严禁缺梁少柱,顶板破碎处移梁应加强维护,坚持“先支后回”原则;
(3)要认真汲取本次事故教训,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自主保安意识,切实做到按章作业,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4)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安全生产。

---某公司巷维队“11.6”顶板事故
2005年11月6日中午12点05分,巷维队在施工的三采北上剥采集中巷维护时,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事故。
一、事故发生经过:
11月6日早班,巷维队照例召开班前会,该队领导强调了安全生产。下井后,当班跟班副队长高某、工长汪某、安监员第某一同到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上一班架的最后一架棚略高,使前探梁移不过去,高副队长立即安排撬掉危石,由于未撬下来,随后安排支设临时支护,由于运输线要安设速度挡车器,高某、第某便离开工作面。汪某安排侯某、赵某打眼放炮打柱窝,炮后未进行敲帮问顶,安排刘某、周某挖左手帮柱窝,挖好后离开现场,安排侯某、赵某在右手帮挖柱窝,候某监护顶板。由于原巷道锚杆腐蚀严重,锚杆断裂,顶板掉落下来1.5M×0.8M×0.4M梯形石头砸伤2人,造成侯某死亡,赵某受伤的严重事故。
二、事故原因:
1、放炮前工作面在前探梁移不到位的情况下,也未采取替代措施临时支护。炮后对工作面顶板未进行敲帮问顶,在没有对工作面隐患进行完全整改的情况下,跟班队干指挥职工进入下一道作业程序,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职工安全意识,自保、联保、互保的意识不强,对原巷道未及时进行维护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四、防范措施:
1、全矿对井下所有的巷道进行排查,对因年久失修导致有活矸危石的及时进行维修。
2、加强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前探梁、临时支护要到位可靠。
3、加强职工安全思想意识的教育,使之完全树立起自保、互保的安全生产意识。
4、转变干部作风,克服松、散、懒的不良风气,深入生产现场,坚持领导干部值班不脱岗,对违犯劳动纪律的要及时做出处理决定,一视同仁,不留死角,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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