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科是院感监测的重点科室,必须要严格执行各项监测制度,根据血透室的检测要求制定如下制度:
一、 每班记录反渗水电导值,要求﹤17.5mg/L或﹤20us/cm。
二、 每周送检反渗水,查游离氯浓度≤0.5mg/L,干预值≤0.1mg/L。
三、 每月监测物体表面、消毒灭菌物品、医务人员手、消毒液、空气、透析液细菌培养:
1、物体表面
Ⅰ、Ⅱ 类区域:细菌总数≤5cfu/c㎡,并未检出致病菌为消毒合格。
Ⅲ 类区域:细菌总数≤10cfu/c㎡,并未检出致病菌为消毒合格。
Ⅳ 类区域:细菌总数≤15cfu/c㎡,并未检出致病菌为消毒合格。
血液净化中心属于Ⅲ类区域
2、消毒灭菌物品
灭菌物品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消毒物品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接触黏膜其细菌含量≤20cfu/g,接触皮肤起其细菌含量≤200 cfu/g。
3、医务人员手
Ⅰ、Ⅱ 类区域工作人员:细菌总数≤5 cfu/c㎡,并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铜绿假单胞菌为消毒合格。
Ⅲ 类区域工作人员:细菌总数≤10 cfu/c㎡,并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为消毒合格。
Ⅳ 类区域工作人员:细菌总数≤15 cfu/c㎡,并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为消毒合格。
血液净化中心属于Ⅲ类区域
4、消毒液
使用中的消毒液细菌含量<100 cfu/ml,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灭菌剂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5、空气
Ⅰ类区域:细菌总数≤10 cfu/m3,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为消毒合格。
Ⅱ 类区域:细菌总数≤200cfu/m3,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为消毒合格。
Ⅲ 类区域:细菌总数≤500cfu/m3,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为消毒合格。
6透析液
透析液入口的细菌菌落数必须≤200 cfu/ml,出口细菌菌落数必须≤2000 cfu/ml,干预值≥50 cfu/ml,并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四、 透析室属于Ⅲ类环境,每季度对空气进行采样细菌培养,结果应≤500cfu/m3。
五、 每季度对反渗水及透析液采样检测内毒素,检测结果<2EU/mL,干预值<1EU/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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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科院感监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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