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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的关系(精选多篇)

时间:2019-05-18 05:40:54 网站:公文素材库
第一篇: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的关系

党管干部与党管人才的关系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是我党按社会发展形式在不同时期作出的不同的决策。从党管干部到党管人才,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体现了党对人才认识的与时俱进。二者的相同之处在于都是由党制定工作的重大路线、方针、政策。都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保证。党管人才既延续了党管干部的优良传统,又开辟了新的发展空间,是党管干部在人才管理上的实质深化、拓展和延伸。同时,二者又有一定的区别。1、党管的对象不同:党管干部原则中,管的重心在“管干部、建队伍”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原则,对中国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推进曾经起到重要作用。但在新的历史时期,“管”的对象的更加宽泛了,不仅包括党员干部,还包括各类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自由职业者,可以是培养的,也可以是引进的,即管理社会上的各类人才。通过党管来协调各方面的骨干力量,促进社会发展。2、党管的观念不同:党管干部要求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干部,并对各级,各类干部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实行直接管理。但干部是固定的,人才是流动的。因此党管人才不是要管住人才而是要为人才建设培养成长的平台,树立“ 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新观念和“能力本位”的用人导向。3、党管的主体不同:对于干部的管理、决定任免或推荐、提名,必须由各级党委(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经党委(党组)集体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作出决定。而人才资源的开发利用则要求由政府为主体向企事业等用人单位为主体的格式转变,强化用人单位吸纳人才的主体地位。此外,党管人才还要尤其注重环境的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是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对内产生凝聚力、鼓舞力和驱动力,对外产生影响力、竞争力和吸引力。环境好,则人才聚;人才聚,则事业兴。我国曾大兴“出国热”辛苦培养的人才,结果却到海外发展,这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环境。国外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都优于国内,去的人自然趋之若骛,要改变这种“我们种树,别人乘凉”的局面,要为中华民族的复兴吸引人才,就必须改善人才的发展环境,创造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优良环境。

第二篇:党管人才

一是要大力宣传党管人才原则和人才工作的相关政策,让各级各部门了解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同时要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多与高校联系,参加些人才交流会,把沂水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宣传出去,以吸引更多高科技人才到沂水干事创业.

二是加大高级人才的招引力度。高级人才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行政管理人才,主要从事企业的行政管理工作,能够为企业的健康发展出谋划策。第二类高级技术工人,主要是对一些高精尖设备的操作和维护,并能起到带动其他技工和工人,全面提升生产企业的生产水平。

三是加大本地人才的培养。充分发挥企业商学院的作用,多聘请有关行业的专家来沂水授课,让本地企业的负责人参加,通过这种形式来提升他们的综合能力。同时帮助先技校与其他高等级技术院校的联系,请高水平的教师来授课,来提升我县技术工人的技能水平,以更好的为落地沂水的企业服务。

第三篇: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要正确处理的五个关系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要正确处理的五个关系

刘荣华1沈波濒2

(1, 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872;2, 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南长沙 410081)

摘要: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既是应对日益激烈的国际人才竞争和开创我国人才工作新局面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坚持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必须正确处理以下几个重要关系:党管人才与人才观念的更新;党管人才与依法管理人才;党管人才与党的群众路线;党管人才与市场配置人才;党管人才与尊重人才成长规律。

关键词:人才强国党管人才关系

人才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201*年12月召开的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在作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决策的同时,强调指出:必须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加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组织领导。这既是应对日益激烈的国际人才竞争和开创我国人才工作新局面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

“党管人才”原则是“党管干部”原则的深化和延伸。几十年来,中国共产党坚持以“党管干部”的方式掌握着各类人才。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干部队伍的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支撑各项事业的干部队伍的内涵得到了极大的丰富,除了党政干部以外,还有大量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非公有制企业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和社会上各类人才。这些人才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是执政党必须依靠的重要力量,必然要求执政党像对待革命战争时期的干部一样对他们加以领导和管理。从党管干部到党管人才,是党的组织工作的与时俱进与改革创新,体现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对自身的任务、使命和执政规律的科学把握,以及对人才资源的重要价值和作用的深刻理解。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就是要充分发挥执政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为人才强国战略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更好地统筹人才工作,更好地组织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浩浩荡荡的人才大军。坚持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几个重要关系。

一、党管人才与人才观念的更新

坚持和贯彻党管人才的原则,首先必须搞清楚“管”的对象,对人才的内涵要有较清晰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明确“党”究竟该“管”哪些“人才”,进而才能明确选择正确的方法去“管”,解决该怎么管的问题。

人才是一个相对的、发展的概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人才具有不同的内涵。在革命战争时期和执政的初期,我国还没有提出明确的人才概念,党的人才政策包含在干部政策之中。改革开放后,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邓小平提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在全社会形成了崇尚知识、重视教育、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由于人才和知识联系在一起,而知识和学历又紧密联系,所以1982年以来,我国一直把“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

业技术职称”作为人才的标准,这对于开展人才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这一标准逐渐显露出不够完善的地方。实践表明,有学历或职称的不一定都是人才,而有些作出一定贡献的人才未必有特定的学历或职称。

201*年召开的中共十六大,提出了“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重大方针,赋予人才概念以新的时代内涵。“四个尊重”作为一个完整体系,其核心是尊重劳动,其本质是尊重人才。按照这一理论要求,要准确把握人才概念,就必须做到不唯学历、职称、资历、身份。“只要具有一定的知识或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为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做出积极贡献,都是党和国家需要的人才。”[1]。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要求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必须与时俱进地革新人才观念,树立大人才观,拓展人才视野,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重要标准,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使各类人才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在新世纪新阶段的人才工作中,必须以培养造就高层次人才为重点,着力建设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以带动整个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各级各类人才协调发展。

二、党管人才与依法管理人才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和党管人才之间并不矛盾,而是统一的。在依法治国的框架下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要求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依法做好人才工作,努力把人才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不断促进人才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逐步做到在人才工作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人才的健康成长和发挥作用提供更有力的制度支持和法律保障。这是新时期我国人才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迫切需要,更是党管人才原则贯彻落实的必由之路。

做到依法管理人才,首先要营造人才辈出的良好法治环境。良好的用人法治环境,对内可以产生凝聚力和驱动力,对外产生影响力和吸引力,这对于我们党和国家快出人才、多出人才至关重要。没有良好的环境,不仅难以发现、培养人才,即使有了人才,也无法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请继续关注好 范文网www.bsmz.netake the country prosperousthe party manages talentsrelation

参考文献:

[1][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人民日报》 201*年01月01日 第一版。

作者及联系方式:

刘荣华:男,1976年生,江西赣州人,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共

党史专业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中共的人才理论与实践。

地址: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品园四号楼130室

邮编:100872

电话:010-62518178135201*9237

电子邮箱:liuronghua28@163.com

沈波濒:女,1979年生,湖南湘乡人,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中共党

史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地址:湖南长沙.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舍207室

邮编:410081

电话:0731-864458513755002204

电子邮箱:shenbobin67@sina.com

第四篇:党管干部

关于我国公务员制度党管干部原则的一些看法

201*10201*7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尹

我不得不承认在第一次看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在我的内心是有一些“纠结”的,自小到大我们都知道这样一个理念:那就是“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伴随着这样的理念我自小就很崇拜党,加之我爸爸又是一个老党员,我也经常受他的影响而对党有更多的了解,我就想以后一定要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党的一份子,但遗憾的是至今我还不是一名党员。随着年龄的增长,对党我也有了更深的理解,到了高中我知道了有公务员这回事,尽管那时只是知道以后要是能考上国家公务员就好了!直到进入大学,再到上了这门课,我才更深的了解公务员和公务员制度,也知道了党管干部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是指由党来管理干部的根本原则。主要是指各级党委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并对各级、各类干部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个重要保证,是党和国家干部管理制度的根本原则。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内涵。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党管干部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组织保证,是党的干部建设的一条重要原则,更是坚持党的领导的根本原则。党管干部原则无疑是确保党的领导地位和更好实现为人民服务从质的前提。在我们国家,中国共产党是唯一执政党,“一党专政”是必然的也是必须的。也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才能稳定持续的发展。党管干部的原则,是中国共产党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党的组织路线为政治路线服务的一项有力保障。

革命战争年代,党的主要任务是夺取政权,发动和组织人民群众进行革命战争。根据战争环境和任务的特点,党的干部除军队系统是单独管理外,全部由中央及各级党委的组织部来统一管理。这种由党委和组织部门统一任命、统一调配干部的方法,与当时革命斗争任务是适应的,它有利于党委和组织部门根据斗争形势发展的需要来统一使用干部力量,并有利于保守干部工作机密,防止敌人破坏。这也是顺应当时革命发展的需要。建国以后,党的主要任务由领导革命战争转变为领导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干部种类趋于复杂化,干部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战争年代“一揽子”管理干部的方式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与环境的需要了。根据这种变化了的情况,党改变了过去由党委和组织部门统一管理干部的制度,实行分级分部管理干部的制度,使干部管理工作同检查业务的工作结合起来。这种分级分部管理干部的方法,对当时稳定干部队伍和促进干部专业化起了一定的作用。在此后党管干部有了很多变化。1989年8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指出党管干部原则的主要内容为:“加强对干部工作的领导,制定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推荐和管理好重要干部,指导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做好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监督。”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党管干部工作不断得到改进。如在干部管理权限方面,实行了下管一级的体制;在干部分类方面,将“国家干部”分为党政干部、企业领导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三大类,探索各自特色的管理方式;在管理方法上,探索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推荐、考核、决定、选举等多层次多角度的做法;

在理论上,提出了“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改进党管干部的方法”这一命题,等等。至此党管干部正式形成。在这二十年来党管干部原则不断完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

党管干部原则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并且明文写进《国家公务员法》。这既是由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执政地位所决定的,也是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以来八十多年间,特别是成为执政党以来的重要历史经验。我同意党管干部原则是执政党对于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原则这一观点。

现代国家政治结构都离不开政党政治,任何国家的执政党都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这是由执政党的执政要求所决定的,就是说,实施执政纲领,巩固执政地位,提高执政能力,这一切,都必须通过执政党的干部来具体实现。但是,由于不同国家的社会经济制度、政治体制结构和政党制度的不同,执政党干部政策的影响范围、作用重点、表现方式和实际效果有着很大的不同。

综合西方国家执政党干部政策的影响范围、作用重点、表现方式和实际效果来看,资产阶级政党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执政党干部政策的影响范围比较集中在党的领袖竞选活动,按照执政党的意志和标准选拔政务官为其作用重点,通过议会、行政等法律程序表现出来,运用法律来推行事务官的任职管理和价值中立,限制政党直接干预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事务等,执政党干部政策对于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是受到相当的限制的,这既体现了西方国家多党政治斗争与制衡的主观需要及其格局,也反映现代法治国家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的科学性、合法性的客观趋势,但是,无论如何是不能否定党管干部原则是执政党对于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原则;在我国,在共产党执政的国家,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经济基本制度,决定了与之相联系的工人阶级作为领导阶级具有高度的统一性,由于共产党的性质、使命和宗旨能够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执政党的社会基础更加广泛和团结,执政党的干部政策也就能够更为普遍、直接和有效地体现在公共管理领域,贯穿于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的全过程之中。

在我国,在公共部门人力资源中间中共党员为数甚多,特别是领导干部中的中共党员数量比例最高是勿庸置疑的。

党的干部政策的影响范围极为广泛,遍及公共部门各级各类组织之中,其作用重点是处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在表现形式上,党的干部政策在人事安排、组织考察、纪律检查和惩戒、制度创新等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行政管理手段措施与之相辅相成,同时,法律形式也逐渐普遍化,总而言之,执政党的干部政策在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作用突出,效果明显,影响巨大。由于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长期以来确立的领导地位以及取得的人民信任,由于中共的执政党地位和民主党派参政的政党格局,也由于中国共产党吸收和拥有各行各业的优秀人才,广泛联系和团结社会各界人才,决定了执政党的干部政策的作用和效果是非常直接、普遍和显著的。这也就意味着执政党干部政策一旦发生偏误,造成的社会损失也是相当惊人的, “反右扩大化”和文革动乱所制造的冤假错案就证明了这一点。进一步说,在现代法治国家,执政党的干部政策,必须通过法律形式,才具有合法性和普遍约束力,对于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如果让党管干部原则不受法律审查、约束和保护地任意作为,这样的偏误将导致更加严重的公共危机,将以执政党的权威损害、政局动荡和人才流失为代价。

另外,随着无数“贪官污吏”的落马,我们也不难看到,在党管干部中无论是对政府官员监督机制或者是绩效考核都存在着一些不足。就像咱们云南楚雄州

长杨红卫事件一样,我们都知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在其落马之后,贪污受贿、吸毒、艳照等丑事相继不断曝光。这不得不让我们反思:党管干部,究竟该怎么去管呢?为何直到一系列违纪违规事件发生后我们才去处理,而不是将它灭杀于摇篮或直接让它无处滋生呢?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是哪一个历史社会或国家都无法避免的问题。但是近年来类似事件缺呈上升之势!我觉得我们党管干部中需要一个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和顺应政府公开行政的国际形势!

虽然我们国家现在一直都在力图打造“阳光政府”,“透明行政”等等!但为何每每都是在事件发生之后,百姓、公众才会知道呢??公开行政意味着党、 国家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得到了操作化、具体化;也为我国政府绩效的评估增加了新的途径;还是政府了解公民需求的重要机制。所以说公开行政不该是空话,应该加速进行和完善!!!

我们每个人都清楚的知道,政府公开行政的前提就是拥有相关的法律制度规范,无论是对政府行政公开的要求还是大众传媒对政府相关政策的可知度都需要相应的规章制度对政府和大众的行为进行约束,而不得不承认的是,在我国类似这样的针对性法律还没有。所以在在高喊公开行政的今天,利益相关者在做决策或执行响应上级政策的时候,都会为自己的利益而作出利己选择。这样在很多时候,违规违纪的事件就会产生。人们在做选择的时候都会衡量选择的结果。在我国很多方面违规违纪所要承担的后果与所得利益相比,风险程度较低,同时存在法律制度的缺陷,钻法律空子的情况就时常发生,这种选择的结果就是腐败的诞生。随之产生的就是公务员的腐败堕落,党管干部在其执行力度上必然会减弱,所以我认为为确保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党管干部原则的实现,加强对公务员队伍廉洁执政能力建设是势在必行的,而首要的就是以法律为保障,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加强执法力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管,确保在执法过程中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执法。在不少的腐败案件中,执法人员与先关人员互相勾结的事件出现,这五想让普通民众对公务员队伍的信任度大打折扣。知法犯法总是屡见不鲜,因此在对待公务一违规违纪行为上处罚力度应该加深。使得公务员犯法的“成本”加大。这样在公务员在作出违纪行为之前,考虑到犯罪成本的大小,就会减小犯罪的“利益动机”。

另外在提倡“反腐倡廉”,打击腐败的同时,我们不能只考虑到如何去打击严惩“犯罪份子”,我们更多的应该是去考虑他们犯罪的动机,他们只是单纯的为了利益才去触碰法律底线而铤而走险吗?在提倡以人为本的今天,我们在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监管的同时,我们更应该考虑公务员的利益的实现,在为人民服务的同时,我们的公务员也需要自身合法利益的实现,付出的同时也应该得到回报,我国公务员队伍是一个庞大的系统,要确保每一个成员的利益得以实现是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但是我们可以通过一系列的绩效考核制度,根据这些制度对公务员的业绩进行考核,对优秀的进行合理的奖励,借此来激励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只有在利益得以实现的前提下,才可能去履行公务员应尽的职责。

从我国古代的官吏制度到近代的公务员制度,都存在着一个除腐败之外的问题,那就是机构冗杂,权责不分。在国家机构中,从中央到地方大大小小的机构有无数个,所有机构中又有着不同的级别官员干部,对这些官员职责的明确是一个很难的问题,在有利可图的时候所有人都参与其中,但每当出现问题的时候又都为了撇清关系而对问题视而不见,相互推脱责任。所以我认为在我国当前的公务员队伍中,精简机构是必须的,在地方我国正式编之中,乡镇机构是最低层的,在许多地方,很小的一个乡政府,就拥有一百多人的人员,除正式人员外,非正

式职工有着不少,但是民众普片都认为的是地方政府效率太低,同时从很多地方乡镇办公楼的建设可以看出,我国在很多地方过于奢侈,无数政府豪华的办公大楼让人们能够看清楚在许多地方政府办公地过于奢华。这无疑已经超出了政府办公所需,同时在很大程度上也造成了资源的浪费。现如今,三公问题已经引起了人们广泛的关注,在三公问题上党对政府公务员的管理尤其重要,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金钱至上的观点无时无刻不在侵蚀着人们的内心。在金钱的基础上,名誉、地位已经成为人们的目标,在这个过程中总会有那么一些人为了自己的虚荣心,被金钱所奴役,渐渐的失去了基本的道德、法律规范,更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在虚荣、金钱的华丽外衣下存在的是一幅没有灵魂、信仰的躯壳。殊不知,这种没有意义的存在却对这个社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法律因此遭到破坏、践踏,人与人之间更多的是金钱利益关系,亲情、友情、爱情逐渐变成了金钱的附属品。我们必须承认在主流意识形态中,即便在信息高速化的今天,政府依然起着重要的作用

第五篇:关于党管干部问题

关于党管干部问题

党管干部,即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工作,对干部工作实行统一决策,对各级各类干部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干部管理的根本原则。几十年来,这一原则在保证党对国家和社会生活的领导,促进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发展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遇到了许多需要研究的新情况和需要解决的新问题。

一、坚持党管干部与群众公认相结合。

群众公认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个重要原则。贯彻群众公认的原则,是干部工作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也是干部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邓小平同志曾反复强调,选人要坚持人民公认,注意社会公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经济成份和经济利益多样化,生活方式和就业方式多样化,社会组织方式多样化,干部的衡量、识别、考察和管理监督面临着更加复杂的情况,只有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发挥群众广泛参与的作用,才能选准用好干部。

从根本上说,坚持党管干部与坚持群众公认是一致的。这种一致性的基础在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党作为人民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除了为人民谋利益没有自己的私利。党组织选干部也是为了实现人民的利益,挑选能够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人。正因为如此,让群众参与干部的选拔任用,只会有利于各级党组织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把德才兼备、党和群众都满意和放心的干部选拔上来。选拔出来的干部也只有得到群众的公认和接受,才能真正成为群众实践的组织者、领导者。

处理好党管干部原则和群众公认原则之间的关系,一方面要坚决扩大民主,在思想认识和工作机制上真正解决依靠群众选人用人的问题,在干部工作中实行广泛的民主参与,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充分体现群众意愿,把干部工作置于最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要扩大群众的知情权,把政策交给群众,让群众了解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和程序。要扩大群众的知人权,通过适当的方式让群众了解干部的情况,发挥群众识别、评价和监督干部的作用。要保证群众的选择权,对干部的考察评价要以多数群众的意见为依据,选拔上来的干部要得到大多数群众的认可,真正让群众的意见在干部的进退流转中发挥重要作用。通过扩大群众的参与,强化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权力来自人民的观念。另一方面,党组织要切实掌握好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在积极引导并创造群众参与干部选拔工作条件的同时,做好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向群众讲清楚干部政策,把人事安排的形成过程和推荐程序讲清楚,把班子结构、职位要求、选任条件讲清楚。对于有争议的干部要实事求是,辨别良莠,公正地对待干部;对于出于一己私利而违背原则的现象,敢于批评抵制,克服无原则的民主,保证干部选拔任用的公正合理性。

二、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管理干部相统一。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治国的基本方略。实行干部管理的法制化,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干部制度改革的方向。干部管理法制化,就是把干部管理的原则、方法、程序等变成法律和法规,使之成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国家意志,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任免、管理、监督干部。

干部工作法制化是党管干部的一种重要实现形式,两者本质上是一致的。为干部管理立法,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是对党管干部工作的法律认定和确认;依法选举任免和管理干部的法律法规,是对党管干部工作的优良传统和行之有效的做法、干部制度改革成果的法制化;依法选举的干部,绝大多数是经过党组织的审核同意后才被推荐参加选举的;依法选举任免

过程,是在党的领导下,人民群众当家作主、自己挑选自己实践的组织者、领导者的过程。因此,干部工作法制化,本质上是党管干部工作更具普遍性、约束力和规范化的实现方式。决不能把党管干部原则和干部依法选举任免对立起来,否定各级党委对各类重要干部推荐的主导权,对依法选举任免工作的领导权,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不能照搬西方多党制下的选举,照搬西方的公务员制度,反对任何借口“立法常规”而抵制党管干部原则的倾向。

干部选举任免和管理监督的法律法规一旦确立,就具有相对独立性和约束力,按法律法规办事也就成为干部管理的一条基本原则。要把体现党管干部原则、贯彻党委意图与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不能认为党管干部就是党委说了算,由党委直接决定任免所有的干部,把依法选举任免看作多余的形式和麻烦。要尊重群众及其代表的民主权利,应该选举的干部,尽量选举而不要用委任方式代替,选举产生的干部如无特殊的理由,任届期满前尽量避免频繁调动和调整。对依法选举的干部,必要时党组织可以指派和调动,这是对选举制的一个补充,但不可滥用。要建立制约机制,规定指派和调动的最高限额,超过调整比例的应提前换届选举。党委推荐和提名的候选人与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在法律上是平等的,选谁与不选谁,由代表来决定,代表把更优秀的人选举出来了,是对党委提名的一个补充,把相形见绌的人选下去了,是把了一关。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断改进党管干部的方法。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改进党管干部方法,需要注意克服两种倾向。一是把党管干部的原则与党管干部的具体方法等同起来,以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名义,一味固守干部管理中落后的、不合时宜的体制,抵制改进党管干部方法的僵化保守倾向。如果不注意改进党管干部的方法,消除干部管理中的种种弊端,增强干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党管干部的原则最终也难以实现。二是在改进党管干部方法的名义下,削弱、淡化、转换党管干部的原则。这种倾向把干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弊端统统归结为党管干部所致,把对干部管理方式方法的改进,理解为对

党管干部原则的否定,认为干部由谁管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怎样把干部管好。这种观点恰恰忘记了干部怎样管,取决于由谁管,干部的管理方法是由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决定的,否定了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党的干部选拔任用标准,管好干部的前提就无从谈起。

改善党管干部的方法,还要改进干部人事部门的工作。党管干部要通过各级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来实现,这有可能使得干部任用管理环节上某些素质不高的人把党管干部置换为我管干部,只凭个人好恶、个人利益选用干部,甚至任人唯亲。必须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建立用人失察追究制度,从制度上解决问题。历史和现实的经验反复证明,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问题和错误,固然与思想作风有关,但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要加强组织人事部门工作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组织人事部门工作要到位,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不因个别领导的意见而改变对干部的考察意见,更不能根据个别人的好恶去选用干部。

四、“党管干部”的问题案例,建行党委书记张恩照的问题。

“党管干部”是党的一个重要组织原则。现在一些改制国企党组织出的问题,比如建行党委书记张恩照的问题,并不能说明“党管干部”的原则有问题。因为“党管干部”不等于党委书记个人管干部。的确事实上一些企业确实存在着党委书记把持管干部的绝对权利的问题。张恩照就是如此。但这并不等于“党管干部”原则是错误的。出现张恩照现象,根源在于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党的组织机制和制度不建全,没有及时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建立科学的党内竞争机制和竞选制度,加之中国浓厚的封建主义思想和利己主义思想。

五、如何按照党管干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避免张恩照问题。比如加强和改进对农业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管理问题:

1、是市机构编制部门不再批准成立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批准成立财政拔款事业

单位,对上级党委、政府明文规定必须设置的机构和要求配备编制的,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

2、是对已满编的财政拔款事业单位不再新增配事业编制。确因工作需要增加人员由业务主管部门报成都市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管理办公室核定控岗数,控岗数内聘用人员由市财政局依照财政规定拔付经费。

3、是对财政拔款的事业单位编制内新增人员,除政策性安置外一律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分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从社会上公开招考,所聘人员按新的用人机制管理。四是对财政拔款事业单位按控岗数聘用的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制内从社会新聘用的人员。

吴中电大

201*/11/22

陈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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