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顾 建 强
同志们:
按照会议的议程,接下来我代表四部门就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程序和填报要求等情况作相关说明和具体部署。
一、关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范围和内容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将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管理、社会保障管理等紧密结合,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人员编制核准和中层职位备案使用为主要手段,实现具体机构设置与批准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核定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对应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适用范围为各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县级机关各部门以及各类事业单位。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内容包括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机构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机构名称、性质、类别、规格、隶属关系、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经费形式、相关文件文号、组织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机构变动的历史沿革等。编制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编制种类、编制数量、领导职数、相关文件文号、经核准的编外人员计划控制数等。人员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身份证号、参加工作时间、职务、职级、出入编情况、入编类别等。也就是说,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包含了各单位的所有机构信息、编制信息和人员信息及动态变化情况。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体系主要由一个平台、两项制度、三个抓手构成。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平台。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平台由机构编制管理协调配合机制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两部分构成。机构编制管理协调配合机制是指机构编制、组织、人力社保、财政等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相互制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把机构编制部门负责的机构编制审批、动态管理,组织、人力社保部门负责的人员录用、调配,财政部门负责的部门预算、经费核拨,人力社保部门负责的工资审批、社会保险等管理环节相衔接的机制。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是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网上工作平台和数字化信息台账,通过机构、编制、人员数据的实时更新和统计、交换、汇总和共享等应用功能,发挥分析决策作用,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的信息化、实时化、准确化。
编制使用核准制度和中层职位使用备案制度
编制使用核准制度是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重点,目的是防止和杜绝超编、混编、无序进人等现象的发生。编制使用核准制度是指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空缺编制补充人员时,应事先向机构编制部门提出用编申请,经机构编制部门核准后,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录用(聘用)、调配等手续,然后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或信息变更手续,最后到人力社保、财政部门办理工资调整、社会保险、经费核拨等手续。中层职位使用备案制度目的是防止中层职位设置过多,杜绝擅自增设、变更机构配备中层职位等现象的发生。中层职位使用备案制度是指机关事业单位使用中层职位配备人员时,应向机构编制部门备案,接受机构编制部门的监督检查。
在这里,我特别说明一下,以前对乡镇(街道)、县级机关部门只批准了内设机构,对中层职位的配备数量未作明确要求;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设立时也未明确行政负责人职数。此次,为规范中层职位设置,《暂行办法》对乡镇(街道)、县级机关部门经批准的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中层职位,实行职位使用备案制度。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内设机构在编工作人员2人以内的设1个中层职位;3-5人的可设2个中层职位;6人以上的可设3个中层职位;人数特别多的可增加1个中层职位。乡镇(街道)、县级机关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3人以内的设1个行政正职职位;4-7人的可设1个行政正职职位、1个行政副职职位;8人以上的可设1个行政正职职位、2个行政副职职位,人数特别多的可增加1个行政副职职位。该项规定实施后,乡镇(街道)、县级机关部门要进行规范,未经批准设立的内设机构、挂牌机构不予认可,自行设置的机构要取消,确因工作需要调整或增设内设机构的,必须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批,超职位配备的人员要通过竞聘、轮岗、自然减员的方式逐步消化。
实名制管理的主要抓手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主要以机构编制实名管理手册、编制使用核准单和中层职位使用备案表、人员信息变动登记表为抓手。《机构编制实名管理手册》是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户口簿”,是反映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员状况的纸质信息台帐。《编制使用核准单》是编制核准使用的凭证,作为机关事业单位申请进人的前置条件。《中层职位使用备案表》是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规范任免中层职位的备案凭证。《人员信息变动登记表》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出入编、信息变更的凭证,作为单位办理相关人员工资、社会保险、核拨经费等手续的必备依据。
二、关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工作程序
(一)初始登记工作程序
为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要按规定时间对本单位机构和实有人员进行初始登记,主管部门初审并汇总后报送机构编制部门,形成初始数据库。这项工作共有六个步骤。一是采集。各机关事业单位对本单位机构和实有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信息进行数据采集(以201*年7月31日这个始点为准),按要求填报《机构编制信息采集表》和《人员信息采集表》,形成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报主管部门汇总。二是初审。主管部门对下属事业单位采集情况进行初审,要求在8月10日前汇总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后按管理权限报送组织或人力社保部门。三是审核。按人事管理权限由组织部或人力社保局对《采集表》进行审核,在8月20日前完成,然后报编委办备案。四是公示。编委办备案审核后,即时返还各单位,各单位将《采集表》在单位内部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五是上报。各单位将公示情况和《采集表》上报主管部门汇总后,于8月30日前再次报送县编委办存档。六是发证。县编委办于 9 月30日前向各单位核发《机构编制实名管理手册》。
(二)正常实施后工作程序
从8月1日起,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将正式实施。实施后,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发生变动时,工作程序将按实名制管理相关制度执行。与原先相比,对部门在人员配置、干部任用等方面都增加了限制,目的是为了规范机构编制管理,需要大家认真学习县两办印发的《安吉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机构编制变动后办理程序
机关事业单位发生机构、编制设立、调整等事项的,接到机构、编制设立、调整等文件后,应按管理权限,在15个工作日内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其中,新设立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当持相关文件到机构编制部门领取《机构编制实名管理手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发生变动的,应当持相关文件和《机构编制实名管理手册》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变更手续。机关事业单位因撤销等原因不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的,应当持相关文件和《机构编制实名管理手册》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2.进人办理程序
机关事业单位今后涉及进人这项工作的,办理好有四个步骤。一是用编申请。机关事业单位需使用空缺编制补充人员的,需在每年3月、10月底前,事先向县编委办提出用编申请(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审核后申报),用编申请应说明使用编制的理由,并填写《编制使用核准单》。二是办理录用。经县编委办核准后,用人单位持《编制使用核准单》按规定程序向组织、人力部门提出申请。组织或人力社保部门在核准使用的编制内给相关部门和单位办理录用、聘用、调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人手续。三是入编登记。新录用、聘用、调配人员,相关机关事业单位须在15个工作日内持《机构编制实名管理手册》、《编制使用核准单》、《人员信息变动登记表》、介绍信到县编委办办理入编手续。四是办理工资审批等业务。用人单位持加盖县编委办公章的《人员信息变动登记表》中的出入编表到组织、人力社保、财政部门办理工资审批、社会保险、经费核拨等手续 。
3.减员办理程序
机关单位出现人员调出等情况,要及时办理出编手续,也分为两个步骤。一是出编登记。机关事业单位出现减员的,须在15个工作日内持《机构编制实名管理手册》和《人员信息变动登记表》到县编委办办理人员出编手续。二是办理相关调整手续。完成出编登记后,再凭加盖县编委办公章的《人员信息变动登记表》的出入编表到组织、人力社保、财政部门办理工资、社保、人头经费等相关调整手续。
4.其他信息变动办理程序
这主要是除上述出入编信息变化情况外,机关事业单位相关人员的其他信息发生变动的,也要办理变动手续,主要分为两个步骤。一是变更登记。机关事业单位相关人员的其他信息发生变动的,如公务员晋升非领导职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岗位等级、职称变动等,都应凭有关职务任命文件、岗位聘任文件等相关材料,在15个工作日内持《机构编制实名管理手册》和《人员信息变动登记表》,由组织或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乡镇(街道)、县级机关部门经批准的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中层职位任免,凭任职文件和《中层职位使用备案表》、《人员信息变动登记表》,到机构编制部门备案。二是办理相关调整手续。完成变更登记审核备案后,再凭《人员信息变动登记表》中的职务岗位变动表或其他信息变动表到组织、人力社保、财政部门办理工资、社保、人头经费等相关调整手续。
三、开展机构编制核查
为配合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推行,此次一并布置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核查的目的是全面摸清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底数,盘活现有机构编制存量资源,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通过核查,实现机构编制底数清、人员编制性质清、财政供养人数清,进一步挖掘机构编制潜力,把一些配置不合理的编制调整到急需的重点领域,更好地发挥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努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本次核查的范围包括全县各乡镇(街道、灵峰度假区)、县级机关各部门及其下属事业单位。核查的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机构设置情况的核查,主要核查机构的名称、规格等信息是否准确、完整,与审批文件是否一致;二是编制情况的核查,主要核查编制的类型、数量等信息是否准确、完整,与审批文件是否一致,重点核查超编以及中层职位配备情况;三是实有人员情况的核查,主要核查实有人员各项指标信息的完整、准确,掌握内退、停薪(带薪)留职、长期病假、事假不归、擅自离岗、跨系统外借等在编不在岗人员情况以及虚报人员套取财政资金人员情况,摸清乡镇(街道)、县级机关部门行政岗位使用事业人员的情况。四是编外用人情况的核查,主要掌握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实际使用数量等情况。
四、关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中相关表格填报要求
关于表格填报的问题,我简要说明一下。这次下发的表格,一共有两套9张,一套是信息采集表,共4张,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各2张表,即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各有1张《机构编制信息采集表》、1张《人员信息采集公示表》。另一套是实名制管理的相关表格,共5张,分别是《编制使用核准单》、《中层职位使用备案表》和《人员信息变动登记表》(3张)。具体在会议第二阶段作详细辅导。这里,我提三点要求。
(一)要规范填报
这次下发的表格比较多,大家要加强学习研究,在填表之前,要看清表格内容,在表格的填报上,部门和单位可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大家可以与县编委办联系。这里,我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软件系统解释一下。实名制管理系统采用的是省编委办开发的软件,现正在试运行,市里准备二次开发,于201*年初在全市县区应用,到时可以做到软件管理系统与纸质审核程序同步运行。目前我们只能分两步走,先按实名制管理相关制度、程序运行起来,再根据系统开发情况适时启动实名制管理系统,正式启用前我们会专门组织业务培训。目前,我们先按照今年布置的工作流程来操作。
(二)要如实填报
这次数据采集时,请各部门一定要事实求是,如实填报,我们也会尊重历史。这次初始登记的数据要求在单位公示,这是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用编公开原则的具体要求,保证单位人员享有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大家一定要切实地做好这项工作。当然,对涉密的信息不能公开,对敏感的信息也可以不公开,总之大家要把好这个度。
(三)要按时填报
相关表格的填报都有相应的时间要求,如数据采集表、用编计划申请、机构设立调整、人员信息变动等,都有明确时间要求,希望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填报,以确保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
我要讲的就这么多。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一项新的工作,也是一项具体的事务性工作,因此,我们今天把各位领导请来,希望得到你们的重视和支持;同时又把业务人员请来,希望你们能当好领导的参谋,按相关要求规范操作好。希望通过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切实把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做好做扎实,逐步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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