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档案整理讲话稿
在每年的卷宗归档过程中都会出现许多不符合整理规定而被要求重新整理的事情发生,造成了人力物力上的极大浪费。为使案卷归档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降低不合格卷宗整理归档率,提升案卷归档一次通过率,按照院领导的要求举办这次档案业务培训。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卷宗质量。下面先讲一下验卷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
1、档案中经常存留订书钉、曲别针、大头钉等金属物,这些金属物时间一长就会生锈,腐蚀纸张,影响档案的寿命。
2、书写不工整、不全面。填写经常缺项,如原审法院漏写,或归档日期提前填写等。
3、纸张大小不齐,没有折叠或裱糊,或者是折叠不规范。
4、诉讼案卷卷内目录页码填写不规范、封条粘贴不牢固、判决书没盖章等。
针对以上问题,下面把案卷整理从头到尾讲一遍,有什么问题可以当场交流。
一、诉讼文书材料的收集
1、材料必须收集齐全,若不完整的,应及时补齐或补救,并去掉与本案无关的材料,再行排列整理。
2、入卷的诉讼文书材料,一般只保存一份(有领导人指示的材料除外),重份的材料一律剔除。
二、诉讼文书材料的排列
诉讼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总的要求是按照诉讼程序的客观进程形成文书时间的自然顺序,兼顾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进行排列。(排列顺序详见《诉讼文书归档办法》)
三、诉讼文书材料的立卷编目
1、诉讼文书材料经过系统排列后,要逐页编号。页号须用自动号码机机打,不能手写。页号一律用三位阿拉伯数字编写在有文字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如果页码有变,则只需划掉错号即可。卷宗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证物袋、卷底不编号。
2、卷宗封面的填写。诉讼性质及审级应填写规范,尤其是“卷宗”前的审级必须写清楚;“诉讼双方的称谓和姓名”经常出现双方上诉填写错误的问题,在第一行第一格填写双方上诉人,第一行第二格写双方的名称即可;结案日期填写判决书等法律文书上的日期;原审法院漏填的比较多,不仅移送的法院名称要填,中院一审的也要填“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结果、二审结果、复核再审结果,填错漏填的情况也不少,要分别按法律文书上的结果或结案方式填写;归档日期不要提前填写,在向档案室移交案卷时由档案室人员填;保管期限一定要填,按保管期限表划分保管期限(永久、长期、短期),盖上印章。
3、卷内目录应按诉讼文书材料排列顺序逐件填写。一份诉讼文书材料编一个顺序号,填写顺序号和页号字迹要工整、规范、清晰,最好是打印版,除卷宗材料最后一份文书材料编写起、止页码外,其余的只填起号。一案多卷的,各卷页号均从卷内材料首页起编页码至卷末,卷与卷之间的页号不连接。
4、备考表的填写。立卷人由书记员填写、检查人由审判长填写,验收人由档案员填写。如有需要说明的问题可在空白处填写。
四、卷宗装订
1、卷宗装订前,要对诉讼文书材料进行全面检查,材料不完整的要补齐,破损或褪色的要修补、复制。订口过窄或有字迹的要粘贴衬纸。纸张过大的材料要修剪折叠,过小的要裱糊。加边、加衬、折叠均以A4办公纸为准。对于字迹难以辨认的材料,应附上抄件。文书材料上的金属物必须剔除干净。
2、每卷的厚度以不超过15毫米为宜。材料过多的,应按顺序分册装订,两册以上的应在卷宗封面左下角标注第几册共几册,如2-5,指一共5册,本卷是第2册。卷宗必须地脚和翻口取齐,用线绳三孔一线装订。
3、在卷底装订线结扣处粘贴封条。由立卷人及档案管理部门加盖骑缝章,审判员名章盖在封条两头,档案室章加盖在封条中间。
4、凡能附卷保存的证物均应装订入卷。无法装订的可装入证物袋,并标明证物名称、数量、特征、来源。不便附卷的证物应拍照片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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