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我市作为试点县市之一,已于2006年9月1日全面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多次听取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汇报,并就如何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了研究。今天召开动员部署大会,主要目的就是要请清政策,明确任务,使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如期完成2009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全面理解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本政策
一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指导思想,就是通过政府的支持和农民的互助、共济,减轻农民的医疗费负担,帮助农民提高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能力,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要本着政府扶持、农民自愿、大病统筹、以收定支、保障适度、规范管理、民主监督、三级联动、惠利农民的原则,在2006年度新农合工作基础上,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根据**市政府要求,今年我市要实现各镇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村覆盖率达100%、农民参合率达90%以上的目标。
二是参加合作医疗的对象。凡属本市农业户口的人员,以户为单位,均可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于今年我市进行社区调整,原则上仍将2006年度参合的438个村村民全部列为参合对象,在农业村居住的居**失地农民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合作医疗。原则上同意去年参合人员继续参加09年度的参合,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不列入参合对象。
三是资金筹集标准和筹集时间。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筹集合作医疗基金,其中农民个人每人每年缴纳20元,各级财政按实际参合人数每人每年80元标准给予补助。参加合作医疗对象是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其个人缴纳的费用由市财政给予补助。参加合作医疗对象是计划生育“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的父母及其女儿,其个人缴纳的费用由市财政给予补助。各镇(街)要在11月15日将参加合作医疗农民个人应缴纳的费用收清并完成信息录入、合医证更改工作,并将基金于11月30日前上缴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政专户。
四是报销补偿的有效期限和标准。经市政府研究通过,农民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合作医疗费后,从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可享受住院医药费用的报销补偿。同时,按照省市精神,今年10个病种的门诊治疗将纳入首批门诊补偿范围,补偿时间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门诊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为保内目录费用金额的40%,并限定年度最高封顶线。其中,重疗尿毒症的透析年封顶线1万元;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年封顶线3000元;慢性心功能衰竭年封顶线2000元;恶性肿瘤放化疗、精神分裂症年封顶线1500元;结核病辅助治疗年封顶线700元;Ⅱ期与Ⅱ期以**血压、Ⅱ期与Ⅱ期以上糖尿病年封顶线400元。从2007年10月1日起,还将调整农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和农村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医疗补助。农村困难家庭可报销住院医药费扣除合作医疗补偿后的部分给予30%的救助,但年度合计救助不超过6000元。对五保对象提供基本医疗保障,超过年度合计救助金额1000元的部分,由市、镇两级财政各承担50%。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除每人每年可享受180元的定点门诊医药费外,其住院符合报销规定的医药费,经合作医疗补助和农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后,余额部分给予40%的补助,但年度合计补助不超过10000元。
五是就医及补偿报销办法。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员凭《**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在全市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经批准在市外医疗机构、或在市外因病在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可享受规定的医药费用补助(门诊治疗的医药费暂不在此补助范围)。目前我市已确定了29家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公立医疗机构26家、民营医疗机构3家,分别为市级定点医疗机构6家:市一医院、驻融73301部队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融康医院(原市精神病医院)、江滨医院、融强医院和老年医院,镇级定点医疗机构23家:市二医院、市中医院、5家中心卫生院和15家乡镇卫生院。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员在市内住院治疗不受条件、地域限制,可在城乡定点医疗机构中自行选择就诊医院,在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科即可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经批准转往市外医疗机构治疗的,在转出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科办理报销手续。在市外因病住院的,在市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办理报销手续。农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和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医疗补助资金由市民政医疗救助中心及市内29家定点医疗机构合医科直接发放。
二、牢牢把握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关键环节
一是要抓好宣传发动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要求紧,宣传发动的效果如何直接关系到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因此,要多种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地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目的意义、补偿报销办法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鼓浓踊跃参与合作医疗的氛围。去年由于筹备时间紧、任务重,加上各镇、村换届选举,导致宣传不到位。今年,要吸取去年工作经验教训,首先,要层层召开宣传动员大会。今**市动员部署大会之后,要充分利用周末时间,各镇召开村主干会议,各村召开村两委会议,迅速进行宣传发动。其次,要进村入户进行宣传。为使广大农民群众都能了解并积极支持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市共印制了《致全市农民朋友一封信》35万份、宣传墙报10000份。镇村要采取分片包干负责的办法,上门宣传,逐户发动,做到宣传材料分发到户,宣传墙报张贴到位。主要在于告知农民我市新农合调整比例及报销程序等。第三,要利用各种载体广泛宣传。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开办宣传栏、悬挂刷写宣传标语、张贴宣传墙报等形式,向农民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要意义和好处,引导农民不断增强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动员广大农民自愿积极参加合作医疗。第四,要加强人员培训。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抓好相关人员业务培训。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也将于近期对镇村相关人员进行专门的业务培训。
二是要抓好资金筹集工作及二次追溯补偿。考虑到2007—2008年参合农民信息采集中仍存在个别农民信息不完整,要进行变更等,资金筹集后还要进行95多万参合农民信息资料的整理,农民个人合作医疗费的收缴时间安排在9月15日—11月15日。因此,各镇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亲自部署,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做好资金收集工作。要采取逐级负责制,通过镇领导包干到村、村两委包干到户的办法,在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发动群众自愿积极参加合作医疗,确保农民参合率达90%以上。
三是要抓好优质服务工作。要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改善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条件,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真正发挥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和作用。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促进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强化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减轻农民医药负担。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从农民的切身利益出发,合理收费、合理用药、合理检查,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目录,积极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
四是要抓好监督管理工作。首先,要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市合医中心要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并实行动态管理。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收费系统要实行计算机管理,必须与市合医中心联网,将参合农民看病时发生的各项费用清单数据,实时传输到市合医中心。市合医中心应根据协议和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兑现。今年个别定点医疗机构存在放宽住院门槛、变相涨价、违规收费、滥用药物、重复检查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下一步,将加大这方面的检查和处罚力度,以保障参合农民的利益。其次,要加强经办机构的监管。市镇要加强对新农合管理中心和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科的监管,对因工作严重失职或滥用职权造成合作医疗基金流失的,要责其追回损失的基金,并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要加强对参合农民的监管。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骗取合作医疗基金的参合农民,一经查实,没收《合作医疗证》,取消享受当年度医疗费补偿。第四,要加强对医疗基金的监管。为保证合作医疗基金封闭运转,设立了合作医疗基金财政专户,采取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市财政局负责监管新农合医疗基金的收支和使用情况,市监察局、审计局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合作医疗基金运转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基金运转安全。第五,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市合医中心要采取媒体发布等方式,定期向社会公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镇村要将合作医疗资金的收缴情况、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把资金支付情况作为镇务公开、村务公开和院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按规定定期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及时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三、切实加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组织领导
一是健全机构,完善组织。为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我市顺利开展,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要求各镇按2006年度工作,充实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负责落实宣传发动、农民参合资金收缴和本辖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等工作。同时成立镇监督小组。领导小组要下设办公室,由镇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卫生院院长任副主任。各定点医疗机构成立合作医疗科,由主要领导任科长。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宣传和农民个人参合资金的收缴。
二是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协调,确保落实。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此项工作。卫生部门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具体指导和组织实施,当好政府参谋。民政局、老建委要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农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医疗补助制度的试行办法。财政部门要落实市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加强基金管理,做好启动及正常经费的划拨。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并及时跟踪报道合作医疗实施情况,宣传受益农民群众的典型事例,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药监部门要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监管。物价部门要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收费项目、药品价格定期进行督查。计生部门要做好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的落实工作。审计部门要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其他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和职责,重视和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三是严肃纪律,规范操作。各镇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必须坚持自愿原则,动员群众参加合作医疗;对确定的85%以上的参合率,必须作为一项硬任务,千方百计确保完成。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人员办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合基金中提取、挪用。风险基金和沉淀资金应留存在合作医疗基金帐户,不得抵充下一年度政府承诺的合作医疗资助基金和农民个人缴费。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公布的用药目录和收费标准,如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同志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又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今年仍是我市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关键的一年,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扎实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不断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提高农民群众健**障水平,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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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大会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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