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青年志愿者座谈会上的发言
各位领导,各位志愿者同仁:
大家上午好。我叫***,是***省消费者协会和***区法律志愿者服务队的一名青年志愿者,本职工作是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为贫困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十分荣幸能够在“国际志愿者日”参加本次会议与来自全市的志愿者同仁进行交流。
回顾几年的志愿服务经历,许多的事情历历在目。为地震灾区捐款捐物、为勇斗歹徒的小英捐款、看望贫困孤寡老人、参与文明劝导活动、结对帮扶留守儿童、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帮助、开展免费法律咨询等活动,这些事情在外人看来并不起眼。但是,就是在这些不起眼的小事中,“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不断深入我的内心。记得有一个何姓小姑娘,去年12月在上学途中搭乘父亲的电动车卷入一个大型货车车底,双腿粉碎性骨折,血肉模糊。车祸发生后,保险公司、肇事方均不愿垫付医疗费,眼看女儿双腿可能面临截肢或终身瘫痪的病情,无奈中的父亲找到我们请求帮助。在医院见到小何的时候,我看到了她眼中的绝望。为了让她得到更多更好的帮助,我一方面积极准备诉讼资料起诉保险公司和肇事方,要求先行垫付医疗费;另一方面联系本地电视台、报社、论坛为小何姑娘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鼓励她树立信心战胜伤痛。短时间内,电视台和报社分别对小何的不幸遭遇进行了报道,有很多的网友自发到医院探望慰问或通过BBS为她祈福捐款;后来又经过艰苦努力,保险公司也根据法院的裁决垫付了10万元的医疗费。现在,小何还在医院进行康复治疗,每到节日都会短信发来祝福语,让我备受感动,因为我知道,通过我们的帮助,小何已经知道如何感恩。当然,作为一个身处在一线长期接触弱势群体的公益律师,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很多。比如为农民工讨薪、为工伤职工维权、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帮助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用极大的热情去开展服务工作。曾经有人问我,很多事情可以安排别人去做,没有必要自己做,为什么你还乐此不疲?我回答说,但凡请求我帮助的人都是希望我能够提供帮助,我希望我的努力能够不让他们失望。我会在这个过程中找到满足感、成就感。古语有云,“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在我看来,无论我们来自哪一个行业,只要我们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不吝啬自己的力量,我们就是在传递志愿服务精神。
作为志愿者,今天是我们的节日。刚刚过去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我看到党和国家对志愿者组织以及志愿者的关心和重视。我由衷的期待,我们的志愿服务事业能够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同时,我也将继续立足本职,发挥专业优势,参与更多的志愿服务活动,为我市的志愿服务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志愿服务路还有很长,前方的路也不平坦,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浇筑志愿服务征程上的康庄大道!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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