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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各尽其(精选多篇)

时间:2019-05-18 08:01:07 网站:公文素材库

第一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各尽其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各尽其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各尽其能

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充分发挥自身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和必然要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是人的创造活力能够得到充分发挥的社会。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全社会全民族的积极性创造性,对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始终是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激发各行各业人们的创造活力,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现在,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发展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但影响我国社会创造活力的因素还在相当范围内、相当程度地存在着,抑制了群众的积极性和社会的创造活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要坚决改变一切妨碍人的创造活力的思想观念,坚决革除一切束缚人的创造活力的体制弊端,为各行各业的人们干事创业提供舞台,努力营造全体人民各尽其能的社会氛围和社会环境。

首先,要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充分发挥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和广大农民的作用。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和广大农民,始终是推动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要制定和完善有效的制度为他们更好地发挥作用提供便利、创造条件,不断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鼓励他们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自己新的更大的贡献。

其次,要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鼓励和支持新的社会阶层人员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贡献力量。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要坚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主动了解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对他们的创业精神给予充分鼓励、创造愿望给予切实尊重、创造活动给予真正支持,进一步坚定他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把他们的创造才能充分发挥出来,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再次,要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这是不断增强全社会创造活力的前提。我们要努力在全社会树立和营造这样一种观念和氛围:不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不论是简单劳动还是复杂劳动,一切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的劳动,都是光荣的,都应该得到承认和尊重。要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

最后,要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以便在全社会产生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这既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要在党内营造更加平等、更加宽松、更加活跃的气氛,鼓励每个党员研究新问题,提出新见解,探索新思路,允许提出不同意见。通过完善党内制度,充分调动全党同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每个党员都富于创造精神,积极参与各种创造性的工作和活动,成为增强全社会创造活力的带头人。

第二篇: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认识

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认识

--------大新县人民法院

一、“和谐社会”不仅是一种状态,更是一种视角

千百年来,中国一直在追求政治和谐、社会和谐。我们今天倡导的“和谐社会”,其中的“和谐”二字不只是指社会的一种状态,更重要的是提示人们,从“和谐”这一视角对社会进行分类,用“和谐”为“社会”作定性。因此,引导人们从“和谐” 这一视角去审视社会,思考和认识社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认识前提。

什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胡锦涛同志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六个基本特征告诉我们:

第一,科学的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的综合体。和谐社会既包括社会关系的和谐也包括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体现了民主与法治的统一。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活力与秩序的统一,科学与人文的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完全联系在一起的,它们既是并列关系,又是包含关系。

第二,和谐社会既是目标也是过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我们的一个治国理想,又是一种治国方略、治国机制,同时也是一种治国结果,实际上就是政通人和、国泰民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静态的完美,而是动态的协调,是目标与过程的统一。作为目标,它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是完全一致的,与小康目标是完全一致的,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任务是完全一致的。作为过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具体的、历史的、是分阶段、有层次的,不是中一蹴而就的,决不能操之过急,急于求成。

第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要讲物质利益原则,又要注重提高全民族整体素质。在注意解决各阶层利益矛盾的同时,要注重全民族的整体素质,共同营造遵章守法、诚信友爱、开拓进取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重视差异的价值

人一般不喜欢差异,人的本性喜欢他人与自己的一致。但只有理性才会告诉我们,应该重视差异,应该重视对立面,并在多样性里求统一。

黑格尔说过:“对立的东西产生和谐而不是相同的东西产生和谐”。中华民族更是自古以来就崇尚为政仁和、为人谦和、民风纯和、家庭和睦,“和”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但是,中华文化中“和”的前提是“和而不同”。孔子甚至把这种“和同思想”,作为区别君子和小人的一个标准,谓之“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和而不同,是承认多样,承认差别,承认不同。承认多样、差别和不同,就意味着承认矛盾冲突,甚至对抗。那么,要“和谐”,要就有一个如何面对“对立面”,怎样处理矛盾冲突,甚至对抗的问题。

和谐社会不是静态完美,而是动态的协调。“稳定”是有多种的。“死水一潭”是一个稳定,虽然稳定得连一点涟漪都没有,但它是死水,没有一点活力和生命力。高压也能取得表面的、暂时的稳定,但它蕴涵着更大的不稳定。和谐的稳定才是内在的、持续的、真正的稳定。“和 1

谐”也有多种。静态的和谐固然可贵,动态的和谐更加难得。

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是无差别社会,更不可能是没有任何矛盾和问题的社会。社会和谐概念的提出,其前提正是承认一个社会有不同的阶层、不同的价值观存在、不同的利益要求需要调整。和谐社会是多元的社会,在这样一个社会里,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各组织的创造活力都得到承认,各类矛盾和问题在不一致中得到化解。在这样的社会里,全社会形成合力,经济与社会才得以协调发展。

“和而不同”,只有不同的音符才能奏出和谐的乐章,只有不同社会制度、不同经济形式、不同的政治见解、不同的价值观念、不同的生活方式长期共存,才是和谐的社会。当然所谓同,就是将上述不同统一于社会主义这一面伟大旗帜之下,就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当前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就是要建立一种不断解决矛盾和化解冲突的机制,包括顺畅的社会流动机制、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安全的社会保障机制、有效的矛盾疏导机制。我们既要坦诚地承认社会矛盾特别是社会收入分配的差距,又要努力地为解决这些矛盾、缩小这些差距而奋斗。

三、原因比结果更值得关注

我们的社会还存在许多不和谐的现象和因素。当前社会中最不和谐的是收入分配差距的过大,贫富悬殊现象比较突出,如城乡差别、区域差别、行业差别等。这很多是由不公平分配所造成的。比如腐败、权钱交易、偷税漏税、走私贩私等。还有垄断性行业,它凭借对资源、市场、价格的垄断,获得大量的垄断利润。

如何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比单一的发展经济更重要。当前能断送改革开放事业的,主要的已经不是极左思潮了,而是在改革和发展当中能否兼顾公平。

胡锦涛同志指出:“要公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这“四个公平”是对马克思主义公平观的新概括,是对社会主义社会的新发展,是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

当前,如何分配又是体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的核心内容,主要体现是,第一,发展机会平等。即从总体上保证每个社会成员享有大致相同的基本发展机会。必须在法律上、制度上、政策上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从公民权利保障、政府施政、执法司法等方面采取切实措施,逐步做到保证社会成员都能够接受教育,都能够进行劳动,都能够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参与社会生活,都能够依靠法律和制度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第二,财富分配公平。按贡献进行分配(不是平均),即根据每个社会成员的具体贡献进行有差别的分配。第三,社会调剂公平。即立足于社会的整体利益,对一次分配后的利益格局进行必要的调整,使社会成员不断得到由发展所带来的利益,进而使社会生活的质量不断有所提高要从体制上和政策上下手,运用经济杠杆进行公平的调节。加大扶贫力度诚然重要,可是,提高点所得税,增强点利息税,扩征点遗产税,比什么力度都大。现在既有穷人不会做穷人的问题存在,也有富人不会当富人的问题存在,不过,主要是富人不会当富人。应该让富人懂得:抽肥补瘦是文明社会普遍的做法。要让富人懂得:缩小差距以后仍然有差距,富人依然是富人。要让富人懂得,这样做也是富人自身存在和发展的需要。

四、民主化与市场化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基本思路。与改革开放前的人民内部矛盾相比,现阶段的人民内部矛盾有其新的特点。

一是经济利益矛盾突出。利益问题是人民内部矛盾的总根子。利益矛盾是其他各类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根源,是影响、制约、导向各类矛盾发展的主导性矛盾(即劳资关系矛盾)。二是群体性矛盾较强,往往是一部分人与一部分人的矛盾,一旦爆发,即形成大规模的群聚事件。这些群体性矛盾一般是非对抗性的,但一定条件下会转化为对抗性。三是矛盾与政府某些部门存在问题的关联度高。矛盾的背后,往往有官僚主义、腐败分子隐藏其中,这些新特点都大大强化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难度。

可见,在当今这些错综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中,我认为,最重要矛盾是:城乡矛盾、福利矛盾、劳资矛盾和干群矛盾(政府与社会的矛盾)。

要在民主化和市场化的基础上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政治民主化和经济市场化,是和谐社会的两大支撑点。离开这两大支撑点研究处理社会矛盾问题将会走到传统体制的老路上去。第一,主要用经济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得失矛盾。要学会善于用经济方法处理和解决人民内部矛盾。

第二,主要用民主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的是非矛盾。人民内部在思想政治上的矛盾就是是非矛盾。民主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民主法制的方法;一是思想教育的方法。

第三,采取综合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各类矛盾。要依法及时处置群众的合理诉求,努力消除不和谐因素,从源头上解决矛盾,尽可能地把矛盾和隐患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对于已激化了的人民内部矛盾,宜疏不宜堵、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顺不宜逆,要采取有力措施来平息事态,防止个别问题群体化、简单问题复杂化、经济问题政治化、内部问题社会化、局部问题扩大化。

第四,根本方法是深化改革,发展生产力,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包含着十分丰富的内涵,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理解和认识:

第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社会。国际国内发展的经验都证明,经济是基础,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只有经济发展了,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才有了物质保证。经济发展总是第一位的,但是社会发展必须随着经济发展而发展,经济社会必须协调发展。

第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社会结构合理的社会。社会结构合理与否是影响乃至决定这个国家或地区社会是否(请你支持www.bsmz.net)和谐的重要因素,也是衡量整个社会是否和谐的重要指标。现代化社会的阶层结构一般都是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形”社会结构。社会中处于优势地位非常富有的阶层和处于底层的贫穷弱势的人口规模都比较少,而社会中间阶层的人口规模为大多数或较大多数,这样的社会,才是比较稳定健康,也就是和谐社会。

第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社会各个阶层都能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社会各阶层互惠互利,各自的利益都能得以基本满足,各阶层间的关系能够不断得到协调的社会。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中心任务是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目标而奋斗。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要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要。积五十余年的经验,在政治上要保证各阶层应有的民主权利,在经济上要保证他们应得的物质利益,这样才能调动社会各个阶层及其成员的积极性,使社会充满活力。

第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追求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应有的题中之义,也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公平是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且要贯彻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去。只有实现社会公平,才能协调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有利于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第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社会事业发达、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的社会。一个和谐社会不仅是经济繁荣,而且是科、教、文、卫、体和社会保障事业同步发达。我们现在这方面是相对滞后的,社会事业发展水平要比经济发展水平落后5—8年。国家今后要把人力、财力、物力重点放到办公共事业上,经济建设投资则主要交给市场。

第六、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各阶层人民有共同理想、讲诚信、守法度、民风醇正的社会。中华民族有5000年悠久历史文化传统,中国素有礼仪之邦的美称,但在所谓“批判封、资、修”中,把优秀传统文化传统美德丢掉了,把世界的一些先进东西排斥了,“文化大革命”对文化的摧残、对社会的破坏,后果极其严重,影响相当久远。现在大家都关心诚信问题、信仰信任问题、道德伦理问题、民风问题,说明不如人意的现象严重存在。所以说,精神文明是“三个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亟待加强建设。

第七、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社会各阶层关系融洽、社会治安良好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要通过文明、法制、妥善的方式,解决社会上存在的各种矛盾,切不可用粗暴的、简单的方式对各种问题进行压制。只有这样,才能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真正而持续的稳定。

第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社会。人与自然是对立统一体,统筹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就是强调人在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的协调统一,这既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也是自然的可持续发展所需。而人类社会活动的轴心,始终是,也只能是在自然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用人的创造性劳动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也是它的实践意义。

第三篇:构建和谐社会要注重社会公平

文章标题:构建和谐社会要注重社会公平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和政府非常重视收入分配和公平问题。胡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对这一重要论断,我们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实现社会公平,历来是马克思主义者追求的社会主义的基本目标和核心价值,是社会主义本质的重要内容和内在要求。社会主义社会不仅应该创造出更加丰富的物质财富,而且要让物质财富得到公平合理的分配。包含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在内的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最重要的本质和社会主义的最大优越性。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未来社会应是每个人得到自由全面发展和社会公平得到充分体现的社会。邓小平同志认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而“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自然是公平理念、公平制度、公平政策和公平原则在社会主义实践中不断得到落实的动态过程和必然结果。如果离开了公平合理的制度安排,广大人民群众就无法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社会主义的本质就不可能得到较好的展开、体现和实现。可以说,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

其次,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立场的必然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原则立场。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仅是我们党全部奋斗的最高目的,而且是我们党执政兴国和开展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外历史和现实一再证明,社会公平缺失明显的社会,必然是少数人得利和幸福、多数人失利和痛苦的两极分化的社会。在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的今天,我们党要较好地应对市场化和全球化的挑战,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必须牢固树立公平理念,高度重视公平制度建设,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最大多数人。否则,党的先进性就失去了根本依托,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再次,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社会公平不仅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和基本价值,而且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在和谐社会建设的系统工程中,社会公平无疑是“晴雨表”和“测温计”,客观地测量着社会的和谐度。社会上的不和谐问题,起因往往指向“不公平”。“人平不语,水平不流。”只有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才能充分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社会关系逐步融洽协调,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但在分配制度和分配秩序、社会调剂等方面仍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并造成了贫富差距过大、社会保障不健全等诸种不利于和谐社会构建的不公平现象。在此情势下,只有把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从法律、制度、政策上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才能化解社会群体之间的各种矛盾,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局面。

当然,强调社会公平,并非回到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的老路,而是要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既克服以牺牲效率来换取公平的弊端,也反对以牺牲公平来换取效率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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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构建和谐社会要依靠社会制度。一辩陈词

主持人、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晚上好: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要概念,“和谐社会”迅速成为全国流行语。但数千年的历史又告诉我们,“和谐社会”并非唾手可得。真正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是,如何才能够实现祖辈们孜孜以求的“和谐”?我方的观点是:构建和谐社会主要靠法律。

“和谐”意味着安宁有序,蕴涵着富足安康。“和谐社会”的具体含义,至少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去理解:一是个人自身的和谐;二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三是社会各系统、各阶层之间的和谐;四是个人、社会与自然的和谐;五是整个国家与外部世界的和谐。其中最重要的应该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则是人与人之间和谐的特殊表现;而社会各系统、各阶层的和谐,国家与外部世界的和谐,都建立在个人和谐的基础之上。因此,实现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应当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重心。

与我们的主题相比,现在中国人面对的社会是一个以市场为资源配置基础的社会,个体的利益受到了空前的尊重和保护。改革开放以来,最大成效之一,就是我们开始承认个体谋求自身利益的行为,有助于社会的进步与和谐。

由于个体谋求自身利益的行为,必然导致贫富差距和利益多元,进而产生了明显的社会价值分歧。因此,我们面对的“和谐社会”的问题必然是一个现实中的多维利益冲突和道德冲突基础上的和谐问题。

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说过:“在一个利益严重分化的社会,必须由一种可以主导和控制利益对立关系的力量来推动、唯系与保障和谐。这就是法律,且只能是法律。

我方原则上赞同涂尔干先生的观点,但我方不排斥任何有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其它有关要素,如先进的道德观念、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的生产力和先进的文化等等,但我们应当承认在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的各种力量中,主要靠法律,靠充分体现民主,充分体现人民基

本权益并能够真正“依法治国”的法律,而主要不是依靠道德的力量。 谢谢大家!

第五篇:构建和谐社会要正确处理五大关系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放到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相并列的突出位置,号召全党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这是一个具有时代性、战略性的重大决策。各级党组织要从社会转型、体制转轨时期的实际出发,以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正确处理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些重大关系。

一是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关系,全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我们党所主张建立的和谐社会,是一个全面系统的目标,仅靠gdp的增长,无法支撑起一个人民所向往的全面的小康社会。因此,各级党委必须把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按照 “五个统筹”的要求,实现社会各个方面的和谐发展。要坚决克服一些地方在经济建设上舍得投入,而在社会事业发展上无所作为的倾向,要切实把社会事业的发展放到重要位置,与经济建设一同部署、一同推动、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促进经济建设与科教文卫、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协同共进。

二是正确处理激发社会活力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既充满活力又富有秩序的社会。一方面,我们要通过改革,激发社会各阶层的创造性活力,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另一方面,也要注意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在保持社会生机和活力的前提下谋求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始终做到“活而不乱”。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和妥善解决改革中因利益调整引发的社会矛盾,避免体制转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矛盾的激化。要自觉把社会和谐作为稳定工作的最高目标,坚持以和谐指导稳定工作,以和谐检验稳定工作,切实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三是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先富与共富的关系,妥善协调不同社会阶层、群体和地区之间的利益矛盾。实现共同富裕和社会公平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两根支柱。当前群众对行业垄断、城乡差别、干部特权、收入差距拉大等现象十分不满。建设和谐社会,必须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先富与共富的关系,既要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市场体制,提高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又要通过宏观调控,在二次分配中维护社会公平;既要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又要防止两极分化;既要保护发达地区、优势产业和先富群体的发展活力,又要高度重视和关心欠发达地区、比较困难的行业和群众。各个地方在加快发展的同时,要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财政、信贷、就业、扶贫开发、法律援助等手段,逐步建立符合和谐社会目标要求的,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和人道主义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机制,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四是正确处理行政管理与社会自我管理的关系,打造社会管理新格局。真正的和谐社会是一个国家权力与公共权利良性互动的社会,是国家的行政管理与公民个人的自主管理相统一的社会。目前我们在很大程度上依然沿用着过去以行政管理为主导的社会管理体制,这同经济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总要求,坚决克服一切恩赐思想和包办代替的做法,在进一步提高党和政府管理社会的效能的同时,善于通过村民自治、社区自治组织,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介组织以及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和各类群众代表会议等,形成社会管理的整体合力。

五是正确处理发挥传统政治优势与创新群众工作机制的关系,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既要发挥党组织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组织优势,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传统政治优势,更要注意创新群众工作的运行机制,建立一套确保我们党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实现、维护和发展好人民根本利益的长效机制。一些地方之所以社会矛盾比较突出,干群关系紧张,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对群众冷暖漠然视之、不闻不问,致使群众有苦无处诉、有理无处说、有冤无处申;有的工作责任心不强,推诿扯皮,久拖不决,致使小事拖大、矛盾激化;有的办关系案、人情案,甚至贪污受贿,以权谋私,引起民愤;有的动辄使用专政工具压制普通上访群众,引起群众不满。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我们的群众工作机制僵化,缺少应对新时期、新形势下各种新矛盾、新问题的有效办法。各级党委政府都要认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把工作重点放在建立群众工作的长效机制上,逐步建立顺畅的民意沟通机制、有效的矛盾调处机制、便民利民的服务机制、公正的司法机制、完善的监督机制和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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