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社区春季防火方案
为例进一步贯彻落实区总工会及区安监局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社区春季安全防火工作,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着力解决影响我社区的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按照区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部署,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大力整治火灾隐患,夯实消防工作基础,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严防大风天连营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火灾形势稳定,为全社区经济发展、辖区内的社会稳定和居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 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
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打通消防通道,净化消防安全环境;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努力实现火灾发生总量控制在20XX年下降30%的基础上,在下降一个百分点。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工作目标。
三、 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成立新志社区春季防火领导小组。
组 长:于春华(社区党支部书记兼主任)
副组长:杨万军 王燕
成 员:肖伟付巍 李静 王艳 齐艳娟 李靖
四、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 继续深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签定责任状。
(二) 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火灾隐患排治。
(三) 开展90天的火灾隐患的排查工作。对辖区内的“
小”单位及辖区企业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和摸底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对存在严重隐患的单位和企业,下发整改通知,限期进行整改。
(四) 加强大风天气的火灾防范工作。社区在五级以上大
风天气全员出动,进行包片包户,死看死守。“六小”单位大风天禁火限电。
(五) 以棚户区、筒子楼为重点,全面推进“62511”工程。
要做到:“六清、两键、五备、一防范、一打通”工程“六清”即:1清消防通道、楼梯、走廊、门洞;2、清模板 棚、 天棚、地下室;3、清易燃易爆物品;4、清烟囱、火墙、火炉;5、清电源、电器设备;6、清其他火灾隐患。
“两键”即:1、建立七户巡防制度。以居民楼院为单位将全体住户及企业单位、个体商户平均分成七组,轮流巡防楼院、企业、个体商服,每月循环一次。2、建立三级督查制度。小组长督查巡防队伍、社区主任督查小组巡防队、社区工会委员督查小组巡防队。
“五备”即:居民楼外安装2根牢固耐用的下滑抱柱,
于发生火灾时群众逃生;2、每个居民楼院至少配备4个灭火器;3、每户居民至少配备一套防火布;4、二楼以上每户居民准备一条防火绳;5、每户居民家中备足常用水和滑石粉等基本防范器材。
“一防范”即:加强巡防和检查,防范坏人实施故意纵等破坏行为。“一打通”即:彻底打通居民楼院防火通道,对有条件打通第二条防火出口。
(六) 加强对弱势群体、农民工、流动人口等人员的管理
对辖区内弱势群体确定重点对象,落实走访工作制度,加强对其消防知识的宣传,提高他们消防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七) 时间安排。从3月20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
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部署与宣传发动阶段(3月20日—31日)要利用社区板报、宣传标语以及入户等方式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营造浓厚的春防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4月1日—30日)。社区、企业公司要按照上述规定的任务进行检查和整改。
第三阶段:集中治理阶段(5月1日—16日)。街道办事处由司法所牵头将对辖区内的重点地段和场所进行一次检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5月17日—3日)。社区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上报到上级有关部门,并形成总结上报。
五、具体要求
(一)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切实加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领导。社区要亲自抓好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利用“4.17”和“5.6”两个防火宣传日进行宣传。春季是火灾的高发季节,千万不可忽视辖区内存在的突出问题,牢记“治副千日好、火烧当然穷”的历史教训。
(二)认真落实责任制,加大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将辖区内的重点地段、重点场所、重点部门落实到人头,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
(三)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信息反馈及时。制定火灾扑救预案,一旦发生火灾隐患,各负其责,及时上报情况,及时进行扑救,确保“打早”、打小。
篇二:社区春季防火方案
按照省政府20XX年森林防火命令,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季防火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提升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春季火灾形势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消防工作会议精神,从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镇赉的高度,以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为主线,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面做好各项消防工作,努力实现减少小火、控制大火、杜绝恶性火灾事故的工作目标,为构建“平安镇赉”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春季防火工作领导,保证各项措施落实,镇政府成立春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万鹤(党委书记、镇长)
副组长:辛志刚(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田玉臣(常务副镇长)
成 员:镇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秘书室,负责全县春防期间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赵晓东兼任。
三、工作目标
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村屯为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清剿火灾隐患,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政府挂牌督办。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进一步完善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落实大风天火灾防控措施,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整体能力,坚决预防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及大风天连营火灾事故发生。
四、工作任务
(一)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村、各单位要按照《20XX年消防工作责任书》要求,明确消防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层层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特别是涉及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和农村(社区)消防工作、创建全国消防安全示范校等重点问题,要合理安排人力、物力和财力,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二)扎实推进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村、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镇赉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树立单位消防责任主体意识。提高单位员工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做到“能火场逃生白救、会引导人员疏散’’;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
(三)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顼治理活动村、各单位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继续深入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六小”场所和城镇、农村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公安派出所、镇消防工作委员会要进一步加大防火检查和夜查的频次和力度,对危及消防安全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对无法保障消防安全的企业,要依法关停;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
(四)全面加强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春季历来是我镇火灾多发时期,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完善火灾应急预案,加强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六级和六级以上大风天,县政府要及时发布禁火命令,严禁野外动火。要动员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等有关工作人员,对居民住宅、街道、村屯包片包户开展检查,严防大风天连营火灾事故发生。
(五)全面做好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按照《吉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的具体要求,公安派出所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未纳入日常消防监督范围但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同时,对监管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场所)发生的没有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轻微的火灾事故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六)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各村巡逻大队要进一步强化执勤备战,严格落实值班制度,认真开展灭火救援演练,扎扎实实做好灭大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和灭火药剂的检查和维护,做到一旦发生灾害事故,能够快速出击,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七)深化社会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村、各单位要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普及消防知识。推动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举办村“两委”、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特殊工种人员培训班,全面提高相关人员的消防技能水平。建立消防宣传社会协同机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作用,不断提高消防宣传社会覆盖面。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今年的春季防火工作从3月1日起至5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3月2 0日)。做好思想发动,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工作会议,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对春防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检查整治阶段(3月2 1日-5月2 0日)。按照单位自查、行业复查、重点抽查的方式,落实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全力以赴做好春季各项防火安全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2 1日-5月31日)。对春防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开展验收评比。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村、各单位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高度,切实加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村、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抓落实。镇政府分管领导要负责各部门、各行业系统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成立由派出所、安监、教育、土地、城建、粮商、文体、卫生、工商、民政、广电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春季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种督查春防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村、各单位要将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将责任层层分解到人,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春防期间,村、各单位每月至少要开展1次检查,各行业系统每半月要开展1次抽查。对于责任不落实、检查不细致造成恶性火灾事故的,要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经常性的联络协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形成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强大震慑力。村、各单位、公安派出所必须全面掌握本辖区的消防安全状况,定期走访各重点看护对象,把消防管理和宣传教育培训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城乡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村、各单位要及时做好阶段总结和信息反馈工作。村、各单位分别于4月1日、5月30将春防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镇消防工作委员会。
篇三:社区春季防火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春季防火工作,预防和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春防期间的消防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全省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公安部、监察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动员全社会力量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突出重点,严格执法监督,消除火灾隐患,强化检查督导,搞好社会宣传,真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社会化新模式,预防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稳定全市火灾形势,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共创平安长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为做好春防工作,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除火灾隐患,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一)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是否逐级落实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各个岗位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岗位防火工作职责。
2.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是否针对本单位的实际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是否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资金,是否按期整改火灾隐患。
3.消防安全疏散情况。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是否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安全出口是否锁闭,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被遮挡覆盖,火灾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并组织了演练。
4.建筑消防设施情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5.依法投入使用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6.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是否按要求进行了整改,整改期间是否采取了确保安全的措施。
7.城市社区和农村村屯是否落实各项消防工作任务,是否制定大风天火灾应急预案。
(二)检查重点
1.商(市)场、影剧院、公铁客运车站、礼堂、夜总会、录像厅、舞厅、游戏厅、网吧、洗浴等商业、文化娱乐场所;
2.宾馆(饭店)、餐馆等住宿餐饮场所;
3.已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
4.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单位;
5.粮食、木材等可燃物资储存仓库、堆垛;
6.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及集体宿舍等;
7.医院、学校、敬老院、教堂等人员密集场所;
8.城市社区和农村村屯。
三、时间步骤
(一)宣传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15日)
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制定春季防火工作方案,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召开会议,对春季防火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同时,驻长各企事业单位也要做好本单位内部的宣传发动工作,迅速掀起春季防火工作高潮。
(二)检查整改阶段(3月16日至5月8日)
1.自检自查。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要按照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全面的自检自查,对存在的重点整治问题要立即整改。4月15日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报送自检自查情况报告。
2.行业系统检查复查。各级文化、商务、粮食、教育、卫生、民政、旅游、建设、人防、石油、广电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由领导带队组成行业检查组,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单位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对自查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应依法依纪给予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行政处分,并要求限期整改落实。4月30日前,上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向市、县防火安全委员会上报内容详细的行业系统检查情况报告。
3.专项抽查依法监督。各县(市)、区公安消防机构要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73号令),确定春防期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抽查范围,制定抽查方案,向社会发布公告,实施重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逾期不改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
4.做好城市社区和农村村屯消防工作。城市社区和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公安部、民政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通知》要求,检查落实所属单位和居民区防火工作责任制,加强用火用电管理,组织大风天对棚户区的防火巡逻监护。各乡、镇政府要按照公安部等5部委《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乡规民约,组织村民防火联防,加强电气线路检查,落实大风天村屯防火措施,严禁柴草堆垛迁回村屯。各公安派出所要按照《吉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做好辖区单位的消防监督工作,督促落实老弱病残人员的安全监护措施,指导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开展灭火演练。
(三)检查验收阶段(5月9日至5月31日)
1.在自检自查、行业系统检查复查和专项排查依法监督的基础上,各县(市)、区公安、消防、工商、文化、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负有行政审批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重点单位进行联合检查。对存在火灾隐患、不能保证消防安全的,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联合行动,依法查处。
2.各乡镇政府和城市社区、街道办事处要组织由领导带队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参加的联合检查组,对辖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村屯、居民小区、居民楼进行检查。
3.市防火安全委员会要成立检查组,对各县(市)、区春防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通力合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春防工作的领导,部署任务,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公安、消防、文化、商业、教育、卫生、民政、旅游、建设、人防、石油、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完成监督检查任务。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要建立和落实县(市)、区领导包乡镇、乡镇村干部包村屯的大风天村屯防火领导包保责任制。对重大火灾隐患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计划,真正做到整改责任落实、任务落实、资金落实和时间落实,并确保重大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改。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发布大风天防火预报,宣传大风天室外动火吸烟的危险性、火灾的危害性和开展春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宣传春防工作范围和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宣传消防法规、春季防火和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对发现的重大消防问题要公开曝光或跟踪报道,实施舆论监督。
(四)加强督查工作。春防期间,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纪检、督查、公安等部门成立督查组,对春防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对工作不负责、行动组织不利、消防问题突出的要严肃批评督促改正。对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督查、监察部门要及时调查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五)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及时向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消防支队)汇报春防工作进展情况。5月31日前,各县(市)、区政府要向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报送春防工作总结报告(电话、传真:8923121-3039、3041)。
篇四:社区春季防火方案
今年以来,全市消防工作开局良好,火灾事故呈下降趋势,切实维护了“两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但最近一段时期,火灾有所上升,特别是 3月1日至30日,全市共发生火灾8起,直接经济损失58.1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了33.3%和1118%,形势相当严峻。为贯彻公安部周永康部长关于加强春季防火工作的指示和4月4日召开的全国“加强春季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遏制当前火灾事故多发的势头,切实做好全市春季防火工作,市政府决定从4月5日起至5月31日在全市加强春季防火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消防法〉办法》,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强化消防安全工作的主体意识,全面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以深化“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活动和“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为重点,动员各方面力量,集中时间整改一批火灾隐患,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和管理,改善我市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和“创优”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地区、各单位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做好火灾预防工作,坚决遏制和防止重特大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深入排查、整治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减少城乡致灾因素;加强消防宣传“四进”工作,全面普及消防常识,增强广大公民消防意识。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春季消防工作的领导,成立梅州市春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由邓建华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消防局胡玉光局长、安监局王卓雄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局,由胡玉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全面抓好本地区的春季防火工作。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工作任务
1、有效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消防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负责人对分管领域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各级政府、各级领导、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制,逐级签定消防安全责任状,明确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人,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对不履行消防责任的责任人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2、有效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规定,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规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方案,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规定(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及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有效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各级政府要继续推动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活动深入开展,彻底摸清重大火灾隐患场所,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依法督促加快整改进度,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全程监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对久拖不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或改变用途。
4、有效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春防期间,各级公安、安全、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要联合开展消防宣传“四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工作,把普及消防常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公益广告、印发资料等形式向市民宣传防火知识;要定期举办消防知识讲座和消防培训班,特别要对公众聚集场所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岗位消防常识培训,不经消防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二)工作措施
抓好春季防火工作的工作措施主要是抓好“五查”和消防宣传“四进”。
1、五查
一查消防间距和通道。凡在消防间距内和消防通道上搭设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拆除,凡影响消防车辆通行、影响火灾扑救、影响人员疏散的障碍物一律限期清除,逾期不清的,对当事人予以处罚。
二查建筑物安全出口。各公众聚集场所必须保证安全出口畅通无阻,在安全出口设置的柜台、摊档等经营项目立即清除,违者依法追究批准设立人员的法律责任。(范文网)
三查违章违法建筑工程。组织力量,深入开展对未经消防审核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擅自使用和违章违法建筑工程或场所进行集中治理,坚决把好和遏制火灾事故的源头关,铲除滋生火灾隐患的根源,并对设计、开发、建设、施工等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依法查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要在新闻媒体刊登警示公告,提醒市民引起重视。
四查固定消防设施。各级公安、消防、安全、建设、物业管理等部门,要紧密配合,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对全市已经投入使用的所有建筑物,特别是高层建筑、地下商城、大型商场、市场、仓储以及易燃易爆等场所进行彻底检查,对消防报警、喷淋、防排烟、防火卷帘、防火门、消火栓等固定灭火设施不齐不全不能正常运行的必须限期完善,达到标准要求,逾期仍未达标的一律依法处理。地下公众聚集场所没有第二出口的,不得继续经营使用。
五查工作落实和整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由主要领导挂帅,亲自带队,深入基层,督促检查,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真正把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抓好、抓实本地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迅速组织对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的有效整改,使防火安全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
2、四进
一是进社区。消防部门要有计划地组织社区居民到消防站参观学习,组织官兵到社区宣传消防知识,发放宣传资料,做到“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定期开展消防站开放和巡回宣传,保证宣传活动的次数和质量。
二是进学校。消防、教育部门应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制度,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合适安排消防知识课程,将有关消防安全知识列入授课内容;消防部门要定期到学校讲授消防知识,配合中小学校做好消防知识教学,指导中小学生开展消防社会实践活动。
三是进企业。要动员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结合单位实际和特点,通过发放宣传单、展出宣传图片、有线广播等形式和手段,宣传安全疏散和火场逃生等消防常识,并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学习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以及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四是进农村。要依托公安派出所、村委会、义务消防宣传队等,组织村民和学生,采取设立宣传站点、走访检查等形式,宣传家庭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常识,通过农村有线广播、闭路电视等载体,宣传火灾预防措施和扑救方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目前,气温逐步回升,火灾诱因有所增加,加上又逢民间扫墓祭祖活动较多,极易因烧香、焚纸、点烛等引发火灾事故。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要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当前防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迅速制定春季防火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检查,扎实有效地推进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认识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真正取得成效。
(二)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坚决消除火灾隐患。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要按照消防监督检查抽查量化标准,针对本地区春季火灾规律和特点,迅速组织一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抽查,尤其要重点抽查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以及人员密集的生产企业、易燃易爆单位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单位和场所。同时,要督促、指导基层公安派出所,对本辖区内属于非重点单位的小宾馆、小娱乐场所、小加工厂、小化工厂、小汽修厂等火灾事故多发的场所全面组织一次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加大督促整改力度,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加强指导,齐抓共管,大力推动春季防火工作的深入开展。各部门要在政府的领导下,加强联系,各司其职,通力协作,通过召开消防联席会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工作会议,督促指导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单位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在社区和农村,各级消防部门要充分依靠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和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开展春季防火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公安派出所在辖区单位、出租屋和“三小”场所等消防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中的作用。要牢固树立“家火山火一起防”的指导思想,建立工作联系制度,互通情况信息,在火险预报、火情动态等方面加强联系,尤其要共同加强当前扫墓祭祖中烧香点烛、烧纸等民俗活动的管理,严防发生火灾。同时,针对近年我市纵火案件时有发生的问题,要配合刑侦部门加大案件侦破力度,严厉打击纵火犯罪。
(四)加强监督,严格执法,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查处各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对存在隐患、没有安全保证的单位,该处罚的处罚,该查封的查封,该停业的停业。凡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不仅要严肃查处火灾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对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和执法意见,要认真研究并迅速采取措施解决。因工作迟缓、问题解决不力而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处罚。
(五)广泛开展消防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春防期间,各地要组织有关部门,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坚持“三贴近”原则,围绕消防宣传“四进”工作,开展声势浩大、丰富多彩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把消防宣传“四进”工作的重心转移到基层消防大、中队和公安派出所,组成多种形式的宣传小组,深入基层社区、企业、学校、农村,把消防观念和消防知识传送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力争在群众中产生良好效应。各有关新闻媒体要加大春防工作宣传力度。采取跟踪采访、现场报道、以案说法等形式,宣传春防工作动态、典型经验做法、消防知识等,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拒不整改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坚决予以曝光,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消防宣传氛围。
(六)强化执勤备战,认真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地公安消防部队要立足于“打大战、打恶战”,强化执勤备战和队伍管理,在思想上、组织上、装备上、训练上充分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当前,尤其要紧密结合春季火灾特点,积极开展练兵竞赛,切实做到以比促练,以练促战。要切实做到辖区内“六熟悉”,对人员密集场所及其他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单位,要制定具体、实用的救人和灭火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实战演练。要制定、完善消防应急救援预案,强化适应性训练,开展跨区域联合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扑救现代火灾、抢险救援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公安消防部队要与森林防火部门建立紧急情况下的应援机制,并组织开展联合演练,提高协同作战能力。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当地公安消防部队要积极参与灭火救援,确保林区及邻近的文物古建筑、居民住宅区、易燃易爆单位等重点目标的安全。
请各县(市、区)、各单位将春防工作方案于4月21日前报市消防局,春防工作总结于6月5日前报市消防局(传真:2283706)。
篇五:社区春季防火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抓好春防、从严整治、确保平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加大城镇防火工作力度,努力预防和控制城镇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城镇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局防火有关会议、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春季火灾特点,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防火方针。进一步提高全镇人民“隐患就是事故”的防火意识,齐心协力,抓好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再次掀起整改火灾隐患的新高潮,为取得今年我镇安全防火工作的胜利而努力奋斗。
二、工作目标(-)提高认识、落实责任。镇直属单位、部门、社区、村屯,为保证在春防期间,责任明确,任务到人,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责任单位,在落实工作中,要完善各种防火制度,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对重点部位要有专人负责,对机构不健全,责任不明确,发生事故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二)、制定措施,加强防火宣传力度。 1、镇直属单位、部门、社区、村屯,要结合本地具体实际情况,按照镇二0XX年春季城镇防火实施方案的指示精神,制定本单位、部门的春防宣传方案. 2、大力宣传防火法律法规,重点学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黑龙江省实施的《森林防火条例》、黑龙江省《森林防火管理办法》和县局防火法规。3、春季防火宣传工作要广泛深入,真正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4、要加强火、电源管理,五六级风以上大风天,杜绝室外明火作业和一切生活用火。
三、方法步骤
按照县局的具体要求,在贯彻落实工作中,采取以下方法步骤:
1、从3月16日开始,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张贴标语、发宣传单、集中学习等方式,加大对职工的防火宣传教育,时刻警示职工“身在林区、防火第一”的防火意识,消除一切不利于防火的因素。
2、各社区、村屯要制定落实居民防火守则或村规民约,对管区内发生的火灾事故要及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3、各社区、村屯在3月份组织入户签约活动,签订宣传教育责任状。镇妇联要与各社区密切配合,组织夕阳红、老年、昊晟三支秧歌队,在4月份上街进行防火宣传。
4、具体责任区分片:镇防火总责任人为赵晓峰、邓宝良,负责全镇防火的组织、协调、指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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