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心得体会
出处:党办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健康意识逐步增强,社会养生热持续生温,而“中医养生乱象”也时有发生,广受社会各界及媒体关注。自今年七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除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规定动作外,还结合自身实际,以“五型机关创建活动”和“百姓健康健康推进行动”为载体,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治未病”健康工程是百姓健康健康推进行动的三大重要任务之一,作为这项工作的主要承办部门,身感责任重大,在工作中有以下几点体会与大家共勉。
一、发展“治未病”意义重大
中医养生保健文化历史悠久,早在2000多年前的《黄帝内经》中就提出了“治未病”的思想,这一思想贯穿中医发展始终,注重人与自然、与社会的和谐统一,服务内容丰富,手段方法多样,效果明显,为人民群众的繁衍生息和身心健康发挥了独特作用。
目前,现代医学正经历着从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转变,而医学服务内容也正在从临床医学为主向预防与临床并重转变。中医预防保健适应了现代医学模式转变和医学目的调整的趋势,符合中医自身发展的实际需要,满足了人民群众预防疾病、追求健康的现实需求。充分发挥中医预防保健作用,将健康促进和健康维护放在卫生工作的重要位置,将有限的卫生资源和卫生费用投入到养生保健、重大疾病的预防、慢病的早期干预和健康管理,促进医药卫生工作关口前移,使人们不得病、少得病、晚得病、不得大病,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医改道路,也是切实使群众得实惠的有效途径。
二、社会养生保健市场繁荣,问题颇多,监管乏力
我局于2007年启动了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探索构建中医特色预防保健服务体系。近年来,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推广,“治未病”的理念得到广泛传播,老百姓对“治未病”的认知度、认同度及欢迎度不断提高,社会影响力明显扩大,各类服务提供机构“治未病”服务量明显增大,社会性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数量明显增多。据中国保健协会201*年《中国保健服务产业发展蓝皮书》统计,我国大大小小的保健服务企业总数已达140余万家,从业人员3700余万,大多数保健服务机构是运用中医养生保健的理论及其方法手段服务百姓。中医药养生保健不仅服务于百姓,使群众身心受益,同时也能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和机会,拉动健康产业发展,对群众而言是一项双赢的事业,应大力推动其发展。
但近年来,养生保健市场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机构数量多、层次不一、良莠不齐,从业人员多数没有经过系统专业培训,服务欠规范、技术水平不高;养生保健广告、书籍、产品泛滥,夸大效果和不科学的宣传较多;医疗行为与非医疗行为界定不清;养生保健技术应用不规范,甚至存在超范围执业、违规行医的现象;部分非中医养生保健产品和服务,假冒中医之名,混淆视听,造成一定的市场乱象,损害了中医的形象。这些现象的出现,一方面说明中医药养生保健市场需求巨大,另一方面也说明广大民众的中医养生保健常识缺乏。
目前,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非医疗机构均在工商部门按照一般性企业要求注册登记,机构设立的行业前置审批仅卫生许可证一项,缺少中医药专业资质审查,对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所需具备的专业人员、场所与环境、设备设施、相关的规章制度都没有提出专业要求。由于市场准入条件较低,导致进入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市场的企业良莠不齐,群众无法从专业角度辨别优劣,对其实施监管难度也相对较大,需要工商等多部门协作开展。
三、加强监管工作依据及基本思路
根据国务院三定方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拟定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和《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制定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人员准入条件和服务规范,加强引导和管理”等有关条款规定,针对社会性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我们的基本思路是:我局制定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基本标准,明确服务项目、场所环境、设备设施、人员配备等有关专业内容;工商部门对符合相关要求的机构进行登记注册,日常监管按照各自的分工进行。我局主要联合工商等部门对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的经营活动加强监管和业务指导,促进规范运行,主要包括: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所提供的服务项目与注册服务项目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超范围服务现象;服务操作是否安全规范;是否存在医疗行为和药品销售活动等。
自201*年起,我们制定了《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基本标准》(试用稿),并在全国选择了23个地区以“中医药管理部门主导,工商部门参与,行业协会配合”为原则开展了社会性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调查摸底、准入试点、规范管理等工作,探索独立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管理模式。同时,在试点地区内,开展中医预防保健职业技能人员的试点培训,规范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行为,逐步建立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人员准入制度,提高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人员队伍素质。
下一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们将继续推进“治未病”健康工程的实施。开展适用于非医疗性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使用的中医预防保健技术的整理工作,形成技术目录及操作规范并推广应用,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服务行为;扩大中医预防保健调理师的培训及考试试点,逐步建立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人员准入制度,提高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人员队伍素质;积极协调,分工合作,尽快制定社会养生保健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标准及市场监管办法等,加强对社会养生保健服务市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中医预防保健事业的健康发展。(医政司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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