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总结
工伤保险联合监察执法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为促进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促进我县各类企业单位持续稳定运转,根据《关于对全县劳动密集型风险程度较大企业参加工伤保险联合监察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清人社发[201*]40号文件要求,结合目前我县各类企业所面临的形势,201*年8月6日至8月26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组成监察执法小组,深入全县80多个企业单位联合执法检查,针对劳动密集型、风险程度较大、农民工较集中的用人单位等开展专项劳动保障监察联合执法检查。
一、检查情况
本次联合执法大检查,着重以劳动密集型、风险程度较大、农民工比较集中的用人单位为主,对各用人单位是否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使用童工、是否全员参加工伤保险、是否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用人单位能够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良好。但部分农民工安全意识薄弱,尤其砖厂和石料厂的农民工在作业时不戴安全帽,部分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缺乏安全保护意识,对于违规企业我们责令其限期整改。
本次联合执法对83个企业进行检查,其中有5个企业前来续保,27个企业新参保,共有350人参加工伤保险,收回基金8万元,另外对2个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书,有16个企业处于停产期间,有2
个企业尚在建厂当中,检查了30多个已续保的企业。对于停产的企业,后期我们会随时跟踪,确实保障用人单位和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广泛宣传,营造维权氛围
在专项活动中,由安监局、劳动检查大队和工伤保险一行6人对83个企业检查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现场对150名工人问卷调查,现场进行摄像,最后把影响资料做成宣传片,在南坪大屏幕显示器上连续播放,使得更多的农民工了解、接受工伤保险,同时进一步普及《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联合执法,确保取得实效
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我们把印发的《关于对全县劳动密集型风险程度较大企业参加工伤保险联合监察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伤保险宣传资料和工伤保险条例等逐一送达到各类用人单位手中,并耐心讲解工伤保险的好处以及赔偿额度,对重点用人单位逐一检查,我们每到一户用人单位都调阅查看该单位的用工资料以及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是否为每一位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对于不愿意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书,确实保障用人单位
和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重点
1、用人单位疏于管理,农民工维权意识薄弱,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部份农民工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当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多为口头举证,给维权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2、要进一步加大政府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建立起一个长效的联动机制,从而更好的开展维护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工作。
3、虽然现在很多企业尤其是高危行业已经认识到了参保的必要性,但这些高危企业的农民工参保率仍然较低,多数农民工的工伤保险权益得不到保障,工伤待遇落实问题亟待解决,需要进一步加大社保稽查执法力度,督促应保单位参保,进一步规范用工制度。
4、本次联合执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希望每年至少组织两次以上的联合执法,能够充分督促和监督用人单位,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工伤保险经办中心201*年8月21日
扩展阅读:201*市工伤保险基金专项检查工作汇报
**市工伤保险基金专项检查自查汇报
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的生命线,基金安全关乎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我市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工作。根据《关于印发**省工伤保险基金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号)要求,我市立即进行安排部署,根据局领导的要求,市工伤保险中心立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通知》精神,并将任务逐一分解,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专项检查自查计划,重点针对基金安全管理运行中易发、多发、常发性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别是财务收支环节、信息管理控制和重要业务事项审批等关键环节进行了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伤保险基金制度建设情况
《**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已于200*年12月1日起实施。为了进一步规范工伤保险待遇核定和支付管理,保障工伤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参保单位及职工合法权益,先后于200*年制定了《**市工伤保险业务办理程序(试行)》,200*年9月制定了《**市工伤保险待遇核定和支付实施办法》(号),200*年10月制定了《**市工伤职工异地安置旧伤复发治疗管理试行办法》(号)等制度。市级经办机构为**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关键岗位人员配置齐整,科室人员职责划分明确,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均已建立。
二、201*年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情况
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岗位制度规定配置,设置出纳、会计、内控等岗位工作人员。我市工伤保险业务已上线金保工程,基金信息数据实行系统化管理。财务处理使用全省统一财务软件。基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规定执行。工伤保险专项经费按照《**省实施办法》规定执行,均没超过规定比例。工伤保险储备金没有发生使用情况。档案管理按照《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规定办理,工伤业务档案均已按规定立卷存档。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统一的财政专户管理,保险费收入直接进财政专户。工伤康复管理工作按照《**省工伤康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已经开展,康复费用结算按照《**省工伤职工康复费用结算办法》规定执行。
三、201*年工伤保险基金使用和支付情况
201*年度全市工伤保险基金收入为**万元(其中老工伤纳入统筹管理省级财政补贴资金**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为**万元,本年结余为**万元,累计结余为**万元。支出户的支出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规定列出详细支出项目。不存在虚列支出项目,不存在转移资金、侵占挪用、欺诈冒领等损害基金的问题。工伤保险待遇审核符合政策规定,执行业务初审及复核制度,资金收支的审批与具体业务办理相分离,待遇支付与审查相分离,信息数据处理与业务办理及会计处理相分离,做到各项业务环节既独立操作,又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确保各岗位工作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按时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各项待遇。
四、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对工伤保险基金的使用情况
工伤保险实行定点医疗(康复)机构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管理,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履行服务协议。定点机构能够执行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基本做到按政策规定进行用药、治疗、检查及化验。康复器具和辅助器具的使用按照协议执行。我市201*年度全面启动工伤康复工作,工伤康复机构为康复对象建立完整的康复档案。201*年度**余人进行了工伤康复,工伤康复费用支出金额为**万元,工伤职工经过一段时间的康复后,都取得了一定效果。
**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二一二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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