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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集中开展小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27 19:00:39 网站:公文素材库

全市集中开展小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

淮南市煤炭产销公司后台孜煤矿

落实《全市集中开展小煤矿安全生产大

检查》总结报告

二O一三年十月

后台孜煤矿

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监总煤办[201*]71号)、省经信委和安徽煤监局的工作部署,以及《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淮府[201*]47号)文件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我矿特制定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切实做到全面细致排查,逐条逐项落实,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标准验收,分阶段、分步骤依次进行落实实施,通过三个月的检查整改验收工作,现将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落实责任,行动迅速

为落实市安委会和总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我矿成立了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陈玉明

副组长:朱军、翟广强、安永贵、苏兴全、朱玉卫、

刘传林、芮宏伟

成员:赵倩、徐振龙、汪文新、王子林、孙世畏、

朱永昊、程金刚、苏祥发、肖启明、王远青、苏道昂、孟现周、何勇、刘明海

自查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负责定期组织职能科室和专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1、分小组,分专业对井上下各大系统、各生产头面的安全支护及安全设施使用情况、机电运输设备完好情况及人车日检试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机构人员情况、汛期安全、全员培训及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自查。

2、矿级领导深入实际、深入科队班组、深入井下作业现场督查隐患的整改和防范措施的落实,对于当班发现的重大问题由跟班领导负责向矿长汇报,矿长组织相关人员制定措施,按照“五落实”限期整改隐患,组织相关职能科室进行专项验收,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闭合,做到整治不留后患。

3、加大全员培训力度,采取多种方法进行全员培训。我矿201*年共计进行了两次全员培训,均考试合格。特殊工种和班组长数名,并对特殊工种及专业人员进行了复训。我矿一切人员的配置都符合规定要求,落实安全培训规定。

4、坚持矿级领导24小时在矿值班,及时了解掌握井下状态,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5、调度室坚持24小时在岗值班,及时向矿级领导汇报井下情况。

6、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制度和井下各队队长、特员跟班制度,与工人同上同下,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7、严格控制入井人数,按设计要求每班不得超过规定,落实定员制度。

8、坚持瓦斯报表审批制度,监控人员24小时在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责成专人负责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9、加强检身工作,对所有入井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如井下需特殊措施作业的,要严格进行审批,并有人监督执行。

10、每月组织3次安全自查,将检查隐患报区煤炭管理局,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

11、建立并落实了汛期安全责任制度,与相邻矿井签订了安全开采协议,并在汛前走访;对矿井周围的沟渠、水塘、隔堤实地进行观察。矿井在5月1日就开始了防汛值班,新谢隔堤实行24小时双人驻点值班,且每隔2小时进行巡查一次,巡查结果向矿调度室回报。

12、矿井编制了各类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每一年度都进行应急演练,应急预案、计划和演练报告按要求进行上报。矿井严格执行遇重大险情预警停产撤人制度。

13、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加大反“三违”力度,对查出“三违”人员除进行经济处罚外,以板报形式亮相,谈心教育。

三、保证整改工作顺利完成的措施和要求

落实矿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制,增强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杜绝本岗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坚持矿级和科级领导值班制度。坚持矿级和科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保证井下每班都有一名矿级和科级领导带班,在带班期间与工人同上同下或晚于工人升井。矿领导要坚持召开每周安全例会,总结当天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及上一次安全例会所提问题的落实情况,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坚持召开班前会议,及时解决上班遗留的问题,安排布署本班的整改工作重点。

四、安全管理、装备方面整改情况(一)、管理方面

矿领导分工明确,职责分明,严格落实下井带班制度,并保证跟班次数、时间,与工人同上同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和证件符合规定要求;煤矿不存在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生产,不存在采掘作业对外承包,超层越界私采保安煤柱现象。通风系统、配风方案合理,井下各用风地点风量、风速满足规定要求。对周边矿井图纸及相关材料进行了收集分析,始终坚持有掘必探原则。不存在国务院《特别规定》中明确规定的十五类重大隐患。制定了各项应急预案,并进行了演练,和矿务局救护队签订了救护协议,优化完善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装备方面

“瓦斯监控”、“人员定位”已升级改造,供水、压风自救系统已全部安装完毕,并能正常运行。提升绞车保护齐全,灵敏可靠,绞车、钢丝绳经资质部门测试合格,防坠器、钢丝绳测试合格,井下电气设备严格装设接地、过流、漏电保护装置,无电气设备失爆现象,皮带各种保护装置齐全,国家命令淘汰的机电设备已全部取缔,机电设备实行包机制度挂牌管理;局扇实行“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且能自动切换。

五、落实各项文件情况

(一)加强制度落实,严格按制度抓各队组班前会、班后会,安全生产例会;做到了工作制度规范化,工作落实合理化。继续主抓职工队伍建设,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严格奖惩兑现。(二)加强安全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追究,坚持每日巡查,每周安全大检查、火工品专项整治、对地面、井下各个工作面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并对查出的隐患进行限期全面整改,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严格执行“隐患消号闭合”管理,做到谁检查、谁复查、谁落实的双项管理。6-9月份我矿共开展自查9次,查出各项问题65条。期间上级领导多次来矿督查,并成立督查小组,循环来矿检查指导工作,其中迎接区局检查4次,查出问题35条。迎接皖南分局检查2次,查出各项问题11条。迎接煤管局检查1次,查出问题6条。在本次整改中先后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全矿共计投入资金达156万元。6月1日至9月20日期间检查出的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整改率达100%。我矿存在隐患逐步成为下降趋势。

通过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推动了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加大安全投入力度,扩大排查范围,切实做到隐患排查堵漏洞,奠定安全基础,努力将我矿建设成为本质安全型的现代化矿井。

淮南市后台孜煤矿

二一三年十月十日

扩展阅读:鄂尔多斯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汇报

鄂尔多斯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汇报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尊敬的自治区督查组各位领导:

大家好!今年以来,我市煤炭行业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以贯彻国务院、自治区、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为主线,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一通三防”和机电运输管理安全大检查及“三超”非法生产建设专项行动等活动,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建设力度,强化煤矿现场安全管理的领导责任,努力创建安全高效的本质安全型矿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年末、两节”期间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为我市煤炭工业的科学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110月份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情况

今年110月份,全市煤炭企业共产销原煤4.92亿吨,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11起、死亡21人(2起3人属瞒报事故),同比事故起数增加8起,死亡人数增加17人,百万吨死亡率为。其中,地方煤矿产销原煤3.69亿吨,发生事故7起死亡10人;国有煤矿产销原煤1.23亿吨,发生事故4起死亡11人,煤矿安

全生产形势严峻。

二、主要工作基本情况

(一)以落实安全生产主题责任为主线,不断加大煤炭管理部门检查督查、煤矿企业自查力度。各煤矿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人和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区队、班组和岗位,将隐患排查作为防范事故的重要措施,紧紧围绕“一通三防”、防治水和机电运输、顶板管理等重点环节,突出抓好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改、监控等工作,确保程序规范、治理到位、台账齐全、反馈及时。市、旗(区)两级煤炭管理部门定期、煤矿企业随时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档案,制定隐患整改措施,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隐患不排除,煤矿不生产。同时通过实施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专项整治“回头看”、“专家会诊”查隐患、安监员驻矿检查等举措,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今年110月份共检查煤矿共座(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份,停产(停建)通知书份,整改率达到100%。并对座违法违规生产煤矿进行处罚,罚款总额为万元。

(二)继续扎实开展以“一通三防”和机电运输管理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今年8月份以来,我市煤炭管理部门组织全国知名专家对全市井工煤矿进行井下电缆、胶带为主要内容的专项彻底清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煤矿及时更换,全力防范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目前已逐矿排查个井工矿井,各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之中;继续加强对井工煤矿“一通三防”的监管力度,重点对煤矿的通风系统、有毒有害气体、“有掘必探”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凡上述方面存在安全生产隐

患的煤矿要求严格按照《煤矿监管人员执法手册》进行处理、处罚;加强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的监管,对未安装监测监控系统的或已安装监控系统但运行不正常的要立即下达停产(停建)通知书,限期整改后方可生产建设。

(三)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创建本质安全型煤矿。经过近几年的共同努力,我市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我市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内部条件。截至目前,全市煤矿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有座,完成了煤矿总数的%,其中井工煤矿座,露头煤矿座。其中,一级的78座,二级的47座、三级的17座。新建矿井要求其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组织建设,并要求煤矿在技改完成后3个月内进行质量标准化评级认证工作,对应达标而未达标的煤矿一律淘汰关闭。通过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使我市煤矿在规范管理、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方面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四)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文件精神和国家安监总局33号令相关要求部署。市、旗(区)两级煤炭管理部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国务院23号和国家安监总局33号令文件内容,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别及时下发和转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学习贯彻提出了明确要求,就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等作了明确规定,积极组织和督促境内煤矿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工作。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和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的带班作业制度,强化全市煤矿的矿领导轮流现场带班,与职工同时入井、入坑,同时升井、出坑的管理。不执行的发现一次停产15天,并罚款20万元;发现2次,吊销矿长资格证。目前,各项学习贯彻工作正在有条不紊

地进行之中。

(五)加快推进安全管理各项系统建设,建立煤炭从业人员的电子身份认证、识别管理制度,逐步推行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目前全市90%的矿井的已完成了其中四项系统建设,即:监测监控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讯联络系统。未完成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力争在201*年底完成建设,紧急避险系统力争在201*年底完成建设。目前,正在全力配合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开展的在神东公司、伊泰公司、汇能公司、伊东公司和满世公司井下救生舱推广试点矿井工作。

(六)严厉打击煤炭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市、旗(区)两级煤炭管理部门加强与国土、公安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和配合,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煤炭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开展了集中打击行动。重点检查煤矿三违、三超,尤其对煤矿违法建设生产、非防爆车辆入井、工人习惯性违章坚决予以打击;对试生产到期的煤矿,责令停产进行技改验收,技改验收后的煤矿督促其尽快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对个别手续不全、没有依法及时地履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的新建矿井,一律依法停产停建。

(七)大力提高煤矿从业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的整体素质,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今年以来,我市煤炭行业大力实施科教兴煤、人才强煤战略,组织开展了特殊工种、适应性和岗前培训、新工人培训等各类技术培训,并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充实了监管队伍,在提高从业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整体素质,推动日常培训工作规范化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我局组织全市煤矿安全监管人员分两批赴集中学习矿井采掘安全管理及矿井“一通三防”安全管理,收到良好实效。截至目前,内蒙

古煤矿安全培训中心鄂尔多斯分校共举办培训班期,培训人员人,合格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煤矿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由于我市成功实施“地方煤矿技术改造三年攻坚战”,煤矿机械化水平得到大幅提高,进一步凸显了煤矿职工队伍素质较低、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操作人才匮乏。加之大多数煤矿采用“外包工”方式组织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划分不明确,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制约了我市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和长治久安。

(二)“一通三防”和机电运输管理方面问题突出。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部分煤矿存在采煤工作面上隅角CO超标、监控探头标校不及时、探放水设备不是专用探水设备等问题;有的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尤其角联巷道管理不符合要求,局部通风系统不合理。个别矿井“双风机,双电源”未能真正投入使用,通风设施管理差,矿井大部分密闭、风窗、测风站等通风设施不符合要求,瓦斯检查制度与一炮三检制度执行不严格,更有个别矿井风井安全出口不畅通,不具备安全出口条件;个别煤矿存在运输皮带保护装不齐全或数量不足、瓦斯检查不规范、矿领导带班记录、矿井出入井检身制度执行不严格、井下避灾路线指示牌板数量不足等问题,需要安全监管人员督促其立即整改。

(三)思想认识不到位、安全资金投入不足,导致部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出现“滑坡”现象。部分煤矿负责人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不够重视,导致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和专

项资金投入不足,对职工技能和管理培训流于形式。部分已达标的煤矿,在日常生产过程中不能长期保持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出现了“滑坡”的现象。有些煤矿至今还没有健全安全质量标准化奖惩制度和安全质量检查及跟踪处理制度,奖罚不到位,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使煤矿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缺乏推动合力,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建设进程。

三、今后一个时期工作安排

(一)深入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要以“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政策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机制,层层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和监管责任。要按照“方便煤矿、注重实效、就近培训”的原则,完善煤矿安全培训体系,继续做好“五职”矿长、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升煤矿全员素质。重点对新老工人、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化培训和全员培训,做到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实现全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要达到100%,提高煤矿企业和工人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二)突出抓好现场管理,消除事故隐患。我们要认真吸取今年以来市内外煤矿发生的事故教训,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攻坚战役,切实加强井下现场管理,落实安全员盯头盯面、矿级领导干部带班督查、驻矿督查员现场督查等行之有效的现场管理制度,提高采掘工程质量,杜绝“三违”现象,及时消除井

下事故隐患。

(三)部门联动,堵塞漏洞,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全市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安监、国土、公安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和配合,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集中对矿井证照手续不全、私挖滥采、超层越界、关闭矿井死灰复燃仍非法生产建设行为重拳出击、严厉制裁,特别是要严防和杜绝节日期间突击生产、“三违”、““三超”生产,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对个别手续不全、没有依法及时地履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的新建矿井,一律依法停产停建。

(四)制定规划,分类指导,全面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进程。要按照自治区关于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全部达标。大中型煤矿要在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推行以风险预控为核心的安全管理体系,夯实煤矿安全基础;小煤矿要把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为实现管理强矿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坚决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工艺和落后的支护方式,推行壁式开采、机械化开采和井巷锚喷支护等先进适用技术。各旗区煤炭局要加大推动力度,督促煤矿企业加大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投入,进一步规范各岗位、各环节安全行为,树立一批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矿井,相互学习观摩,提高煤矿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促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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