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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27 19:07:55 网站:公文素材库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调研报告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调研的通知》,我镇纪委与镇“三资”代理中心工作人员组成调研小组,深入辖区行政村,就全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进行专题调研,查找目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有关制度,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形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全镇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基本情况

镇现有行政村X个,从201*年开始,镇农经站先后对各行政村实行了财务委托代理。201*年根据省市加强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要求,XX镇于4月份以镇农经站为依托设立了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在原有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财务管理、统一开设银行账户、统一票据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统一电算化的“五统一”要求和“五权不变”的原则,对所辖49个行政村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全面实行了规范化代理服务模式。二、采取的措施及取得成效(一)摸基数,澄底子

在上级业务部门未统一安排的情况下,及早动手,积极主动设计了各行政村固定资产报表、耕地面积(包括荒山、鱼塘、林地、坡地等)面积情况表、承包合同及有关事项登记表和组级财务状况调查表等表格,并圆满完成了各类表格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同时,认真开展清理规范镇村财务工作,严密制定方案,强化督促检查,顺利完成了农村集体“三资”的排查工作,初步澄清了各村集体“三资”的底数,村级债权、债务和资产更加明晰。(二)建制度,抓规范

为切实加强、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镇“三资”代理中心在充分征求意见和借鉴兄弟镇办先进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XX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实施办法》和《XX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招投标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三资”中心工作职责、村级报账员工作职责、开支审批限额、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报账程序、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和“三资”档案管理都做出了详尽明确的规定,使XX镇“三资”管理工作真正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为下一步“三资”管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三)强基础,促提高

一是利用各村报账间隙,积极完善各村财务资料,补充完善了部分行政村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明细账目的建账、记账工作,同时对这些行政村08年的相关明细项目也做了调整和补充登记;二是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了镇财政向村级拨款资金(或物质)电子台账和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电子台账,加强了对各村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监管力度;三是配合市委党校培训农村干部计划,组织各村报账员及时参加了业务培训,提高了农村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四)设账户,严资金

努力克服各种困难,组织指导38个行政村(原来已有11个行政村已经开设了银行支票户)开立了银行支票账户,进一步完善规范了各行政村资金帐户,同时结合《XX镇XXX行政村银行提现(转账)备查单制度》,强化了对村级资金的管理。

三、存在问题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一项新型工作,缺乏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而各镇办缺少相互交流的平台,难以在工作中取长补短;

(二)在统一收据管理方面,农经收据不再印发,财政统一收据不允许使用,造成了农村收入无“收据”可用的尴尬局面,也弱化了收入管理,为部分收入不入账埋下了隐患;

(三)村级支出单据不规范,白条较多,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投资力度的加大,农村建设项目较多,资金支出额度大,但使用的支出单据大多都不规范,而镇“三资”管理中心又缺乏必要的约束手段;

(四)“三资”中心工作人员、村级报账员以及农村基层负责人的素质与“三资”管理工作的要求有不小的差距;

(五)个别村级债权、债务、资产由于历史遗留原因,难以清理规范

六)村组级招投标工作流于形式,工程项目建设和承包租赁事项未签订合同或合同不规范的情况还较为普遍。四、工作建议

(一)上级业务管理部门应切实加强对镇级“三资”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二)实行统一的“三资”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三)建立对村组干部及报账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良好的报账工作规范;(四)切实保证“三资”中心工作人员的稳定性,努力提高“三资”中心工作人员及村组级报账员的业务技能;

(五)以税务部门为主体,加大对使用违规票据的监督和处罚力度;

(六)加强对农村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积极培养镇村两级招投标工作专业人才;

(七)要求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必须有硬性规定,防止个别村以各种理由不设立村委监督委员会,同时,研究制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立方式、工作职责、违规处理等各个方面做出详尽而明确的规定。XX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

扩展阅读: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的监督管理是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利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廉政阳光工程”,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的重要举措。我镇通过健全组织网络、全面清理整顿、建立健全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的会计电算化、管理网络化、运行规范化、监督即时化,加强了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基本情况

高陵镇现有21个行政村,198个村民小组,农户7499户,农业人口29984人,农村劳动力14638个,20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430元。

1996年,高陵镇全面推行了村帐镇管,村级财务采取的是村有村管村用,会计集中办公,农经站集中审核的管理模式,虽然在农村财务监督管理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收到了一些效果,但由于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管理方式,在实际运作中暴露出很多问题和不足。仍然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手段,各个村财务管理,特别是资金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一部分村制度健全,手续完备,核算准确,资金完整、安全;但也有少部分村财务管理混乱,出现多人经手现金、重大开支不履行手续、往来款项不及时清理、土地开发资金不能合理使用等现象。而原有的管理模式,特别是资金管理模式和核算办法,使部分村干部权力过大,随意审批,民主监督力度不足,形成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制度漏洞,甚至可能造成集体资产流失,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成为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重要隐患。所以,改变原有的管理模式,同时加强村级账务、资金两个方面的监管力度,是提高当前农村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当勿之急和有效举措。

二、推行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的基本原则

在改革之初,我们就向广大村民和村两委广泛宣传并在改革过程中严格执行了“三个不变”的基本原则。1、坚持了“四权”不变的原则。一是资金所有权不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形式平调、挪用村级资金;二是资金审批权不变,村级领导仍然按照有关规定审批费用;三是资金使用权不变,资金所有者对资金依法依规合法开支和进行收益分配的权限不变;四是资金收益权不变;2、坚持基本核算单位不变的原则。村级财务“双代管”实行以村为基本核算单位不变,一村一账,独立核算,自负盈亏;3、坚持监管机制不变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仍然接受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仍然接受村民的民主监管。

三、具体做法

1、成立机构,配备人员,确保业务有序运转。一是镇上成立了以书记、镇长为组长,各挂片领导为副组长,镇党政办、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等部门有关同志为成员的村级财务委托代管工作领导机构。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主任由担任,负责日常工作,财务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微机室、档案室,共设置报账员21人,记账会计3人(负责全镇21个村会计核算)、中心主任1人。

2、制定职责和各项制度,确保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有章可循、规范运转。一是制定明确了会计、报账员、审核以及中心主任的各自职责;二是制定了财经管理制度,重点完善了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备用金管理制度、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制度、支出审批制度、村级票证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村级收入管理制度、村级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等。三是制定了高陵镇农村财务会计服务中心工作实施方案。

3、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给予必需的工作经费保障。镇财政筹资调度资金购置了会计软件、微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和各村专用档案柜。

4、搞好宣传动员,统一全镇干部群众的认识。镇党委专门召开了党委会,统一领导层面的思想认识;召开党委扩大会,统一镇中层干部和村书记、主任的认识;召开全体镇干部和村三职干部参加的动员大会,统一全镇干部的认识。同时利用广播、板报、财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群众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这项工作。

5、进行村级财务集中清理。在201*年6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前,从去年四季度开始,镇党委政府积极组织力量对201*年以来各村财务进行集中清理,切实做到有账可查,有据可依。重点清理核实五个方面的情况:一是村组干部和群众的借垫资金;二是村组干部应领未领的工资报酬;三是项目资金包括水利设施、公路建设、沼气建设、农网改造以及“一事一议”的项目资金收支,按照“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核算要求,清理入账,并向群众及时公布;四是对信用社的借款逐笔核对清理;五是对村内的其他现金收支进行清理。在财务清理中,做到“四清四查”,即:清理现金、信用社存款及有价证券,审查账款是否相符;清理各项往来,审查债权债务是否清楚;清理发包款、租赁款、拍卖款等,审查资金用途是否合理;清理历年遗留的财务问题,审查有无违纪违规行为。通过财务清理,在达到账账、账实、账款、账表、账据“五相符”的前提下,编制出会计科目的发生额和余额平衡表。另外,对村级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登记造册,由村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签字盖章后,移交镇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在此基础上,对各村组的账务作出实事求是的客观评价和公正的审计结论,并与各村签订好村级账务委托代管合同(协议),办理好有关账据、资金移交手续。在清理结束后,我们立即组织核算会计及时对21个村的会计基础数据(现金、存款余额、内部往来余额、债权债务余额、财产物资余额等)进行了软件录入,太阳软件具有网络运行、财会管理、附件上传、信息查询、业务提醒、电子签批、远程监管、汇总分析、实时公开等九大功能,对农村“三资”实行信息化管理。监管部门可以通过网络客户终端对各村账目、资产、资源实时监督,作为代管做账基础数据。同时撤销各村原有的财务机构和银行账户,由村申请在中心财政所统一开设帐户,进行资金核算。

6、在实施过程中作到“五统一”、把好“七道关”。“五统一”,一是统一资金账户,各村统一在中心财政所服务部设立村级账户;二是统一报账时间,全镇21个村分别在每季度下旬的相对固定时段统一报账;三是统一报账程序,①审核原始单据是否合规②到核算会计处进行结算③到出纳处取现;四是统一会计核算,全镇21个村分别由3个会计相对固定进行统一核算;五是统一档案管理,由负责各村的会计统一对票据装订成册,存入专档。“七道关”:一是把好票据关。会计核算中心对各村实行统一票据管理,严格执行票据领用、核销管理制度。二是把好现金关。对现金实行备用金制度,一切现金收入存入农村财务服务中心账户,禁止“账外账”和“小金库”存在。三是把好审批关。对各村所有发生的经济业务,规定财务审批权限,实行“谁审批、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四是把好报账关。坚持定期报账制,核算中心明确了各村报账时段,督促报账员及时报账、结账。五是把好审核关。由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对村财务收支进行逐项审核,通过后才能入账;核算中心对各村每月发生的财务收支和有关票据进行全面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入账,并指导整改。六是把好合同关。各村所有的经济合同,必须上交财务服务中心审核备案,财务服务中心随时对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依法履行经济合同。七是把好公开关。对财务收支情况和重大事项经村民主理财小组签名后,定期及时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财务收支透明度。

7、登记造册建台账。核查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镇对各村的“三资”情况进行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立“三资”监管台账,台账中包括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和相关会议记录、评估材料、资产资源照片、招投标原始文件和合同等。同时,把各村“三资”情况录入“三资”监管系统,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随时调整“三资”台账数据,做到钱账相符、账物相符

四、建立健全机制,规范“三资”监管

以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为基础,整合资源建立高陵镇招投标管理中心、交易所、托管部。履行“三资”监管职责,民主监督小组则发挥沟通与反馈功能,对农村“三资”实施监督。

1、加强交易所建设,规范资产资源处置。对农村建设工程项目、大宗物品采购、集体资产产权交易或资源开发的标准与流程作了详细的规定,农村建设工程项目在5千元以下、大宗物品采购单件1000元或批量3000元以上、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或资源开发(土地、林权交易除外)每宗评估核准价在5千元以下的,进入镇交易所交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严格执行“四议三审三公开”,“四议”即村两委会议提议、民主听证会参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三审”即乡镇“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对招投标方的资格和招投标程序进行把关审查、村民主理财小组对经营性资产资源评估及中标后款项收支情况进行审核、镇纪检委对经营性资产资源处置的全过程进行审查;“三公开”即事前公开经营性资产资源的分布、面积和经营状况、事中公开项目的评估和招投标情况、事后公开中标资金的收支情况或验收决算情况。

2、成立招投标管理中心,规范经济合同管理。成立招投标管理中心,制作经济合同的规范模本,制定统一的合同签订审核流程。建立经济合同电子台账,实行信息化管理,凡新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必须报乡镇经济合同审核中心按照规范流程审核后方能生效。

五、取得的成效

一是推行“委托代管”实现了村级财务由传统管理向科学管理的转变。在农村,过去靠一架算盘、一支笔、一本账来管理农村财务,核算起来速度慢、出错多、劳动强度大。实行农村财务电算化后,村报账员每月只需将当月经济业务的原始凭据移交核算中心,就可以准确、快速、安全的自行记账、自动汇总、自动生成各种财务报表。

二是推行“委托代管”促进了农村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农村财务核算中心每月都要对各村当月的财务活动结账,消除了过去经常出现的包包账、断头账、一任干部一本账、下台干部不交账的现象,保证了农村财务的连续性、完整性。

三是推行“委托代管”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的监督力度。实行集中核算、微机管理,对农村财务管理而言是一种有效监督。过去一个村的收支情况,开支是否合理,镇上不清楚、群众不明白,弱化了镇对各村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弱化了村民对村级财务管理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在财务服务中心每月都要向镇相关领导提供会计报表及收支情况,定期向村民公开村级财务情况,财务服务中心按照操作规程严格检查村级开支,有效地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透明度和村级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推行“委托代管”促使民主理财落到实处,提高了村务公开的真实性。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对村财务公开的内容实现了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避免了人为因素干扰的弊端。村民主理财小组每月结合民主议事日对村里的各项开支逐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理财组长加盖民主理财章,对虚开、多报等不合规不合法单据坚决剔除不准报销。只有加盖民主理财章,手续完备的单据,财务服务中心才记账报销,这使民主理财真正落到了实处,做到了公开时间及时和公开内容的真实,减少了农村因财务管理混乱而导致上访事件的发生。

高陵镇推行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模式,运行接近一年时间,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市财政局、经管局等部门指导帮助下,结合当前农村经济活动的现状和趋势,结合农村群众民主理财的新要求,逐步完善村级民主理财监管制度和程序,逐步提高村级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同时,我们也将认真学习外地和全市兄弟乡镇村级财务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模式的规范,高效、有序运行,提升了农村财务监管整体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高陵镇“三资”管理工作汇报材料

一、基本情况

1、我镇辖21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199个村民小组,农户7612户,农业人口30709人。耕地面积34363亩。

2、资金情况:我镇于201*年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全镇现代管资金169万元其中:银行存款135万元、现金34万元。全镇村级债权510万元、债务1196万元。201*年集体经济总收入:774.3万元、集体经济总支出:667.6万元,结余106.7万元。

3、资产情况:今年6月,经清理全镇资产1280万元,其中:农业生产设施358万元、村级办公场所345万元、废旧原村级小学校舍442万元、图书资料、电教设备及其他135万元。

4、资源情况:经清理全镇资源共有9738亩,其中:精养鱼池2453亩、集体林地7285亩。经镇招标管理中心处置48起,涉及金额985万元。

二、主要做法

1、增加资金投入,完善建设。今年5月,镇政府投资40万元将镇财政所一楼改建装修,挂牌成立“高陵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各种办公设施配套齐全,为工作开展提供了有效保证。

2、健全工作机制,提供保障。成立以镇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农村工作的党委副书记、镇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了工作专班和驻村工作队。加强指导,注重协调配合。制定了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由镇委办公室印发了《高陵镇“三资”清理和监管代理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到相关单位和各村。明确各阶段任务,实现逐步推进。同时,工作组加大检查督办力度,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确保工作扎实完成。

3、开展业务培训,严格规范“三资”清理的程序。镇政府先后三次组织支部书记、分管财经工作负责人及村会计就加强“三资”管理进行了专题培训,重点就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管理、资产资源管理、土地流转与纠纷调处等进行辅导,特别针对添置、处置农村集体资产程序进行了规范,严格审核程序,即村“两委”申报、民主理财小组签署意见、村民代表会议审议、“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初审把关、镇财政所复核、镇人民政府批复。各方审核通过签字盖章后方可进行添置和处置,并由村向镇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所提出委托,由产权交易所进行集中采购添置或者进行评估、发布信息公开拍卖、公开协商进行处置,添置、处置结束后由产权交易所给村下达入账通知书,并按财务代理要求进行入账。

4、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包括资产清理制度、台账制度、年度审验制度、评估制度、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资产经营制度;建立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包括资源登记制度,公开协商和招标制度、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

5、强化民主监督与管理,将“三资”清理公示与走访群众相结合。在“三资”清理过程中,我们把各种资料公示,民意调查与走访作为“三资”清理重要措施来抓。每个村都召开了村民代表会,公开清理信息和通过公示栏进行公示,直到群众无异议为止。

6、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全镇“三资”管理做到了“三个统一”,即统一进行清理,建立台账。各村通过“三资”清理,对“三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建立起基本台账;统一合同管理,定期盘点。在坚持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由“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与各村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加强对村级财务开支、资产开发等动态监管;统一公开处置,群众参与。完善招投标中心建设,对村级工程项目建设和集体资产转让、资源开发等,全面实现公开招标投标,并组织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以及村纪检小组成员全程参与监督。

三、凸显特色,巩固成效

高陵镇“三资”管理工作起步较早,1996年全镇开始“村账站审”,并逐步过渡到“村账镇管”,201*年全面实行“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201*年集中三个月时间对全镇集体资产资源进行清理,并登记造册,与村集体资金一道纳入统一管理范畴,并开始实施对农村资产资源处置实行公开招投标的管理。201*年,由镇纪委牵头,依托财政所成立了“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201*年率先在全市实行电算化管理。201*年根据上报统一部署,又对全镇农村集体“三资”进行统一清理,并完成电算化的录入工作,镇农村“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在镇纪委的监督下与各村签订了“三资”监管代理委托协议。为了巩固成效,在工作中我们突出抓好了一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加强镇招投标中心的建设。镇政府为了规范“三资”管理,对资产资源的处置进行招投标,建起了专门的招投标厅,布置招投标的相关制度,完善资料、档案管理,购置监控摄影设备,可以对招投标现持实行全程电子录入,确保了招投标公开、公正和实物资料的完备。

2、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针对“三资”管理过程中发现的违纪案件线索,镇纪委及时介入,近几年来,我们每年都有“三资”管理方案的案件查处。201*年查处了原谭家洲村村主任、党支部副书记胡昌平贪污公款的经济案件,并给予当事人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给予瞿家湖村副主任徐先荣因违反财经纪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年月堤拐村党支部书记万立才,党支部副书记杨大勇因处置资产资源违反招投标纪律分别给予党内留党察看一年和党内警告的处分。201*年对镇渔场原场长、支部书记徐上义因贪污、侵占公款,给予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201*年,在“三资”清理过程中,我们发现长港村原党支部副书记王昌富存在经济问题,镇纪委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了初核,因当事人外出,正请求公安机关协查,并予以立案。

3、全面实行离任审计制度。我们对离任的村干部及镇直单位负责人实行离任审计。201*年,镇纪委在接到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对原官山村会计梁大新离任审计报告后,针对报告中怀疑梁大新有隐瞒收入的嫌疑,镇纪委及时与中心人员一道,对其财务进行了调查,因梁大新不是纪检监察对象,镇纪委按非案件办理形式,确认了事实,并让其退赔了12300元公款。4、及时处理“三资”信访问题。在今年的“三资”过程中,对正在运行中的合同进行逐一审核,共纠正不完善合同6份,处理徐家岗村过去未经招投标出让林地的违规合同,让乙方为村级补缴合同款1.3万元,同时撤销一起原学校资产拍卖。

5、编录“三资”影像资料,建立资产资源的活档案。全镇对21个村的“三资”清理结果按今年清理的资料采集影像,并刻录光盘,确保了集体“三资”不流失,有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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