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上半年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精心组织、规范运作,重点抓好日常管理、教育访谈、领导重视、督查指导和相互配合等五个方面工作,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局良好。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74人,期满解除94人,聘请社区矫正志愿者268人。今年上半年,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0人,解除43人,请假外出打工37人,组织公益劳动86次,开展集中教育86次;社区矫正对象基础信息录入按时完成,季度评议会按时召开。
二、主要做法
一是坚持日常管理规范化。为加强日常管理,县矫正办出台了《**县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暂行办法》,统一印制七种文书表(簿),在坚持“七个一”管理方式的前提下,今年上半年,重点在抓好三个规范方面下功夫:即矫正对象衔接规范化:司法所每季度与派出所进行核对一次,对没有按时报到的矫正对象由派出所及时追查,并对已通知本人而又未到司法所报到的由派出所进行治安处理,上半年共治安处理3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规范化:对于矫正对象请请假外出的,由司法所会同派出所提出意见,并办理批假手续,社区矫正对象需要延长请假时间的,必须
办理续假手续。解除矫正规范化: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后,由司法所会同派出所向其本人宣布解除矫正,发给《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等相关文书,并向其所在地的村居组织、所在单位发放帮教通知书,《社区矫正对象期满鉴定表》送交司法局和公安局审核后,存入个人档案。
二是坚持教育走访经常化。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对矫正对象做到七个必访:新接收的首访,每月定期回访,本人和家人有病上门访,生活出现困难的及时访,家庭出现矛盾的及时访,表现不如从前的认真访,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重点访。特别是在司法所“进万村大服务”活动中,更是开展经常性的进村入户访谈教育工作。通过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思想、生活状况,进一步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各项管理措施。在活动中,矾山司法所坚持进一步开拓思路,变“一进”为“三访”,把“访社区矫正对象进村入户”变成“三走访”:即走访社区矫正对象本人了解其思想动态;走访村(居)委会了解矫正对象表现;走访家庭了解矫正对象生活情况。矾山司法所通过在开拓工作思路和丰富工作内容上下工夫,不仅及时全面地掌握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而且为下一步采取个性化矫正措施提供了依据。
三是坚持帮教措施人性化。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我们针对不同矫正对象制定矫正方案;尤其是为家庭特别困难、就业困难的矫正对象提供帮助,全县共为23名矫正对象提供生活困难补助,9名对象申请低保,19名对象解决就业。同时给每个社区
矫正对象发放一封信,内容一是就业扶持政策、二是自主创业优惠政策、三是技能培训政策、四是安置优惠政策。上半年我们还组织职业技能培训,为解决好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在县劳动保障局积极支持配合下,我们与县阳光培训工程的新东方职业技术学校签订了培训协议,他们按协议要求给我们提供培训。另外,各镇在举办农技培训班时都安排矫正对象参加,目前共举办培训班17期,共培训矫正对象54名。
四是坚持督查指导经常化。一是定期例会督查指导,要求各司法所负责人在每月召开例会时汇报本所本月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二是不定期到所督查指导,并邀请检察机关派员参加;三是利用季度评议会督察指导,并邀请检察院派员参加对评议会实施监督;四是适时督查,在有重大活动时,我们将到基层督查社区矫正工作落实情况,如,去年奥运会、今年的进万村大服务活动我们都到基层进行了督查。为使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推进,县社区矫正领导组办公室、县司法局还成立督查组,对各镇社区矫正对象核查情况进行了全方位、全过程的指导和督查。
五是坚持相互配合多样化。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我们加强同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机关的业务联系与沟通,使社区矫正工作得到了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既减少了漏管、脱管的发生,又提高了矫正的效果。同时坚持例会制度,每半年组织一次公、检、法互通情况、交换意见;坚持不定期走访,矫正办与矫正领导组成员单位互通情况,密切配合,
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就业工作的意见,我们及时跟劳动局联系,经协商达成三项意见。一是及时提供就业方面政策信息;二是今后县劳动保障局组织就业培训及时邀请司法所负责人参加;三是做好服务保障,各镇劳动服务保障所与司法所就业服务方面对接,为矫正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三、存在问题
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虽有一定进展和起色,但此项工作正处在起步阶段,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系问题。一是有部分镇领导对社区矫正工作重视不够,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不能认真履行职责;二是志愿者队伍流于形式,作用没有很好发挥;三是职能部门相互配合不够协调,矫正对象衔接不够及时;四是“七个一”管理方式坚持不够正常,日常监管有缺损现象;五是保障力度不够,经费短缺,各项工作开展存在一定困难。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执行的一种全新尝试,各项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今后的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一如既往开拓思路,勇于创新,更加认真履行我们的职责,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更上新台阶而努力。
扩展阅读:社区矫正科上半年工作总结
社区矫正科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以来,在市矫正办和县局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在规范中稳步推进。截至6月30日,全县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97人,期满解除104人,死亡2人,目前在册380人,其中管制1人、缓刑259人、假释66人、保外就医17人、剥夺政治权利37人。现将我县上半年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指导,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县的铺开,今年以来,通过到灵溪、金乡、钱库、艚、矾山等片区调研,了解各片区乡镇的社区矫正开展情况,督促未建立乡镇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机构的乡镇尽快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定负责人。并为此在三月份成立了“苍南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服务大队”,对各乡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指导。各直属司法所也发挥片区的作用,帮助和指导片区所属的乡镇进行交接。对暂时无法交接和管理的乡镇,暂时由各司法所进行代管,从而保证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铺开。目前,各片区大部分乡镇正在进行交接,有些乡镇已经完成交接并开始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日常管理。
二、密切协作,规范社区矫正衔接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同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沟通,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衔接工作。一是做好审前调查评估工作。今年以来,矫正科和各司法所共为法院出具调查评估意见函70余件。二是配合检察院做好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三是定期同公安机关对矫正对象的人数和相关信息进行核查核对,并做好出入境报备工作。
三、健全制度,保证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为贯彻落实省矫正办《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规范落实年”活动的若干意见》精神,我们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出台了《苍南县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苍南县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制度》和《苍南县社区矫正工作考核奖惩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组织管理、衔接工作、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考核奖惩等方面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规范,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
四、注重培训,提高矫正工作队伍素质。
为建立一支专业化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我们进一步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者、协理员和志愿者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辅助人员的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三月份,我们为了开展对矫正对象的心理矫正,组织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加了市司法局组织的心理咨询师培训;六月份,我们还组织了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协理员20余人参加温州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系统平台的操作培训,均取得较好的效果。
下半年工作思路。一是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工作衔接机制。通过定期召开部门协调会,加强各职能部门间的沟通,强化合作意识;严格按照温州市公、检、法、司四部门《关于加强社区矫正衔接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做到既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又相互支持、相互配合。重点是做好与法院、看守所、监狱的法律文书及时送达工作,同时认真做好去向不明对象的查找工作。
二是切实落实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根据省矫正办开展“社区矫正规范落实年”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整个流程,包括矫正对象的接收、档案的建立、教育管理措施的落实、考核奖惩的实施、社区矫正的解除等环节实行规范化操作,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
三是加强与完善社区矫正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司法所的装备水平;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志愿者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基地建设,要求有5名矫正对象以上的乡镇至少要落实1个社区矫正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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