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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司法所201*年度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27 19:12:59 网站:公文素材库

兰溪司法所201*年度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兰溪司法所201*年度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我镇社区矫正工作正在规范有序的开展。今年我镇登记在册的社区矫正人员有21名,其中4人已经解矫,没有一名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矫正对象在家庭中、社会上均表现良好,受到其家属和社区居民的认可和好评。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全年登记在册的矫正对象有21,现有矫正对象17人,我们对矫正对象从接收、管理、教育、公益劳动到扶贫帮困等五个环节的工作都在按规定落实,有条不紊,规范有序的开展。

一是接收环节。对接收的矫正对象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和社区矫正对象移交接收花名册等表格。给矫正对象下发《社区矫正告知书》,让其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进行教育谈话,使其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性质和内容,明确矫正对象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其服从监督管理;与具有监护能力的矫正对象直系亲属或单位、社区居委会鉴定监护协议书,明确司法所和监护人的责任。

二是管理环节。坚持依法、规范、科学、文明管理,实行人性化管理和严格的制度管理相结合。一方面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要求服刑人员每月书面汇报一次,电话报告每周一次,随时掌握服役人员的行为动态;另一方面宽严相济,充分调动社区服刑人员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使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每月至少到每个矫正对象家中走访一次;特别注重运用朋友式的个别谈心,提倡见面谈、经常谈,了解现实思想、生活状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失控,并重点预防其重新犯罪。

三是教育环节。我们认真了解分析矫正对象的不同犯罪类型、心理特点、年龄特征和生活状况,制定出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做到一人一案,定期或不定期地把矫正对象请到司法所谈心,并随时根据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谈心教育有一定的效果。着力实施个性化矫正,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分类施教,因人施教。

我们着力对矫正对象加强教育矫正,提高矫正对象的自新意识。在矫正过程中,通过集中教育、个别教育、专题教育、组织参加社会活动等多种形式,安排法律常识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时政教育及职业技能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悔罪意识、自新意识,转变他们的思想观念。教育过程中注重加强正面教育,使其正面认识社会,迷途知返,有所作为。如集中教育,我们邀请兰溪派出所的李警官给矫正对象做了一场道德法律知识讲座,提高了矫正质量和效果。

四是公益劳动环节。我们每月组织每个矫正对象完成不少于12小时的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公益劳动,增强他们的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通过回报社会,减轻他们的罪责感。如矫正对象陈某犯故意伤害罪,通过矫正以后,经常主动地参加公益劳动,擦洗楼梯栏杆,打扫社区卫生,受到居民好评,贴近了与居民的关系。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我们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坚持注重引导,正面宣传,通过各种信息媒体及举办广场文艺演出、出黑板报、法制宣传栏,散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结合法制宣

传,将社区矫正知识进行宣传。提高了社会各界和居民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知度,营造了以司法所管理为主,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全社会广泛支持的良好舆论氛围,有力地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将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纳入到社区各项工作当中,发动居民共同参与、共同管理的联动局面,一方面使居民了解社区矫正,另一方面也使矫正对象顺利的融入到社区建设当中。

三、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举措:

如何与开展社区建设相结合。目前只是组织他们参加义务劳动,没有让他们参与更广泛的社区建设活动。我所将社区矫正工作与建设“平安兰溪”、构建和谐社会结合起来,让他们积极参与社区文明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在矫正工作中的载体作用。我所在今年的文明创建过程中,组织社区矫正对象与安置帮教对象共同参加文明劝导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也发现了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1、专业人员的缺乏和现有人员业务水平不高的问题困扰着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2、我们目前的教育培训基地还没有得到落实,培训手段主要还是以讲座的形式较多,不能满足矫正对象的需要。

3、缺乏有效的奖惩措施,不能够将矫正成果与实际刑期相联系,矫正效果不能很好的体现出来。

兰溪司法所

二一一年十二月

3

扩展阅读:兰溪司法所201*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兰溪司法所201*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年是我党建党90周年,是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也是“六五”普法的启动之年和“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201*年,在镇委、镇政府的坚强领导与县局的关怀指导下,我们坚持以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为统领,紧紧围绕加快发展、促进稳定的大局,以“创先争优”活动和“治庸问责”活动为载体,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维护我镇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法制宣传工作:深入开展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完成了我镇“六五”普法规划的调研、起草和制定工作,并全面启动了“六五”普法工作,推进了民主法治进程;扎实开展了“法律六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加强了对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了“法治兰溪”建设。今年我镇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共举办了各类法制宣传活动2场次,印发了法律知识读本800册,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00份,与人民群众“面对面”地开展法律咨询267人次,受教育群众达1000多人。

人民调解工作:我们始终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社会稳定“前沿工程”,深入学习贯彻了《人民调解法》,积极组织了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加强了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围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活动,全镇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全年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38件,调处成功34件,调处成功率达90%,其中已履行32件,占调解成功总数的94%。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

打活动2次,有力地促进了和谐因素,减少了不和谐因素。

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法律服务人员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优化经济环境和骨干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他们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加大了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增强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畅通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重点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切实落实了“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今年我镇法律服务机构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件,其中刑事案件1件,民事案件5件,办理咨询、代书等其他法律援助事项56件,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12余万元。

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今年我镇登记在册的刑释解教人员有5人。农村户籍的,都分配了土地,有1人解决了最低生活保障,没有一人重新犯罪;今年我镇登记在册的社区服刑人员有21人,有4人已经解矫,对于登记在册的社区服刑人员,都建立了规范的教育矫正档案,没有一人重新犯罪,矫正效果较为明显。

服务中心工作:积极响应陶瓷工业园领导小组的要求,努力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成立了陶瓷工业园建设法律服务工作队,为陶瓷工业园建设工作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按时完成了镇政府交给的2户拆迁任务。积极协助镇委、镇政府圆满完成了镇、村两级换届选举工作。

二、工作主要作法

(一)全面启动“六五”普法,提高了法治创建水平今年,是“六五”普法的启动之年,我镇在认真做好“五五”普法的总结、表彰和成果展示工作的基础上,科学制定了“六五”普法规划,确保了我镇“六五”普法高位启动实施,进一步深化了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好了预防和

减少社会矛盾的基础性工作:

一是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我们以“法律六进”为平台,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切入点,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围绕新农村建设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印发了《农村法律知识读本》1000册,组织律师讲师团深入到各村组开展了法律知识宣讲活动;围绕项目建设在兰溪陶瓷工业园区开展了“法律进企业、进工地、进周边村组”活动。

二是利用重大节假日、主题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利用妇女节、儿童节、中秋、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深入基层组织法制宣传报告会、讲座和文艺演出,加强对以领导干部、公务员、妇女儿童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了“法治兰溪”建设;同时还利用“3.15”宣传日、“土地日”、“环保日”、“防止艾滋病日”等主题日开展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三是创新普法教育方式方法,大力推广参与式、互动式的普法工作方法,不断增强普法教育工作的渗透力和影响力。进一步活跃普法教育的形式,增强普法教育的吸引力和有效性。抓好法律服务和普法宣传的有机结合,重点项目、重点任务与普法的有机结合,切实把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作为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的抓手,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的管理水平。

(二)强化基层基础,增强了人民调解工作合力

一是健全组织抓调解。结合村级换届进一步调整和充实了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镇村级调解员已达到123人,相当一部分村建立了调解室。

二是提高能力抓调解。为了提高调解员的法律水平和调解能力,开展了两次调解业务培训,并将《浠水县人民调解典型案例选编》发放到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三是突出重点抓调解。把调解工作的重力放在维护社会稳定上,突出对土地纠纷、建设纠纷、经营纠纷、房屋拆迁纠纷、医患纠纷、婚姻纠纷、赡养纠纷的化解,特别是全力以赴做好非正常死亡矛盾纠纷的调处。

四是突出活动抓调解。加强了《人民调解法》宣传力度。我所按照县局的统一要求,全面动员,认真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人民调解法》学习活动,并结合普法工作,面向基层,走进千家万户,广泛宣传了《人民调解法》,形成一定声势和舆论氛围,为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依法调解矛盾纠纷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在全镇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对矛盾纠纷重点户、重点人和重点部位了解掌握率达到100%,对排查出的纠纷隐患和不安定因素落实防范措施达到100%,排查出矛盾纠纷隐患30个,全都得到了及时调处;

(三)加强规范管理,提升了法律服务水平

以深入学习贯彻《湖北省政法机关执法问责六条规定》为契机,结合“创先争优”、“治庸问责”等活动的开展,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三从四德”教育。即“服从法律、服从大局、服从管理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教育,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优化经济环境、骨干企业和信访维稳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他们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今年以来,我所积极响应陶瓷工业园领导小组的要求,努力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成立了陶瓷工业园建设法律服务工作队,为陶瓷工业园建设工作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四)落实目标任务,推动法律援助向纵深发展

一是宣传有广度。进一步加大了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利用送法下乡活动日、《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实施日、“12.4”法制

宣传日等活动时间,通过采取设立法律咨询点、悬挂过街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活动,对农民工和困难群众进一步加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宣传,提高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公众知晓率,增强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为深入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是服务有深度。按照“有援则援”、“应援尽援”的总体要求,最大限度地满足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畅通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重点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切实落实了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

三是接待有温度。镇援助工作站全年共接待来访人员112人次,工作人员每一次都耐心细致地为他们讲法律、讲政策、讲道理。

(五)完善工作机制,严格预防重新犯罪

一是摸清情况掌握了新动向。对于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由局矫正办实行登记造册和上网管理。通过调查摸底、走访联系基本上掌握了两类人员的思想动态、家庭情况、生活状态,做到心中有数,管理有方。认真做好了刑释解教人员的登记、帮教、安排等工作,特别是加强了对有可能重新犯罪的重点对象的帮教,做到帮教、安置、监管措施三管齐下。

二是探索管理有了新方法。对安置帮教人员做到“三个不脱教”:即没有脱贫的不脱教、思想未转化的不脱教、表现不好的不脱教。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教育和管理相结合,宽管、普法、严管相结合,防止脱管、漏管现象。

三是帮教矫正有了新途径。即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落实一名帮教人员,同时加强了志愿者队伍建设,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帮教工作。每月召开一次专题思想动态分析会,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教育式个人谈话,每年对矫正对象的家庭进行一次走访。

三、存在的问题

201*年我镇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各方面工作都有了新的起色,这既是我们在县局的关怀指导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镇委、镇政府工作中心、服务大局的结果,同时也是全所工作人员团结拼搏,求真务实、共同努力的成果。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清楚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主要表现在:1、工作发展不平衡,工作思路还不够开阔,有些办法措施不够得力;2、部分干警的全局观念、开拓创新意识不强,工作只求维持现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还不够;3、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缺乏经费,工作起来难度大。

四、201*年工作计划

201*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全力作好“六五”普法工作;二是采取送法下乡、进村讲法、辅导讲座、以案释法、散发资料、流动广播、咨询解答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广泛开展全旗普法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兰溪高中、兰溪陶瓷工业园区等重点地区开展重点排查和集中梳理,对闲散人员、流动人口、外来住户进行重点防控巡查,在信息收集掌控和源头苗头的预防预测上下功夫,做到重心下移,警力下沉,矛盾纠纷早预知、早发现、早化解,最大限度在基层一线排解消除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是抓好村级人民调解队伍的法律法规和调解业务培训。三是努力为人民调解工作争取经费,保障调解工作有效地开

展。

(三)认真抓好法律服务工作

在加强法律服务队伍法律法规学习和思想道德教育的基础上,注重教育引导基层法律服务组织积极主动调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利益冲突,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最大限度把各种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预防控制在基层,遏制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援助条例》,拓展延伸法律援助的领域和空间,切实为老、弱、病、残、贫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使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五)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防控管理和教育矫正工作

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衔接教育转化,采取入户回访、结对帮教、委托家属监管、电话联系、外出请假、每周一报等跟踪管控措施,适时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思想道德教育、人生哲理讲解、情感沟通交流、社会公益劳动等集中学习教育,随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心理变化、活动情况和现实表现,对重点对象实行重点帮教,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早预知、早预防、早控制,从源头上遏制杜绝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出现重新犯罪的情况。

浠水县司法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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