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政监察支队20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水政监察支队20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水政监察支队自今年3月成立以来,在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法办案、依法治水,为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保障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做了大量工作,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思想政治方面,在局党组的统一安排下,积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一是参加了局里和支部安排的科学发展观发动及学习培训活动,杨东平在全局科学发展观学习动员大会上代表普通党员表态发言。二是到各区县(市)水利局对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进行了调研,并写出调研报告。三是有2名同志代表水政计财支部参加了局里组织的科学发展观知识竞赛并取得第三名。四是参加了“水利科学发展大家谈”活动并按时撰写了相关文章。五是派员积极参与我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评议活动。
二、所做的具体工作
1、积极做好提案回复工作。3月30日下午,支队到鼎城区进修学校、武陵镇政府与欧阳波、胡力华、肖仁华等委员和代表就回复提案、建议方面的问题进行沟通、面商,并按时办理了3件建议及提案的回复。
2、依法立案查处了西湖区当事人邓志刚在新港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房案,在办案过程中,我们本着“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原则,一方面,按法律程序对当事人进行查处,另一方面,考虑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对其实行了人性化的执法,取得了当事人理解、配合,顺利拆除了违法建筑,恢复了河道堤防原状。
3、对各区县境内发生的水事案件进行了督办和协调。一是对领导孙冶湘等人在南坪乡花山河倾倒渣土修建了长约50米、宽约3米的拦河坝,使拦河坝上、下游之间形成水位落差约30CM,使上游水可能淹没老百姓农田的水事违法案件,现场督促武陵区水利局依法处理,使该问题得以快速妥善解决。二是对市长热线办交办的市民举报临澧新鑫鞭炮厂向金坑水库违法填土建房案进行了三次现场督查。我们会见了举报人,对其做了相关解释,并责成临澧县水利局依法立案查处此案,现临澧县水利局已办结该案,违法当事人已按要求清除了水库内填土,拆除了违法建房,我们已将有关情况书面回复了热线办。三是协调处理了汉寿王九冲水库违法堵坝案件。由于该案涉及汉寿县和鼎城区边界纠纷和水库投肥养殖问题,呙局长带领水政支队和水资源科到水库现场召开了协调会并达成了一致意见:并责成汉寿县水利局对该违法事件立案查处,由鼎城区进行协助。四是对市民举报有人在中河口镇渠道建房案,对鼎城区水利局下了书面督查通知,鼎城区水利局水政大队现场调查处理该事件并报送了书面材料到水政监察支队。五是对一村民举报有人在澧县六方洲洲滩栽种意杨一案,对澧县水利局发了督办函,要求其依法处理,督促当事人依法清除所种树木。
4、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一是三月份召开了海事、航道、国土、公安等部门参加的河道采砂许可联审会议,各部门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形成了会议纪要;二是分两次召开了河道采砂业主会议,会上宣讲了有关采砂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并要求所有采砂业主在4月15日前办完采砂许可证;三是联合海事、航道、国土、公安等部门及武陵、鼎城区水利局的执法人员在市城区河道内开展了一次联合执法行动;四是加强了日常巡河检查力度,坚持每周两次巡河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加强违法采砂活动证据收集;五是加强了对无证开采、越界偷采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持每周组织一次武陵、组织武陵、鼎城水利局、市城防处及水上派出所的执法人员下河执法行动,对违法当事人下了责停通知书、扣押通知书,并当场拆卸和扣押了采砂设备,对违法当事人给予了罚款处罚。通过坚持不懈的打击行动,目前沅水市城区河道采砂作业秩序维持良好,禁采区基本没有采砂船河活动,大部分采砂业主都已办证或表示愿意办证。六是积极抓好了河道采砂作业许可的办理工作及河道采砂管理费的征收工作,已办理采砂许可证3个,征收采砂管理费6.8万元,收缴罚款2.2万元。
5、办理了汉寿县向阳河大桥和石门县白沙电站两起涉水审批事项。对于两起涉水事项,我们按程序组织有关专家召开了《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审查会,勘查了建设项目的现场,征求了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及时对业主进行了批复。根据市水利局有关文件精神,现已将该项职能移交给了湖区站。
6、认真抓了相关信息宣传工作,对本支队所做的比较重要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工作均写了相关稿件提交防汛办,并在水利网上发表,其中两篇报道引起了《常德晚报》与《常德民生报》记者的关注,并其作为新闻事件编入《常德晚报》及《常德民生报》。
7、其它工作。一是对我局市城区堤防安全保护范围内涉堤安全建设项目及水土保持项目的办理程序向市规划局、市建设局提交了相关意见。二是为配合省水利厅对常德市恒力码头扩建工程进行许可做了大量工作。三是配合省水政监察总队调查了桃源陬市码头违法建设事件。四是对常德中达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在堤防保护范围内施工出具了相关意见。五是多次对市长热线及网上市民投拆反映的吸沙船扰民事件及堤防上倒垃圾、栽作物等违法事件进行了调查处理,并相应作了回复。
三、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1、继续抓好河道采砂许可、收费、执法工作,特别是加强对还没办证的采砂船违法开采的打击,督促其抓紧暂住证,同时加强采砂管理费的征收力度。
2、对城区河道内所有吸沙船进行调查摸底,纳入正常管理范围。
3、继续抓好水事案件的举报受理查处工作。
4、对各区县(市)的水事违法事件进行督办和协调。5、积极继续做水政执法信息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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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政监察支队201*年度工作总结
201*年,在省总队的精心指导下和局党组的领导下,我支队紧紧围绕省总队和市局下达的年度目标及要求,在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思路、深化内部管理、优化监察网络的同时,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加强执法巡查,严厉打击长江非法采砂活动,全面推进执法基地建设。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486人次,出动执法艇37艘(航次),与海事、长航公安等部门联合行动24余次,在巡查过程中现场制止10余起非法水事行为,割断(拆除)采砂管14根,驱逐停留在南通水域的采砂船10余条,立案6起,罚款59万元,全市水政监察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
一、夯实基础,扎实推进水政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一)注重学习培训抓素质。我们始终把抓好队伍学习作为开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和竞赛。今年支队组织、派员参加省厅组织的培训班三期,对有关行政执法及水法律法规、公文写作、信息报道、水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及归档管理等进行了学习培训。个人的办案能力和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上报省厅和市局的信息录用达二十余篇。10月28-29日,支队组织全市专职水政监察员有针对性的开办了一期培训班,顺利通过了省总队组织的全省水行政执法技能基础知识考核。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水政监察
队伍文明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在局党组的支持下,成立了南通市水利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对所有水事案件的办案过程进行全程监督,重大水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支队今年还在全市水政监察队伍中推行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此外,我们利用到各大队进行执法督查的机会,对今年办的案件进行案例分析,解读有关法律法规,从而有效提高了水政监察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拓宽了视野,提高了实际执法能力。
(二)加强作风建设抓形象。一是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继续在全市水政监察队伍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推进文明执法,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聘请了行风监督员,广泛听取各界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增加人民群众满意度。二是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水行政执法新形象。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实行党风廉政建设承诺制。支队向局党组签订了廉政风险和防范承诺表,个人签订廉政风险和自我防范承诺表,通过承诺来警醒自己,约束行为。一年来,支队没有发生一起违纪违法事件。三是做好信访工作。09年支队共接各类群众电话、来信、来访举报26起,其中省厅、总队、市长信箱、12345政府热线等有关部门转来的举报12起,全部、及时较好地得到了查处和答复,做到件件有落实,有效维护了全市水事秩序,体现了队伍快速反应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四是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为强化行政监督,提高行政效
能,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市局成立了南通市水利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支队配合领导小组梳理了行政处罚94项,编制了行政处罚流程图,流程图中涉及的节点岗位(经办人员)、时限和格式文书。支队今年所办的6起案件全部实行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三)建章立制抓管理。今年支队在总结往年工作台帐的基础上,重新编印了《南通市水政监察工作台帐》,并下发到各大队。“台帐”分巡查记录簿、工作记录簿和水事案件举报登记簿。建立了巡查台帐登记制度,制订了《长江巡查记录表》下发至沿江各市(区)水利(务)局和区农经(工)局,明确了巡查时间、巡查路线,落实巡查带班领导和参加人员,要求每次上报的表格分管局长签字。并建立巡查档案,执法巡查内容、巡查结果、出动人次等都有详细记录,实行水事活动责任到人负责制。在队伍管理上我们针对三区与六县(市)的实际情况,重新编制了《201*年度水政监察工作考核细则》,加大考核力度。采取年初下达工作要点,年中进行监督、检查,年终开展考核、评比的方法加强对各基层执法队伍的管理、指导与建设工作。
(四)加强能力建设抓保障。为提高支队的长江水面执法能力,支队在年初明确提出进行长江水面执法基地建设的设想。经不懈努力和多方协调,终于使“江苏省水政执法南通基地”项目通过了发改委和财政局的批准。目前,该项目的第一期基
建部分即将完工。
二、以“百湖执法大检查”专项活动为契机,水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新成绩
自省厅下发了《关于开展“百湖执法大检查”专项活动的通知》(苏水政监201*5号)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局办公会议,进行了研究和安排。结合本地没有湖泊、水库的实际情况,把全市一、二级河道及长江做为重点水域列入此次专项活动范畴,以这次省厅“百湖执法大检查”专项活动为契机,举全局之力,对全市重要水体进行专项检查。
(一)加强领导,成立领导机构
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成立了以刘新华局长任组长,分管水政监察、工管站、水资源处的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处室为成员单位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订了专项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的目标、方法步骤、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并以通水利201*31号文《关于开展“一、二级河道大检查”专项活动的通知》下发至各县(市)水利(务)局,区农经(工)局,保证了专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动员布署,明确目标任务
在发文布署的基础上,我局于5月19日组织召开了由各县(市、区)分管水政监察工作的领导,以及水政监察大队、工管科、水政科负责人参加的一、二级河道大检查专题会议,会议就专项活动中长江段、市管一级河道、县(市、区)管二级
河道的占用情况、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建设项目情况、取水工程情况、排污口设情况的检查工作,按照专项活动行动方案,提出的相应工作措施和完成任务时间节点,进一步明确了任务、责任到单位。
(三)多措并举,上下联动推进
一是集中组织开展“一、二级河道执法大检查”整治活动。6月1日至6日,由局党组成员曹建华同志带队,水政监察支队牵头,防汛防旱处、水政水资源处、财审处、工程管理站等部门共同参与,会同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九圩港、如泰河、茶河等全市12条一级河道进行了实地拉网式检查。南通新闻频道“城市日历”栏目对此次活动进行了宣传报道。
二是采取各自为战的方式进行检查、登记。针对主体水域管理权限的实际,各县(市、区)8月底前对所管一、二级河道进行自查,并每周一次向支队报告活动开展的进展情况。在普查登记的攻坚阶段,正值我市农忙和防汛期,各地克服工作量大,时间紧,人员少,天气炎热等困难,统筹安排,自我加压,规范操作,调动多方力量,认真组织执法检查,填写资料表格。在整个检查执法阶段,要求“严”、标准“高”,措施“实”,我市水政监察员作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逐户调查、丈量、拍照,掌握第一手详实资料,克服了重重困难,查清了我市一、二级河道管理状况,建立了较为全面的河道管理及执法资料库,为今后更好的实施行业管理提供了准确资料。
三是一期专刊、二份通报、三次督查。为推进全市“一、二级河道执法大检查”专项活动深入扎实开展,由水利局党组成员、局长助理曹建华同志带队,水政水资源处、工管站、水政监察支队参加,分二组共三次,对五县(市)、一区“一、二级河道执法大检查”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采取听取汇报、现场勘察、查看资料等方式进行督查,并对表格的填写作了统一要求。我们利用《南通市水政监察简报》作为专项活动宣传、推进、通报的阵地,编印了第7期《“一、二级河道执法大检查”专项活动专刊》。我们还针对开展的专项活动和督查,以通水利201*52号《关于集中组织“一、二级河道执法大检查”情况的通报》和通水利201*56号《全市“一、二级河道执法大检查”专项活动督查情况通报》,对各地开展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和通报。
(四)完善资料、统一整编
在普查登记阶段,各地全部严格按照省厅的“四个一”标准,对登记表的形式、占用图的制作、分河道的占用示意图、占用项目分类统计的口径等进行了统一,要求登记表全部上电脑形成电子表格,占用图全部使用CAD制图,分河道按里程从上游到下游依次排序。各地基础资料上报到市局后,支队派专人对所有资料进行统一整编、装订,在10月底前上报至总队。
据统计,在专项活动期间,我市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6605人次,行程40101公里,派出车辆2477车次,派出船艇273航
次。执法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148起,其中现场处理141起,立案查处7起。共登记占用项目5006项,取水口400项,排污口70项,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项目37项。建立了36本,共计70余万字的台帐。为进一步规范河道管理掌握和积累了第一手资料。
三、围绕“强化管理年”,严打高压态势不减弱
201*年,我支队对照年初制订的《201*年全市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要点》和总队各项“通知”精神,始终把长江及其岸线作为主战场,加强长江采砂管理工作。
(一)灵活用足、用好法律条例,保障重点工作的运行。我们在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始终牢固大局意识和服务发展意识,充当积极B角,前移执法关口,与职能部门积极沟通,为振华港机、华能电厂等项目的上马做好服务。
(二)力克阻力、巧借外力、顶住压力执法。针对海门锦源国际俱乐部有限公司违法采砂吹填行为一案,支队多次到现场执法,多次邀请省厅和海事等部门共同执法。在省总队的指导下协同海门市水利局对此案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建设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了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的处罚决定。
(三)对重点、难点水域和敏感水域不厌其烦的执法。对举报多的水域支队不厌其烦的执法,采取专项与随机、定期与不定期、自查与交叉,部门巡查与联合巡查相结合,白天、夜间分别采取行动的形式进行巡查。并与长航公安联系,请他们
用红外夜视望远镜观察。配合省厅开展三次规模较大的严打专项整治行动。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长江采砂管理工作,1月15日,开展了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巡江行动。5月26日,支队会同长航公安、水上公安分局联合开展长江采砂管理“清江行动”。9月22日上午,配合省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统一整治行动。
(四)加大处罚力度,对非法采砂绝不手软。7月29日,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合作机制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长江中下游“打击长江干流重点水域违法采砂专项行动”中,在苏沪交界白卯沙水域抓获正在作业的5条采、运砂船。我支队依据江苏省水利厅《关于查处芜湖湾址0041号等5条采、运砂船的通知》(苏水传发201*99号)文件要求,会同海门市及有关部门对徐志刚、张建虎等5人和江苏海新船务重工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经南通市水利局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给予非法采砂的个人处以10万元,违停的采砂船处以2万元,非法采砂单位处以15万元的处罚。9月4日,59万元的处罚全部到位。
(五)多管齐下,开展专项活动。为继续巩固“严打年”工作成果,贯彻省厅长江河道采砂“规范管理年”的要求,支队从强化基础工作、依法打击非法采砂、规范工程性采砂、加强管理能力建设等方面着手,建立了以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水利局一把手负责制为核心的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体系,年初制订了巡查方案,每周陆上巡查不少于二次,每两
周水上巡查不少于一次,对重点水利工程设施和水事违法行为多发地区采取重点巡查。开展了一系列的专项活动,进一步推进采砂管理规范化,使长江河道采砂向“依法、科学、有序、和谐”的更高目标迈进。
一是开展“百公里巡查”活动。2月份支队开展了“百公里巡查”活动,对如皋、通州、启东、海门、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采取拉网式巡查,做到了摸清情况,不留死角。
二是开展“集中整治周”专项行动。6月15日至19日,支队会同长航公安南通分局于对长江南通段和张家港水域交界处开展为期一周的集中整治行动,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对沿江企业和采砂船只发放与长航公安联合下发的联合通告50份。
三是召开专题会议。为进一步加强长江堤防及采砂管理工作,8月26日,市水利局召集沿江各县(市、区)水利(农经、农工)局长,分管水利工程管理、水政监察工作的领导,工管科长、水政监察大队长召开了全市长江堤防暨采砂管理工作会议,支队全体人员认真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水利局局长刘新华同志主持,工管和支队的分管领导分别对长江堤防及长江采砂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作了分析,研究部署了进一步加强堤防及长江采砂管理的工作措施。
四是开展“迅雷”集中整治周行动。9月7日-11日,市水利局联合长航公安、海事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57人次,3艘执
法艇,开展了为期五天的“迅雷”集中整治周行动。整治周期间对如皋、通州、启东、海门、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采取拉网式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所属水利部门加强管理,自行整改。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市的水政监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和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与先进兄弟市比还有一定距离,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仍有薄弱环节和死角,非法采砂现象时有发生。新的一年,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一是继续提升队伍素质,进一步加大水政监察人员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队伍整体办案水平。二是进一步做好违法水事的查处,维护水事正常秩序。三是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巡查,严厉打击长江非法采砂行为。四是继续搞好执法基地建设。我们将加倍努力,以更加优异的工作成绩向关心、支持我们支队发展的各位领导汇报!
二九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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