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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年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27 19:13:44 网站:公文素材库

二○○四年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二○○四年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在省局监察室的精心指导和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今年以来,我局的纪检监察工作紧紧围绕全市国税中心工作,以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基础,以思想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为载体,以深化ISO贯标和“两权”监督为抓手,坚持求真务实,强化监督,狠抓落实,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二○○四年上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简要回顾如下:

一、加强教育,努力构筑思想道德防线

今年以来,我们先后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纪委第三次会议精神,传达贯彻了各级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采用专题辅导和自学相结合,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观看了两个条例的电教片。并结合国税实际,于6月份在市本级组织开展了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为主题的廉洁从政教育月活动,组织部分干部职工到浙江省第四监狱接受现身说法教育。通过一系列多样性、针对性、有效性的

学习教育,使全体干部自觉构筑起一道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二、健全机制,着力强化内部管理

今年以来,按照机关效能建设和业务重组工作的要求,对原有的制度规范进行了修订,完善了《绍兴市国家税务局行政管理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建立了《绍兴市国家税务局行风建设走访纳税人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对国税队伍的管理水平,加强了与纳税人的有效沟通。同时,我们针对ISO9000贯标工作的要求和“业务重组”的需要,结合工作实际,对监察室所有的工作规程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新增了《“两权”监督工作规程》、《礼金(礼卡、礼券、礼品)管理工作规程》和《兼职监察员活动工作规程》三个工作规程,做到体系文件全覆盖。并对存在问题和潜在问题,及时提出预防措施,并一一落实解决,切实将贯标工作作为内部管理的一个基础平台,防止出现“两张皮”现象。

三、围绕中心,不断深化行风建设

行风评议是纪检监察的一个重点,同时也是整个国税工作优劣的外在表现。今年以来,我们在行风建设工作方面主要做了以

下几项工作。首先,我们在年初及时制订了《绍兴市国税系统二○○四年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市国税系统的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其次,在3月19日召开了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行风建设动员大会,市局领导,各县(市)局党组书记、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市局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全体兼职监察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回顾总结了过去一年的工作,研究部署了新一年的工作,并提出了新要求,市局党组书记、朱关烈局长还与各县(市)局“一把手”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状;第三,认真开展走访纳税人活动。在建立《行风建设走访纳税人制度》的同时,由监察室牵头组织协调,做好市局领导和各一线执法单位的走访纳税人活动,并结合走访中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有效的整改;第四,换届聘任了新一届特邀行风监察员,并于6月份组织行风建设特邀监察员开展明察暗访活动,特别是对各县(市)局办税服务大厅的纳税环境、服务态度和廉政建设进行了明察暗访,有力地促进了国税系统的行风建设;最后,积极参加市纠风办组织的行风广播对话活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监督。

四、突出重点,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监督检查是我们的主要手段之一,今年以来,我们在监督检查方面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内审员培训工作。内审工作是贯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实现有效的管理控制和国税工作的持续改进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根据市局年初对内审工作的要求,由我们市局监察室牵头,于4月27日至29日对全系统105名内审员和业务骨干进行了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对内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加强了内审员队伍建设,为搞好全市内审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二是牵头组织实施了全市国税系统内审。今年是我局以全市为单位进行贯标的第一年,为顺利通过第三方认证,6月份,我们在全系统抽调了51名内审员和业务骨干,利用一周的时间,并结合8个专项检查,对全市进行了一次系统内审,目前此项工作已基本结束。

三是认真做好各类检查考核工作的归并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国税系统的各类检查考核工作,由我们市局监察室协调,对201*年全市近20项检查考核工作进行归并,归并后全市检查

考核工作仅为5个大项,大大地减轻了基层压力,提高了工作效能。

四是认真做好代征代扣手续费清理、复查工作。按照总局和省局的要求,今年3月份,与市局财务审计处一起,对全市的代征代扣手续费管理工作进行了复查,复查面达40%。通过复查,发现个别单位在代征代扣手续费管理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指出,督促有关单位整改,使全局的代征代扣手续费支付管理工作日趋规范。

五是继续搞好作风纪律督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对干部规范执法、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各种不良行为。

同时,我们还认真做好信访件的查处工作,上半年共收到举报信11件(其中重复2件),已全部处理完毕,纪检监察统计报表也按要求认真做好。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监察室

二○○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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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竹溪县纪委竹溪县监察局二○○九年度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201*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省市纪检监察机关及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及县第十二届党代会第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深入学习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01*年工作规划》,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党的纪律,有力推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一、工作汇报

(一)抓组织领导,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县实际,以县委文件形式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意见》,对每位县委常委、党员副县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了领导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根据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明确了每位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把领导工作岗位与所应承担的反腐倡廉职责挂钩,进一步具体化、制度化,真正落实“一岗双责”。二是科学分解任务。年初,按照反腐倡廉牵头部门的业务性质和职能,下发了《竹溪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文件,将全县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成60多项具体责任内容,各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将责任制进一步细化,落实到所属单位和党员干部个人。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三是注重督办检查。坚持集中检查考核与经常性跟踪督办相结合、平时听汇报与个别重点督办相结合、年中抽查与年底检查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掌握了解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11月18日至22日,由县委常委、党员副县长带队,从县委办、政府办、纪委、组织部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12个检查考核专班对15

个乡镇、109个县直单位和正局级二级单位落实20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结果在全县进行通报,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参考依据。四是严格奖惩兑现。大力宣传和表彰先进典型,县委、县政府表彰了25个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和35个先进个人。同时,严肃查处工作失职行为,对4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维护了“一岗双责”的严肃性。

2、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规定,县纪委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通知》(溪纪发201*1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意见》(溪纪发201*13号)两个文件,并联合财政、审计等单位,组成工作专班,对全县15个乡镇、100多个正局级单位进行了检查,杜绝了利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党政机关建设楼堂馆所,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控制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支出同比削减10%,一般性支出同比降低5%。抓好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全面推行“三谈两述”制度,对86名新任副科以上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与“一把手”谈话15人次,对4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147名党政“一把手”在年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汇报会上进行述职述廉,并接受民主测评,测评满意率达到97%以上。32名县级领导干部自觉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85个单位自觉报告了单位重大事项,9名领导干部主动上交礼金30多万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3、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在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了“争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为我县纪检监察系统改革创新项目。通过发挥示范点的作用,引导和推动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健康发展。一是抓示范点建设。以“百里长廊”建设为契机,结合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实际,把创建示范镇、示范村建设作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抓手,下发了《竹溪县争创农村党风

廉政建设示范点活动实施方案》,建设包括12个方面内容、30项建设目标,涵盖了示范镇(村)政务村务、财务管理、议事制度、廉政教育、民主评议等制度建设内容,并建立了领导联系点制度,实行党员县级领导联系一个乡镇,每位县纪委常委联系一个示范村建设任务。同时,对全县15名乡镇纪委书记进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培训,举办了3期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对293名村书记进行了培训,并组织他们深入到大路沟村、前进村、黄龙村、汤家坝村、黄土岭村等5个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参观学习,交流经验,现场观摩,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前,全县已争创示范镇6个,示范村165个。二是全面推行“一会两票”民主管理机制。在全县293个村推行了“一会两票”民主管理机制,推行面达100%,召开民主议事会561次,民主决策各类事项835件,党员群众的满意率达98%。同时,在企业、机关、学校等党组织中逐步推行了“一会两票”民主管理机制。三是深入开展党员服务承诺活动。目前,全县760个基层党组织、14000余名党员共承诺事项38997件,已兑现承诺32367件,占83%,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进性得到群众认可。四是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村级财务委托“双代理”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村级财务“双代理”制度。全县成立了15个“农村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全面实行村级财务“双代理”,代理资金1215.91万元,“双代理”率达到100%。五是完善政务村务公开制度。成立了293个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村务公开进行监督。目前,全县15个乡镇的所有部门都实行了规范化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面达100%。六是抓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切实加强了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即:打造县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平台,县行政服务中心进驻的政府工作部门13个,纳入中心集中管理的行政审批和承诺服务项目106项,共有15名工作人员进驻窗口办公,实行“一站式”服务;构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建设平台;搭建村级便民服务室建设平台,结合新农村建设,前进、黄土岭等263

个村建起了村级便民服务室,由村干部轮流值班,方便群众办事。七是建立村干部报酬保障激励机制。按照县、乡镇、村、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认真落实《竹溪县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竹溪县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发放办法(试行)》,县财政拿出120万元,已为775名村主职干部办理了养老保险,初步建立了县级统筹,专户管理,独立运行的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从制度上保障了村干部干有所为、老有所养。

(二)抓案件查处,办案水平进一步提高。

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信访融入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高度重视案件查办工作,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反、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认真开展查办案件“三比三看”活动,即比办案纪律,看谁办案纪律性强;比办案质量,看谁办案质量高;比办案效果,看谁办案效果好,促进了案件查办工作的突破,消除了案件查办空白乡镇。认真做好案件审理工作,不断创新“乡案县审”工作的方式方法,促进了查办案件工作健康深入发展和案件质量的稳步提升。201*年,县纪委监察局受理100件信访举报,批评教育21件21人,诫勉谈话8件8人,查否70件70人,正在调查的1件1人;全县共立案查处各类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52件,同比上升68%,给予52人党政纪处分;大要案14件14人,其中:涉及副科以上干部的11件11人,万元以上经济大案4件4人,大要案交叉案件1件;督促指导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27件27人。

1、组织开展促查。完善办案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县纪委常委挂案包案责任制,把案件查办工作纳入基层纪委和委局机关各有关室的考评内容,并制定了奖惩措施。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县纪委常委会和案件职能室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案件查办工作;对重大案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分管领导和室主任坐阵办案。今年4月份,我们对县综合农场2名干部果断采取“两规”措施,成功突破了一个大案要案窝案,全案违法违纪金额达100

多万元,仅主要被调查人违纪金额就达50多万元,全案直接牵涉出违法违纪人员16人,其中科级干部占9人,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2、组织开展联查。根据办案工作需要,对一些涉及面广、案情复杂或乡镇自办有其它困难的案件,整合办案资源,抽调精兵强将,采取跨乡镇交叉办案、抽调执法机关专业人员联合办案等措施,切实解决办案力量不足、办案效率不高的问题,优势互补,形成合力。

3、建立监督机制。为切实规范办案,减少办案的随意性,进一步落实案件主办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责任人全程负责案件的谈话、调查取证工作,并对案件能否按期结案、案件质量及调查组人员的各种行为负责,对因违反有关办案程序和办案安全要求而出现错案、人情案、关系案和安全失误的,将严肃追究主办人员责任。

(三)抓纠风治乱,行业行为进一步规范。

1、不断加大纠风工作力度。一是加大惠农政策落实力度。以落实党在农村的支农惠农政策为重点,10月上旬,由县纪委牵头,联合财政、民政、农经等单位,组成检查专班,深入到全县15个乡镇、45个村及相关涉农部门就落实惠农政策、移民补偿等进行检查,有效的维护农民群众利益。201*年,我县采取“一折通”的方式,委托县信用联社直接向农民兑现各项惠农补贴6118万元。在各项补贴资金落实过程中,严把评议、公示、审核关,并对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和档案管理,同时在全县15个乡镇财经所建立了查询网点,方便群众网上查询各项补贴发放情况。二是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组织科技局、民政局等9个部门为开展了期4个月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同时,对去年参评的交通局、劳动局等11个单位组织“回头看”。不断创新民主评议方式方法,激活被评单位的内在动力,主动整改政风行风问题356个,促进了被评单位政风行风的好转。三是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化各类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和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坚决纠正农民

建房、用电用水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行为。推行网上招标采购药品1031个品种,价值717.5万元,让利于患者22万元,加强对农合基金运用的监督,查处1件套取农合基金案件。

2、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坚持把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中央和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的贯彻落实及时跟进、抓住重点、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下发了《竹溪县落实中央、省、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监督检查办法》,对所有项目集中在县电视台和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实行公开招标,拓展群众监督渠道。建立了项目督查联席会议制度、项目通报制度和联络员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同时,将扩大内需新增中央预算投资项目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做到检查动态化、沟通经常化、运作规范化。目前,全县共争取到位四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119个,总投资2.15亿元,其中下达中央预算内资金1.31亿元。通过检查,项目建设资金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发挥出最大效能。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组织的计划生育、住房公积金缴纳等6项工作检查,为全县改革的顺利推进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县201*年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100万元以上108个项目进行专项治理。201*年,查处违法排污案件4件,擅自超容积率规划项目案件2件,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2件,土地使用权出让案件1件。

(四)抓源头治腐,预防力度进一步加大。

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01*年工作规划》为重点,建立了指导、督查、奖惩、测评四项工作机制,为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提供长效保证。紧紧围绕省委构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监督关口前移的方式和途径,建立健全配套制度。认真执行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四项制度”。组织各类招标活动36项,总交易额为12561万元,共节约资金1000余万元;挂牌出让土地2宗,面积11亩,实现有偿收入289.3

万元;非煤矿山采矿权出让10宗,成交价35万元;国有资产进场交易11个项目,实现收入484.3万元,增值65.8万元,增长15.7%。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坚持管采分离,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实行预算管理,全县实现政府采购金额9846万元,比计划节约资金1176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0.6%。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不断规范审批程序。开展“小金库”专项清理工作,督促全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财政专户入户率、罚没收入入库率均达到100%。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并网运行,实行集中收付的单位达到100%。行政服务中心不断优化服务方式和程序,受理行政审批事项7200件,办结7178件,办结率为99.7%。积极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受理民营业主投诉31件(次),调处31件(次),为民营业主减负50多万元。积极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和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和干部选拔工作满意度。不断深化政务、厂务、村务、事务、党务“五公开”工作,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抓作风建设,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

1、周密部署抓学习。按照省市委的统一安排,把以“加强党性修养,弘扬新风正气”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载体,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协调推进。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制定下发了《全县“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溪发201*12号),层层召开动员会,明确了活动内容,建立了27个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组建了8个指导检查组、建立了分片联系、分阶段督查指导制度。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精心制定学习计划,以“开好一次动员会、通读一套指定书目、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参加一次实践活动、开展一次专题调研、撰写一篇体会文章、开展一次对照检查、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讲一次党课、曝光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的“十个一”活动为载体,抓好干部的宗旨观念、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的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不断提升道德水平和思想境界,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真正做到干事为民、务实清

廉。

2、健全制度抓规范。为加强作风建设,先后制定下发了《竹溪县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五条禁令》、《竹溪县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关于进一步整治赌博风玩乐风吃喝风的规定》、《关于对全县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督办检查的通知》等一系列纪律规定,为全县党员干部树立“警戒线”,规范了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

3、加大巡查促落实。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作风建设“五条禁令”巡查月活动的紧急通知》(溪纪发201*18号),并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刹“三风”(打牌赌博风、大操大办风及请客送礼风、公款吃喝风),治“三症”(飘浮症、散漫症、冷漠症)活动。加大各种纪律规定的落实力度,由县纪委牵头,联合组织、公安、县电视台等单位,选调专人组成巡回督办检查组,深入到各单位、宾馆、酒楼、饭店、娱乐场所重点开展作风建设专项巡查,巡查的重点是私设“小金库”;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公车私驾私用;公款吃喝和高消费娱乐;奢侈浪费,摆谱显阔;传播谣言,拨弄是非;上班迟到早退等现象。对于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对8人次进行了批评教育。

(六)抓宣传教育,勤廉意识进一步增强。

1、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按照“深化、提高、创新、求效”的思路,继续坚持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重要内容,不断把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引向深入。紧紧抓住县委、县政府建设百里“经济、生态、文化长廊”的机遇,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积极构建“百里廉政文化长廊”,以305省道沿线乡镇、单位为重点,以“悬挂廉政文化标识、办廉政文化墙、建廉政文化街”为主要形式,努力形成富有地方特色的廉政文化品牌。目前,已初步建成了一条东接湖北省竹山县、西连陕西省平利县的“百里廉政文化长廊”。同时,在农村以“廉政文化中心户”、“廉政书屋”为依托,通过开展读廉政书、唱廉政歌、征集廉政对联、举

办廉政书画展、放映廉政电影、开展廉政文艺演出等,把多姿多彩的廉政文化融入到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生产生活之中。积极选送节目参加全市“车城清风”专场文艺演出荣获三等奖。6月中旬,省委常委、纪委书记黄先耀到竹溪调研时对竹溪廉政文化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

2、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作风建设年”活动,认真抓好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开展了以“读廉政书、看廉政片、听廉政课、写廉政文、做廉政人”为主要内容的“五廉”教育活动。在元旦春节期间,向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贺卡,提醒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廉洁自律,勤政廉政。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从政提醒党员干部不能做的150件事》和《新时期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15讲》等廉政教材。同时,把党纪法规、先进人物、廉政教育知识纳入县理论学习超市每期的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并适时宣传王瑛同志先进事迹。深入开展了“树立优良作风、促进科学发展”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举办了“廉政之光”专场文艺演出,经贸系统组织了廉政知识竞赛。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局、县司法局等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收看《廉政中国》系列电教片,聘请县纪委、县检察院等单位的领导讲廉政党课;县人行组织全体干部到县看守所开展警示教育;县党群系统工委组织开展了廉政知识测试,干部参与率达到100%。截止目前,全县组织各级党政“一把手”讲党课400多场次,开展勤政廉政谈话100多人次,收看警示教育光碟300多场次,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牢固。

3、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整合各方力量和社会资源,积极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县内各媒体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开办专刊专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氛围。县委机关杂志《今日竹溪》报开辟“走基层看作风”、“廉文荐读”等专栏,刊登党政纪法规知识、古今中外优秀的文章和格言警句;县电视台开设了“党风廉政”栏目,在宣教月期间,播放廉政电影、廉政电视剧和廉政

专题片,专题报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进一步丰富了竹溪纪检监察网站内容,设置了“查办案件”、“党政法规”、“廉政教育”、“勤廉风范”等栏目,定期编发《竹溪纪检监察周报》,传达上级精神,反映工作动态。同时,将“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竹溪县作风建设五条禁令”印制成小册子,发放到党员干部手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七)抓自身建设,机关形象进一步提升。

1、加强思想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把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作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主题,扎实开展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和问责治散、问廉治腐、问效治庸“六问”开门纳谏活动,走访干部、群众300多人,征集意见、建议28条,梳理需整改的问题5个,目前全部整改到位,机关干部团结协作意识和勤奋敬业意识明显增强。今年以来,先后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纪委培训班6人次,县纪委监察局通过以会代训、专题学习等形式培训全县纪检监察干部120多人次。为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精心组织编录下发了《竹溪县纪检监察干部手册》,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达到“123”目标要求,即:背诵一百条廉政格言、背诵二十个经典案例、背诵三部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

2、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完善23项管理制度和内设机构工作职责,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十种意识,牢记十条禁令,跨越“十慎”难关,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勤政廉政。6月5日,县纪委监察局全体干部深入“四联四帮”活动联系点泉溪镇塘坪村,与村民结亲戚、谈家常、出点子、话发展,捐赠资金4000多元。今年以来,帮助水坪镇康家岭村和泉溪镇塘坪村理清发展思路和力所能及的帮助解决在资金、村级道路硬化、人蓄饮水、农田灌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难题,筹措帮扶资金30多万元,解决实际问题8个。

3、加强组织建设,完善机构设置。以落实中纪发201*9号、10号和鄂办发201*51号文件精神为契机,切实加强县乡(镇)

纪检监察机关建设,以县委文件出台了《关于加强县、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溪发201*18号)和《竹溪县落实中纪委9号、10号文件的实施方案》(溪办发201*30号)。班子建设不断加强,县纪委常委班子成员参加民主推荐干部会议。县纪委监察局增加3名行政编制,新增案管室和干部室,进一步完善了机构职能。为15个乡镇纪委配备1名专职纪委副书记,享受副科级待遇,充实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力量。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委局机关内部推荐提拔正科级实职1名,对委局机关内部8个室主任进行了轮岗,纪委常委调整为专职,5名年轻干部被推上室主任岗位,交流1名室主任到县直单位担任班子成员,调动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工作积极性。

4、加强硬件建设,完善保障机制。在经费保障方面,县委、县政府将县纪检监察机关的人员、公用经费和纪检监察业务经费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办公经费预算标准参照县政法机关预算标准核定,切实给予保障。12月下旬,县委下发了《关于实施乡(镇)和村(社区)纪检组织“双十工程”建设的意见》(溪发201*21号),启动乡(镇)村(社区)纪检组织“双十工程”建设(乡镇纪委“十有工程”建设,即有牌子、有专职纪委副书记、有办公室、有工作职责和制度、有电脑和打印机、有举报电话、有录音笔、有照相机、有摄像机、有档案柜;村(社区)纪检小组“十有工程”建设,即有牌子、有队伍、有专职纪检小组长、有办公室、有电脑及档案柜、有工作职责和制度、有印章、有举报箱、有党风廉政宣传栏、有工资),不断完善纪检监察组织体系,加强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县政府投入18万元,用于乡镇纪委“十有工程”硬件建设,将全县村纪检小组组长工资共计47万元纳入县财政预算。

今年全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少数单位在工作中创新意识不强,少数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视不够,少数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强,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

度仍需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与新形势发展需要之间还有一定差距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并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年工作安排

201*年,我们将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立足竹溪实际,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和创新的精神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努力使全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注重督办检查,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上下功夫。切实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维护县委、县政府决策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督促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结构调整、自主创新、关注民生、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节约用地等政策的贯彻落实,更好地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坚持问责原则,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同时,加强对中央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做好相关工作的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注重教育监督,在筑牢思想防线上下功夫。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中央宣传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大宣教”格局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广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适时开展“一把手”讲廉政党课、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读文章思廉政”、述职述廉、民主评廉、培训学廉等活动,巩固扩大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成果。按照省市纪委的要求,认真开展宣教月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若干准则》,切实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依纪依法查处和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三谈两述”、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发展党内民主,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

(三)注重制度建设,在拓展源头治理上下功夫。继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01*年工作规划》。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行政管理体制、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制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反腐倡廉法规和文件,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深入开展,不断提高我县反腐倡廉建设的层次和水平。继续开展创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活动,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带动和辐射作用,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实现纪检组织建设、服务体系建设、基层民主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的全覆盖。

(四)注重严惩腐败,在突破大案要案上下功夫。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着力查办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司法等重点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和改进查办案件工作。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

协作机制,加强查办大案要案组织协调,做好与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坚持依纪依法办案,严格规范办案程序,正确使用办案措施,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完善重大案件剖析制度和通报制度,发挥查办案件惩戒功能和治本功能。

(五)注重作风建设,在维护群众利益上下功夫。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严肃查处各自为政、推诿扯皮、阳奉阴违等行为。建立健全推进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督促重大决策调查研究、专家咨询、社会听证、决策评估及决策反馈纠偏机制和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落实;督促“为民办实事”、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和群众、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领导干部岗位目标管理、急难险重工作领导干部“靠前指挥”等工作制度的健全落实;督促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健全落实,保证“三个不吃亏”(不让综合素质高的人吃亏,不让干事的人吃亏,不让老实人吃亏)要求的贯彻执行。加大对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善始善终抓好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把作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认真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整治、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治理教育乱收费以及加强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监管等工作,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注重工作创新,在加强自身建设上下功夫。不断创新纪检监察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破解工作难题。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思想,用科学发展观谋划和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切实增强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全面贯彻落实中纪发201*9号、10号和鄂办发201*

51号文件精神,积极争取,创造条件逐项落实。以“双十工程”建设为载体,切实加强乡(镇)村(社区)纪检组织,进一步优化组织设置,规范职责定位,扩大网络覆盖,使乡(镇)村(社区)纪检组织进一步规范。积极创新县直纪检监察机构派驻工作,通过创新工作机制,科学设置机构,形成纪检监察工作整体合力。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强化政治纪律、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完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督促其做到秉公用权、严格自律。

二○一○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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