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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自查总结

时间:2019-05-27 19:39:43 网站:公文素材库

“三重一大”自查总结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情况自查总结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对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情况开展检查的通知(将烟党纪201*1号)的要求,公司党总支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和要求,对公司落实“三重一大”情况进行了自查,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201*年4月19日,经公司党总支集体研究制定了山东鲁烟莱州印务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保证了公司决策科学民主、执行规范有序、监督及时有力。同时,公司将“三重一大”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公司生产经营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严格工作程序,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明确“三重一大”内容,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三重一大”的制度是指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的制度。凡属“三重一大”的事项,公司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

则,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要求,由公司党总支委员会或经理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

(一)重大事项决策的内容和执行情况

凡涉及公司改革发展、安全稳定,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重要会议和文件的贯彻落实;公司发展战略以及规划的制定和调整;公司党的组织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工作报告、财务预决算;重要资产管理事项;企业绩效考核、职工薪酬管理等。

重大事项决策涉及公司发展大局,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决策前,通过多种方式对有关会议议题经行充分酝酿,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涉及到职工利益的事项,在经理办公会会议后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组长会)讨论形成决议。

(二)重要干部任免的内容和执行情况

主要内容包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才的任免、奖惩;公司后备干部的推荐;重要管理岗位人员的调整以及公司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它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公司人事管理坚持能上能下的原则。公司对中层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做到干部能上能下。中层

干部实行聘用制,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

(三)重大项目安排的内容和执行情况

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年度资本性支出、年度中大修计划、基建技改计划等项目;预算外追加的投资项目超过年度预算5%的;重大科研、环保、安全等项目。

企业年度资本性支出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和比较并提供可行性报告。预算外追加的投资项目超过年度预算5%的,必须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

(四)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的内容和执行情况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年(月)度大额度预算资金的使用;企业集中发放的奖金、津贴等。

公司资金管理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规定的收支两条线,同时,坚持每月资金例会制度,做到没有列入预算的开支项目原则上不开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开支的,无论金额大小,均需由相关部门写出书面报告提请预算管理委员会研究。

三、严格监督检查,坚持党务厂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公司党总支依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对公司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情况履行监督、检查责任,特别是对“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决策的执行和决策后的实施效果等环节进行重点监督。

充分发挥同级监督的作用。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经常沟通,相互提醒,做到既相互支持,又相互制约;二是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执行情况;三是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职代会述职述廉时,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四是充分发挥同级党支部和职代会的监督作用。按规定应当公开的,按照党务公开、厂务公开的要求,在一定范围内通过局域网、公开栏等各种方式予以公示,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四、严格检查考核,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三重一大”事项经集体决策后,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公司对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和可行方案而造成决策失误等情况,给国家、公司及职工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扩展阅读:三重一大自查总结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情况自查总结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纪委(201*年9月22日)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开展高等学校“三重一大”和“校务公开”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豫高发201*30号文)的要求,我院党委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对学院落实“三重一大”情况进行了自查,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根据中共河南省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高等学校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和中共河南省粮食局党组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暂行办法》的精神,201*年12月14日经我院党委集体研究制定了《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保证了学院决策科学民主、执行规范有序、监督及时有力。每年,院党委都对我院“三重一大”工作进行部署,院纪委把学院执行“三重一大”情况监督检查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中,都明确党委书记和院长对“三重一大”工作的落实负总责。同时,学院将“三重一大”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学院的改革和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涉及学院的重大事项以及师生的切身利益事项,实行集体决策,严格工作程序,完善学院议事规则,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近年来,我院结合实际,修订和完善了如《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党委会工作制度》、《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党政联席会制度》、《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院务公开实施办法》等一系列与“三重一大”配套的规章制度,有力地促进了我院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二、明确“三重一大”内容,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我院“三重一大”的制度是指学院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凡属“三重一大”的事项,学院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要求,由院党委会议或院长办公议集体讨论决定。

(一)重大事项决策的内容和执行情况

凡涉及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我院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重要会议和文件的贯彻落实;学院党的组织建设、思想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学院发展战略以及规划的制定和调整;涉及学院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订;全院性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院级以上先进的推荐、院级荣誉称号的授予和全院性的奖惩事项等;学院年度工作计划的制订和年度工作总结;师资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学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重要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的立项和建设,重要办学资源的配置和调整等;工资、医疗、住房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等。

重大事项决策涉及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决策前学院指定相关处室或人员进行深入的专题调研,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对与教职工利益密切重要的事项,应提交教代会审议或通过,并实行公示制度。决策时我院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对议题明确表示态度,严格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议的议题确定、组织等,严格按照《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工作规则》执行。

(二)重要干部任免的内容和执行情况

主要内容包括:学院中层以上干部的任免;院级后备干部和挂职锻炼干部的推荐;全国、省、市、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或调整。

我院干部人事管理坚持严格考核、能上能下的原则。学院党委对中层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学进行定期考核,对不能胜任工作岗位、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群众意见较大的人员,依据有关规定免职解聘,做到干部能上能下。中层干部实行聘用制,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学院需增加教师或行政、工勤人员时,每年下半年由各系部、处室提出初步岗位需求意见,交学院人事处,由人事处汇总后,提交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根据学院党委会研究的意见,院人事处向省粮食局写出请示并上报用人计划和招聘方案,按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副处以上领导干部的交流、锻炼由省粮食局管理;学院中层干部进行院内轮岗。为使学院中层干部得到充分的锻炼,在同一个岗位连续工作三年(含三年)者,可考虑轮岗,连续工作五年(含五年)者,原则上必须轮岗,使其得到全方位的锻炼。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加大对中层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定期不定期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学院党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向省粮食局党组选拔推荐后备干部。学院中层副职以上干部任免,在党委会决策之前,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中确定的程序执行。

(三)重要项目安排的内容和执行情况

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建设项目、不动产购置、房屋修缮、大宗物资和图书设备采购项目;土地、房屋以及大型贵重设备器材等资产的出租和转让;学院的大型庆典活动;国内外合作的重大项目。

大宗物资、图书和设备采购项目,由院物品采购小组对所需购置的设备进行可行性研究和比较并提供可行性报告。设备采购在5万元以下的,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后由主管副院长、纪检、财务、实训与技能鉴定中心和使用处室共同参与招标或邀标集体决策;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大型设备购置需报政府招标部门组织进行招投标。基建项目或修缮项目的,10万元以下可院内邀标,但必须邀请三家以上有资质的企业或单位进行院内招投标;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基建或维修项目应报政府招标部门组织进行招投标。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内容和执行情况

主要内容包括:学院年度经费的预算、决算;融资项目、融资规模和偿还计划;津贴和奖金的发放办法和标准;大额资金的审批。

学院在经费开支方面,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和廉政规定,在大额经费开支方面坚持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方面坚持集体研究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听取不同意见和建议,建立了规范的财经开支制度。学院大额度资金支出执行经费预算,需要追加预算的,10万元以下由院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10万元以上由学院党委会研究批准。因处理突发事件需要,院长可先行审批10万元以下款项,待下次院长办公会议确认。对列入年度预算或经费包干资金,单项用款额度在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副院长和分管财务副院长审批;1000元-5000万元的,由院长审批;5000-50000万元的,由院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审批;5万元以上的,由院党委会集体研究审定。没有列入年度预算的开支项目原则上不开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开支的,无论金额大小,均需由用款部门写出书面报告提请分管副院长,由分管副院长提请院长办公会研究。

三、坚持党务院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坚持党务院务公开,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凡是需要教职工参与的事项、涉及学院发展的重大事项、需要教职工了解和知情的有关事项,一律公开。

第一,坚持学院周例会制度,及时传达上级及学院的有关要求,汇报学院工作的进展和规划,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妥善安排学院的各项工作,发挥教职工在学院管理中的主人翁作用,主动接受监督。

第二,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包括职称晋升岗位考核聘任结果荣誉奖励引进人才等,做到程序透明,公开公正与公平。

第三,及时召开各种类型和不同层次的座谈会,比如学院发展研讨会,教师座谈会,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座谈会等等,介绍学院发展情况及相关政策,提高工作的透明度。第四,充分发挥发挥工会、教代会以及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学院通过强化教代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职能,在学科发展与规划人才引进岗位聘任考核分配方案等方面,都注重听取教代会代表的意见,切实发挥了教代会制度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

四、严格检查考核,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三重一大”事项经集体决议后,由学院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学院“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严格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学院对各部门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院纪委对学院领导和各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学院对个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未经集体讨论和未向领导班子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等情况,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者的责任。如给学院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和情节轻重,依纪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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