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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201*年度食品安全总结

时间:2019-05-27 20:11:26 网站:公文素材库

商务局201*年度食品安全总结

商务局201*年度食品安全总结

201*年,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重视支持下,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落实区政府对肉品安全和酒类管理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商务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维护了市民的切身利益,确保了全区人民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一、主要工作成绩及做法1、抓好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抓好队伍建设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今年商务局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载体,强化措施,不断加强商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取得了较好效果。根据《食品卫生法》和酒类管理工作特点,结合我区的实际,通过对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有效地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为做好新形势下的肉品、酒类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通过抓好建章立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并积极组织肉品、酒类管理知识学习培训,这样使全体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加强,肉品、酒类执法队伍更加团结、有力,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2、做好宣传,扩大影响,加深对《食品卫生法》、《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和商务部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认知。

为了加大对《食品卫生法》、《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肉品、酒类批发企业、零售企业和广大消费者对《食品卫生法》“酒类备案登记”和“随附单制度”的深刻理解和认知,我们采取了召开会议、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和网络媒体发布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卫生法》、《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酒类批发、零售经营管理规范。积极参与区政府相关部门举办的“3.15”诚信、维权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宣传板、展示查获的各类病死猪肉、白板肉、假冒酒,同时开展了真假酒识别、现场咨询鉴别、对比真假酒活动,解答消费者提出的辩假、防假、识假及有关食品酒类管理等相关知识。今年我们共向消费者和肉品生产、肉品经营、酒类经营单位发放《食品安全法》、《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批发、零售规范》、《识别假酒方法》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主要宣传随附单制度,广泛宣传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落实随附单的重要意义,使之家喻户晓,营造共同遵守《条例》和《办法》的规定氛围,为有效地开展我区食品安全、酒类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3、措施得力,效果显著。

(1)加强生猪肉食品市场安全监管。一是要严格执行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依法查处私屠滥宰生产加工窝点,确保生猪实行定点屠宰,加大查处私屠滥宰窝点的力度,发现一处查处一处,确保城区定点屠宰率100%,二是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管,规范生产过程,完善规章制度,落实进场生猪检疫率达100%,出场肉品合格率100%,检查出病害肉品无害化处理率100%,从源头上提高肉品质量。三是规范经营活动,对制售注水肉、以次充好,经营病害肉的不法商贩,将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严肃处理。今年以来,共开展打击“地沟油”“瘦肉精”“食品非法添加剂”等专项整治行动5次,出动执法人员220人次,查处生猪违法案件12起,查处未经定点屠宰生猪产品3000多公斤。(2)酒类批发许可和零售备案登记是酒类监管工作的重心之一,按照《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们大力宣传酒类批发许可和广泛发放酒类备案登记程序资料。使酒类经营者了解到为什么要办理和怎样办理酒类批发许可和零售备案登记。为搞好登记办理工作,完善登记办理程序,我局工作人员克服了我区城乡结合部多,网点分散,工作人员少等困难,主动上门办理备案登记。对证照暂时不全的经营户采取先登记、后补手续的办法,从而加快了酒类备案登记的进度。对政策不清楚,不愿办理备案登记的酒类经营者,我们首先下达了宣传告知书,然后不厌其烦,不怕反复的宣传解释政策,口头动员与书面通知相结合,督促其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截至十一月底,全区共换发酒类批发证66个,新批了9家酒类批发企业,注销了不合格批发企业16家,办理酒类备案登记1030家(其中零售754家、餐饮酒吧276家)。为实施《随附单》制度和行政执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生产企业方面,我们重点护持两家合法企业,在法律咨询、技术支持及营销方面都给予了最大的支持;对于小作坊、家庭式生产点,我们深入(转载自中国学子网http,请保留此标记。)调查,做好了摸底,并下达整改通知。201*年7月1日全面执行《随附单》制度以来,我们积极开展工作。制定了《随附单》领取登记、使用与管理办法,并下发到每个酒类批发商,对前来登记的批发户都耐心细致的讲解使用《随附单》的发放、领取、登记、保管等各环节的工作。做到了酒类批发没有办理许可登记及《随附单》领用要求不达标的坚决不发随附单,防止将随附单发乱,失去其控制作用。截至十一月,已办理领用《随附单》手续66户,发放《随附单》1020本,为全面规范酒类批发行为,净化酒类市场,实行酒类流通溯源制,夯实了法规基础。今年3月到11月按照省商务厅的指示文件,我局组织工商、公安、质监、药监等职能部门联合开展了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1060人次,检查340家;查获假冒国产名酒五粮液、茅台酒、水井坊、剑南春、枝江、酒鬼酒、国窖1573、王朝葡萄酒、长城葡萄酒、洋酒系列10多个品种共计1000多瓶,货值100多万元,查处酒类违章违法案106起,立案处理29家,其中1家品种繁多、数量较大,当事人已被永定区公安分局刑拘。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酒品和违规经营的行为,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了人民群众喝上“放心酒”、“安全酒”,为构建和谐有序、正常合法的酒类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同时我局多次组织与茅台、五粮液、长城、王朝、水井坊、国窖1573、酒鬼等生产厂家,打假办对辖区市场进行检查查处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酒安全。通过全面整治酒类市场,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净化了酒类市场,对保障广大市民喝上“放心酒”起到了较好的效果。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坚持每逢重大节日和酒类销售旺季,组织联合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切实打击了不法经营,酒类商品经营市场呈现出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竞争有序、繁荣稳定的良好局面。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办案经费捉襟见肘。由于商务执法大队是自收自支的单位,经费除财政预算15万元外,其余全靠自筹,工资及办公经费问题一时还无法解决,应享受的福利待遇一时还无法兑现,影响了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因此食品安全工作隐患很大。

2、屠宰执法暴力抗法严重。屠宰执法人员经常面对一些素质较低、法律意识淡薄、手持屠刀且情绪容易激动的不法屠商,执法人员难以对不法分子形成强有力的威慑力,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3、违法经营行为更加隐蔽,制售假“技术”越来越高。许多制假酒窝点大多隐蔽在城乡结合部或农村的居民院落中,如果没有人举报,执法人员很难发现。且常常是昼伏夜出,违法犯罪活动呈现出专业化作案和智能化作案的特点,使酒类执法困难重重。同时制售假的手段随着高科技的发展而发展,仿冒产品更加逼真,几乎达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即使专业人士凭肉眼也难辨真伪,给查处工作造成相当大的困难。

4、部分案件取证难、执行难。特别是部分酒吧的洋酒,无法鉴定其真伪!调查取证是办案获得证据的重要手段之一,但在实际工作中会遇到许多棘手的问题,比如当事人不肯签字、按手印等,这就给办案工作带来难度。三、201*年工作思路

一是再度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肉品安全和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对加强食品安全和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提高肉品、酒类经营者执行国家相关政策的自觉性,确保我区肉品、酒类流通市场的健康和安全。

三是进一步规范肉品、酒类经营行为,严格对肉品的检疫检验、对酒类备案登记和溯源制度,不断加强管理,对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的酒类经营企业要及时整改,指导企业不断完善和规范经营管理。在酒类商品交易过程中保证质量安全,保证酒类商品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建立健全酒类商品安全信用档案,积极推进“放心肉”、“放心酒”工程。

四是继续搞好肉品和酒类市场检查,规范肉品和酒类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行为。努力提高识假辩假能力,特别是普通且畅销的白酒品牌,熟练掌握其包装特点,为识假打假奠定基础。对名酒和红酒,争取和厂家联手,让其专业人员来承讲解识假技术要领,从而提高执法人员识假辨假能力,进一步净化肉品和酒类市场,让消费者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

为使我区肉品和酒类行业进入到一个法制化、规范化、正规化的发展轨道上去,我们将继续努力、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肉品和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做的更好,更扎实,推动我区肉品和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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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201*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2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年全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在全县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活动,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让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肉”。现将我局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1、成立组织。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为加大综合执法的协调领导力度,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为组长,县商务局局长为副组长,公安、财政、农委、卫生、工商、质监、药监为成员的**定点屠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按照市县的总体要求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2、职责分工。

①县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农委、财政、卫生、工商、质检、药监等部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要监督生猪屠宰企业严格执行入厂检查验收、宰前静养观察、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肉品冷藏吊挂运输等制度;推行生猪屠宰企业和生猪养殖基地挂钩制度,扩大生猪屠宰企业自养或协议养殖生猪规模;推动生猪屠宰企业完善内部可追溯系统,如实记录从生猪进场到肉品出场全程信息。

②公安部门要与各监管部门深化联合打假机制,严厉打击私屠滥宰、销售私宰肉、无检疫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章猪肉和利用病害肉等不合格猪肉制售肉制品的行为等违法犯罪活动。

③县财政部门要支持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和“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

④县农委要加强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等投入品的监管,加大对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及滥用兽药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格做好防疫条件审查及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等工作,监督做好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工作,指导生猪养殖场健全完善生猪养殖档案,积极推进生猪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基地及动物标识和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逐步提高规模化养殖的比重。

⑤县卫生部门要会同农委、商务、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大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⑥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厉打击销售私宰肉、无检疫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章猪肉的行为,发现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积极推行“场(市场)厂(屠宰厂)挂钩”和猪肉挂牌销售管理制度;监督肉品经营者执行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如实记录肉品来源和流向。

⑦县质检部门要监督猪肉制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入厂猪肉等原料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坚决打击利用病害肉等不合格猪肉制售肉制品的行为,发现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⑧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监督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各类集体食堂,严格执行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妥善保存进货记录、票据等相关信息,确保所使用的猪肉产品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二、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为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达到政府、部门、企业、市民都重视的目的,我们加大了宣传力度,我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新闻媒体,有声有色、大势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先后会同县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农委、工商局等部门在小市口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宣传活动。并在广场、主要街道、农贸市场悬挂宣传条幅135条,发放《肉品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3万余份。宣传活动的开展为专项整治营造了良好的气氛,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得到了市民的一致好评。

三、强化食品安全和生猪定点屠宰监管

一是组织开展了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交易市场和集体用肉单位进行了综合执法检查。今年共组织联合检查20次,部门检查28次,出动执法人员352人次,立案查处案件1起,移送工商部门处理6起,取缔私屠滥宰窝点1个。我县今年共屠宰13.5万头,通过对生猪检验(疫)共检出病害猪403头,屠宰生猪的残渣约4500公斤,这些残渣每天各屠宰场都加入燃烧炉内与煤共燃,没有流入市场,没有产生地沟油,收缴不合格肉品295公斤,目前已全部无害化处理完毕,并对有违规的定点屠宰场进行了停业整顿和罚款。与各生猪定点屠宰场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各屠宰场向社会公布了《肉品质量追溯及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二是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资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有关文件要求,成立了**食品流通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资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公布了商务局举报电话和工商局举报电话;三是深入苏果超市、安德利购物中心、万客隆大卖场等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和26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督导企业按照有关文件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切实有效开展自查自纠,力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四是我局按照市局**政府的工作安排,在“五一”、“中秋”、“国庆节”、“元旦”、“春节”期间,集中开展了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定点屠宰场及食品,同时还定期和不定期地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的工作。

二是我局配合卫生、工商、质监、食药监、农委、公安等部门对全县农村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万村千乡”农家店、各生猪屠宰厂(场)、农村小卖部、城乡结合部、车站、学校周边、旅游景区等为重点,集中执法力量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排查。对食品生产经营中故意使用非食品原料的,坚决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对制售假劣食品涉嫌犯罪的,要坚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各屠宰企业都要制定相应的地沟油管理制度和措施,在检查中,未发现屠宰企业与餐饮业以及专门收购单位签订的“地沟油”收购协议的,也未发现从事炼制地沟油的相关单位和企业。

四、存在的问题

由于生猪定点屠宰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存在一些实际问题:

1、在开展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中,执法力度不够,主要一方面是我局执法人员少,工作量大。另一方面是缺少工作经费。

2、目前,全县部分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仍采取“一口锅、一把刀”的手工操作方式,加工工艺落后,卫生状况也不容乐观。

3、少数私宰者与用肉单位进行“场外交易”,直接把私宰肉混在从屠宰场出来的猪肉里一起送货上门,这种做法更加隐蔽,更难查处。可以说,肉类的多元化销售方式使私宰分子有了较大的生存空间,如何标本兼治地堵住这些漏洞确确实实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五、201*年工作的打算

1、我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以及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全县26家屠宰厂(场)、农贸市场、超市、购物中心的检查力度,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要加快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城区、各镇的执法力度。要按照商务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肉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领导,健全办事机构,充实执法人员。

2、加强部门协调和部门联动,形成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对生猪屠宰日常监管的合力。生猪屠宰管理的工作面广,涉及到多个部门的职责,是一项系统工程。明年,要加强与工商、卫生、食监、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互通情况,资源共享,共同将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职责落到实处。

3、在“两节”期间,我局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食品市场执法检查,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切实加强薄弱环节监管。要结合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瘦肉精”、“地沟油”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加大对酒类、肉类、食用油、米面制品等热销种类食品的市场巡查力度,强化联合执法机制,严查重处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小摊贩、畜禽屠宰、临时食品加工点等场所的监督管理和食品展销、促销等活动的执法检查,努力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

4、我局按照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要求,严格落实“两节”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严肃值守纪律,扎实做好应急防范工作,对于突发的食品安全事件,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最大限度、最快速度降低危害。要抓住“两节”期间人流集中的时机,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普法教育和科普宣传,积极动员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祥和的春节。

5、加大对各乡镇屠工的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建立屠工有效管理机制,落实屠工责任制。

6、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净化市场环境。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继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规范肉食品市场流通秩序,大力营造和谐、有序的肉食品市场发展环境,让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

**商务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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