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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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8号)和中纪委印发的通知(中纪发201*7号),局党组决定在全局范围内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一、专项治理的目的和意义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01*年工作规划的要求,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建立部门预算公开和单位财务公开制度,增强预算和财务透明度,建立和完善防治腐败的长效机制。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专项治理的范围是局直属各事业单位,其中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
专项治理的内容是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1*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1*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
以前年度。
三、专项治理的措施和安排
专项治理工作从201*年5月起至10月底结束,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的方式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5月底)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纪委和市纪委关于治理“小金库”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动员和部署治理工作,明确治理纪律要求。
局直属各单位主要领导对“小金库”治理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根据治理工作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治理工作,充分做好思想发动和计划制定等工作。
(二)自查自纠(5月份至6月份)
局直属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力量认真开展自查,做到不走过场、不发生遗漏、不隐瞒谎报。对自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自查自纠结束后,各单位撰写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并填写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见附件2),由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6月15日之前报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局专项治理工作小组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情况汇总填列“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形成局自查自纠总结报告,报市专项治理办公室。
(三)专项检查(7月份至8月份)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通过抽查各单位201*年至201*年历年账户、个别访谈党政“一把手”和财务管理负责人、查阅党政会议记录以及了解“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执行情况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各项预算外资金是否一律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否严格按照财经规定及时、足额缴存财务专户,是否存在坐支、滞留行为。
2、财务部门帐户之外,是否存在违规开设帐户和多头开设帐户的情况。
3、是否存在以虚列支出、重复列支等手段,将部门经费转出,私存私放;或通过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将违规收取的各项收入不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转入擅自设立的账目进行会计纪录,私存私放。
4、是否存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等设立帐外帐;或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
5、是否存在利用假票据或购买非法票据等欺骗手段,套取现金,将现金转入私设账户中,私存私放;或通过伪造会计凭证,撤换并重新编制会计账簿、篡改财务报告等手段,隐瞒收入或扩大支出,将资金转出法定账目,私存私放;或将财政资金或其他公款以定期存单或个人储蓄的形式私存私放等行为。
6、是否存在下属经济实体将应纳入单位帐户的资金以其他名义转移和隐匿,私设“小金库”用于职工福利或者挥霍浪费行
为。
7、是否存在非财务部门代办资金收、付和核算业务或代收财政性收入的行为。
专项检查结束后,形成局治理“小金库”工作检查报告、填写“小金库”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报市专项治理办公室。
(四)整改落实(9月份)
各单位针对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在整改过程中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改进管理,堵漏建制,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五、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4月22日,局第二次廉政文化日活动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局党组书记、局长马云安同志对“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作了重要指示,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思想重视,提高认识。治理“小金库”是维护经济秩序、加强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体现,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领导班子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小金库”的危害,增强工作责任感,把治理“小金库”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要通过治理“小金库”,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增强法制观念,强化财务和预算管理。
(二)抓紧落实,整体推进。清理“小金库”是今年党风廉
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把握各阶段工作重点,按时间节点完成,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小金库”专项检查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监管,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发票管理检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和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等工作相结合,整体推进,集中开展。
(三)把握政策,严肃纪律。清理工作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自查发现“小金库”并认真进行整改的单位,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凡在自查期间内不如实申报和纠正的,一经发现按规定从严处理。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一经查实,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在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或专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单位和部门的有关责任人员,局纪检监察室将立案处理。
(四)建章立制,巩固成果。治理“小金库”专项工作结束后,针对查处发现的“小金库”问题,在局范围内予以情况通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举一反三,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形成长效机制,防止私设“小金库”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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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总结
根据《关于转发〈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及有关领导讲话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部认真组织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未存在私设小金库现象,进一步增强了领导成员和员工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有关制度的意识,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我部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财务部牵头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
二、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我部在接到公司专项治理通知后,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学《关于转发〈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和〈中交股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领导讲话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要求全体员工要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行为的重要举措。
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我部按照《中交股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专项治理实施工作,对照“小金库”的表现形式,在执行工程成本、采购成本、职工工资和执行制度流程等方面进行了自查,并设置职工意见箱,欢迎广大员工进行举报,自查活动结束后,确认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没有私设小金库。
通过“小金库”自查工作,增强了员工法制意识,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规高效使用。今后,我部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流程管理和有关制度,加大制度执行和监督力度,杜绝“小金库”现象的发生,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确保企业效益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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