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市人民法院201*年工作总结
奎屯市人民法院201*年工作总结
201*年,我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市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新疆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大力开展审判执行业务,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法院改革,切实落实司法为民,不断提升社会公信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全力履行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刑事审判推行量刑规范化,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刑事审判工作继续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方针,为维护社会稳定尽职尽责。在重点打击社会危害大,犯罪突出的抢劫、强奸、伤害、盗窃、诈骗等暴力型和财产型犯罪的同时,对社会危害不大,法定刑罚较轻的犯罪分子,给予从宽处罚。
今年,自治区高院确定我院为全疆规范量刑试点单位。为使刑事量刑工作更加科学和规范,我院不断探索刑事量刑的新方法,一是对社会关注的一些敏感性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旁听庭审,并就量刑问题征求意见,依法进行量刑;二是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了《刑事量刑指导规则》,保证量刑上的公平公正;三是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聘用六名社会调查员,对未成年被告人成长经历等进行社会调查,为法庭准确量刑提供依据。上述措施的实施,较好的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民事行政审判注重司法和谐化,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民事行政审判工作中,一是坚持调判结合,倡导调解优先,牢固树立以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为价值取向的诉讼调解意识,以最小的诉讼成本,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二是实行判前提示和判后答疑制度,使当事人输得明白,赢得踏实,提高服判息诉率;三是针对医疗事故、劳动争议等矛盾尖锐案件,邀请上级法院及相关单位深入探讨解决纠纷的办法,统一审判尺度,正确适用法律。
(三)执行工作实行措施多元化,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为了解决好“执行难”这一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我院积极探索新的执行方法和途径。一是扎实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全面完成清理积案任务。对1993年来的积案进行清查,共清理积案1165件。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61件,重点清理的六类案件49件,无财产可供执行27件,经过多方协调,上述137件积案已全部执结。二是在市委政法委的协调下,又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突出执行,推动清理积案以外的积案和新收未结案件的执行,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三是加大执行和解力度,通过召开现场会,摆事实讲道理,力促当事人和解,减少对抗。四是从源头上解决执行难题,立案时引导当事人进行保全,保障生效裁判得以执行,使执行收案数逐年下降。五是推行执行财产举证制度和执行风险告知制度,召开重大案件案情通报分析会,争取申请人与社会公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六是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特困当事人,继续开展司法救助(今年共救助当事人8人,发放救助款38.5万元),最大化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全年新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62件,执结361件,结案率79%,到位标的1487.7万元,资金到位率45%。
(四)审判管理实现监督全程化,全力提高案件审判质量。
审判监督中,一是根据州分院下发《加强州直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州直法院审判绩效考评办法》制定我院案件质量评分标准,进行逐案自查,并建立相应台帐;二是制定裁判文书质量评分办法,并细化评分标准,每半年一次进行评分;三是开展庭审观摩,针对审判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将审判与调研有机结合起来,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四是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开展业务研讨、评选优秀裁判文书、定期评查案件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并纠正审判工作中的不足;五是编辑《审判业务规章制度》、《审判指导与参考汇编》等审判实践总结性文件,统一裁判尺度。
(五)立案服务体现功能综合化,切实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
为提升立案庭的诉讼服务功能,今年对立案大厅进行了改造,将诉讼服务中心设在立案大厅,在立案中加强诉讼指导,实行诉讼、执行风险告知制度,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切实增强立案功能,提升诉讼服务水平;继续对困难当事人加大诉讼费减、缓、免力度,今年共减、免诉讼费17.7万余元,有效保障了特困群体诉讼权利的实现;对信访案件包案到人,就地化解,对有可能上访的当事人(如何世良执行案)派专人陪访,确保无进京或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六)法警工作做到管理警务化,努力完成维稳安保各项工作任务。
按照市委维稳工作的要求,我院严格执行“双人双岗”值班制度,根据社会稳定形势随时调整和启用预警方案,对进入办公楼人员进行实名登记、严格检查,并通过视频监控和不断巡查,确保了办公环境的安全;“7、5”事件后,维稳形势十分严峻,我院迅速成立一支由30名青壮年干警组成“处突应急保障分队”,坚持训练47天,为维稳安保工作提供强有力的队伍保障。期间,我院三次参加市“维稳使命”紧急拉练,出色完成市委统一安排的各类安保任务,在市民中树立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
二、全面加强法院建设,提高整体司法水平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我院三月份开始进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召开每阶段动员大会,组织干警分批参加市委举办的培训班。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我院共召开专题党组会议2次,组织干警集体学习7次,撰写心得体会180余篇,每名干警撰写读书笔记500字以上;在开展“增进团结、反对分裂、维护稳定”为主题的大声讨、大揭批活动中,我院组织干警集体观看电教片2次,学习讨论4次,使全院干警进一步及时了解“7.5”事件真相,认清境内外“三股势力”破坏新疆稳定发展的险恶用心;组织干警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新疆干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委七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和市委五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要求全院干警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切实为奎屯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添砖加瓦。
(二)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
1、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司法审判能力;健全议事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确保决策民主化、科学化。2、为优化和完善法院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在市委、市政府和州分院的大力支持下,开展了一般干部双向选择,9个内设部门,30个岗位和39名干警参加双向选择。通过干警自主选报部门和岗位,部门根据需要选择干警,取得了配置更加合理,结构更加优化的良好效果,初步形成了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环境和管理机制。3、组织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学习新的法律及司法解释,定期进行业务学习及考试,全年累计课时50小时,并采取岗位培训与外出学习相结合的办法,努力培养政治可靠、业务过硬的优秀法官。4、举办人民陪审员学习班,通过四天集中授课,使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有了一定程度的的提高。
(三)加强党风廉政和机关效能建设。
认真落实市委及上级法院党风廉政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在执行好州党委1号禁令的同时,严格遵守最高院“五个严禁”和区高院“八个加强”;落实“一岗双责”,强化领导干部的审判管理和队伍管理职责,院党组与分管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岗位目标绩效考核责任书》;补充和完善了干警廉政档案,签订家庭助廉倡议书;补充增选6位党风廉政和效能建设义务监督员;举行“五个严禁”宣誓仪式,组织干警前往乌苏监狱参加市纪委组织的警示教育;将对外委托司法鉴定、评估、拍卖从业务庭局分离出来,由专人负责,实行审鉴分离,加大监督力度;加大机关效能建设督察力度,效能办采取不定期抽查,对照部门岗位责任书和“四牌”工作情况,建立督察台帐,实行考勤抽查月报制,改变了机关作风。全年共受理市纪委交办案件1件,市效能办转办7件,给予干警行政处分1件2人,效能告诫1人,通报批评2次4人。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为改善办公条件,按照招投标的规定,完成了大屏幕、三级网络和办公大楼维修等基础设施建设,使我院的硬件建设走在全州法院的前列。
(五)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继续开展好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按照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做好保级复验工作;鼓励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争创精神文明示范岗;积极参加市人大举办的法制竞赛,并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重视对外宣传工作,鼓励干警多写多练,对在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的个人给予奖励。全年编发《法院工作简报》87期,发表新闻稿件84篇,发表论文、案例评析4篇,今年1月配合新疆电视台摄制完成《铸就天平佑黎民》电视宣传片并在新疆卫视11频道播放。
三、大力推进法院改革,落实司法为民各项举措
(一)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今年,我院率先开展了“人民法官进社区”活动。将“人民法官进社区”活动作为推动法院司法改革的切入点,作为切实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的有效载体。在市委的大力支持和全体法官的共同努力下,30名法官分别深入到5个街道的37个社区,通过到社区开庭、提供法律咨询、调解邻里纠纷等各种方式为社区提供帮助,为居民提供服务,做到了“不拘一格,不走形式,务求实效”。开展活动三个月来,签订服务联系卡37张、制作居民联系卡100张、进社区提供法律服务90余人次、调处纠纷18起,上法制课6次、法律咨询座谈会2次、居民参与人数400余人次。
(二)落实便民利民措施。
为使便民利民措施贯穿诉讼全过程,我院根据最高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若干意见》,制定了9项落实措施;通过室外大屏幕,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风险提示,公示裁判文书等;建立“一站式”立案大厅(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南,告知诉讼风险,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依法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提高效率,减轻诉累;配合市人大法工委制定人民群众案件旁听制度,配备了旁听设施;制订了《调查令实施细则》,方便当事人调查取证。
四、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今年,我院通过贯彻落实市委、州分院关于效能建设的各项规定,制定和完善了我院审判绩效工作规章制度,并加大执行力建设,使我院的各项工作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的审判管理还不到位;组织管理不够科学;绩效考评体系还不完善,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仍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审判工作的需要;“执行难”问题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案件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审判执行业务的创新工作做得还不够,司法为民措施还需进一步落实。
面对上述问题,我们将认真整改,建议市委、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我院的领导力度,对审判执行工作采取强有力的监督措施,加大绩效考核力度,以督促我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克服不足,迎难而上,再创佳绩。
五、201*年工作思路和目标
201*年,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在市委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中心开展工作,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司法改革为动力,提高审判绩效;以强化内部管理为手段,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切实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为奎屯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积极围绕市委、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开展法院工作,认真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严格依法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确保司法公正,单项工作力争达到以下指标:刑事案件结案率95%;民事案件结案率95%,调撤率40%;行政案件结案率95%;执行案件结案率75%。
(三)重视司法审判改革工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确定我院为规范化量刑试点单位和法官助理试点单位,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继续开展好司法审判的创新和调研。
(四)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总结201*年绩效考核工作经验教训,完善我院绩效考核与奖惩办法,同时,将考核细化到每个岗位、每位干警,实现千金重担人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长效考核激励机制。
(五)进一步开展“人民法官进社区”活动。围绕市委工作大局,制定《201*年“人民法官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通过“人民法官进社区”活动,践行司法为民各项措施,加强平安奎屯创建工作。
(六)大力开展创建“文明庭室”、“巾帼文明岗”等活动,积极向有关部门申报。
(七)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进一步贯彻“五个严禁”,落实一岗双责,推动效能建设。
(八)加强行政管理工作。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争取审判法庭附楼开工建设;改善干警办公环境和条件,充分发挥局域网和图书室作用,为干警学习和办案创造良好条件。
(九)加强法警队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对法警进行专业化培训,配齐警用器械,为我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维稳安保工作提供保障。
扩展阅读: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1*年行政审判工作总结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1*年行政审判工作总结
201*年以来,省法院行政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主管院长的具体指导下,以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及时妥善化解行政纠纷,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在行政审判业务管理、队伍建设、监督指导、调查研究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绩。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责任目标,全庭人员齐心协力、加班加点、努力工作,在审判人员减少4人、受理案件数量稳中有升的情况下,结案数量也与去年基本持平,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工作计划和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要工作
1、以公开开庭和案件协调为主要抓手,以案结事了、维护稳定为目标,强化行政审判管理,超额完成了院里核定的岗位目标任务。
201*年度,围绕“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目标,审理了一大批行政案件。省法院行政庭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86件,审结182件,结案率达到97.8%。其中,当事人为10人以上的群体性案件为16件,都得到了妥善处理,没有发生群体性申诉、上访事件。按照省法院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行政庭201*年办案指标为112件,截至目前全庭超额办案74件,超额完成66.1%,审判人员人均办案28件,其中办案数量最多为30件,最少的27件。
一年来,行政庭始终强调将行政审判工作的重点放在公开开庭和案件协调方面,实体处理的案件公开开庭率达到了百分之百。为规范行政审判的庭审程序,201*年年初,行政庭选择了两起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开庭观摩,从中发现问题,并在庭务会上进行点评,要求严格按照本庭制定的《行政二审案件庭审规范》执行。此后,行政庭全体人员高度重视公开开庭工作,不仅将公开开庭当作行政诉讼的重要
程序环节,更将之作为展示人民法院公正现象的重要窗口。庭审调查更加严谨有序,法庭辩论主题明确、张弛有度,个案的平均开庭时间比以往增加了三分之一,使当事人更加感受到了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公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全庭始终把执法办案作为开展行政审判工作的关键,在行政审判中坚持“四个结合”,一是坚持依法裁判和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克服就案办案、孤立办案倾向,审慎受理、审理每一起行政案件;二是坚持适用法律和执行政策相结合。既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又充分尊重与法律精神相一致的政策措施,努力做到法制的原则性和政策的灵活性有机统一;三是坚持司法中立与能动司法相结合。在依法独立公正的审理好行政案件的同时,通过报送行政审判“白皮书”的形式,积极为党委和政府建言献策,协助行政机关完善各项制度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争议;四是坚持巡回审判和协调和解相结合。改变以往“坐堂审案”的审理方式,将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针作为坚持“四个结合”的重要手段。201*年度行政庭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探讨案件协调相关问题,针对个别同志担心案件协调影响按照审限如期结案、对一些难缠的当事人协调不耐烦等思想问题展开讨论,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一些案件,主办人协调不了,合议庭协调,合议庭协调不了,庭领导、院领导亲自协调。有几起案件,眼看协调走入困境,庭长亲自出面与被诉行政机关首长沟通后,取得了柳暗花明的效果。主动到行政争议发生地,到当事人住所地开展巡回审理,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和负担,将协调和解工作贯彻于庭前、庭中、庭后及裁判文书送达前等案件审判的全过程。截至目前,协调结案27件,占审结二审行政案件数量的35.5%。与201*年相比,协调率增加了42.1。许多案件都是审判人员深入实地,多方协调后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化解了纠纷。如戚勤不服积石山县政府强制拆迁上诉一案,合议庭在开庭后第二天即冒着大雨赴积石山县现场进行协调,通过艰苦努力的协调工作,最终使一起因强制拆迁引起的行政赔偿案件在二审审理过程中得以协调解决。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
盾,平息了纠纷,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当事人戚勤对省法院的工作作风一再表示感谢,她返回北京之前,在律师的陪同下,专程来到省法院,不仅向法院送上一面“不辞辛劳真情感人、耐心细致司法为民”的锦旗,而且还向梁院长写了一封真挚的感谢信,表达了她和年迈的父母对省法院和省法院行政庭法官深深地谢意和敬意。此案的协调解决,消除了戚勤及其亲友与政府机关的对立情绪,防止了因拆迁不当造成的矛盾升级,从根源上化解了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
为了有效杜绝一些法院有案不受、有诉不理的现象,我庭201*年度不断加大指定管辖和提级管辖的力度,对以县、市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中、基层法院不宜审理的或不愿受理的,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指定管辖和通知应当受诉的法院依法处理,全年共指定异地管辖和通知依法处理共39件,有效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诉权,避免了当事人“告状难”的问题,消除了当事人对地方保护主义和公正司法的疑虑。
2、围绕新时期探索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的要求,以开展行政审判“白皮书”活动为纽带,不断加强与政府行政部门的沟通联系,促进了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
开展行政审判“白皮书”活动,从司法审查的视角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是行政审判工作主动服务大局,发挥司法能动作用重要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开展行政审判“白皮书”活动的通知》下发后,我院在总结以往开展行政案件司法审查工作的基础上,及时转发文件,对各级人民法院开展行政审判“白皮书”活动重要意义、内容和形式作出了具体安排。201*年11月向省委、省人大专题报送了《甘肃法院201*年-201*年度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的报告》,对近年来全省法院开展行政审判的基本情况、行政机关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分析、总结,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参考。《报告》上报最高法院后,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的表扬。与此同时,从共同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
稳定的角度出发,加强沟通交流,不断强化行政机关领导对当被告和出庭应诉重要性的认识。今年6月,针对土地行政案件审理和土地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查中存在的问题,为了更好的规范土地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我院与省检察院、省国土资源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国土资源执法工作中加强协调配合的若干意见》,(甘国土发[201*]99号),进一步促进了土地执法标准的统一。201*年12月1日会同省政府共同召开了第二次行政复议应诉与行政审判工作联席会议,会议相互通报第一次联席会议以来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工作情况,交流、探讨了各级法院与政府及其行政部门开展联系制度、共同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分析了当前化解行政争议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并在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和行政审判联系制度、预防和化解行政纠纷、优化行政审判的司法环境等问题上达成了共识。
3、围绕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重点调研课题,结合我省行政审判实践,不断加强调查研究和对下指导。
201*年,我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调研分工,在马平副院长的指导下,组成专题调研组,对重点调研课题“关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制度”赴市、州和部分区(县),采取召开座谈会、统计分析,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问题进行专项调研,形成了一万五千余字的专题调研报告和修改建议稿,及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针对我省部分法院行政案件存在上诉率高、发回和改判率高、申诉率高、审判效率较低的“三高一低”现象,我们有针对性的对全省法院201*年以来行政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梳理分析,由一名副庭长带队赴全省各地有针对性进行专题调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题为《甘肃行政诉讼案件“三高一低”现象的成因及对策》的调研报告,并专门发文要求各级法院要严格执行《行政审判工作绩效考评办法(试行)》,建立健全绩效考评机制,从提高队伍素质入手,通过案例指导、审级监督、案件评查、业务培训等措施
全面加强审判管理、监督和指导,促进了行政审判工作水平的提高,“三高一低”现象明显好转。今年1-10月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提出上诉的行政案件为286件,上诉率为41.2%,同比下降了5.3%;二审经审理发回重审和改判的案件为40件,发回改判率为17.4%,同比下降了14.3%。
4、围绕建立健全审判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审判行为,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了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审程序和非诉行政案件的办理程序。为了规范各级法院一审开庭审理程序,切实做到司法公开,增加司法的透明度,我们在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行政一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规范》,从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及宣判等五个环节进行了具体规定,已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后,下发全省各级法院执行。这一司法规范性文件的施行,不仅为行政审判法官开庭审案提供了具体的操作规程,而且避免了当事人的合理怀疑,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为了进一步探索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听证审查模式,规范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我们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甘肃省法院关于办理非诉行政案件程序的若干规定》,并在广泛征求行政机关、律师界和中、基层法院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即将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此外,一年来,全庭审判人员在加班加点完成审判任务的同时,还积极撰写理论文章和调研信息,共计论文1篇,获最高法院主办的“土地权益司法保护”主题论坛征文三等奖;反映行政审判的信息、简报等10余篇,均被采用。编写《甘肃行政审判工作动态》3期计8万余字,及时上报、下发;编辑出版了《行政审判资料》和《甘肃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指南》两本书籍,弥补了全省行政审判人员的业务用书不足的问题。
5、围绕“司法廉洁”这个核心,不断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严格执行五个严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
多年来,历任主管院长和行政庭庭长始终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行政审判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并作为每周政治理论学习的固定内容。坚持不懈的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始终贯彻“两
手抓”,“两手硬”的工作方针,在不断提升行政庭干警业务素质的同时,将政治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贯穿政治理论学习的始终。全庭审判人员能够始终如一的严格要求自己,把廉洁自律作为从事审判工作的第一要旨,多次拒礼拒贿,建庭二十年来无一例违反党风党纪的现象发生。今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五个严禁”的规定后,行政庭立即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讨论,将“五个严禁”作为“高压线”和“保护网”,力争在审判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为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干部起到表率带头作用。今年6月,省法院行政庭根据院党组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安排,结合行政审判工作实际在全院率先出台了《省法院行政审判庭执行“五个严禁”加强审判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从完善规章制度、提高审判质效、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对“五个严禁”的规定进行了细化。《规定》首先在省院行政庭试行,待条件成熟后,将根据全省实际,制定规范行政审判行为,加强审判管理的指导意见,以推动我省行政审判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二、做法和体会
1、营造团结协作、互助友爱的工作氛围是我们不断进步的法宝。行政审判庭历任领导非常注重班子的团结和全庭同志的团结,注重营造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这种良好的风气在历任庭室领导之间都得到了很好的传承。行政庭班子重视用人所长、用人所专,在工作任务的分配上,善于发挥全庭同志的个人优势和工作特点,同时掌握工作量的总体平衡;关心全庭同志的成长和进步,引导和帮助同志们处理好工作和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矛盾。在庭室领导的率先垂范下、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行政庭已经成为一个团结的集体、战斗的集体,为各项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2、思维开放、工作创新才能不断取得新的工作成绩。行政审判肩负两方面的责任,一要定纷止争、化解矛盾,促进官民和谐,二要通过依法审判监督和支持行政主体依法行政。但过去我们的工作重心往往集中在以分解办案方式追求个案公正公平处理方面,缺少通过一类典型案件的分析,从中归纳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
性的问题。近两年,行政审判庭注重对全省行政诉讼案件的整体把握,通过对行政审判和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审查,透过大量案件的现象,总结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实质问题,并以与政府间的行政审判联席会议的形式和行政审判白皮书的形式向行政机关反馈,促进了全省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获得了社会各界广泛好评。我们体会,工作上的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是我们不断进步的动力源泉。
3、集思广益,利用集体的智慧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是完善工作方式的好方法。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善于发现矛盾、善于解决矛盾才能不断推进行政审判工作不断前进。为此,行政庭领导每月、每季度都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审判形势或行政管理分析会,在会上引导大家畅所欲言,集中讨论当前的突出问题,总结工作中好的作法,会后达成共识,便于统一执行。比如,个人工作计划安排上的前松后紧问题、协调案件中的畏难情绪等问题都是通过这种方式加以解决,达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存在的问题
1、案多人少的问题亟需解决。
省法院行政庭不但承担着本院二审行政案件审理工作和对下级法院生效裁判不服提出申诉的复查工作,而且承担着调查研究和对下指导的任务。近年来,行政案件不但数量越来越多,而且案件日趋复杂,群体性案件增多,处理难度不断加大。为了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平息和化解矛盾纠纷,审判人员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提出的“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针,这就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去做协调工作,协调案件付出的时间和精力在整个案件审理中所占的比重大幅上升。此外,面对社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探索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成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有益尝试,最高法院在这方面的调研任务不断加大,要求省法院行政庭结合本省实际情况也要不断加强调查研究,以省院行政庭目前的人员状况,明显力不从心。由于审判任务和调研任务繁重,行政庭大多数同
志已经多年没有休过公休假,利用下班时间和周末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建议院党组考虑给我庭增加审判人员。
2、行政案件“三高一低”的问题仍然不容乐观。
今年以来,通过采取多种措施,我省行政案件“三高一低”的现象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改善,但上诉率和申诉率仍然居高不下,原因虽然比较复杂,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行政审判的质量和效率都有待提高。从调研情况反映,影响行政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原因,除了外部司法环境和行政审判制度涉及上的缺陷外,主要还是有的法院对行政审判队伍建设重视不够,力量配备薄弱,部分基层法院还存在“一人庭”、“两人庭”的现象;有的法院不考虑行政审判的特殊性,岗位调整、交流频繁,致使许多审判人员业务生疏、经验不足;有的法院以行政案件数量少为由,给行政庭下达大量的民商事案件办案指标,致使审判人员将有限的精力和时间用于审理民商事案件,对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司法能力带来挑战。建议由省法院政治部出台相关文件,对全省行政审判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彻底改变我省一些法院“一人庭”、“二人庭”和行政审判队伍不稳定的状况。
3、业务培训和对下指导工作还须进一步加强。
近年来,一些中、基级法院对行政审判干部调整频繁,许多审判人员对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从未接触过,业务生疏,更谈不上对疑难、复杂案件的沟通协调能力,干部素质不高成为我省一些法院行政案件“三高一低”的主要原因。自201*年以后,对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干部的培训虽然每年都列入工作计划,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付诸实施。此外,在对下指导方面,注重了行政诉讼案件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监督指导不够,导致一些法院对非诉行政案件审查不够规范,引起当事人的上访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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