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食品药品监管管理亮点工作总结
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年食品药品监管亮点工作
201*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监管职能,抓重点,攻难点,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工作呈现十大亮点。
亮点一、勤汇报、多请示,顺利完成机构改革工作沁县于201*年2月底完成了全县的机构改革,鉴于县委、县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视和大力支持,沁县率先在全省独立设置,单独预算经费,财务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使我局拥有了一个相对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环境。在此基础上,根据《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设置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通知》(晋编字201*7号)和《长治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设置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通知》(长编办发201*10号)文件精神,我局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调整设置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沁编办发201*6号)同意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单独设置,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的三定方案,明确了我局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从此标志着我局的机构改革工作已按照上级要求按时顺利完成。
亮点二、积极争取资金完成办公用房修缮改造工程八年来我局在没有自己办公用房情况下,克服种种困难,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整顿和规范相结合,组建至今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800余起,取缔无证经营32起,依法上缴罚没款近百万元,出色地完成了食品药品监管各项工作任务。多年来为解决单位办公用房问题,局领导一直积极向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请示沟通。去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解决了我局办公用房的问题,但因房屋破旧,结构不合理无法办公,局领导又多次向主要领导汇报请示,想方设法筹措资金15万余元对房屋进行了修缮和改造,于今年国庆前顺利完工正式入住,使我局拥有了真正属于自己的办公用房,为全局人员提供了一个稳定的办公环境,树立了食品药品监管机关的崭新形象,为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亮点三、狠抓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建设。我局督促辖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管理八项制度,并将集中定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牌发放到各餐饮服务单位,并悬挂显著位置,起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作用,警示各餐饮单位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促进了监管工作。
亮点四、严格餐饮具消毒管理工作
我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监督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符合规定的消毒餐饮具,我局对配备消毒设备的单位,督促其做好消毒工作,对没有消毒设备的单位,建议其使用合法的餐具集中消毒配送企业的消毒餐具,降低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风险值。
亮点五、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我局统一印制了《餐饮业经营者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对购进的大宗商品,特别是米、面、油、肉及肉制品、乳及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餐巾纸等进行详细登记,并索取供货方资质证件和票据,确保了购进的食品及食品原料有可追溯性,从源头上把好购进关。
亮点六、大力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在今年的4月上旬和10月下旬,分别召开了201*年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顿动员大会和全县201*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工作会议,全县寄宿制中小学校长、分管领导,托幼园(所)负责人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共计260余人参加了会议。通过这两次会议提高了学校领导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和责任意识,也提高了食品安全管理员的业务素质,有力推动了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开展;同时还联合县教育部门下发了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加强高、中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文件。对各类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100%,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承诺书签订100%,下达监督意见书45份。
亮点七、开展了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整顿工作。我局对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建立了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制度。制定了符合我县特点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表》,对易出现问题的品种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的经营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开出了我局在化妆品市场监督管理中的第一张罚单。
亮点八:切实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
按照“基本药物延伸到哪里,监管就要到哪里”的要求,层层签订了基本药物监管责任书,完善了制度,明确了监管责任,建立了监管档案;切实加强基本药物生产、配送、使用环节的监管和监督抽验工作,实现了对基本药物监管和抽验的全覆盖。
亮点九:大力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药械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层层签订了《药品安全责任书》。二是与公安、卫生、工商等部门建立了联合打假机制,形成整治合力。三是持续深入开展了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添加、超范围经营等专项整治,通过日常监督、突击检查等检查方式,不断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有效打击了制售假劣各类违法行为,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四是加强了对化学药品、抗生素药品、中蒙藏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抽验力度。六是继续加大违法药品广告查处力度,对3起违法药品广告案件进行了严厉查处,辖区内违法药品广告呈下降趋势。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650人次,车辆125台次,检查涉药单位353家次,立案194起,结案194起,上缴罚没款近10万元。
亮点十、开展了全县药械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对全县420余名药械从业人员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合理安全用药的知识培训,提高了药品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药学服务能力,为企业规范管理,诚信经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扩展阅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201*年上半年,在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乐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和乐昌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十二五”发展目标任务,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继续强化药品市场监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构建和谐乐昌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我局201*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年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充分发挥政府“抓手”作用,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
今年上半年,在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未到位之前,我局继续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责,充分发挥政府“抓手”作用,加大协调力度,认真部署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妥善处理今年3月份在我市发生的民众因恐慌而引发的“食盐抢购”事件;积极组织各职能部门,
开展了对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在元旦、春节、五一等节日期间,加强对各大超市、商场、酒店、餐馆、集贸市场、农村集市、旅游景点等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有效地保障了我市食品安全。(二)井然有序接管餐饮服务监管职能
今年4月28日,我局与卫生局完成了职能交接,将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的职能移交给卫生局,正式接管消费环节餐饮服务监管职能。为了使职能交接后餐饮监管工作能良好衔接,确保工作的不松、不乱、不断,我局充分发挥了新体制的监管优势,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积极与卫生部门协调沟通,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了职能的交接工作,并在第一时间派驻工作人员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履行餐饮服务许可职能。与此同时,在新的监管形势下,我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理清工作思路,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立即对我市辖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逐个进行登记,建立数据库和档案,为下一步监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切实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1、开展学校、托幼机构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管理,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5月份,我局联合市教育局对全市88家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开展了一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向被检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下发了监督意见书,要求被检单位认真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隐患。在高考前夕,为保障我市201*年高考期间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和高考的顺利进行,严防考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我局对各高考考点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与高考学校食堂签订了《乐昌市高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提前做好高考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高考期间,我局派驻了监督人员进驻高考考点食堂,对食品原料的验收、储备、加工和卫生消毒进行全程监督,消除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为高考顺利进行提供了用餐安全保障。与此同时,我局还加强了对学校周边的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工地食堂、大型酒店、婚庆活动聚集酒店、较大型的快餐店、大排档等餐饮服务单位的检查。到目前为止,我局共出动餐饮监管执法人员303人次,执法车辆103台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362间,有力的保障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2、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管理,5月份,我局按照
上级文件要求,积极部署,迅速行动,组织二十多名执法人员分四个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面清查。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的采购索证索票以及登记台账、食品添加剂的保管和使用等情况。此次检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99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51台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450间,并与其签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发放《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768份,食品安全宣传海报1000余份。经检查,未发现我市餐饮服务单位有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米面制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
3、积极推进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为落实配合省市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我局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全市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打造餐饮品牌亮点。从今年5月份开始,我局以乐昌市公主路为示范区域,启动了食品药品安全示范街创建活动,紧密围绕省市共建韶关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这项中心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加强了餐饮服务单位、药店的示范性管理。为了使该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拟定了《乐昌市创建餐饮药品安全示范街活动实施方案》,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创建工作,由局领导亲自负责,从摸底检查的单位中遴选出有代表性的示范点,围绕以示范带动、点面结合、分批实施的原则,安排部署执法人员对我市公主路街道所有的餐饮服务单位、药店有重点的进行分类指导,引领企业克服畏难情绪,强化企业自身管理体系建设,促进企业管理水平提升。在省市共建
韶关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的带动下,我局不断完善建设标准,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群体,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点面结合,树立行业典型,带动了全市餐饮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进一步促进了我市餐饮业和医药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强化日常监督,服务医药企业,促进行业发展1.以GSP第二轮认证工作为契机,加强“三品一械”监管。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加强对药品市场的监管,我局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第二轮认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管理工作为契机,结合特殊药品、疫苗和兴奋剂专项检查,深入开展了对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工作。截止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43人次,检查“三品一械”经营使用单位390家次,已完成19家GSP跟踪检查,受理新开办药店4家,2家《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
2.进一步加大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力度。通过对201*年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汇总分析,我局今年上半年采取了多项措施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一是协同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参与,二是严格履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规定,三是采取各种形式向公众普及药品不良反应知识以及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常识,四是大力推广ADR在线呈报系统,扩大在线呈报覆盖面。截止目前,我局已完成药品不良
反应监测报告75例。
3.加强对违法药品广告产品的监管。今年上半年,我局切实履行广告监测职能。指定专人负责电视广告的监测工作。到目前为止,已监测药品广告12个,其中,严重违法药品广告6个(已移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时我局还加大整治力度,对违法广告所涉及的药品进行重点查处,督促药品零售企业提高企业自律意识,共同促进广告市场的健康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环境。
(五)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打假力度,净化“三品一械”市场环境
1、加强打假工作,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上半年,我局认真贯彻省、市药品稽查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加大力度,加强对辖区内涉药单位的监督检查,继续保持严打假劣药械的高压态势,先后开展了201*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假行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打击化妆品非法添加行为等行动;重点开展高效壮骨丹胶囊、小儿暖脐膏、俏妹牌减肥胶囊、雪域唐清、欧亚新疝王胶囊等假药假冒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到目前为止,我局共出动稽查执法人员182人次,检查单位142家次,受理投诉举报4件,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1件(其中药品类案件9件、医疗器械类案件1件、保健食品类案件1件),涉案金额0.04万元,共处罚没款0.4万元。
2、扎实做好药品质量监督抽验工作。上半年,我局根据韶关市局201*年药品抽检计划,科学合理地组织开展药品抽验工作,把药品抽验的重点放在与人民身体健康密切相
关的批量大、使用频率高的常用药、低价药及质量不稳定的药品上。到目前为止,我局共完成药品抽样107批次(其中评价性抽样15批次、监督性抽样83批次、中药饮片9批次),医疗器械5批次、保健食品3批次、化妆品9批次。(六)以我市创建省文明城市为契机,促进创先争优工作
自我市开展创建省文明城市活动以来,我局就把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任务来抓,及早动员、全面发动、精心部署,扎实开展创建省文明城市活动。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了《市药监局创建省文明城市活动实施方案》,并公布了行事历、进度表;二是开设创建省文明城市宣传栏、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宣传栏;三是重视创文宣传工作,目前我局已编制创文工作简报12期,有3篇工作信息在市创文办简报发表,创文信息多篇在乐昌政府公众信息网刊登;四是把创文工作进行层层分解、细化、量化,落实到每个股室,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真正把创文工作抓到实处,为创先争优工作加温鼓劲。
(七)稳步推进,积极开展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经过一年多的扶贫开发工作,我局挂扶乐城街道办事处下西村,扶贫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农户收入有所增加。为了更好开展扶贫工作,在今年春节前夕,由局长邓小茹带领干部职工,深入扶贫“双到”工作挂扶点,对扶贫户进行走访,仔细询问生活情况及来年的打算,鼓励他们自力更生、
奋发向上,努力战胜一切困难,争取早日脱贫致富,并将慰问金送到他们手中。局领导还与下西村村干部进行座谈,对改善村民饮水安全、发展种植业等具体项目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今年来,我局扎实开展日常驻村工作,拟定帮扶计划,由驻村干部具体落实帮扶项目开展情况,对贫困户危房改造项目做好调查摸底,为扶贫攻坚工作打下基础。到目前为止,我局已为下西村投入5.5万元帮扶资金。(八)高度重视,做好严肃换届纪律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及时传达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清风气正”的有关精神、纪律要求,及时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彩画宣传栏等营造良好公正的换届纪律氛围。二是加强严肃换届纪律学习。局中心组开展探讨学习,认真研读中央、省市、乐昌等警示案例,并做好学习记录;全局干部职工参加集中学习案例、法规,党组书记上党课活动,并每人发放专题学习笔记本,保障学习效果。三是采取形式多样的学习方式,加强换届纪工作,保障风清气正。通过在局网站上公布、短信群发、发放明白卡、签订责任书、填答测试题等形式认真学习“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纪律要求,确保我局在换届工作中风清气正。
二、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主要困难
上半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精诚团结,勤奋工作,全市药品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形势得到总体提
升,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药品抽样工作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2.稽查队伍的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当前显性案件越来越少,违法行为隐蔽性、复杂性越来越强的现状,稽查人员处理复杂案件和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发现案源、拓展案源的能力有待强化。3.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运用现代高科技,仿真程度越来越高,违法行为越来越复杂,打击违法犯罪所需经费紧张问题日益凸显。4.由于监管职能扩大,增强行政执法力量的同时,也给办公经费开支带来了压力,办公经费和实际工作所需之间的矛盾也待解决,办公设备仍然不足。5.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涉药广告,与工商行政部门联系还不甚紧密,违法药品广告监测和查处工作衔接不够。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下半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进取,大胆创新,攻坚克难,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努力实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1、继续深化机关队伍建设,塑造勤廉双优形象。以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为载体,积极开展软、硬件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全力打造廉洁从政、风清
气正的干部队伍。
2、积极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加强餐饮服务许可环节管理;坚持严格标准、依法审核、保证时限,做好《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受理、核查、发放工作;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全面提升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意识和水平。
3、继续推进公主路餐饮药品安全示范街的创建工作,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监管;突出重点,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4、继续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换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及跟踪检查工作,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加强处方药管理以及药师在职在岗情况检查,进一步规范药械市场秩序。
5、强化药械日常监管,继续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狠抓关键环节,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市场监管,不断促进规范经营。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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