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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局立案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_1_

时间:2019-05-27 21:16:14 网站:公文素材库

稽查局立案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_1_

20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按照区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为了认真扎实、细致地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科及时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全体干部对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的学习,现将我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20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精神。

我科及时组织全体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贯彻,对全体干部提出要求,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税收工作共同抓,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二是在日常工作中坚决反对铺张浪费行为,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三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做到廉洁自律,防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和不廉行为发生,做一名廉洁自律的税务干部。

二、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和制定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为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科根据市、区20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科的实际工作情况,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要求,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我科领导与干部之间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并结合我科的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了我科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具体制定了十条规定。

三、科内实行廉政“三查”、“三结合”。

一是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实行了科内廉政监督“三查”制度,即科长督查、干部互查、定期自查,在每次召开科务会的时候,如果有发现问题的,及时提出,及时改正。同时领导还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干部的廉政等工作进行检查监督,用监督促落实,用监督促提高;

二是提出“三个结合”:即把学习“三个代表”与党风廉政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把廉政建设与加强税务干部、党员队伍建设紧密结合;把党风建设与加强依法治税、严惩涉税违法行为紧密结合.

四、建立税务稽查督导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加大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规范执法行为,确保税务稽查职能的充分发挥,建立税务稽查督导工作机制,促进稽查工作在“阳光”下运行,通过实现“一二三四”,在稽查局全面实施督察督导工作制度,强化对干部执法行为的监控、制约。加大稽查工作的深度和力度。

“一”为围绕一个中心,即以提高执行力为中心。税务部门代表党和政府行使税务管理职责,其执行能力关系着国家财政的安危,影响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税务部门只有加强依法治税能力建设,提高执行力,才能更好地发挥税收职能,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因此,依法治税,即是督察督导的最终目标和任务,也是督察督导工作的中心。

“二”为突出两个重点,即以廉政建设和税收执法为重点。稽查

是税收执法的最前沿,在稽查队伍中要不断渗透廉政思想,灌输廉政知识,树立廉政典型,构建廉政信仰,在稽查局努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执法重点检查税收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税收政策法规执行情况,严格落实稽查办案的制度。

“三”为坚持三个原则,一是领导发起,适时督察。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要求督导组实施督察,或督察组根据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确定季度督察工作的重点实施督察;二是及时落实、注重实效。着眼于及时有效地解决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严格督察,认真办理,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三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以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反映情况,讲真话、报实情,既报喜、也报忧,客观公正地处理和纠正问题。

“四”为搞好四个结合,一是常规督导和重点督导相结合,使督察督导工作不留死角;二是督察督导和目标管理考核紧密结合起来;三是制度建设与规范执法行为相结合。建立相互衔接、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督察体系,促进督察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四是教育与整改落实相结合。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除责令限期改正外,对单位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视责任程度分别做通报批评、考核扣分、离岗学习、组织纪律处分、移交司法机关等处理。

201*年10月20日

扩展阅读:立案庭工作总结

立案庭工作总结

-------立案庭

今年以来,立案庭在院党组的直接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全体干警以“司法为民”为服务宗旨,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坚定科学发展观理念,全面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认真学习“三个至上”的精神内涵,立足本职,开拓创新,紧紧抓住立案工作这个核心,队伍建设这个根本,规范化建设这个关键,庭室物质建设这个重点,努力提高庭室整体司法能力和每位法官的司法技能,不断深化认识、改进工作作风,以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弘扬司法文明,努力使我庭成为人民法院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窗口。

我院立案工作与其他法院不同,工作繁杂,业务量大,从各类案件的法律咨询、审查立案、司法救助到公告、诉讼保全、调取证据,从司法鉴定的委托、上诉案件的移送到司法统计,从排期开庭、安排陪审员审理案件到受理、应诉、开庭传票的送达。从诉前调解到信访工作,我庭肩负着大量的、繁重的工作。今年以来,全庭干警立足本职,任劳任怨,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各司其职,各尽所能,积极参加院内举办的各种活动,认真完成院党组交办的各项任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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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就立案庭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立案工作取得新进展。

我庭是群众告状的门槛,工作的好坏,会直接影响法院的形象。今年以来,我庭强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意识,充分发挥窗口作用,妥善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各项立案工作取得新进展。截止4月30日,共受理各类案件数1480件,其中受理民事案件876件、刑事案件243件、行政案件11件,合法性审查非诉行政案件70件,执行案件243件,送达法律文书3000余件,审查移送上诉案件221件,采取诉讼保全33件、保全金额560万元,审查委托鉴定48件,调查取证132件。做到了无错立、无漏立,无错案。

三、落实便民措施,创建文明窗口,积极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立案庭作为审判工作的前沿单位,既要积极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又要为审判工作的及时、高效提供服务。去年依照上级法院创建,我庭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始终把热情服务与严格执法结合起来,把做好我庭工作和法院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认真按照我院的立案制度,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立案效率,努力再创人民满意的窗口形象。(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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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件上,更换了三台高配置的液晶电脑,免费为当事人提供《人民法院民事案件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指南》、《常用诉讼标准化格式册》,设立了便民邮箱、便民电话,在原有方便群众的基础上,提高立案的效率,便于对新收案件的编号立案和对案件审理流程的跟踪管理。(二)在软件上,采用权利下放和分工负责的原则,改变过去庭长审批立案为经办人负责审查立案,简化了立案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方便了群众。(三)在立案时间上,干警都能够严格执行一小时立案制度,对于起诉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有95%的案件能够在15分钟内办理好立案手续,并及时打印相关法律文书,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四)在服务态度上,做到热情周到,对不懂书写诉状和申请执行书的当事人,给予耐心讲解并发给“风险提示书”、“起诉书”等诉讼文书格式。对于起诉材料不齐全的,一起性说明欠缺的材料清单,并提供一张椅、一支笔、一杯水的方便。(五)司法救助方面,依法执行有关司法救助的规定,对经济上却有困难等原因,交不起诉讼法的当事人及时上报院长审批,予以缓减免诉讼费用,为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共计71763元。

四、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积极化解各类矛盾,有效化解信访难题。

在新的形势下,信访工作作为审判工作的晴雨表、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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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器和减震器,它已经成为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院领导高度重视,在加强各项审判工作的同时,从组织建设、人员选调、设备更新等方面,给信访工作给予倾斜,为信访适应新时期的工作需要提供全面保障。作为信访工作的主要负责部门,我庭也把信访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针对不同的当事人研究不同的工作方法和艺术,使信访工作取得实效。(一)利用送达法律文书和调查取证的时机,深入乡镇、自然村、社区、厂矿企业及学校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和法律咨询活动,深受广大干部群众和学生的好评。(二)开展引导诉前调解服务,化解矛盾于萌芽,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在做好法制宣传的同时,积极开展诉前服务,对于双方当事人都到庭请求调解解决纠纷的案件,引导双方由各个司法所进行诉前调解,进一步落实调解衔接工作。(三)开展改变信访方式,将信访窗口前移,变上访为下访,利用下乡的机会,深入各乡镇,拓宽信访渠道,设立电子信箱,公布信访专线电话,结合巡回办案,将信访工作直接深入到各村各户,及时了解情况,排查纠纷,化解矛盾,化干戈为玉帛。一年以来,共接待群众来访30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210余人次,处理群众来信76件,为区政法委、市中院报送信访报表21分,办理中央、省、市交(督)办件3件。对于长年申诉、上访的老大难当事人,争取让他们气冲冲而来,心平气和而去。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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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工作的信访形势总体稳定,信访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为我区创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也受到上级法院和群众的充分肯定。

五、加强领导,建章立制,圆满完成全年司法统计工作。

司法统计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它在提供科学的数据分析、更好地为审判工作服务、为领导决策提供更有价值的参考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今年以来,为提高案件管理水平,确保司法统计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客观反映法院审判工作,我庭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统计工作机制,建立了司法统计工作网络,提高了工作效率,使统计报表未出现差错,准确率达到了100%。我院报送的司法统计数据从未出现超期报送问题,从未出现漏报、虚报、瞒报、错报、迟报等现象,为各级领导进行科学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六、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规范管理,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权利。

人民陪审员作用的发挥和权利的行使,直接关系到审判的公正和效率,立案庭负责选择27名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并通知人民陪审员的按时开庭和合议案件,在注重回避等各项法律规定的同时,先行确定案件基本类型后再选择人民陪审员,尽量选择使用专业对口的人民陪审员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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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案件,同时还将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工作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机关及人民陪审员所在的单位进行了沟通、联系、争取单位的关心支持理解,便于人民陪审员正常开展工作,调动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一年来,人民陪审员陪审案416件,陪审案件占全年案件总量的28.3%,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和权利,真正落实了人民陪审员制度,使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优越性得到全面发挥。

七、经验总结

(一)努力形成大立案格局,有利于案件的流程管理和案件审结工作的正常开展。建立和完善大立案工作格局,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顺应审判规律的必然趋势,主要在收案、结案工作中开展审查和登记立案、接待诉讼法事人,审限、执行期限的监督管理、办理案件排期、公告、送达、诉前保全、收取诉讼费用、司法统计、案卷装订、归档等程序性、行政性事务。经过几年来的实践和探索,我庭的管理工作日趋完善,但因人员有限,我院的大立案格局尚未完全形成,一方面案件的流程已完全规范,系统化案件流程管理,极大地方便了诉讼当事人,为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工作效率、减轻诉讼当事人负担、促进廉洁办案方面提供了有力保证,对外树立起了人民法院高效、公正、廉洁的职业形象,另一方面,对案件的公告、送达、诉讼保全仍需由各业务庭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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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适度开展立案调解工作有利于解决当事人诉讼纠纷,降低诉讼成本。对于一些简单的案件或者当事人之间争议差距不大的案件,我庭可以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调解不成功的则立案后转业务庭审理。这样做的好处是方便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同时在审理的时间上体现出高效,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提前实现,将矛盾消化在立案过程中,同时有利于节省院内开支,节省人力资源。本年度我庭庭前调解各类案件共12件,从处理的结果来看,具有较好的社会效果。(三)正确引导当事人诉讼,有利于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在立案阶段,当事人对诉讼程序并不了解,通过我庭告知诉讼风险和诉讼须知,当事人对整个案件的审理程序有了初步的了解。在立案审查过程中,让当事人提交规范的证据材料,补充案件审理中需要提供的材料并进行交换,使当事人在开庭和审理中有充分的准备,在举证期间也可以充分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从而缩短开庭时间。经过近半年的实践情况看,诉前立案中的引导对案件的顺利审结可以提供更多的便利条件,也能充分发挥诉讼当事人的主动性。

总之,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自身的不足。业务素质有待增强,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工作纪律需进一步加强,立案流程管理还不达要求,办公自动化还没有实现,调研信息工作没能做到等,对此,我们决心在以后的工作中,依靠全庭同志的共同努力,依靠全院同事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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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既往的协助,使我庭工作更上一层楼,以更好的精神面貌做好二O一一年的各项工作!

谢谢大家!

二O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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