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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中山司法局201*年度司法局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27 21:39:47 网站:公文素材库

大连中山司法局201*年度司法局工作总结

中山司法局201*年度司法局工作总结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开展

根据区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20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大力加强公民法治意识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服务于经济和和谐社会建设,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指导全区法制宣传工作,根据今年省、市法制宣传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年初制定了《08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08年全区各级干部学法计划》,明确了今年法制宣传内容和工作要求,并下发各街道和有关单位。指导、督促各街道司法所具体做好普法宣传落实工作。

进一步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与区委宣传部联合,规范了学法用法内容、形式和要求,把区委党校作为干部学法基地,将“五五”普法与干部理论教育,纳入干部培训内容,聘请专家教授和普法讲师团成员为领导干部举办法制讲座,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

为加强我区的法制宣传工作,组建了一支500人的社区法律志愿者队伍,开展各种类型的法律咨询活动,解答群众法律问题,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参加社区矛盾纠纷的调解活动,使社区居民足不出户,便能享受到满意的法律服务。加强对普法宣传员的业务培训,对全区8个街道的基层普法骨干进行了培训,共培训普法宣传员和社区居民400余人。对辖区260名企业管理者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在今年暑假前,由各法制副校长和进校园的律师为全区中小学生上法制课38课次。

大力推动“法律六进”活动。分类制定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法律六进”活动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向社区赠送实用法律资料201*余册;把社区法制宣传教育与公益性法律服务有机结合。

全面开展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我区经济建设、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促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广泛宣传有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先后组织参与市、区大型社会广场宣传4次,发放法制宣传材料3万余份。人民调解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

开展了“迎奥运促和谐化解矛盾在基层”为主题的民间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前3季度,排查各类纠纷隐患817件,调解民间纠纷817件,防群体性上访8起,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件,实现了全区“四无”。结合最近三年内发生在我区的纠纷情况,在分析其主要成因、调处的难点的基础上,坚持“集中排查、分片包干、各负其责、法律引导、专项治理、抓大不放小、总结提高”的处理矛盾纠纷原则,具体采取了:一是要抓住一个重点,突出二个特色,坚持“三个面向”,整合“四项职能”,做好“五种服务”。即:以预防调解纠纷、维护和谐稳定为重点;突出便民和利民两个特色;坚持面向重点纠纷、面向热点纠纷、面向难点纠纷;整合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依法治理四项职能;搞好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和社区志愿者服务五种服务。二是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各街道主管政法书记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使纠纷排查活动的上下互动更畅通和督察指导更到位。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做到了四个突出:即突出排查由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突出排查久调不决的矛盾纠纷;突出排查群体矛盾纠纷;突出排查困扰党委、政府工作的矛盾纠纷。对动迁安置补偿、企业转制、退路进厅、综合执法、物业管理等五个方面纠纷要查清摸准,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通过排查,对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达到“四个”清楚。一是矛盾纠纷总数、已调、未调底数清楚;二是重大疑难纠纷底数清楚;三是群体上访事件底数清楚;四是纠纷重点户、重点人情况底数清楚。

注重抓特色调解,拓展强化人民调解工作08年有以下4项工作在全市首创

1、组建了人民路街道社会矛盾纠纷综合调处服务中心,建立了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司法所组织实施,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以“三位一体”大调解为主导的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综合调处服务中心机制。

2、着眼实现品牌效应,建立个人调解室。全市第一家以个人名字命名的“石大姐”调解工作室在我辖区挂牌,成员由调解主任、社区民警、律师、老党员、老公安、老干部等25名社区居民义务调解员组成。工作室建立了“三个办理”的调解工作机制:一是找上门的事立即办,二是看到的事主动办,三是想到的关系到群众利益的事及时报告上级办理。近四个月时间里,石大姐工作室共妥善调处各类疑难纠纷146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新闻媒体做了相关报道后,外区的居民有矛盾纠纷也来找石大姐调解。

3、与区劳动局连手开展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已成功调解了6起劳动争议纠纷。4、与法院联合开展“大调解联动机制”。一是开展人民调解员调解业务指导培训制度,二是实行人民法院立案告知制度。三是实行人民法院审理民事纠纷诉讼案件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制度。8名法官分别责包8个街道对口指导服务安置帮教工作稳步推进

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培训活动。报名培训24人,培训工种为电工11人,计算机4人,需要创业培训的2人,面点3人,准驾证1人,营业员1人,空调运行1人,汽车修理1人。目前列入帮教的腥释解教人员有405人,帮教率达到100%,做到对每位释解人员情况掌握,去向掌握,思想掌握,没有一人重新违法犯罪。在帮教工作中做到二个抓好,五个及时。抓好安置帮教队伍建设,确保四级网络到位;抓好帮教制度建设,确保工作有章可依。及时衔接,防止脱管;及时签定帮教协议,确立帮教小组;及时落实帮教责任制,明确帮教责任;及时回访,掌握情况;及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预防重新犯罪。

开展了大墙内帮教衔接教育工作。由副区长郭云峰带队、司法局牵头,联合区政法委以及8个街道组成中山区帮教团到大连市监狱,对在这里服刑的中山区籍28名在押人员开展“送温暖话新生”联合帮教活动。开展了五种监外服刑人员调查摸底活动,全区现有约130名监外服刑人员需要进行矫正教育活动。法律援助工作有序进行

以全面贯彻落实省“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案件和其他法律援助事项”实事项目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特别是为困难群众开通了“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在全区8个司法所已建立法律援助分站,在51个社区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点,在区妇联、老龄委、总工会、团县委、人武部、残联等部门分别设立维护妇女权益、维护老年人权益、维护职工权益、维护青少年权益、维护军人军属权益、维护残疾人权益分部的基础上,今年,还在各街道社区、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中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106人,建立了一支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各律师所发挥贴近基层的优势,对基层老百姓遇到的法律事务和法律方面的难题,认真接待、解答咨询,帮助他们依法处理各类法律事务,累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8310次。截止10月末,共办理援助案件65件,结案34件。参加相关部门协调会议7次,帮助领导向职能部门分流案件30余件。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导访”案件80余起,这些案件中大部分已经进入相应的法律程序。律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在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以理想信念、宪法、社会主义荣辱观、服务为民、纪律作风、廉洁自律为重要内容的“六个教育”活动。加强律师业务建设,配合市局和市律协业务培训和交流工作,分别举办了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和律师业务培训班。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我区有1名律师被选为市人大代表,5名律师选为区政协委员,3名律师选为区人大代表。公证工作成效显著

发挥公证制度在市场经济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充分运用公证服务手段,更好地发挥预防纠纷,避免侵害,减少诉讼,维护法治秩序的功能。截止10月末共办结各类公证事项1073件,避免经济损失3660万元,拒办不合法公证事项126件,对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公证事项16件,对人民法院开展强制执行进行现场监督公证事项8件,有效保证了强制执行活动依法、公开、有秩序地进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全面提高

以区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准确把握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状况,积极创新工作思路,有针对性地加强局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使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全局整体工作位于市内四区首位,我局连续2年被评为大连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单位。

司法局领导班子以理论武装和民主集中制建设为重点,以干部作风建设为切入点,着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主要表现在:领导班子成员思想认识进一步统一,精神面貌进一步振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进一步确立;民主集中制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有1人受市司法行政系统表彰并立功受奖。

主要做法:1、加强理论武装,领导班子思想政治素质得到有效提高。根据工作需要从实际出发,开展了领导班子“提素质、强本领、树形象、创业绩、见和谐”活动。在这一系列活动中,我们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在职自学制度,采取“四学”,即:安排专题集中学、认清职责设题学、部署任务调研学、借鉴经验外出学,将学习培训与专题辅导相结合,领题调研与讨论交流相结合,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知识学习相结合,切实提高了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素养、党性修养和领导水平。

2、注重教育培训,领导班子谋划发展的能力得到不断提升。认真搞好机关干部的培训工作,扎实开展了“四培训”,即:重要岗位重点培训,优秀干部加强培训,年轻干部经常培训,紧缺人才抓紧培训,采取依托区党校集中学、选派干部域外学、邀请专业人员专题学、利用网络即时学等方式进一步拓宽了培训渠道,实现了由单一培训模式向多元化培训模式的转变。在内容上注重从实际出发,安排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如何总揽全局,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如何提高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创新能力等知识的学习,突出了以教育培训提高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改革发展能力的目标。先后参加了省、市、区8期专题培训班,累计培训干部10人次。先后选派干部5人次到先进地区和单位学习、考察,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有效提高了领导班子引领改革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3、强化民主意识,领导班子整体合力得到持续增强。一是研究制定出《司法局领导班子重大问题集体民主决策办法》,明确民主议事范围和基本环节。二是针对班子成员自身存在的不足,每年召开2次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意见;会中深刻剖析自我,真诚谏言他人;会后认真落实整改情况。三是开展了“争创好班子、争做好班长、争当好助手”的“三争”活动,活动中“一把手”注重领导艺术,讲究工作方法,班子成员补台不拆台,自觉维护集体领导权威,促进了班子的团结,使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得到充分发挥。

4、坚持群众路线,领导班子作风建设不断加强。按上级要求开展了一系列教育活动,领导班子带头引领机关干部自觉转变作风。在此基础上,还结合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在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了“认岗履责”活动,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四个做到”,即:深入实际,不走马观花;联系群众,不道听途说;为民解难,不为民增负;尊重群众,不盲目自大,努力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从根本上促进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进一步转变。目前,全局共建立24个领导干部联系点,为基层和群众办了10余件实事、好事,解决多个疑难问题。

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先后组织开展了思想作风教育整顿和加强机关干部纪律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主题活动,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完善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广大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执业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以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努力抓好组织建设,以党建带队建,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没有出现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全局干部积极向灾区捐款共计15260元。积极响应区委开展的“站在新的起点,实现科学发展”建言献策活动,全局16名党员,共建言献策39条,参与率243%,采用19条,采用率48%,受到区委好评。

08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艰巨,个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未达标,司法所在编人员不专职;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等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和不足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

09年工作思路及具体措施

贯彻区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职能,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我们确立的工作思路是:“边建设、边管理、边提升”。“边建设”即继续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队伍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边管理”即全面履行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管理、加强司法所日常管理、加强岗位目标管理等;“边提升”即提升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履行各项职能的水平。具体要抓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工作,完善考核、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基础档案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为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创造条件。

2、继续开展人民调解排查调处活动,贯彻“调解优先”原则,为维护社会稳定搭建最基础防线。深化企业、行业调解委员会建设,树立调解典型,开展人民调解业务专题培训表彰。继续开展调解大联合大互动活动,形成大调解格局,努力发挥调解促和谐保稳定作用。3、进一步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建立重点人帮教档案,探索加强企业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开展大墙内帮教活动,加强回归人员的衔接帮教,提高对人户分离人员的接续帮教率,指导基层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衔接软件使用培训,加强与各监所联动衔接帮教工作。

4、抓好的“五五”普法典型单位的培树工作,继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把法制宣传落实到基层;

5、继续深化依法治理,积极推进全区各项工作法治化进程;着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弘扬法治文化精神。举办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宣传活动;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倡导法制宣传志愿者开展普法活动。

6、根据《律师法》修改后的规定,做好摸底了解和人员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根据省厅对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的具体条件和要求,适时开展我区的个人律师事务所试点。

7、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网络,健全工作制度。扩大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的律师数量和律师参与接访的工作范围,提高接访工作质量。8、强化律师事务所内部自律管理。加强年检注册工作,加强对律师办理案件的监督指导。认真落实办理敏感案件、群体性事件、涉黑涉恶案件请示报告和监督、指导制度,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建立与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建立日常的律师收费情况、案件归档情况、律师服务质量检查等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律师管理工作人员行政管理水平和履职能力,把律师管理队伍建设成为一个政治过硬、思想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业务过硬的群体。9、着力加强班子、队伍教育。一是加强教育培训,不断加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提高队伍战斗力。以区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大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以构建惩防腐败体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廉洁高效的司法行政队伍。二是加强行风政风建设,不断提高社会公信力。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司法行政职能,扩大社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知度。认真做好行风评议工作,正确对待和全面运用好政风行风评议结果,对群众和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建议,下大气力进行整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使群众更加信赖和支持司法行政工作。

扩展阅读:松山区司法局201*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赤峰市松山区201*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年,松山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重心,认真组织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质量,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化解矛盾防激化,人民调解工作实现新突破。一是健全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网络建设。在区交警支队设立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拓展了人民调解组织的社会覆盖面。结合去年村委会换届,及时调整充实村级人民调解组织人员,进一步夯实了以区人民调解协调指挥中心为龙头,以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支柱,以村和社区调委会为基础,以行业、企事业调委会为辅助,包括村民组、信息员在内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信息畅通、反应迅速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基础,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专项行动。充分发挥诉调对接、信调对接和矛盾纠纷化解专项攻坚活动的积极效应,进一步整合共享了矛盾纠纷调处资源,最大限度地增加了社会和谐因素。三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矛盾纠纷月排查、零报告工作制度,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为突破口,大力开展了排查防激化,调解创‘四无’活动,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四是大力加强了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结合《人民调解法》的颁布实施,围绕六统一、六落实工作目标,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培训面达100%,并统一为乡镇村级人民调委会印发了格式用纸,完善了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和流程,进一步规范了人民调解工作。年初以来,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4,638起,调解成功4,450起,成功率95.9%,引导当事人走诉讼或其他程序的88起;通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有效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52起,防止民转刑案件14起。

(二)普治并举强宣传,普法治理工作凸显新亮点。一是精心筹划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严格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区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组成4个检查验收组,利用2周时间,对全区21个乡镇街道、102个部门、12家企业进行了检查验收和六五普法启动工作调研。4月中旬,我区顺利通过了全市五五普法验收组的检查验收,并得到

了充分的肯定和赞扬。二是组织开展了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区普治办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开展了《侵权责任法》《保密法》等专业法律法规的大型宣传活动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提高了领导干部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突出各自特色、创新性地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针对全区社会矛盾增加、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的实际,大力开展了依法信访、依法维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以案说法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加强了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全区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上,聘请律师讲授依法行政知识,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以提高在校师生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为目标,重点开展了校园安全教育活动,保障了辖区校园的安全。四是以村级事务契约化管理工作为突破口,积极推进法治松山创建活动。把村级事务契约化管理工作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列入司法所年度工作目标,实施专项推进,重点突破。组织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村级事务合同范本进行了认真审核并与区委组织部共同建立了全区契约化管理合同库。五是加强对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日常监控,推动了

普治工作的有效开展。截止到10月末,全区共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班2期,参训820余人次;举办专业法律知识讲座6期,参训1,900余人次;举行法制宣传月、周、日和重大纪念活动20次,制作法制宣传图版80块,发放宣传资料22万份,出动宣传车宣传32台次,法制文艺演出5场次,广播、电视宣传12次,发放法律宣传手册5,300余本,受教育群众达22万余人。

(三)完善装备提素质,基层基础工作开创新局面。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规范化司法所考核评定实施细则》的要求,年初以来加大了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工作力度,创建自治区级规范化司法所5个。斥资128万多元,为全区14个乡镇司法所配齐了警用车辆,新购置了14台电脑,实现了司法所人手一台电脑,有力地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保障能力,提升了全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调整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对工作相对薄弱的司法所负责人予以调整,大胆起用新人,充实业务骨干;同时,大力强化了司法所工作和运行机制建设,推动了司法所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活跃。

(四)强化管理抓落实,矫正帮教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大力推行社区矫正工作创新。积极推行村(社区)调委会主任或治保主任、社区矫正志愿者(村民组长)和矫正对象近亲属三帮一工作新模式,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积极有效开展。

结合村级事务契约化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与矫正对象帮教责任人签订了《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社区矫正志愿者帮教协议书》、《社区矫正监护协议书》,进一步强化了帮教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将社区矫正对象分为宽松、普通和严格管理三个等级,予以动态调整,区别对待,因人施矫。根据各个等级矫正对象心理、行为特点和需求变化等规律,在入矫教育、常规教育和解矫前教育三个阶段,设定不同教育目标和方法,分段施矫。与此同时,大力推行人性化矫正措施,坚持对社区矫正对象做到六必须、五清楚。即: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时必须见一次面、谈一次话、建一份档案、重大节假日必须上门访察、出现家庭变故必须过问、本人及家庭出现生产生活困难时必须帮困解难。截至目前,全区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39人,矫正期满解除矫正170人,正在进行矫正的269人。

二是进一步强化了帮教安置工作。加强了与乡镇、街道和公检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银行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了接茬帮教、联合帮教等工作制度。构建了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牢牢把握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工作宗旨,深入落实了帮教工作责任,注重抓好三项教育,切实增强了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推行

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联网管理,组织开展了全区范围内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摸底活动,全面掌握了201*年至201*年刑释解教人员的底数,进一步加强了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管理控制。认真总结探索帮教工作方式方法,做到因人施教与分类施教相结合、社会帮教与家庭帮教相结合、一般帮教与重点帮教相结合,努力提高帮教效果。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刑释解教人员685名,其中、新接收191人,全部落实了帮教措施,安置175人,安置率92%,有效的预防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五)创新工作惠民众,法律援助工作推出新举措。一是进一步加强了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的规范化建设,强化了对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人员的指导和培训。有效提高了工作质量,巩固扩大了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成果。8月份,接受了自治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检查,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得到了自治区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二是加强了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区法援中心努力做好重大节日的法律援助宣传,各工作站、联络点以发放法律援助便民联系卡、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推进法律援助宣传进村入户,提高了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三是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工作机制。全面开通并运行法律援助信息

管理系统和案件录入平台,对法律援助实施规范管理,加强了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监控,提升了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水平。四是以落实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措施为重点,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针对困难职工、农民工、妇女、儿童、残疾人、军人和军属等特殊群体,创新了便民措施,畅通了援助渠道,并将就业、就医、就学、劳动报酬、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纳入法律援助受案范围,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年初以来,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31件,办结86件,受援131人,接待解答来人、来电法律咨询1821人次,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六)加强监督重实效,法律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切实开展律师行业警示教育活动,有效提升了律师队伍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服务大局的能力。二是组织全区律师和公证员积极参与全区集中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和百万案件评查活动,评查律师案卷40余卷,公证案卷370余卷,无一错案;全区律师参与信访接待56人次,为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的解决提供法律建议8件。三是组织律师、公证员为招商引资、征地拆迁、契约化管理等重点工作提供法律咨询论证、合同把关等服务,有效的避免了社会矛盾纠纷的产生,为全区经济的更好更

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松山区北城开发工作中,区司法局成立北城区征地折迁工作公证小组,全程跟随拆迁工作人员现场办理证据保全公证23件。为推进村级事务契约化管理工作,两个律师所组织业务骨干,为松山区契约化管理合同库建设审订合同72份。四是整顿法律服务市场,净化法律服务队伍,有效维护了公平竞争的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结合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年检、注册工作,制定出台了《松山区司法局关于整顿和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将原有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有效的整合,在英金路以西、长途汽车站以东、松山大街路段,规划实施了法律服务一条街建设,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准入进行了规范,使司法局所在职公务员全部退出有偿法律服务市场。全力整顿无证执业和非法执业行为,清理了非法执业机构6个、非法执业和无证执业人员6人次。截止目前,全区律师所共承办诉讼事务984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0件,担任法律顾问43家,代写各类法律文书22份,解答法律咨询309人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代理诉讼事务631件、非诉讼事务43件,调解纠纷271件,解答法律咨询1,612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488万多元;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750件,接待来访500多人次。

(七)提升素质促发展,队伍建设工作再现新风貌。年初

以来,在局领导班子内部和领导干部中间深入开展了强学习、提素质、促发展主题教育活动,有效解决了领导干部队伍的思想认识、能力素质、工作作风和运行机制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切实提高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责意识,激发了工作热忱。与此同时,认真抓好全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学习。在律师队伍中间扎实开展了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律师队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中心意识、服务意识、忧患意识。实施了司法行政业务岗位大练兵,基层司法所干警按照六会的要求,扎根本职岗位,认真砥励学行,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工作干劲进一步高涨。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建设效能型机关和效能型司法所,着力打造五型机关,创建五个好党组织,培树五带头优秀党员,充分发挥了共产党员在推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率先发展、更好发展、更快发展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转变机关作风,进一步激发了全系统干警昂扬向上、敢打敢拼的工作斗志。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目前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基层司法所缺编少人的现状依然存在;二是对基层司法所目标管理考核机制还有待完

善。三是非法执业、无证执业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现象还顽疾难除、屡禁不止。这些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逐步加以解决。

三、201*年工作要点(一)工作思路

201*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整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全局,围绕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这一中心,深化服务社会和谐和服务民生两大法律服务体系,突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大工作主题,抓好观念更新、队伍建设、机制创新、考核奖惩四个关键,为全区经济社会率先发展更好发展更快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工作目标

1.以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夯实基础,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继续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活动,进一步提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消除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的盲区死点;进一步加大基层司法所的经费保障能力,逐步提高装备水平;建立健全基层所的考核奖惩机制,努力提高基础司法行政工作效能,为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2.以规划实施六五普法为着力点,开展好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全区普治工作再上新台阶。全面开展法律入户四个一工程,力争实现法律入户全覆盖目标;不断拓展法律六进的范围和领域,使法制宣传向更深层次推进,向各个领域延伸;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健全宣传机制,;科学制定并实施六五普法规划,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手段和方式,编辑案例,举案说法,利用电视传媒公开讲法,组织法制宣传队巡回送法,利用手机短信辐射带动学法,开展各类竞赛活动激励学法,在重点村设置法制宣传专栏倡导学法,在全区形成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

3.以关注民生为根本,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民生职能,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努力实现援助范围双覆盖的目标。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放宽受援对象经济困难标准,扩大法律援助受援覆盖面。二是努力实现应援尽援的目标。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搭建并完善法律援助数字化管理平台,扩建法律援助专业律师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切实加大法律援助办案力度,最大限度地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努力实现应援尽援目标。三是努力争取上级部门支持,不断改善法律援助工作条件,提高人员素质,不断促进工作机制更新和职能作用发挥,

力争将法律援助中心建成全市乃至于自治区级法律援助系统的典型。

4.以筑牢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为载体,健全工作机制,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充实基层人民调解员队伍,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相结合的新机制,促进调解朝规范、有序方向发展;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完善并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制度、调解制度和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在基层调委会开展人民调解卷宗评比活动,不断促进工作水平,力争使基层矛盾纠纷排查率达到100%,调处率达到100%,成功率达到95%以上。

5.以预防、处置、化解矛盾为重点,拓展法律服务,推进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加强律师、公证员政治理论学习及执业道德教育,充分发挥政府的法律顾问作用,为全区经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继续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工作,使法律服务人员规范执业、合法执业;年内规划增设一家律师事务所,壮大全区法律服务队伍;加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规范管理,创造条件改善办公环境,不断提高办案数量和质量,争取实现办案数翻番,错案率归零,公正廉洁执法登上新高点。组织、指导、督促基层法律

服务人员深入农村,巡回开展以法律咨询为主的法律服务工作,力争实现全区法律服务全覆盖。

6.以减少重新犯罪为目标,创新工作形式,推进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自治区、市有关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摸清工作底数,落实建档立卡制度、包人到人制度、定期走访制度等,开展矫正工作;加强社区矫正执法队伍配备,在公安派出所协调一名民警作为社区矫正兼职干警,司法所确定相对专职人员从事矫正工作;健全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依靠各级基层组织做好工作,防止矫正对象二次违法犯罪。

积极与监狱、劳教所实行无缝对接,落实四位一体帮教制度、定期回访制度和建档立卡制度,稳妥有效的开展帮教安置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刑解人员安置就业示范基地,帮助更多刑解人员有业可就,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7.以班子建设为核心,提高整体素质,推动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司法行政队伍干部职工的头脑,使科学发展观理论成为统揽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全局的重要理论;深入扎实地抓好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基层人民调解员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及业务建设,提高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用以会代训、巡回培训等不同形式,加强司法所长、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使

基层司法所人员培训率达到100%,村级人民调解员培训率达到85%以上;根据不同岗位和职能的要求,制定规章制度,在司法行政系统建立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工作机制。(三)工作措施

1.领导带头,搞好调查研究,提高班子成员统筹全局、指导业务的能力,提高干部职工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水平。

2.加强全系统政治、业务和法律知识学习教育,以考促学,做到有学习方案、有学习计划、有学习笔记、有学习制度、有考试成绩档案。

3.严格按照司法行政人员五条禁令、法律服务人员八条禁令和上级有关作风纪律方面要求,加大对机关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的监督管理力度,提高班子廉洁自律能力。

4.进一步整合人力资源,充实加强基层司法所一线力量。5.组织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者深入基层,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活动,不断提高活动实效,使活动更加贴近群众的生活,更好服务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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