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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鱼县民政局201*年度半年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27 21:46:42 网站:公文素材库

嘉鱼县民政局201*年度半年工作总结

嘉鱼县民政局201*年度半年工作总结

201*年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指导下,牢牢把握服务大局、服务人民、服务社会、服务国防的基本要求,狠抓了各项工作目标的落实,切实发挥了促进公平、维护稳定、增进和谐的功能作用,为全面完成全年职能目标任务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前段工作基本情况

(一)城乡低保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加大城乡低保监察力度,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根据省民政厅、省监察厅(鄂民政发[201*]1号)通知精神及3月2日第6期全省社会救助工作暨城乡低保专项清理监察动员会议精神,今年4月底开始,在全县集中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清理监察行动。主要对扩大社会救助政策范围的重保、错保,救助对象审核审批不准确的人情保、关系保等情况进行核查清理。通过组织宣传、自查自纠、入户核查、信息比对,共取消城镇低保对象925人,调整农村低保对象66人。月调减保障金10.1万元。同时将符合条件困难户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二是提高城镇低保保障标准,有效保障低保家庭基本生活。今年5月,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180元提高到了210元。6月,根据鄂民政发{201*}23号文件精神,从5月1日起,对全县低保对象6656户10510人按人平15元标准进行了普调。合计

调标资金31.5万元。较好地保障了城镇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三是加大低保平台组织建设,建立稳定专业的低保队伍。低保工作站的建立,通过探索、总结,制度不断完善。低保受理、入户、审查、公示等环节不断规范、透明,基层工作平台正向网络化、信息化、社会化运行模式发展。

(二)城乡贫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制度不断完善。一是及时资助困难群众住院大病医疗救助,不断提高城乡医疗救助的可及性和可得程度。截止201*年6月份,共救助贫困对象448人次,救助资金120.5万元,其中救助城镇贫困群众193人次46.6万元,救助农村贫困群众255人次73.9万元。救助恶性肿瘤145人,尿毒症16人、白血病9人,急性脑中风、脑梗塞43人,精神病20人,严重烧伤1人,重症糖尿病9人,其他205人。同时支付农村特困家庭纳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个人应缴纳部分6.3万元。二是坚持便民救急原则。6月底将在全县全面推行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先垫付救助资金事后结算办法,普遍建立医疗保险、新型合作医疗、医疗救助“三办合一”服务窗口,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的医疗救助服务。

(三)农村五保及临时救助工作得到提高。截至6月止,全县有五保对象1974人,其中集中供养909人,分散供养1065人,集中供养率45%。201*有五保对象1949人,通过核查,死亡81人,新增106人,201*年累计新增农村五保对象25人。201*年上半年五保供养资金151万元以申报财政拨付。

全面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及时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的、暂时性困难。元至6月已救助690人次,发放救助资金27.5万元。

(四)优抚安政策全面落实。一是及时发放定期抚恤救助,元6月共发放抚恤金220万元;二是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政策。201*年上半年共支出医疗补助金30万元,并加强了优抚定点医院软件建设,安装使用了优抚对象医疗网上审批软件,在各医院醒目处悬挂优抚对象治病流程图,使优抚对象看病更加便捷;二是农村义务兵群众优待金按政策落实到位。经统计,全县现有现役军人235名,全部按每人每年2400元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年底统一发放。三是认真做好优抚对象来信来访工作,共接待来信来访200人次。做到符合政策的诉求决不拖拉、推诿,不符合政策的诉求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上半年没有出现群体越级上访现象,优抚群体基本稳定。

(五)救灾工作扎实有效。一是下拨春荒款30万元,共救助2341户7000多人,有效缓解春荒期间困难群众生活。二是“慈善阳光班”项目继续实施。3月29日,举办了慈善阳光班春季开学典礼,共资助学生36人,每人每年发放201*元。三是继续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募集善款对全县白血病和肾病综合症等重病患者进行适当救助,目前已接收捐款8万多元。

(六)社会专项事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婚姻登记

数量再创历史新高。截止6月份登记数达到2420对。其中:结婚登记1630对;离婚登记290对;补发婚姻证件500对。另外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300份。婚姻登记率、登记合格率均达100%。二是殡葬改革成果得到巩固。利用清明期间开展“殡葬服务月”活动,加大宣传执法力度,提高服务质量,共查处土葬案例9起,截止目前火化遗体930具,火化率达100%。

(七)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一是截止6月份我县共销售福利彩票639.8万元,其中电脑票销售601万元,网点即开票销售38.8万元。二是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项目即将竣工投入使用。目前正在加紧绿化等辅助工程建设,预计七月份正式投入使用。三是老年优待政策得到落实。目前已办理老年优待证328个,办理免费乘车证520个。

(八)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一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村级组织软弱涣散问题明显改观。二是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全县各村村务公开基本规范统一。三是发展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我们将12个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同时纳入201*年我县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建设。

(九)基层民政组织建设得到加强。认真贯彻省委7号、鄂编发2号文件精神,深入查找了我县民政工作存在的问题,仔细研究了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的措施,督办了乡镇民政办挂牌和启用印章事项,督促乡镇民政办按要求配齐工作人员。目前

全县8个镇民政办全部已挂牌并启用印章,人员问题正逐步解决。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近期出台相应配套政策,确保民政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下阶段工作安排

一是继续做好农村低保扩面工作,力争新增农村低保1000人。

二是积极配合新农合、居民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统一服务平台的建立,全面推行医疗救助即时结算、事中救助的办法。

三是提高救灾应急水平,要及时有效开展新实救助,要建立健全应急机制,要争创1-2个综合减灾示范示区。

四是认真抓好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销售任务。

五是认真做好涉军维稳工作,加强信息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复退军人诉求,认真解决他们实际困难,耐心细致做好政策宣传,防止集体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六是全面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力争全县“难点村”在面貌上都发生根本转变。

七是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地名公共服务建设,按照全县“实有房屋、实有人口”清理登记要求,全面完成我县镇、村、街、道、巷、门牌设工作。

二O一O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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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民政局201*年工作总结及201*年工作计划

201*年工作回顾

201*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以及区有关单位(包括街道、社区)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开展“服务年”活动为动力,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一主题,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全局干部职工齐心协力,扎实做好各项民政事务,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实现两项突破

(一)我区荣获“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今年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并与相关职能部门及各街道协调抓落实,按照创建标准与要求,在进行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寻找差距,针对薄弱环节,逐项分析研究对策与措施,进一步完善软、硬件设施建设。同时,精心准备相关评选材料。通过不懈的努力,经省评审组初审,民政部公示审定,今年10月19日,民政部在苏州召开的“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表彰大会上,我区获得“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这是继201*年我区荣获“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区”以后再次获得国家级荣誉。

(二)“社工试点”服务岗位增量46%。今年,我局加大社工试点推进力度,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扩大试点领域,在去年五个单位进行社工试点的基础上,今年拓展了信访、团委、禁毒和人口计生等4个领域,购买社工服务岗位由去年54个增加到79个。二是开设了“罗湖区社工网站”,为及时反映我区社会工作动态提供了平台。三是完善和改进社工服务模式,实行以

单个社工开展服务工作为主、试行跨街道成立独立社工服务点、试行购买项目为主等三种服务模式。特别是今年将21名民政类社工进行整合,即每两个街道建立一个社工服务点,每个服务点安排3名社工。目前,在翠竹、东晓、桂园、黄贝及清水河、区福利中心和德福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立了7个社工服务点,较好地解决了社工力量分散,势单力薄,缺乏协作和互动的问题,提高了个案质量和服务水平,经组织检查评估,服务单位满意率达80%以上。

二、“三个民生保障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一是认真贯彻执行《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水平,让辖区困难群众切实享受到城市发展的成果。截止11月底,全区纳入低保家庭552户/1263人,发放低保救济金共491.28万元;为低保863人次核报基本医疗费21.68万元;为18岁以上的低保人员3812人次交纳住院保险金11.67万元。在临时救助方面实行分类救助,今年为314户困难家庭发放特困救助金48.57万元;为342名患重大疾病人员给予医疗救济86.61万元;为518位在读大学的困难家庭子女予以助学救助147.9万元。二是加大协调力度,完善节日多部门帮扶联动机制,减少出现重复救助现象。今年春节、国庆、中秋期间,以召开座谈会、组织上门慰问等形式对辖区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及患重大疾病人员发放慰问金,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每个困难家庭中。三是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积极与市救助站协调,今年先后引导79名流浪乞讨人员到市救助站帮助解决困难。四是建立三级灾害信息员队伍,普及防灾减灾宣传,在“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中向街道、社区发放防灾减灾宣传挂图93份、宣传手册2490本,增强社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同时,在全区开展社区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今年全区上报了11个创建点,通过以点带面,全面普及,增强各社区对灾害的防御能力。

(二)完善社会福利体系。一是老龄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截至11月底,为辖区7754名老年人办理了《老年优待证》,为393户老人家庭安装了亲情通,使用效果反映良好。社区老年协会不断健全,至11月底,全区已成立98个老年协会。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星光老人之家”的管理力度,区老龄办上半年对全区“星光老年之家”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对少数开放不正常、卫生环境差、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改进落实。三是继续加大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力度,3月份将市统一印制的“居家养老消费券”全部发放到各街道办,从第二季度开始我区统一使用“居家养老消费券”,截至11月底,全区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数达1602人,完成了区政府年初下达的1500人的任务。同时,招用罗湖户籍下岗失业人员176人经过专业培训后成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员,实现了既解决户籍下岗人员再就业,又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多元化居家养老服务的双赢效果。今年,德福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被省政府评为“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该中心负责人彭新发和服务员李雯芳被评为“深圳市促进就业先进个人”。四是依托星光老人之家和社区老年协会推动老年文体活动的开展,在老人节期间,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拨付老人节系列活动专项经费35万元,老龄委各成员单位也拨出经费共50多万元用于开展各项活动,我区推选参加市组织的各项老年活动比赛中获得3块金牌和多个一、二等奖项。

(三)完善慈善募捐救助体系。一是区慈善会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救助活动,在对全区患重大疾病的户籍居民进行普查的基础上,今年先后对9名患重大疾病的特困家庭给予救助,发放救助金共6.11万元。同时,区慈善会作为推荐单位及时向市慈善会报送了41名申请“劳务工关爱基金”重大疾病救助对象的资料和12名申请“劳务工子女重大疾病救助”的资料,帮助这些特困家庭解决实际困难。二是充分发挥慈善募捐功能,在8月中旬组织开展“大爱无疆.情系台湾”募捐活动中,全区人民慷慨解囊,踊跃

捐款,共筹得200万元善款上交到市慈善会。组织开展“慈善月”活动中,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为建立“罗湖儿童大病救助专项基金”踊跃捐款,截止11月底,区慈善会募集到善款79.49万元,将用于我区儿童大病救助。三是认真做好社会捐助接收管理工作,区捐助接收中心今年共接收社会捐助衣物8713件,经分类整理运往市指定接收仓库.区慈善超市今年为辖区低保户2741人次免费发放米、油等各种生活物品共计4608件,从而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爱。

三、其他工作全面发展

(一)固本强基社区建设有新进展。一是加大推进社区基础建设力度,今年,我局积极争取市、区财政的资金支持,着力解决社区服务设施面积未达标的社区,目前,全区83个社区,其中82个社区均已完成达标任务。二是加快“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创建活动,目前,全区83个社区中,获评省“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的56个,获评市“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的59个,今年11月份向市申报了10个市“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待审批。三是研究解决固本强基社区建设项目后续管理中的资金保障、设施维护与监督管理机制,提高社区公共服务资源使用效益,我局起草的《罗湖区固本强基社区建设项目后续使用管理办法(送审稿)》已报送区政府,待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出台。

(二)优抚安置和双拥、维稳工作有新成效。一是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到位,各类优待抚恤、生活补助按时发放,并帮助优抚对象解决临时生活困难、医疗补助、等实际问题。二是做好201*年冬106名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发放安置期间生活补助39.1万元和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662万元,保持自谋职业率100%。三是加大双拥、维稳工作力度,在春节、“八一”期间,组成多个慰问团(组)对驻军部队进行慰问,今年共拨付300万元为驻军部队解决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等14件实事。同时,还为驻军部队183名基层中队官兵开办计算机和英语培训,对未安置或下岗的118名随军家属发放

生活补贴。继续拓展双拥共建,发挥“两新”组织中拥军骨干的示范作用,引领更多的“两新”组织积极参与到拥军行列中来。今年7月,我区龙园山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获得“广东省军民共建先进单位”称号。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召开座谈会、上门访谈、发送慰问金等形式做好维稳工作,今年来我区参战退役人员没有发生群体性越级上访问题。

(三)社会组织登记有新增长。今年来,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我局在区行政服务大厅开设了社会组织受理服务窗口,同时,加强做好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全年新登记社会团体3个、变更登记5个,新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20个、变更登记26个。年底,对所有已登记的社会组织进行年度检查,至11月底,有75个社团、13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通过了年检。

(四)福利中心(二期)工程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福利中心(二期)建设项目,是区政府落实深圳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重点保民生建设项目。今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市民政局的大力支持下,前期工作进展顺利,2650万元前期工程资金已到位(其中市民政局1250万元、区政府1400万元)。目前,已进入完成项目工程概算编制、工程预算审计、工程招投标等工作阶段,并已移交区工务局进入施工前期工作。

(五)婚姻登记处新址服务窗口建设有新气象。为进一步加强民政服务窗口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我局积极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全国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标准,从有利于窗口服务出发,对婚姻登记处新址(沿河北路2021号)进行整体改造装修,如期完成登记大厅建设,并于6月8日正式搬迁新址办公,为辖区居民提供集婚检、登记服务为一体的优质服务窗口,进一步强化了婚姻登记法制化、规范化管理。截止11月底,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7867对,离婚登记1269对,补领结婚证322对,补领离婚证49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证明3025人次,各类婚姻登记合格率100%,

(六)殡葬管理工作有新成绩。一是推进绿色殡葬,文明祭祀,认真管理好清明、重阳节期间辖区群众祭祀活动,派出值勤工作人员540人次,共接待祭祀群众2万多人次,机动车300多辆,免费派发鲜花800多束,悬挂

宣传标语70多幅,确保了群众祭祀活动平安、有序。二是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加强对死亡人员的尸体管理,1-11月份,全区户籍死亡人口511人全部实行了火化,火化率连续12年保持100%。三是进一步加强对18块经市规划局划定红线规划控制线深埋绿化地的整治。

(七)基层社区干部队伍素质有新提高。今年9月,组织了全区10个街道的分管领导、社会事务科科长、社区工作站站长等110人,在区委党校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培训学习;10月底至11月初,组织了基层社区干部49人赴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进行培训,通过创新思路借用外脑培训,为基层社区干部“充电”,得到了知识和能力上的丰富与提高。

201*年工作计划

201*年,我区民政工作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民计民生”这个主题,根据国家民政部与我市签署的《推进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合作协议》中的六大领域,积极探索与罗湖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衔接,体现社会建设基本要求的现代民政新格局,为罗湖建设“现代化核心城区”发挥民政职能作用。全年工作计划是:进一步完善两个体系、建立三项机制、推进六项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两个体系

1、完善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一是进一步落实《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通过整合各职能部门的救助资源,有效运用社会资源,构建跨部门的综合性、普惠型社会救助体系,让辖区困难群众切实享受到城市发展的成果;二是继续做好防汛、防寒工作,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开展全国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救灾救济工作水平。

2、完善慈善救助体系。在全社会弘扬慈善文化,激发社会各界的热情,营造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参与慈善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大慈善资金的筹集募捐力度,有计划地实施慈善救助,让慈善惠及百姓,不断提高救助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建立三项机制

1、积极探索建立社会工作机制。一是继续加大社工服务面,201*年全

区社工服务岗位计划由79个增加到100个;二是完善实施“社工机构综合评估办法”,以此作为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招投标的一个重要依据,以此促进社工机构有序竞争、优胜劣汰,提升综合服务水平。

2、稳妥建立普惠型社会福利机制。配合市民政局做好孤残儿童、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低保对象及其他特困群众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着力提升福利中心机构养老水平与推进居家养老互动机制,重点加大居家养老“日托中心”建设力度,不断拓展服务领域,逐步形成包括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卫生保健、老年康复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居家养老服务格局,全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达到1800名。

3、建立完善优抚安置和社会化(两新组织)拥军新机制。一是加大慰问、走访,解决优抚对象实际困难的力度,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二是建立完善以自谋职业为主,重点安置与自谋职业、推荐就业相结合的安置机制;三是进一步完善高等院校再深造、中级技能培训与短期技能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机制;四是探索社区拥军新模式,全面开展科技、法律、文化、教育、环保等专项拥军活动,继续发挥“双拥门店”、“四点半”少年军校特色以及龙园山庄等拥军品牌示范效应,引领更多的“两新”组织积极参与拥军活动,推动拥军活动向社会化全面发展。

三、推进六项工作

1、全力推进社区自治,进一步整合社区资源,推动成立社区自治议事会,发挥社区居委会在社区自治过程中的主体作用。一是通过开展邻里相亲等社区活动、实施邻里互助计划,调动社会组织和居民参与社区自治的积极性,培育社区自治理念;二是通过建立和完善民情恳谈会、民事协调会、民意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等四会制度,切实加强社区居委会的自身建设,强化社区居民的自治功能;三是通过举办社区自治经验交流会,推广社区自治的特色做法,提高社区自治水平。

2、继续抓好固本强基社区建设,按照《深圳市社区建设发展规划纲要(201*201*年)》的标准要求,年内全区83个社区全部完成达标任务。同时,进一步深化“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力争年底前全区获评市“六

好”平安和谐社区达到85%以上。

3、着力抓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一是根据市出台《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和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对社区社会组织实行登记备案双轨制;二是加大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力度,促进其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同时,进一步健全社会组织的自律机制,逐步建立完善科学、规范、有效的监管机制。

4、进一步落实老年优待政策,继续抓好《老年优待证》的办理发放工作,依托160个“星光老人之家”组织开展各项老年文体活动。进一步加强区、街道、社区三级老年协会建设,发挥各级老年协会在开展为老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5、全面推进福利中心“二期”工程建设,争取201*年初破土动工。同时,根据国家财政部有关201*年中央彩票公益金补助地方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通知精神,福利中心二期建设资金已通过市民政局、财政局及省民政厅、财政厅向国家民政部申请3000万元建设资金补助,以确保工程进展顺利。

6、继续加强对18块深埋绿化地的整治,按照市划定的红线规划控制线的要求,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抓好整治工作。

罗湖区民政局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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