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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简要总结

时间:2019-05-27 21:49:05 网站:公文素材库

法律援助简要总结

探索长效保障机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攀枝花市总工会201*201*年职工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近两年来,攀枝花市各级工会组织认真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坚持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积极开展职工法律援助工作,探索建立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两年来,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64件,结案率达95.7%。其中:代理仲裁诉讼案件33件,协调处理非诉讼案件418件,提供法律咨询1780件,代写法律文书33件。全市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两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固本加基,从源头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两年来,市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参与省、市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法规、政策的制定,努力从源头上维护广大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群体的利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

公开征求意见活动,提出了市总工会的11条意见。对《四川

省农民工工资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攀枝花市《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等法规、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提出工会的意见,参加

了市政府关于煤气收费价格上调、生活垃圾处理费等听证会,所提出的对特困职工家庭给予价格优惠的建议被市政府采纳。

二、坚持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化。

一是坚持与日常信访工作有机结合,对在日常信访接待中发现的严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事件,提供直接、具体的法律援助。

二是坚持职工法律援助与困难救助帮扶有机结合,为来访的困难职工解决实际困难。三是坚持职工法律援助与劳动仲裁相结合,直接独任或参与重大、集体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审理工作,增强工会维权的权威性,使工会的维权手段更直接、更有力。两年来,市总工会代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33件,其中由市总工会兼职仲裁员独任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9件。

三、建立社会化维权机制

1、201*年8月,成立了全市职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挂帅,成员由19个市级相关部门领导组成,并明确了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以“两办”文件下发。

2、积极做好普法宣传教育。以“四五”“五五”普法宣传推动维权工作法制化。在全面完成“四五”普法规划的基础

上,开展“五五”普法规划工作,一是通过发放《进城务工人

员维权手册》,提高职工(农民工)自我维护能力。二是普法形式灵活多样。各级工会利用就业培训、上岗培训、职业介绍等多种渠道,对职工和农民工进行法律法规培训,

3、201*年,市总工会正式聘请2名律师为常年法律顾

问,增强了依法维权力度。同时,指导部分基层工会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今年11月,市总工会制定的《基层工会法律顾问制度暂行办法》被省总工会转发,要求各市州学习借鉴。

四、推动工会维权工作长效化。

维权工作任务艰巨,仅靠工会一家是不行的。市总工会通过整合各部门资源,借助外援、形成合力,更好地做好维权工作。建立市、区(县)两级维权联盟。201*年8月,市总工会起草并指导帮助我市五个区、县总工会签订了《攀枝花市区域间职工维权联动多边合作协议书》,相互间为对方到本地区务工或本地区到对方务工劳动权益遭受侵犯的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代书法律文书、非诉讼调解、代理诉讼和仲裁等法律服务,并帮助经济困难的农民工申请仲裁和诉讼费用的减免和缓交;约定互相委托对方调查取证、代为申诉、起诉或申请执行等。东区总工会、仁和区总工会聘请了律师作法律顾问,参与工会的维权工作,为职工提供法律帮助。

两年来,我市工会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工会维权的手段不够丰富,尤其是依法维权的探索不够;工会法律工作专门人才缺乏,制约了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将认真加以解决。

二00七年五月日

扩展阅读:法援工作总结

关注民生服务大局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兴宁区法律援助中心201*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兴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城区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局机关的精心指导下,以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重点维护农民工权益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现将201*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如下:一、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情况

截止到201*年10月,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94件,解答来访来电咨询820人/次,同比去年分别增长101%和52.1%,案件受理数和接待来电来访数均居南宁市十二县区之首。中心还提前四个月完成城区下达“办理100件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建立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的为民办实事项目。所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中,刑事案件102件,民事案件33件,劳动仲裁59件,为受援人避免

或挽回经济损失97.34万元。二、法援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网络,畅通援助渠道

1、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中心在城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劳动监察、法院等单位设立便民服务点,同时充分利用设置在流动人口聚集的朝阳广场的法制宣传电子屏进行法律援助宣传,着力打造便民服务窗口。

2、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针对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中心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适时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的审查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600元以下,除落实好弱势群体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伪劣农药、种子、化肥坑农事件以及家庭暴力等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权益保护工作外,还从维护基层稳定角度出发,关注社会热点,把一些影响较大的案件也纳入法律援助服务范围,促进基层和谐。

3、拓宽申请渠道和简化受理程序。根据受援人的实际情况,中心在开通“12348”电话申请法律援助服务的基础上,还推行网上申请、法律援助人员上

门受理申请等服务方式,同时为农民工开僻“绿色通道”,使法律援助“申请不出乡镇,咨询不出家门”。(二)着眼大局,提升服务能力

1、关注社会热点,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针对金融危机导致企业拖欠工资、欠薪逃匿、断保等侵害职工权益的问题增多,农民工使用过激手段讨薪、上访事件频发的现状,在局机关的精心指导下,中心及时调整工作重点,主动服务城区经济发展,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作为特殊形势下的特殊任务。对一些有影响的重大案件,中心领导亲历亲为,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如平息花房餐厅29名员工欠薪上访事件、妥善处理昆仑采石厂爆炸案中受伤工人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为涉嫌团伙犯罪的维吾尔族人员提供维权辩护等,较好地发挥法律援助促进基层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

2、针对维权难点,加大服务力度。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中心除在城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劳动监察、法院等单位设立便民服务点外,还分别在城区75个村(社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为有法律援助需求而又无钱打官司的贫困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此外,中心还强化部门联系,争取多方支持,主动为贫困受援人申请“减、免、缓”收各类鉴定费用近万元,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中心创新服务方式开展“律师进驻南宁市人力资源市场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值班活动”,成为广西首家由政府出资,聘请专职律师进驻人力资源市场值班的法律援助机构。通过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市场滚动播放法律知识宣传光盘、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意见以及引导符合条件的人申请法律援助等方式,使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享受到及时、专业、低成本、高效率的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将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前移的举措,将对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事后维权”变为“事前预防”,对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维权、依法维权的意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截止10月份,由人力资源市场值班律师引导到法律援助中心维权的农民工案件达68件,占已受理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总数的41%。通过深

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完善工作制度,促进了中心法律援助便民工作常态化。

3、聚焦工作站点,拓宽服务领域。中心注重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各部门的职能作用,除与城区妇联、劳动监察、劳动保障中心等部门深入到镇及街道为农村农民及农民工开展“妇女维权周法律宣传”、“春风送暖行动”以及解决“出嫁女”问题等法律宣传活动共十二场,播放法制宣传片三场外;还分别举办了两次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负责人培训班,组织包括镇、街道分管该项工作的人员共200余人进行培训,通过以会代训等方式,明确法律援助联络点组织形式及工作要求,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组织有序,覆盖全辖区的基层法律援助网络体系。

(三)注重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中心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反映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活动中推出的新思路、新举措。其中《兴宁区帮助农民工维权》、《兴宁区法律援助机构进驻人力资源市场》以及《服务促凝聚,援助显真情》等18篇报导分别刊登在司法部《中国法援信息》、《广西日报》、《南宁日报》、《法治快报》上,并在广西电视台资讯频道、南宁电视台《南宁新闻》栏目、中国法律援助网、南宁法制网、城区政务信息网等新闻媒体播出,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此外,中心还积极参与南宁首届“政法文化节”法律宣传及摄影作品的投稿活动,累计共向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南宁市法律援助中心及城区政法委提交调研论文七篇,摄影作品三张,较好地展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风采。(四)加强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1、在软件方面,中心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等各环节的制度和服务标准,通过制定集体诉讼案件跟踪反馈制度、到庭旁听制度以及案件回访等制度,不断完善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督机制,提高办案质量。此外,中心还注重对人员的培训,通过开展周例会学习、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和跟班办案学习制度等多项举措,加大人员的培训力度。同时,中心还鼓励和支持法律援

助人员接受学历再教育和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以提高法律援助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能力。

2、在硬件方面,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在中心已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的基础上,在局机关的大力支持下,中心的办公环境有所改善。局机关通过对办公场所进行扩建,使中心有了专门的咨询接待室,咨询接待用房增加近20平方米。此外,今年68月,中心还分别获得南宁市法援和城区司法局配置的办公电脑各一台,极大地缓解中心办公电脑不足的现状,提高了工作效率。三、存在问题

(一)规范化建设水平仍然不高。和其他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比较,中心经费保障、交通工具配给等方面的总体水平不高,硬件设施仍处于中低水平;法律援助窗口临街落地便民要求还未全面落实。

(二)信息意识还很不够。中心指派的律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中,出现了很多感人的事迹和典型的案件,但由于办案人员缺乏对信息敏锐的感受力,致使对典型案例宣传报导的判断能力和洞察力还很不够,典型案例的宣传信息工作有待加强。

(三)统计工作能力亟待提高。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有效地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法律援助机构工作的规范化。但中心人员尚未能合理利用和管理信息资源,出现统计咨询解答质量不高、数据不全的现象。

四、201*年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援助力度,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和受援率。针对农民工当前因社会变革、转型、利益调整过程中产生的比较突出的社会矛盾问题,中心将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保障民生、维护民生的突出作用,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2、继续推进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建设。中心将依托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通过定期对各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专门的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使他们能尽快熟悉

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业务能力,适应工作需要,切实保障法律援助网络建设的顺利进行。

3、进一步完善窗口服务。为了从多方面便利群众,为群众提供满意的服务,中心将继续在完善窗口服务功能上下功夫:一是继续配合市法援完成“12348”法律服务热线的平台建设,提高法律援助服务功能;二是加强对窗口接待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培训,强化制度管理,树立亲民服务观念;努力在目前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接待窗口的功能设置,对来访人员提供更为周到便捷的人性化服务。

4、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知晓率。采取多种载体帮助辖区群众了解相关维权知识和申请法律援助途径。依托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联系点贴近群众的优势,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到流动人口聚居地和农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宣传,进一步扩大群众尤其是乡镇农民的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和宣传效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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