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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河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27 22:06:33 网站:公文素材库

横河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工作总结

关于博罗县横河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

挂钩试点项目工作总结

为了改善我县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优化用地布局,切实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破解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尖锐矛盾,我县横河镇项目作为广东省省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单位,积极按照省厅的要求组织开展这项工作,并最终通过省厅的验收。现将该项目工作总结如下:

一、项目区基本情况

横河镇项目区于201*年向上级申请成为广东省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单位,并于201*年7月24日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同意(粤国土资规保函[201*]1121号)。横河镇项目区位于横河镇横河村、沙上村、卢屋村、石湖村、东角村、郭前村,拆旧区面积为150亩,建新区面积为150亩,挂钩周转指标规模为150亩。201*年9月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局部调整惠州市博罗县横河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的批复》(粤国土资规划函[201*]1608号)中同意我县调整博罗县横河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建新区范围。调整后,建新区仍位于横河镇郭前村,面积由150亩核减为120亩;相应挂钩周转指标由150亩核减为120亩;拆旧区保持不变。横河镇政府为项目区的实施主体,负责项目区的复垦工作,县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监督检查。根

据调查核实,拆旧区总投资176.2万元,其中:补偿费用约93.85万元;土地复垦费用约82.35万元。

二、项目实施情况

1、为加强横河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领导,横河镇政府成立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及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国土、农办、村建规划、水利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制订了《横河镇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项目实施规划》,明确任务和时间安排,积极筹措资金,确保项目的实施。

2、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横河镇政府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召开相关村、组干部会议,广泛听取村、组干部意见,并组织了项目区所在乡、村、群众代表进行了听证。

3、在项目得到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同意后,横河镇府对拆旧区进行地上附着物进行清点,造册确认补偿金额。然后委托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对需拆旧的垦复点进行了测量、规划、设计和工程预算。

4、本项目拆旧区均为停办的砖厂或废置无人居住的居民点。项目于201*年8月开始动工,201*年10月完成。

5、项目建新区面积为120亩,地类为林地,需占用挂钩周转指标120亩。建新区用于201*年第55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用地报批材料已组织完善,并已上报省厅。

三、项目验收情况

我县国土资源局汇同农业局和林业局于201*年12月初对该项目进行了初验,项目工程按设计图纸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复垦的农用地质量标准符合验收标准,初验合格。12月中旬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和林业局进行了验收,并验收合格,并于12月底通过了省国土资源厅和农业厅的抽检。验收后的拆旧区,原来的旧砖厂、旧砖窑、居民点等已被拆除,并垦复为农用地,种植上果树和速生丰产林等。

四、计划归还指标

按相关文件要求,我县的挂钩周转指标规模为120亩,201*年需归还指标100亩,201*年7月前需归还20亩。根据项目的验收实际情况,拆旧区拆除复垦农用地130亩,并经省国土资源厅(粤国土资规划函[201*]170号)确认,已归还挂钩周转指标130亩,没有突破使用挂钩指标。

五、挂钩收益

项目建新区的120亩项目用地,待省国土资源厅审批通过后,采取公开出让的方式,出让所得的土地收益大部分返回给横河镇府,用于解决拆旧区相关问题。

六、存在问题

1、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项目属于一项新生事物,我们实施过程中由于工作经验不足,需要边摸索边前进。加上拆旧部分有些涉及村民利益关系存在和现使用都怕拆除垦复后失去原使用权,给这些工作加大

了难度。

2、石湖村石湖咀小组旧居居点面积为20亩的拆旧区(项目区编号:BL08-8),201*年上报材料时,拆旧区仍属于破烂旧村庄,但在201*年-201*年间当地县政府推进建新农村建设,政府支助村民进行泥砖房改造,计划垦复的旧居民点,陆陆续续被原村民改建为楼房,造成该拆旧点大部分无法进行拆旧垦复。

七、项目效益分析

1、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试点项目挂钩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我镇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困难,提高了横河镇的综合能力。也符合国家节约、集约用地的基本要求。

2、拆旧区复垦为鱼塘的出租给当地村民养殖水产及禽蓄,村集体每年可获得可观的经济收入,复垦为园地、林地的拆旧区已种植柑桔及速生丰产林,当地村民也已得到了丰厚的经济利润。今后我镇将继续加大对拆旧区的土地管理跟踪工作,使拆旧区垦复后的土地得到效益最大化。

二0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扩展阅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总结

大洼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总结

大洼县被确定为全省城乡一体化试点县以来,县委、县政府对城乡一体化工作高度重视,迅速统一思想,积极行动,扎实推进,开局良好。

一、县域基本情况

大洼县位于辽宁省西南部,地处环渤海经济圈东北部,是联结辽南、辽西与辽中三大经济板块的重要节点,也是上升为国家战略的辽宁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区域之一。县域辖区总面积1683平方公里,全域为国有农场,全部为国有土地,下辖15个镇(农场),总人口40万,农工已纳农垦职工养老保险体系。

201*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实现280亿元,增长55.6%,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有望进入全国百强县(市)行列,被列为全省唯一的全域城镇化试点县。

长期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土地管理、耕地保护等工作,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批、供、用、补、查”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在破解用地瓶颈、推进经济快速发展上,用实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逐渐探索出了符合大洼实际的利用增减挂钩统筹城乡发展的路子。

二、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情况为有效解决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用地瓶颈问题,我们在用足用活政策,多方增加建设用地指标和积极对上争取土地指标的前提下,突出抓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一)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基本情况

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启动工作始于201*年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改委小城镇建设项目,到目前,经省国土资源厅(省政府)批准五个批次、十五个项目区,累计批复挂钩周转指标904.3107公顷,项目区共涉及拆旧区总面积1057公顷,规划区内拆旧户数10160户,拆迁人口35679人、拆迁村屯85个。

(二)主要工作做法1、思想认识到位

经过学习和引导,全县上下思想高度统一,一致感到增减挂钩政策是我县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必须牢牢把握,这样才能拉大发展空间,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可以说,增减挂钩是我县城乡一体化的发动机,增减挂钩的作用和意义不仅仅在于争取多少建设用地指标,而是通过挂钩规划的实施,可以大手笔地谋划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空间布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维护农民权益,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三次产业形成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真正使统筹城乡一体化实现跨越式发展。作为全省唯一的全域城镇化试点县,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建设“两城两区五园”和推进“三化一业”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思路(即按照“全域城镇化”的理念,从规划上把大洼看作一个整体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逐步形成“两城两区五园”和“北商中居南工”的发展空间格局。“两城”即大洼温泉生态新县城、大洼临港生态新城;“两区”即红海滩湿地生态旅游度假区、北部综合商贸服务区;“五园”即石油管材机械加工产业园、数字印刷包装产业园、精细化工产业园、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园、鸭业循环经济产业园。“三化一业”即工业集群化、农业现代化、城乡一体化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就是人往“两城”集中,商贸物流往“两区”聚拢,工业项目往“园区”摆布。为有效解决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用地瓶颈问题,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坚持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以保护资源、保障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科学编制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合理布局项目建新区和拆旧区,扎实做好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工作,同时把增减挂钩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农垦职工危房改造结合起来,避免了城乡建设中的二次拆迁。

2、组织领导到位为推进我县增减挂钩工作,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各位政府领导任副组长,国土、发改、财政、环保、住建、农经、水利等相关部门和各镇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兼任,具体负责增减挂钩、统筹城乡一体化工作的规划编制、统计汇总、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同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并层层分解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此基础上各镇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县委、县政府对城乡一体化工作高度重视,县委书记、县长多次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深入现场调研,解决实际问题,并对规划和政策制定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具体的指导性意见。县里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座谈会和研讨会,听取各镇和相关部门关于用好增减挂钩、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加快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为详实地掌握工作推进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调度拆旧复垦区农民回迁摸底调查进展情况,每两周召开一次项目建设进度汇报会,每月对新居工程进展情况进行一次跟踪督察,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3、政策制度到位好的政策只有坚持到底才能发挥最大效果,朝令夕改只会事倍功半。我县在推进增减挂钩试点、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上的各项政策措施始终秉承前后一致的原则。201*年县委、县政府制定印发了《大洼县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大委发201*6号)和《大洼县推进城乡一体化若干规定(试行)》(大委发201*7号),在此基础上,201*年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实施细则(试行)》(大委发201*6号)。在制定《实施细则》之前,我们多次组织召开农民群众座谈会,充分了解群众需求,为政策制定提供了可靠依据,也为农民群众认可城乡一体化政策打下了良好基础。《实施细则》是对《实施方案》和《若干规定》的延续和细化,把各项原则具体为操作办法,避免了政策制定因人而异、因事而异,群众容易接受、容易理解,从制度上对增减挂钩工作每一步的要求都用县委、县政府的文件进行了明确。对每个部门、每个镇应承担的职责、工作任务,每个建新区内新居工程建设项目,拆旧区内复垦项目等都提出明确的时限和要求,保证了增减挂钩试点、城乡一体化工作的顺利推进。

同时,根据工作进程,县委、县政府制定完善了相关配套政策。先后出台了《中共大洼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中共大洼县委大洼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业集群化的意见》、《大洼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快引进人才和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试行)》以及《关于加强城乡一体化资金使用管理的规定》等一系列文件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增减挂钩试点、城乡一体化工作的开展。

4、宣传监督到位

为了让全县人民真正了解增减挂钩与城乡一体化工作,保证政策规定的充分公开,我们始终把宣传工作放在首要位,通过走访、调研、讲座等形式,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自觉地把各项工作融入到城乡一体化的大战略中去,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城乡一体化工作的氛围。去年9月,县委、县政府在增减挂钩大批量项目报批过程中,就召开了全县村党支部书记以上的千人领导干部培训大会,既让全体干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又让他们熟知政策、掌握操作规程。在我县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上,县政府分管领导还作了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全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的专题讲座。

在做好面上宣传的同时,县委、县政府自加压力,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为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支持增减挂钩城乡一体化工作。县电视台开设了“县长走进直播间”专栏,县领导面对面与农民群众座谈,就城乡一体化工作相关问题解答群众疑问,并刻录成光盘在县电视台循环播放。县政府先后编印了《大洼县城乡一体化政策汇编》小册子201*0余册,确保每户一本,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利用好增减挂钩政策、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充分理解和积极拥护,为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和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5、资金保障到位

县委、县政府清醒地认识到利用增减挂钩、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是一项浩大的、系统的、综合性工程,城乡一体化实际上就是拆旧建新的过程,这个过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撑,县财政收入不会因此而增加,或许还会有负债。但是从另一方面看,通过城乡一体化发展,城镇环境得到改善,全县生产力发展要素集聚更加全面、配更加合理,今后发展的空间更大、速度更快,积聚的人气更高。因此,县、镇财政在用好增减挂钩、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中,坚持把舍得投入作为第一原则,自觉主动做到资金保障到位。

城乡一体化资金需求庞大,建设资金由县、镇财政部门集中管理、统筹安排、多渠道融资,按照项目预算、施工进度、监理报告及合同要求等予以拨付。我县的城乡一体化资金来源主要有财政补贴、财政专项资金、对上争取资金、融资四个渠道。财政补贴即县、镇两级财政在土地收益、县政府奖励、补贴、税收收入、专项资金、融资中安排城乡一体化补贴资金;财政专项资金就是集中力量办大事,集中整合相关单位的专项资金,共同用于城乡一体化中土地复垦、土地整理、土地开发、水利设施建设、农业技术推广、城乡道路、中低产田改造等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以及“六小工程”、社会事业等项目;对上争取资金就是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各类资金,优先用于城乡一体化建设;融资就是采取贷款、证券、基金、担保、信托、BT、BOT等多种融资方式,筹措城乡一体化建设资金。

6、利民惠民到位

无论是增减挂钩,还是城乡一体化,其根本目的就是生产得发展、农民得实惠,确保农民权益受维护、生活质量有提高。在这方面,县委、县政府不仅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实践的,相继制定了一系列利民惠民的好政策,有力地推动了增减挂钩试点、城乡一体化工作的扎实开展。

在住房安置上:坚持高标准规划,力求功能完善、配套齐全、管理科学,不设独立的农民新居工程小区,而是将农民新居工程融入到城市高标准新型社区之中,这样农民群众才乐于搬迁居住。新型社区做到办公、社保、民政、计生、农技、公安、司法等行政服务资源齐备,青少年活动中心、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站、卫生院、物业服务站、学校、公办幼儿园、文化广场、养老院、超市、停车场、公厕、垃圾转运站等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我们规划全县的农民新居工程全部为楼房,每栋楼设计3至4个单元,设定了45、55、65、75、85、95、105和120平方米种户型,充分满足农民群众不同的居住需要。新居工程回迁楼全部具备即迁即住条件,免去了农民装修支出。针对城乡新居工程的需要,考虑了农具房、大型农机具室内外停放场、小型畜禽舍、小菜园等附属设施的安排,满足了农民生产生活需要。对农民现有房屋换按1:1或1:1.1比例拆旧换新,平房换楼房,农民进城后的安房屋不是经济适用房,也不是小产权房,而是真正意义上的商品房,是由政府统一购买配送的。对群众需求额外增加的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的,按建筑成本核算收费;凡不足45平方米的,无偿补足面积,保证农民居者有其屋。对少数搬迁户如不愿参与房屋换的,可选择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以独立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为准。在回迁楼分配上,制定了综合评分体系,包括签订拆迁协议先后顺序、装修程度、身体状况等多个标准,对因残疾、重症疾病行走不便或年龄在55周岁以上的人员家庭,可优先选择一楼,确保分配公开公平合理。

在就业安置上:农民进城后可不再从事农业生产,原有承包土地可通过土地流转、入股等形式获得收入。我们明确了原土地承包权保持不变,给予确权发证,承包时间到农村二轮土地承包结束,给农民群众吃下了“定心丸”。拆旧后进城农民,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每个家庭不挑不选在24小时内至少安排一人上岗就业,新居工程物业公司优先选用回迁农民,建筑工程用工优先选用回迁农民;拆旧后进住县城新居工程的农民,对于自主创业的,享受自主创业优惠政策,给予扶持,从事个体经营享受最高每年8000元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加快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设,进城农民免费享受就业培训,由人社、教育等部门组织开展物业、保洁、保育、家政服务等培训,确保每人至少掌握两项就业技能,打消农民进城后的顾虑。

在配套安置上:对搬迁进城后的农民,由本人提出申请,可纳入县城居民户口统一管理,享受城镇居民各种待遇。由于大洼全域为国有农场,农民进城后的农垦职工养老保险将纳入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范畴,退休工资将翻一番;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变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保费由30元/人/年提高到240元/人/年,最高报销额度上限由3万元提高到15万元。所涉及到的补缴保费部分由县财政承担,有用工单位的,今后缴纳部分按相关规定执行。这对自古以来“养儿防老”的农民群众来说,无疑是最大的“福音”。在搬迁进城后农民子女就学上,由县政府统一安排到县城内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入学,与原城市学生享受同等的入学、就读权利,免收一切学校收费;报考县内高中、职高的,在考试成绩之外加20分。

在住房补贴上:为充分调动农民进城,引导农民尽快由农民变市民,县政府给予进城农民至少三年的住房补贴予以过渡。县财政从物业费、取暖费、交通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方面对进城农民群众进行补贴,大大降低了农民群众的生活成本。新居工程物业费执行0.9元/平方米的标准,由县、镇财政补贴0.6元/平方米,从交工之日起补贴3年。取暖费执行县定标准,从交工之日起,由县、镇财政全额补贴3年。“两管三线”(燃气、自来水、电力、电话、有线电视)初装费全部列入房屋建设成本,由财政承担,有线电视前三年的收视费由县、镇财政全额补贴。同时完善城乡公交体系建设,新居工程居民享受三年的交通补贴,主要考虑进城后仍然在农村继续耕种的农民,需要由公交接送,鼓励农事龙头企业购内部交通车辆,接送农民工上下班,由财政予以一定补贴。

对于少数不愿进城的农民,在所在区域规划的新市镇中由政府统一建设集中居住区予以安。原有农垦养老保险不变,同时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畜禽养殖小区和种植小区。种植小区一部分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集中棚菜生产区,一部分为农户种植蔬菜的自留地(每户20平方米),从而保证农民生产、生活所需。

(三)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经验不足。增减挂钩与城乡一体化工作是一项新生事物,既没有成形的模式可以遵循,也没有成型的经验可以借鉴。我县作为全省城乡一体化试点县,在实际工作中,只能是边干边探索,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

二是新居工程建设需进一步加快。增减挂钩最终体现就是把拆旧区的村屯复垦为耕地,而要按时按规定要求完成好复垦任务的前提是把拆旧区的群众安好。全县城乡一体化计划安排的新居工程共计15项。其中,今年计划开工10项,已开工建设项目有6项。我县将进一步加快推进新居工程建设,力争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尽快开工,已开工项目尽快具备回迁条件,确保拆旧复垦区农民按时回迁,拆旧复垦工作按时开展。

三是资金筹措上仍面临较大压力。做好增减挂钩工作,推进城乡一体化,关键支撑是资金。随着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全面开展和城乡一体化的整体推进,所需资金量会越来越大。虽然来源主要有财政补贴、财政专项资金、对上争取资金和融资,但是前三种资金来源比较有限,远远不能满足城乡一体化的需要。目前,贷款、BT、BOT等融资方式筹措渠道还不够顺畅,金融支持与快速发展相比还是不相适应。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工作推进氛围

通过多种形式继续加大对增减挂钩和城乡一体化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每名领导干部都要做推进工作的精兵强将,特别是各镇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抓操作实施,把增减挂钩、城乡一体化政策宣传到群众之中,让群众真正地理解和熟知,并积极参与。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责、通力合作,自觉地把各项工作融入到城乡一体化的大战略中去,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城乡一体化工作的氛围。

(二)积极推进工作进程

要构筑信息发布平台,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快建立健全信息平台发布机制,完善信息发布设施,将增减挂钩相关信息全部录入到信息系统中,把每户的拆旧面积、附属设施评估价格、安面积等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努力做到公平、公正。

加快推进新居工程建设。被确定为我县新居工程的项目,由建设实施主体单位到各审批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要特事特办。各有关部门要实行首问负责制,明确审批时限和流程,避免由人为因素影响工程进度,若因审批环节影响项目进度,将实行责任追究。

(三)加快完善各项配套政策

在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实践和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县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使之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如尽快完善出台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的相关政策、促进充分就业的有关政策、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关政策等,为全县推进城乡一体化提供全方位体制和机制保障,使全县城乡一体化工作快速推进、有序进行。

(四)完成好阶段性目标任务

充分利用国家和省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建设新居工程,安拆旧复垦区农民。10项新居工程要确保工程进度,年底前,6项新居工程要具备回迁条件,4项新居工程要主体竣工,要及时推进拆旧复垦,确保复垦耕地面积。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相关规定,我县将合理确定补偿标准,稳妥开展征地拆迁。

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不仅关系到我县人民的切身利益,而且对我县长远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县城乡一体化工作顺利起步,开局良好。我县将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实践经验,找准问题关键,明确目标,坚定信心,抓住当前大好机遇,争取快发展、大发展。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检查组指导下,进一步做好我县增减挂钩工作,加快推进我县城乡一体化工作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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