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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国土资源局201*年信访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27 22:27:55 网站:公文素材库

抚州市国土资源局201*年信访工作总结

抚州市国土资源局201*年信访工作总结

201*年,为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局紧紧围绕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大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破难题,解民忧,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国土资源信访维稳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共直接受理信访件84件,其中来信25件,来访44件,来电15件,属重信重访重电共28件;进京上访1人次,即崇仁县王百发信访件,赴省上访8批共93人次。此外,我局答复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咨询事项34件。相比于去年,我局信访总体形势趋于平稳,信访反映事项主要集中在征地纠纷、违法用地、权属争议等方面,但重信重访案件有增多趋势。现就我局201*年信访维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发展是永恒的主题,维稳是首要的责任。长期以来,我局把国土资源信访维稳工作摆到重要议程,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起,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思想统一到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上,充分认识到国土资源信访维稳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加强我市国土资源信访维稳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内周密部署,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在今年“两会”、“双节”、亚

运会等重大节日或活动来临之际,以及重信重访专项治理活动、百日大治理活动开展过程中,我局均下发通知或制定具体方案,统一部署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内的信访维稳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要求各县(区)国土资源局认真听取来访人反映的矛盾纠纷和其他问题,及时深入实地调查,能当场排查解决的应立即排查解决,不能当场排查解决的应将情况及时上报市局,由市局研究解决,不能敷衍应付,走过场。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和“谁的问题谁解决”的工作制度,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并建立健全国土资源信访维稳工作约束机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明确了出现错案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防止出现办关系案、办人情案、大案办成小案等不良现象。

(三)深入宣传,严格执法。长期以来,我局重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利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和“法制宣传日”等纪念日活动,开展了《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新修订的《江西省信访条例》和配套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以及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矿业市场治理整顿等相关文件精神的宣传,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用地、依法办矿、依法调处解决国土资源矛盾纠纷的意识。针对国土资源矛盾纠纷问题点多面广、突发性强的特点,为避免矛盾的产生,我局要求在用地审批、用地动态巡查时,坚持依法办事,对可能产生的矛盾纠纷问题进行预测分析,一

旦发生纠纷应主动提前介入,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及时排查调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时期。

(四)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在多次集中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过程中,按照“属地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我局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由各县局(分局)对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摸的工作机制。通过对全市国土资源矛盾纠纷的梳理和分析,我局将重点排查范围确定在土地征收及发生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对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的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和矿区范围探采争议四个方面。在具体工作中,坚持经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充分发挥部门协调作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来临之际,我局都通过下发文件或召开会议等形式部署信访维稳工作,集中重点排查赴省进京上访隐患和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确保节日或活动期间的社会稳定。

(五)积极化解,标本兼治。在对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的基础上,我局坚持做到“积极疏导、及时解决、依法依规”的原则,耐心理顺群众情绪,防止矛盾激化;满足群众合理诉求,积极推动解决;充分整合行政资源,保障群众权益。我局对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容易升级激化、担忧普遍性的疑难复杂问题和重信重访问题,按照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化解、包息访息讼、包信访稳定的“五包”责任制的要求,实行领导包案、一包到底,确保问题化解。同时,我局积极配合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的建设,每月都落实局班子成员到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公开接访。在化解矛盾

纠纷的过程中,我局注重从源头上分析查找原因,研究解决和化解办法,达到标本兼治,使问题彻底得到解决,群众利益切实得到保护。

(六)规范程序,建章立制。为全面学习和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以及新修订的《江西省信访条例》,加强信访工作制度建设,我局在已建立的《信访工作责任制》、《局领导接访日制度》、《信访工作制度》等一套完整制度的基础上,加大对制度的执行力度,结合《国家信访局交办信访件事项办理情况的报送办法》(国信办发[201*]20号),在全系统范围内严格规范信访件的处理程序、办结时限、报送格式。建立了由村、乡到县、市的四级维稳信息报送制度,落实维稳信息员,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交办、一月一落实、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了社会稳定信息的收集、研判和预警工作。同时,在建设风险防控机制的过程中,我局制作了信访风险点防控工作业务流程图并悬挂上墙,既强化了政务公开,又提高了各级干部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的自觉性,还有效地维持了信访秩序。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厅有关信访维稳工作的总体部署,积极开展国土资源信访维稳工作,确保本系统内未发生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有效保障了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环境。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对农民违法建房的规范缺乏实际操作性,而各地普遍存在农民违法建房现象,致使有关农民违法建房的信访件居高不下。

(二)全市经济赶超发展势头正猛,各地建设用地需求量不断扩大,由此引发的征地纠纷信访件也逐渐增多,且多为集体性上访。

(三)部分涉土信访问题尤其是土地征用、拆迁安置、权属纠纷等信访事项在很多时候凭国土部门单方力量很难解决,需要各有关部门联合解决。

(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调整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实施范围和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抚人社发[201*]2号)将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实施范围限定为“经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级信访部门和各单位信访部门”,而我局尚无经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信访部门,信访工作由政策法规科承担。若依照抚人社发[201*]2号通知执行,我局信访工作人员虽从事专职信访工作,却无法享受信访岗位津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保持我市国土资源信访平稳的工作形势,切实处理信访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我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领导责任制。我局将一如既往地对信访工作保持高度重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做好当前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巩固已有工作成果,不断完善国土资源信访工作机制。我局将继续强化领导包案制度和信访责任倒查机制,逐步使信访排查梳理工作机制日常化,同时加强信访信息报送机制的建立,形成准确掌握、立即反映、迅速处理、妥善解决的信访问题调处工作机制。

(三)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局将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96号)的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征地管理,确保群众合法权益。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同时,努力寻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方法的创新,加大对农民违法建房行为的监管力度。

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既是保一方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更是对我们工作能力的检验,我们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维护稳定各项工作,努力在完善机制,强化责任,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等方面有新举措、新突破、新成效,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201*年12月20日

扩展阅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研报告

以人为本统筹兼顾

切实做好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抚州市国土资源局(201*年4月26日)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是妥善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方式,是及时解决我国改革发展中群众利益诉求的成功举措。一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大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做好经验总结工作,探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效机制的建立,我们对今年以来我市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予以总结和分析。

一、加强领导组织,落实工作责任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是妥善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方式,是及时解决我国改革发展中群众利益诉求的成功举措。长期以来,我局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摆到重要议程,思想上充分认识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要性。201*年7月,我局下发《关于印发〈抚州市国土资源机关干部参与信访工作实施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抚国土资发[201*]71号),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列为我局的一项常规性工作,并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内周密部署,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具体落实”工作格局。(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要求各县(区)国土资源局认真听取来访人反映的矛盾纠纷和其他问题,及时深入实地调查,能当场排查解决的应立即排查解决,不能当场排查解决的应将情况及时上报市局,由市局研究解决,不能敷衍应付,走过场。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和谁的问题谁解决的工作制度,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并建立健全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约束机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明确了出现错案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防止出现办关系案、办人情案、大案办成小案等不良现象。

二、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排查化解

(一)深入宣传,严格执法。长期以来,我局重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利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和“法制宣传日”等纪念日活动,开展了《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和配套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以及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矿业市场治理整顿等相关文件精神的宣传,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用地、依法办矿、依法调处解决国土资源矛盾纠纷的意识。针对国土资源矛盾纠纷问题点多面广、突发性强的特点,为避免矛盾的产生,我局要求在用地审批、用地动态巡查时,坚持依法办事,对可能产生的矛盾纠纷问题进行预测分析,一旦发生纠纷应主动提前介入,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及时排查调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时期。

(二)全面排查,突出重点。我局通过对全市国土资源矛盾纠纷的梳理和分析,将排查范围确定在拒绝土地征收及发生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处理、单位之间、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历史遗留土地权属争议和单位或个人、矿山企业之间矿区范围探采争议四个方面。在具体工作中,坚持经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充分发挥部门协调作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死面。在今年春节及全国“两会”来临之际,我局下发《关于做好201*年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的通知》(抚国土资发[201*]13号),集中重点排查赴省进京上访隐患和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确保今年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我市未发生任何涉及国土资源的赴省进京上访事件。

(三)积极化解,标本兼治。对排查出的问题,我局坚持做到“积极疏导、及时解决、依法依规”的原则,耐心理顺群众情绪,防止矛盾激化;满足群众合理诉求,积极推动解决;充分整合行政资源,保障群众权益。我局对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容易升级激化、担忧普遍性的疑难复杂问题和重信重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一包到底,确保问题化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中,我局注重从源头上分析查找原因,研究解决和化解办法,达到标本兼治,使问题彻底得到解决,群众利益切实得到保护。

三、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工作机制

(一)提高综合素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人员的素质如何,关系到一个单位能否最终做好这项工作;一直以来,我局坚持以提高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综合素质为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点。一是加强素质教育。每年都举办1-2次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素质教育培训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上级综治、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同时组织参加上级国土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举办的各类法制讲座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系统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持之以恒地抓好群众观念、群众路线、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教育,提高系统人员亲民爱民、执法为民的思想意识,把人民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来调处,使工作办得更顺利、群众更满意。三是加强内部管理。切实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执法工作,确保不因国土资源行政许可和执法的过错引起矛盾纠纷。

(二)强化重心下移。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基层,强化基层国土资源部门的基础工作,通过“走下去”变被动为主动解决国土资源的矛盾纠纷问题,力求问题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主动深入群众当中,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充分考虑和维护群众利益的前提下,对群众合理正当的要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逐事逐项的深入调查研究,切实加以解决;对于目前的政策和条件一时解决不了的,认真做好解惑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使问题尽早得到解决,争取把矛盾纠纷解决在群众家中,解决在基层。

(三)加强信访接待。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局狠抓信访工作,切实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我局《关于印发〈抚州市国土资源机关干部参与信访工作实施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抚国土资发[201*]71号)对全市国土资源系统领导干部参与信访、下访等工作作了明确部署,在机制上加强了信访接待。根据市联席会议统一安排,我局处级以上领导每人每月必须安排一天到市信访局接待群众来访;此外,我局领导不定期组成下访工作组,通过督促检查、带案督办、座谈走访、驻点指导、调查研究,受理并及时化解群众诉求,指导推动基层及时就地化解矛盾。

四、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市经济赶超发展的高速推进,工业园区和重点工程的建设持续升温,我市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面临一些障碍,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一)群众观念滞后。例如在征地过程中,有的对安置地的选择挑三拣四,有的对老宅基地的拆迁拒不执行,有的对土地补偿费漫天要价,达不到要求,就不签协议等,由此产生征地方面的一系列矛盾纠纷。

(二)历史遗留问题较为复杂。有的是几十年前的事情,既无证人,又无证据,问题难以查清;有的是多个问题互相牵连,一环扣一环;有的是经过三级终结处理,仍然不服,矛盾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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