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工作总结
德兴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
工资的工作小结
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涉及到基层医疗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现将我市医改三年来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绩效工资实施进展情况
我市从201*年10月起,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开始实施绩效工资,目前已纳入实施绩效工资范围的有4所中心卫生院,13所乡镇卫生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血地站(含皮防所)。为确保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平稳顺利实施,市人保局、财政局、卫生局制定出了《德兴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按照与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和“限高、稳中、托低”的原则,制定了绩效总量标准线;201*年定为年人均1.5万元,201*年至今暂定为年人均1.86万元。绩
效工资中基础性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按7∶3比例分配。我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卫生单位目前发放绩效工资时,7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30%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在下月初经考核后再发放。大部分单位绩效工资的发放都控制在绩效总量内。
二、实施绩效工资的利与弊
我市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前,201*年人均津补贴可达2.168万元左右(其中含第13个月基本工资及每月发放的津补贴,不包括201*年工改时按国家规定高出的30%部分)。我市201*年执行的绩效工资具体标准线是1.50万元,(其中已包括以前个人档案工资中高出的30%部分),201*年是1.86万元。从近两年的实际发放情况来看(也含13月工资等其他补贴):201*年人均2.062万元;201*年人均2.232万元。从以上数据可知,201*年发放的津补贴若加上高出的30%部分都大于201*年、201*年发放的绩效补贴。因此,从我市基层单位目前执行绩效工资情况来看,考虑物价上涨等因素,总体来说按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执行后人均工资水平整体均有所下降。
(1)实施绩效工资的有利方面。
从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服务性质的长远来看,乡镇卫生院服务模式将由原来以提供医疗服务为主逐步转变为以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为主,实施绩效工资对乡镇医务人员的工资待遇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有利于乡镇卫生院在公共卫生工作中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
(2)实施绩效工资缺陷方面。
我市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均按7:3比例进行分配,公共卫生单位无较大影响,但势必影响乡镇卫生院开展业务的工作积极性,造成新的“大锅饭”、“养懒汉”的局面。同时绩效工资发放政策过于条框化。各级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和实施办法均规定,在核定的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之外,均不得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助或奖金,我们认为这并不利于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的潜能,因乡镇卫生院处于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的中枢,在为乡镇农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中一直起到重要的枢纽作用,而核定的绩效工资具体标准线和分配比例相对医务人员的工作量、工作性质所带来的医疗风险并没有分别对待,因此实施绩效工资后会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基层医务人员提供的医疗服务的积极性,为减少风险,使本可以在乡镇卫生院治疗的病患,部分转到上级医院治疗,可
能形成一种新的“看病难”现象。再者在公共卫生工作中投入了相当多的人力,而在编人员的绩效工资有总量核定,这造成加班加点从事公共卫生工作却不能拿公共卫生补助,势必影响工作力度。
三、实施绩效工资的建议(1)调整绩效工资分配比例。
我们认为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分配比例与其他事业单位应有所区别,是否将绩效工资比例调整为5:5,或实施办法中不明确绩效工资比例,由各乡镇卫生院结合单位实际,自身确定分配比例报市人保局、财政局、卫生局审批同意后实施。将绩效工资分配比例权下放到乡镇卫生院,这样既给予了卫生院一定的管理权,又能充分体现出关键岗位、业务精湛医务人员的价值,避免出现医务人员“做与不做一个样,做好做坏一个样”的现象。
(2)医院结余可用于发放绩效工资。
按医改相关文件精神,在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能全面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公共卫生目标任务后,以开展为群众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所取得的结余,可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方
案(试行)》(赣府厅发[201*]75号)文件精神,即“基层卫生机构通过提供优质服务,完成医疗服务任务后取得的利润,50%用于事业发展,50%用于发放绩效工资”。我们认为结余分配比例是否过于笼统,建议把奖励总量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结余少的提高发放比例(在60%内),结余多的减少发放比例(不少于40%),以此进一步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
(3)以人员编制数核定绩效工资总量。
以我市为例,市编委批复了384名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但实际只有268余名工作人员,缺编116人。为了保质保量完成医改工作任务,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只有通过外聘人员来开展工作。而市财政核定实施绩效工资时只是将正式在编在岗的医务人员纳入绩效工资总量预算,由财政保障实施绩效工资所需资金,聘用人员并无财政保障,较大程度上造成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人员支出压力。因此,我们一直建议,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应按市编委核定的人员编制数予以核定绩效工资总量,以缓解卫生院自聘人员所带来的压
力,使各项医改工作能顺利实施。
201*年8月9日
扩展阅读: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实践论文
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实践与
思考
关键词绩效工资社区责任医生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01*年12月25日起,浙江省永康市16所乡镇卫生院正式实施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确定基本药物507种;201*年12月25日,所有基本药物全部按零差价向新永康人和本地居民提供[1]。201*年,我市全部16所乡镇卫生院全面开始实施绩效工资改革,根据本地服务人口进行卫生院人员核编,全市定编1161人,正式在岗790人。通过一年的基本药物零差率和绩效工资实施,我们对乡镇卫生院的运转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和绩效工资取得的成效
群众在乡镇卫生院就诊的医药费用负担明显减轻:201*年1~12月门诊人次36843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123%,门诊人均处方额去年84.71元,今年51.65元,同比下降64%;全市16所乡镇卫生院门诊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7.5%,住院比去年同期减少5%。实行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医务人员创收压力明显减轻;加上农保支付报销补偿方案不断优化,保障水平稳步提升。抑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把门诊、住院均次费用的零增长、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等指标列入医疗机构考核内容,群众在乡镇卫生院就诊的医药费用明显减轻。坚持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并重:随着国家基本药物零差
率和永康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乡镇卫生院回归公益性,医务人员服务重心转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保护农村居民健康为目标,开展基本医疗、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康复指导等“六位一体”公共卫生服务,辖区责任医生服务网络、区域社区卫生服务圈建设逐步加强,责任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示范片创建为我市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得到进一步增强,随着绩效考评体系完善,居民健康电子档案动态管理系统建立,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得到进一步提升。
开展处方点评,医院医德医风建设成效显著:随着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和绩效工资实施,乡镇卫生院彻底摆脱既往以药养医的局面,但药品“回扣”触角有向基层蔓延趋势,我市实时将处方点评制度在全市乡镇卫生院推进,落实日常督查措施,我院的抗生素使用比例从1月份的65.63%下降为35.32%,输液比例从41.26%降26.68%,抗生素滥用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基本药物制度和绩效工资初期存在的问题
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不能实现乡镇卫生院医疗和抢救全覆盖,患者分流未能有效实现:目前,我省核定的基本药物为国家基本药物302种,浙江省增补150种,我市增补过渡期使用50种。实施以来发现,由于部分医疗急救必须品种、妇科、儿科用药不在目录内,同时群众不良用药习惯尚未得到有效纠正,乡镇卫生院对核定级别以外的就诊患者不再接诊,患者认为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下降了,而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零售不规范,村卫生室、个体诊所未列入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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