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201*年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红安县201*年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
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更好地履行卫生监督职责,切实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红安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根据“省卫生厅关于201*年全省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精神,高度重视,制定了实施方案,下发了专题文件,召开专题会议对我县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红安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局于201*年5月14日至6月23日开展了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具体做法
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根据省卫生厅《201*年全省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精神,县卫生监督局结合实际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红安县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制定了“红安县开展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专项整治的目的、整治对象、工作原则及方法步骤,将专项整治工作细化为工作准备、基本调查、专项整治、分析汇总、检查验收、阶段总结六个阶段,并明确各阶段的时间和任务。
在201*年4月24日至5月1日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期间,以“防止职业病,造福劳动者劳动者享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为
主题的宣传活动外,组织各企业用工人员、医疗机构服务人员、卫生监督人员等3000余人参加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竞赛答题活动。在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之初,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培训。第一、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红安县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法人或负责人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全县共举办培训班一期,培训企业23家、培训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25人,通过培训,提高了企业管理经营者依法防治职业病、依法维护职工正当权益的意识。第二、发放、印制、张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资料进行宣传。其中,共发放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挂图150张、《职业病防治法》单行本150册、职业病防治知识300份。第三、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宣传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通俗易懂,营造了政府重视、各界关心、企业参与、媒体支持的良好氛围,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督促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建立职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工作方案,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等工作。
通过整治,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得到一定加强。
在5家重点职业危害企业中,设置有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4家、占80%;配置有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4家、占80%;制定有职业病防治计划或实施方案3家、占60%;制定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4家、占80%;制定有职业健康监护计划或方案2家、占40%;开展了职业卫生知识培训2家,占
40%;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工作0家,占0%,建立有职业健康监护档案0家、占0%。
二、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打算
虽然我县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县重点职业病防治及监管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职业病防治的严峻形势不容乐观。目前。部分企业对《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法律意识淡漠,对职业病危害认识不到位,卫生防护设施缺乏。部分企业虽然发放有个人防护用品,但没有严格实行监督管理制度,个人防护用品使用较差或不能正确使用,加之劳动者自身文化素质差,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足。企业未组织劳动者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自我防护知识的培训,未向劳动者告知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应采取的防护措施等。多数企业虽然现在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卫生管理组织,有了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但由于我县卫生监督机构从事职业卫生监督人员极少,监督力度不够,很难保证这些企业及其有关组织长期持之以恒发挥职业病防治管理作用。并且,大部分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在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等过程中的可行性论证阶段未作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设计及竣工验收无卫生行政部门的审查认可书,给劳动者健康带来了极大的隐患,如何协调各方关系加强有关各项工作值得进一步探索。
2、卫生监督机构从事职业监督人员数量、素质与繁重的职业卫生监督任务不相适应。一方面,我县从事职业卫生监督人员极为有限,
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现有人员业务素质(知识结构)不能适应职业病监督管理要求,在本次专项整治中充分暴露出专业知识缺乏是制约本次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专项整治没有取得更大成效的症结所在。
3、卫生、安监之间协调配合有待加强。卫生部门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调整后,与安监等部门协调配合差,没有形成联合执法的合力,在监督执法过程中显得力不从心,多数企业怕安监不怕卫生,对卫生部门的监管只是表面应付,没有从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根本问题着手解决职业卫生防护、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县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抓好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整治工作:一是要加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强化用人单位负责人的自律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二是定期组织对用人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进行培训,使其提高法律意识,增强企业法人是保护劳动者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促进企业自觉依法履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义务;三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督促和指导用人单位完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落实防护设施和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等;四是定期组织对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红安县卫生监督局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扩展阅读:201*年职业病宣传周工作小结
**县卫生监督所
开展201*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和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201*年)》,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法律意识,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进一步落实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的主体责任和政府的监管责任,推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使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标准落到实处,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职业危害因素,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明传电报关于立即开展职业健康安全大检查的通知》8的要求,我所对全县范围内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各煤矿、水泥厂、砂石场等企业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和职业健康安全大检查。
4月24日至5月1日,是全国201*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我所采取媒体报道、现场宣传咨询等多种形式,围绕“防治职业病,造福劳动者劳动者享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的宣传主题,以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成就、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企业职业病防治法律责任、职业病防治的科普知识、职业病案例及维权案例、政府及相关部门职业病防治监管职责和典型案件查处情况为内容,对辖区内各煤矿、水泥厂、砂石场等企业及职工开展了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本次宣传活动共出动监督车辆14台次,派出卫生监督员28人次,对15家煤矿、2家水泥厂、1家砂石场进行了现场宣传教育,接受劳动者及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通过宣传,使得广大劳动者基本掌握了对职业危害的防治知识,提高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意识。
4月24日至5月6日,组织开展了对存在职业危害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大检查,此次检查,采用企业自纠为主,结合监管督促的方式,按照“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规程的建立、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申报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及结果记录、公布、存档情况,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设置、维护、保养情况及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和从业人员佩带使用情况,职业危害事故报告情况,职业危害因素及危害后果告知情况,企业是否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健康监护档案情况”等检查内容,对全县范围内各煤矿、水泥厂、砂石场等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未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档案的企业8家;未建立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10家;未组织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的10家;安排未经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1家;未建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记录的16家;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未向其告知所接触的职业危害种类真实情况的13家;未建立职业病防治宣传栏、未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的12家;未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的12家;未设置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8家;无建设项目(技改扩建)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3家;未建立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记录的2家。根据检查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3份,要求限期整改。对多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煤矿、**砂石场、**水泥有限公司,予以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查处中。
二0一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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