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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江明区域经理月工作总结和计划

时间:2019-05-27 23:55:36 网站:公文素材库

聂江明区域经理月工作总结和计划

区域经理月度工作总结和计划区域:江西姓名:聂江明时间:201*年4月25日一、201*年3-4月工作情况:这次在江西拜访的客户主要以大米客户为主,市场主要情况为大部分客户已有色选机部分客户有要上新机器和建新厂房上机器的要求,由于以前客户用的大都是安科,这些客户比较认可该品牌。,花生类客户主要集中在鹰潭刘家站和进贤,刘家站都是个人做规模较小,进贤客户有一定的意向做主要是面对泰禾的竞争。拜访了部分安科的经销商,并进行了沟通。二、当月成单和丢单情况分析,如何改进和提高暂无三、下月工作目标及开展思路继续开发新客户,针对客户担心我们售后可以提出先让其试用,先付部分定金再付款及到我们公司参观了解我们的实力做的让其放心。四、竞品情况(其他家公司产品通过什么渠道以什么方式什么价格在市场销售,销售情况怎样?对我们的影响,有应对思路吗?)大米左右竞争对手为安科,主要是通过经销商销售。花生类目前了解到主要竞争对手为泰禾价格有高有低。个人思路为多跑客户,先让客户试用,及邀请到公司考察。发展相关客户为经销商,对别家的经销商进行沟通,商谈合作。五、问题和建议多跑客户,增加我们公司在江西地区知名度,及做到在地区销售第一台找到突破口。

扩展阅读:评建通讯

评建通讯玉溪师范学院评估办公室主办第3期201*年3月目录■评建文件1.教育部关于公布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等75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结论的通知(教高函[201*]9号)2.玉溪师范学院关于开展本科教学自评工作的具体安排(玉师院[201*]20号)■评建组织1.玉溪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领导小组名单2.玉溪师范学院各职能部门评估组织机构名单3.玉溪师范学院各教学院(系)评估组织机构名单■评建要求1、玉溪师范学院关于规范实验室管理的通知2、玉溪师范学院本科教学评估材料规范归档细则(试行)■教学督导1.玉溪师范学院关于教学督导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2、玉溪师范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地址:玉溪师范学院办公楼一楼主编:高洪责任编辑:陶琳周明电话:0877-2053600E-mail:yxpgb@yxtc.net评建文件

教育部关于公布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等75所普通高等学校

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结论的通知

教高函[201*]9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航总局,中国科学院,全国妇联,部直属有关高等学校:

201*年,我部组织专家对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等75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进行了评估。根据专家组的考察评估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的审议意见,经认真研究确定: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北京林业大学、中国民用航空学院、天津美术学院、河北农业大学、河北医科大学、山西农业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轻工业学院、东北师范大学、长春理工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徐州医学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厦门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华中师范大学、三峡大学、湖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医学院、广西大学、海南大学、重庆大学、重庆工学院、四川农业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西北农业科技大学、兰州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等43所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评估结论为优秀;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中华女子学院、天津体育学院、辽宁工学院、吉林师范大学、佳木斯大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安徽中医学院、浙江万里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湖州师范学院、华东交通大学、景德镇陶瓷学院、郑州轻工业学院、中原工学院、江汉大学、湖北美术学院、南华大学、湖南文理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桂林电子工业学院、广西工学院、海南医学院、重庆邮电学院、西华师范大学、贵阳医学院、青海师范大学、新疆师范大学等28所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评估结论为良好;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上饶师范学院、孝感学院、西藏藏医学院等4所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评估结论为合格。

希望各学校及其主管部门继续遵循“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认真研究专家组的考察评估意见,巩固和发展教学工作的成果,进一步做好改革和建设工作,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专家组对中国地质大学(北京)75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考察评估意见另行通知。

201*年4月7日玉溪师范学院关于开展本科教学自评工作的具体安排

玉师院[201*]20号

党政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教学系、院、部、中心:

为贯彻落实学院201*年评建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动“以评促建”的工作进程,科学运用评估机制,加强本科教学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不断提高学校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本科教学评建工作整体安排,本学期将对各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进行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其自评工作的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自评依据

本次评估将针对教学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立足整改提高。学院将组成院内评估专家组,依据《玉溪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方案》和《玉溪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任务分解表(分教学单位、职能部门)》,对各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进行评估检查。

二、本次评估工作的方式及重点

本次评估将结合近期开展的听课、考试试卷和毕业论文(设计)抽查、教学档案及评估材料梳理检查,并在6月中下旬集中对教学单位的人才培养方案、主要教学环节、材料梳理归档和职能部门的材料梳理情况、建设工作方案、服务教学措施等综合考察的方式进行评估。评估专家组将在网上公布评估结果,形成学院评建整改方案,对评估好的单位或部门提出表彰、奖励。

教学单位以教学工作的软件建设为重点,对办学思路、课堂教学常规、教风、学风及管理工作的措施及成效为主;各职能部门以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的梳理、执行、落实情况以及新建项目的开展情况等作为重点项目。为此,4至5月份的主要工作为:1、本部门的机构组建情况、评建工作方案或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2、对照学院评估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对201*年和201*年材料进行梳理情况;评建材料归档情况。

3、各教学单位本科考试试卷自查、抽查情况。4、各教学单位毕业论文(设计)自查、抽查情况。

5、各教学单位课堂教学状况评价(院教学督导组、系教学督导组)。6、201*年下半年评建工作的整改方案。三、评估时间安排201*年6月126月26日专家组将分别听取各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的自评汇报。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6月12日6月13日6月14日6月15日6月16日6月19日6月20日6月21日6月22日6月23日6月26日

上午(8:30-11:00)英语系物理系数学系中文系艺术学院化学系教育学院党院办教务处学工部、招生就业处下午(2:30-5:00)大学英语教学部政法系地理系计科系旅经系体育系科研处、信息中心组织人事、宣传部、计财处、图书馆后保处、成教院、国际交流处专家组会议:赋分评等、总结四、自评汇报的基本要求

1.6月9日前各部门上交自评报告(评估办存档)。2.提交材料目录(支撑材料和背景材料目录)。3.提供汇报材料文字稿及电子稿各一份。

4.对本单位评估当天,要求被评单位的领导及主要成员参加。

玉溪师范学院

201*年4月18日

附: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汇报提纲(参考)

一、以简练的语言总结“十五”期间的成绩,汇报本单位的所辖各专业的以学生能力培养为中心的“十一五”人才培养方案,重点介绍各专业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特别是新建专业师资队伍状况)、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的工作思路、措施等。二、客观分析各主要教学环节(课堂教学、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实验室习等)、以及教风、学风建设中采取的措施、存在问题及原因。

三、结合学院评估指标任务分解表,梳理各项工作及材料的归档情况。四、201*年下半年的评建工作思路及整改措施。

职能部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汇报提纲(参考)一、简要汇报本部门的工作状况、评建工作方案(计划)。

二、对照评估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客观分析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工作成效及存在的问题;材料清理中尚未开展的工作(尚未建立的规章制度)情况;现有工作状况(内容)与评估指标要求之间的差距。

三、本部门主动服务教学(教师、学生)的措施及开展成效。四、201*年下半年的工作思路及整改措施。

评建组织

玉溪师范学院本科教学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熊术新

副组长:杨世华、龙发有、李平、高卫国、陈龙、杨泽宇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丽萍、马恒弈、王学慧、王声跃、仇汶、方增福任宏志、朱黎勇、陈洛恩、李丽、苏涛、李青李少雄、何劲松、邵源诚、郑玲、杨宝嘉、杨晨曦杨云红、罗增勇、罗家云、庞泽玲、唐胜、聂锐新郭巍、高洪、章新、谢永安、彭松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评估办。办公室主任:高洪

玉溪师范学院各职能部门组织机构名单

教务处

组长:谢永安副组长:莫晓辉、罗先文成员:刘飞、吴启杰、朱明联络员:朱明计财处组长:邵源诚

成员:郑发喜、桑怡、孙志媛、苏蜀娟联络员:桑怡

国际交流处组长:刘晓娟成员:吴晓颖

学生工作部

组长:彭松副组长:时遂营成员:杨红云、刘玲、杨光、高凌办公室主任兼联络员:李文亮科研处

组长:王学慧副组长:严希洪成员:白碧波、王庆久、杨栋联络员:杨栋(兼)

后服中心

组长:李少雄副组长:冯跃成员:佟福云、刘伟红、殷秀平、李红军

办公室主任:雷兴云联络员:雷兴云(兼)资料员:辉乃旭

成教院组长:郑玲

成员:李炳元、何瑞荣联络员:王莉

组织人事处

组长:丁丽萍副组长:李福国成员:肖虹联络员:李晶娟

后勤保卫处

组长:何劲松副组长:顾文俊、王永

成员:廖树宝、杨家贤、张良蜀、辛光武、施东旭、普朝龙办公室主任:辛光武资料员:卢江工会

组长:白熙副组长:肖虹

成员:郑发喜、黄庆斌、赵兴武、朱琳、邵平、王寓、吕伟、李雪燕

杨淑庆、周丽萍

联络员:张荣

纪委监察审计处组长:唐胜

组员:和虹、杨淑庆图书馆组长:庞泽玲

成员:邵丹、邓新萍、王寅、冯春华、邢曼丽联络员:邓新萍

招生就业处

组长:马恒奕办公室:李裕斌组员:陈波、宋树兵党院办

组长:杨宝嘉副组长:孙燕成员:张春霞、侯永和、徐印芳联络员:张春霞宣传部组长:苏涛

成员:田志忠、张晴联络员:田志忠

玉溪师范学院各院系评估领导小组名单

中文系

组长:任宏志、张苹副组长:车柏青

成员:张石金、戴志、李晓英、陈健英、段克宁、张燕、谭云华赵江云、马兰海评估办主任:车柏青联络员:马兰海数学系

组长:杨晨曦副组长:周建设、蔡炯辉

成员:高建兴、余波、华艳青、李周红、师琳、曹军、贺江华、张玮联络员:李周洪英语系

组长:杨云红副组长:李明

成员:毕晓丽、王菊、卢建国、付丽彬、褚小波、何申英评估办主任:严舒红联络员:严舒红物理与教育技术系

组长:陈洛恩副组长:贾正林、李石屏

成员:周洪运、李茂泉、高斌、李开毅、羊波、邢曼男、肖咏评估办主任:贾正林联络员:周洪运

化学与环境科学系

组长:章新副组长:李海涛、李明

成员:艾华林、林洪、杨丽君、王林、台希、张群、申太波、黄云忠、李德海联络员:李德海地理系

组长:王声跃副组长:高昆谊

成员:陈红、张文、叶长兵、李涛、吕伟、肖海珍、侯芳评估办主任:肖海珍联络员:肖海珍(兼)

旅游与经济管理系

组长:方增福副组长:石修俊、马瑜

成员:唐玲萍、郑祥、牟从华、郭晓宇、许玉玲、卞云龙、夏传辉联络员:许玉玲体育系

组长:聂锐新副组长:刘林、赵兴武

成员:杨文斌、杨志龙、陈蓉、张丽琼、施平、冯艳琼、唐文坤、张敏、程斌、陈宝平评估办主任:赵兴武联络员:杨文斌大学英语教学部

组长:朱黎勇副组长:许鲜明

成员:李文凤、褚江波、郭跃东、李跃勤、刘艳、张万秀、瞿海萍联络员:瞿海萍

计算机科学系

组长:仇汶副组长:朱长江

成员:仲涛、尹江明、陆映峰、贾纳豫、苏亚丽、唐民刚、普月力、周红明、吴红庆、邹国忠评估办主任:仲涛联络员:罗白云政法系

组长:罗家云副组长:曹冰雪、罗伟

成员:白永华、庾文焰、禹俊华、许增裕、孟端星、邓晓华、李玲、姚莹评估办主任:龙丽联络员:姚莹

聂耳艺术学院

组长:郭巍副组长:王冬梅、张汉东、李庆荣、朱琳

成员:李功伟、柏华、赵炎、岳春、范晓晶、王飚、王玄、向艳乔、李华、

陈玲洁、李吉、赵芳

评估办成员:杨黎、李启亮、张志宇、李海燕、赵云剑、徐曹明联络员:徐曹明、李启亮、岳春

教育学院

组长:李丽副组长:朱崇明、郑华

成员:刘芳、刘茨、施江玉、常雯婕、王晶晶、肖明、刘虹评估办主任:郑华联络员:常雯婕现代信息技术中心

组长:罗增勇副组长:苗民成员:冯敏、胡北军、张玉忠、闵杰书、李薇评估办主任:苗民(兼)联络员:李薇

评建要求

玉溪师范学院关于规范实验室管理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门:

随着学院教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学院教学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加之多数教师对所使用的各种教学设备缺乏必备的操作常识,学生不爱护实验室内的设备,给相关管理部门在管理上增加了难度,浪费了学院大量的人力、物力,影响了教学的正常进行,为保障教学资源的最大化共享,使教学工作得以有序的进行,学院人事处、教务处、信息中心三家携手,由人事处负责岗前培训的组织工作,培训合格后,发放上岗证;教务处负责安排持有上岗证人员的课时安排,信息中心负责教师上岗前的培训工作,并依据教务处的课时安排,按时开放实验室。使用实验室教师必须按《实验室工作规范》的具体要求进行教学。信息中心无权对不持上岗证的教师开放实验室,不按此规定执行者,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学院人事处安排岗前培训时间为201*年3月25日-201*年5月30日。从201*年6月1日开始,无上岗证人员将无权使用实验室,由此而影响本人的教学工作,责任由当事人自己负责。培训时间及地点:

1、多媒体教学设备:每周五下午3:00-5:00,12教学楼404教室2、多媒体语音室:每周五下午3:00-5:00,11教学楼601教室3、微格教学系统:每周五下午3:00-5:00,12教学楼601教室

特此通知

玉溪师范学院人事处

玉溪师范学院教务处现代信息技术中心201*年3月16日

玉溪师范学院本科教学评估材料规范归档细则(试行)

评建材料的准备是“以评促建”工作的一个非常重要环节,查阅材料是专家组进行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保证学院迎评促建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充分展示我院本科教学工作的发展历程和优良成果,便于教育部专家考察评估,同时使我院各类教学评估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细则。

一、评估材料分类

(一)本细则中的评估材料主要指自评依据所需的支撑材料和背景材料。支撑材料指对某个观测点自评结果的直接依据,如各类数据统计、图表说明、名册等;背景材料指对支撑材料的佐证资料,如各类文件、人事档案、各类证书等,二者之间没有严格的限制,可视其对自评结果的支撑程度有所区别。

(二)评估材料分为学院层面材料及教学单位材料,其中教学单位材料由各单位自行收集、整理归档。学院层面材料由各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负责提供,各专项建设工作组检查整理归档;最后由评估办统一规范。

(三)按评估材料的形成过程可以分为“原始档案材料(201*年之前形成的各类教学工作材料)”、“新建档案材料(201*年之后形成的各类教学工作材料)”及“评建工作材料(迎评过程中的工作材料)”。部分材料根据需要可追溯到201*年以前。二、材料归档年限

无特殊说明的,评估材料归档年限定为201*年8月至201*年7月。除“教学条件与利用”指标中的有关经费项目以自然年度统计,其余材料均以学期或学年为期限统计或归档。

三、评估材料工作的基本要求

评估材料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客观、充实、规范、有序。评估材料的收集、补充、整理和撰写要坚持以下五项原则:(一)真实性

各项材料要真实、可信,不造假,有据可查;要详实、精练,突出特色、优势和成绩;要求原件的,要提供原件。(二)针对性。

材料准备要依据评估指标体系,紧扣指标及观测点的内涵,要完整、衔接。基本材料要切实体现学院改革与发展的主题,突出就业导向,突出学研结合;证据材料和备查材料要有说服力,要将最好的、最有说服力的证据材料和备查材料放在最能说明问题的指标当中。(三)层次性

各项材料总体思路要清晰,要突出主线,明确重点,条块明晰,有层次,有条理。基本材料要有证据材料支撑,证据材料要有原始的备查材料支撑。(四)规范性

评估材料的收集、整理、撰写、归档要规范统一。数据统计要符合评估方案及指标内涵说明的要求且必须准确一致,有出处和来源,有齐全、准确的支撑材料说明,要经得起专家的检查;材料目录设置、文档格式、立卷归档及材料的保管、移交要符合学院统一的规范要求。(五)有序性

所有材料要分类准确,编目清楚,排列有序,整齐美观,调用方便,查找无误。四、材料格式要求(一)纸质文档格式1.排版格式

采用Word格式。2.页面设置

(1)纸型: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297mm)。(2)页边距:默认(上、下2.54厘米,左、右3.17厘米)。3.打印方向

一般材料应采用竖向打印(表格等须横向打印的材料除外)。4.材料标识(1)标题

用2号宋体加粗(如有副标题,用小2号楷体)。标题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2)正文

用小3号仿宋字(表格内文字的字号可适当调整)。标题下空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行距为固定值30磅。数字、年份不能回行。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第五层为“①”。正文中如有多级标题,第一级标题用黑体字,第二级标题用楷体字,第三级标题用仿宋(加粗)字,第四级标题用仿宋字。所有标题独立成行,不加标点。

(3)附件

文件资料如有附件,在正文下一行左空2字用小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字(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4)落款

凡不需加盖公章的材料应在正文右下方落款处署成文单位全称,在下一行相应处标识成文日期(使用插入日期,中文年月日)。(二)电子文档及其它载体材料规范要求:

1.所提供的电子文档内容、格式应与纸质文档相一致。

2.文字材料的电子文档一律用WORD格式,表格可用EXECL格式;

3.照片及底片要注明内容、时间、地点、人物和制作者;光盘、录音带、幻灯片、磁盘、影视胶片、缩微胶片等,要注明定稿本、长度、时间、内容简介、色彩、密级、制作单位和人员。

4.对于上级来文、图片等各单位可采用扫描或拍照等方法制做电子文档(数码照片必须500万以上像素)。5.未提及的其它形式电子文档及声像载体材料,请予以补充完善。(三)数据表格

凡是由学院提供样表的项目,须从评估网下载后按统一要求填写。需补充的表格,要按样表的格式设置。

(四)各类原始材料(如管理文件、制度,会议记录、纪要,历年工作安排、总结等)一般应采用原件,以体现材料的真实性。(五)所有的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型。

(六)对于数量较多不便统一分装的背景材料应标明保存地点(如试卷、论文等)。凡正式文件、材料必须落款并加盖公章,需落款的材料应署明成文单位全称,同时打印成文日期。

(七)照片类材料暂不做粘贴、装订,装袋后分类保存,并标明内容与数量。(八)各类证书(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获奖、荣誉证书等)由各系(院)和部门列出清单,并采用证书复印件归档。五、评估材料目录规范(一)材料目录设置

迎评材料目录共分六级:

一级目录:《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中的一级指标,例:3.教学条件与利用。

二级目录:《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中的二级指标,例:3.1教学基本设施。

三级目录:《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中的主要观点,例:3.1.2实验室、实习基地情况。

四级目录:为说明“主要观点”的一些大的方面所需要的佐证材料目录。例:3.1.2-1教学实验室基本状况。

五级目录:为说明“四级目录”所需要的具体佐证材料,例:3.1.2-1(1)实验室配备。

六级目录:如果五级目录下面的内容比较多时,根据需要可以在五级目录下设置六级目录,以说明“五级目录”所需要的具体佐证材料。(二)评估材料目录格式

各级目录的字号、字体和编号

一级目录:小2号字,黑体;编号为“1”、“2”、“3”、等。二级目录:3号字,黑体;编号为“1.1”、“1.2”、“2.1”、“2.2”、等。三级目录:小3号字,黑体;编号为“1.1.1”、“1.1.2”、“1.2.1”、“1.2.2”、“2.1.1”、“2.1.2”、等。

四级目录:4号字,黑体;编号为“-1”、“-2”、“-3”、等。

五级目录:5号字,黑体;编号为“(1)”、“(2)”、“(3)”、等。六级目录:5号字,宋体;编号为“①”、“②”、“③”、等。六、度量单位及文本中的数字

(一)材料中所出现的度量单位要按国际标准度量单位,如面积用“平方米”等;量词应统一,如图书用“册”,计算机用“台”,座位用“个”......(二)小数点后面统一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三)文本中出现的两位及其以上数字统一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如投资2300元,而不用投资二千三百元),年代日期除文件最后日期外也使用阿拉伯数字,不能简化(如201*年2月,不能写为二00四年二月或04年2月)七、材料建档要求

(一)根据《玉溪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分解表》进行编目,分类整理。按照评估指标体系中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及主要观测点的顺序逐级建档。

(二)学院统一规定分装材料的文件盒。文件盒正面和侧面应有标签,标明内装材料所属的二级指标及主要观测点,当同一个主要观测点的材料较多,需分盒陈列时,需在同一个观测点内进行下一层编号,例如“4.2课程建设、4.2.1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①、②、③等。

(三)支撑材料按"1.1.1-01"的样式编写序号:1表示一级指标办学指导思想,1.1表示该一级指标的第一个二级指标,1.1.1表示一级指标下第一个二级指标的第一个观测点。1.1.1-01表示第一件支撑材料,依此类推。

1.1.101一级指标二级指标第一个观测点对该观测点的第一件支撑材料(四)所有评估支撑材料按评估方案中的主要观测点组卷归档,不要将两个及两个以上观测点的材料放入同一案卷,一个案卷的材料放入一个档案盒。

(五)每个文件盒内必须有打印的材料目录,列出本卷内所包含的材料清单,其后是按目录次序排列的相应档案材料。并注明该材料存于何处。

(六)对需要进行后续补充、完善、积累的材料,暂不做整册装订;对需要修订的材料及未完成的统计表暂不打印装盒,待定稿后打印装盒,以减少浪费。

(七)材料体系要做到“三一致”:一是全院的评建材料目录一致、格式一致;二是各部门、各教学单位的材料要照应上下左右的有关材料特别是数据的协调一致,避免材料、数据之间的矛盾与错位;三是各教学单位自身的材料要自成系统,系统内各方面的材料要保持一致。各单位最后应有专门负责人统稿、把关,以保证各类材料和数据的一致性,数据的统计应有出处和来源,标明统计的日期、统计人员的姓名。所有的数据必须有支撑材料说明,支撑材料要齐全、准确。各部门及教学系提供给学院层面的所有文件材料及数据均应有备份留存。八、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必须设置专室或专柜陈列各类教学文件档案资料,集中管理自评材料,以备迎评检查。

(二)各单位汇总陈列的材料,要规范、齐全、整洁,分类清楚,排列有序,便于查找利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以防缺失。同时,要求材料保管人必须十分熟悉材料的陈列位置、材料的内容,对专家组需要调阅的材料,要求能够快速查找到相应的资料。

(三)已经形成的评估原始材料不得随意改动,新建材料规范到位,并注意积累评建过程中的工作材料,如各种学习宣传材料、评估工作计划、总结等,以体现“以评促建”的过程及效果。

(四)有关学院迎评工作的各类资料,未经院评估领导小组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对外交流。

根据学院评估工作的进程及实际需要,将对本细则作相关补充规定。

学院教学评估办公室

201*年3月1日

教学督导

玉溪师范学院关于教学督导工作的实施方案

(试行)

根据《玉溪师范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我院的教学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教学督导工作,经学院领导研究同意,现将有关教学督导工作的实施要求安排如下:

一、教学督导组工作的目的

1、帮助和促进教师改进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2、了解本科教学各环节的运行情况,反馈教学信息,监控教学质量。

3、检查指导教学管理情况,分析与课程建设、教风和学风等相关的共性问题,对教学质量的改进方向提出建设性意见。二、教学督导工作的组织体系

1、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在主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形成院、系两级教学检查、评价和监控体系。学院督导组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由学院评估办公室负责,教学单位的督导工作由各教学系负责组织实施。

2、学院教学督导组的成员,由学院评估办推荐、提出候选人名单,经学院领导审批后公布,并颁发聘书。负责承担全院公共课、基础课和实验课等教学督导工作。教学督导组分为文科组和理科组进行活动。

3、教学督导组由学院聘请教学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热心教学工作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并根据督导情况的需要聘请退休教师参加和增补教学督导人员。

4、在学院评估办公室下设教学督导室。教学督导室的工作秘书和联络人由学院评估办公室选派。

5、各教学系(院、部)教学督导成员,由系主任聘任,主要负责本系的公共课、专业课及实验课程等教学督导工作。

6、学院教学督导专家组成员,任期为两年(至201*年底)。三、教学督导组工作职责

1、课堂教学检查指导。按照教务处提供的听课计划,对教师的课程进度、教案、授课方式、作业等教学工作情况和效果进行有目标的检查与评价。主要检查对象为全体任课教师。2、实验教学检查指导。按照实验教学课程表,现场检查实验教学情况,检查内容包括:实验内容、实验教材(或指导书)、实验准备、教师辅导、每组实验人数、学生操作和实验报告等。

3、考试检查。参加期末考试的考场巡视,检查考务管理和考风情况,每学期对试卷进行一次抽查。

4、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教学督导组参加各教学系组织的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和毕业答辩检查。每年对毕业论文进行一次抽样评阅,考察评价毕业论文的论文质量和归档管理。

5、对各教学系、部教学管理的制度、文件和教改项目的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督导,并协助评估办梳理学院教学工作中的相关材料。四、督导工作要求

1、教学督导人员应坚持经常听课。听课时对每位授课教师要进行综合考查,包括教案、教学设计、大作业或课程论文的安排指导、作业的批改等方面。听课后应认真填写听课评价表,综合分析各种建议、及时将听课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教师。并将听课记录送交学院评估办公室,以便统计与发布教学督导信息。

2、教学督导人员应参加学院组织的督导工作培训,认真掌握工作要领,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要严格执行评价标准,做到公正、合理。

3、各督导小组应注意经常交流总结工作经验,每学期形成一份总结报告,交学院评估办公室和教务处存档。

4、参考各教学系对教师的督导(或听课)意见,对于教学经验不足,教学方法不当的教师应给予重点帮助、指导,经小组成员集体讨论研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使其尽快胜任教学工作,保证课堂教学质量。

5、对于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由督导组形成综合意见,及时上报学院评估办公室,并交学院教务处、组织人事处和监审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五、教学督导组的工作方式和方法

1、通过综合考虑学科状况,以小组为单位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活动。每学期初,各小组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具体的专项督导项目。

2、课堂教学督导以随机听课或预先通知的方式进行。适时与任课教师或教研室主任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也可利用课前、课后时间与学生交谈,了解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以便全面掌握教师的课堂教学状况和教学水平。3、召开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直接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填写教学状况调查表。六、教学督导组的经费使用

学院教学督导组的经费由学院统一划拨出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各教学督导组的活动情况按实际工作时间折算为课时,由评估办统计复核后报主管院领导审批,计财处统一发放。

七、关于各教学系(院、部)教学督导组的工作

各教学系、部的教学督导组是全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结合本系、部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督导工作实施细则,切实抓好各个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工作。

玉溪师范学院

201*年10月

玉溪师范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的信息反馈和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及时了解教师

和学生教学的运行情况,掌握教学运行动态,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及教学管理活动中的参与作用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主体作用,培育良好教风、学风,经学校研究,决定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为使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学校在教务处设立学生教学信息反馈部(以下简称教学信息部),教务处教学评价科科长兼任教学信息部主任,教学信息部副主任由各院、系学生教学信息小组组长中选举产生。

第三条各院、系设立教学信息小组,各教学信息小组选拔1名品学兼优、责任心强的学生为组长,负责与教务处教学信息部的协调和沟通。各教学信息小组自觉接受本院系领导及教学秘书的指导和领导。

第四条每个自然教学班设立学生教学信息员1名。各自然班学生教学信息员由各班班主任推荐,经各院系教学秘书审查汇总,系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批准,由教务处直接聘任,并颁发“学生教学信息员聘书”,每届任期一年,每学年第一学期进行换届选聘。学生教学信息员一旦选定,原则上中途不更换(特殊情况除外)。

第五条学生教学信息员在教务处及学校教学督导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章教学信息部工作职责

第六条教学信息部负责全校学生教学信息员的管理,负责收集、整理、核实各学生教学信息员报送的教学信息,向有关部门反馈学生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开展有关调研活动,通过《教学工作简报》发布教学状况信息。根据需要,完成教务处和学院教学督导组交办的相应的教学信息采集任务。

第七条教学信息部每月召开一次学生教学信息员会议,布置、研讨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增强工作责任心。

第八条主任全面负责教学信息中心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处理教学信息部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全校各系教学信息小组和教学信息员的管理和联络工作,组织有关会议和活动。

第九条各院、系教学信息小组组长负责本院、系教学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及信息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每月召开一次本院系教学信息员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将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章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聘任条件

第十条学生教学信息员从我院全日制在校生中产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思想素质好,能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敢说真话。

(二)有主人翁的意识和高度的责任心,以及积极为师生服务的热情,自愿参与学院的教学管理与学习事务指导工作。

(三)积极主动地学习先进的教学观念,关注教学前沿动态,善于发现和辨别问题并能主动提出改革意见和建议。(四)勤恳务实,有奉献精神。

(五)学习成绩优良,有一定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

第五章学生教学信息员权利

第十一条学生教学信息员有依照本办法进行工作和开展活动的权利。

第十二条学生教学信息员有就有关教学方面的问题了解、采访当事人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权利,有就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状况开展调研活动的权利。

第十三条学生教学信息员有要求教学信息部为其保密的权利。

第十四条学生教学信息员在进行学生个人综合测评时,各班应按系级学生干部对待。第六章学生教学信息员职责

第十五条学生教学信息员职责:

(一)客观公正地收集学生对任课教师、实践教学的指导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过程中的主要环节(备课、课堂教学、实验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实践环节、课程设计、考试、教材使用等)运行状况的意见和建议。

(二)反映学生对教学管理部门(包括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教学活动的组织、教学质量管理等)的意见和建议。反映学生对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手段、教学条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反映学生在理论课学习、实验实习、作业、考试等方面的状况。(四)反映学生在教学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五)反映学生及家长对学校办学的意见和建议。

(六)协助教务处和各系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及毕业生反馈性评价。(七)参加教学信息部组织的会议及各项活动,积极参与教学调查,提供有价值的稿件、调查报告或研究论文。

(八)及时将学校有关教学改革的信息传达给学生。

第十六条学生教学信息员填报《玉溪师范学院教学信息反馈表》(每月至少两次)或相关专项调查表,及时上交到本系教学信息小组,特殊情况可随时反映。各教学信息小组于每月第二个星期五和月末将收集到的反馈表和稿件上交到教学信息部。

第十七条反馈信息的形式以书面形式为主,也可利用网络系统反馈。

第十八条对需要保密的问题,教学信息小组负责人应对提供教学信息的学生负保密责任。

第十九条教学信息员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写出总结材料一份(包括工作情况及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交各院系教学信息小组长,并由教学信息小组长汇总后上交教务处。

第七章奖罚

第二十条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应在各类评优评奖中予以考虑。教务处每学年根据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信息、发表稿件、递交工作总结及出席会议等情况,评选“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优秀教学信息小组”,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担任教学信息员的学生,可根据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应分数。

第二十二条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学生教学信息员进行撤换。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教学信息员是广大学生切身利益的代表,在执行职责范围内的任务时,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无故进行阻挠、干扰。学校将保护教学信息员的权益,对故意损害教学信息员名誉或造成人身伤害的个人或部门给予严肃处理,并视情节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四条学生教学信息员在履行职责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教务处。

玉溪师范学院教务处201*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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