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区诚信守法企业汇报总结
坚定履行社会责任创建诚信守法企业-----谱拉歌世服饰有限公司
谱拉歌世服饰有限公司位于南浔区双林镇丝得莉工业园,合资企业,建立于1995年,现有员工六百余人,总资产1.5亿元,是一家集设计、开发、织造、生产经营和对外贸易于一体的综合型和科技型企业。主要从事生产各类针织服装,从原材料开发到产品成衣设计,为客户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质产品。现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WRAP环球服装社会责任认证,产品远销欧美发达国家。
公司自成立以来,以“诚信迎宾客,优质赢市场”为经营理念,以守法诚信为立身之本,以持续发展为主题,以提高效益为核心,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主动适应全球服装市场的变化,主动谋求公司长远发展,保持了生产发展、职工队伍、管理秩序的稳定,充分调动起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辉煌成就。201*年,公司谱拉歌世牌针织服装产品被认定为“湖州市名牌产品”,同年,公司被湖州市质量监督技术监督评为“标准化良好行为单位”和“计量检测能力确认合格单位”。201*年,先后被评为“湖州市文明单位”和“湖州市平安企业”,能够取得如此瞩目的成就,是公司始终坚定坚持履行社会责任,高度重视依法管理、依法诚信经营的结果。我们公司的具体做法是:
一、以守法诚信为本,把公司做实做大做强
谱拉歌世服饰有限公司十分注重公司的形象建设。从开始建设,
公司就超凡脱俗,不仅在生产技术上引用了高科技,而且在生产、经营和管理理念上实现了高起点,正如公司管理者所秉承的“诚信迎宾客,优质赢市场”的经营理念宗旨,公司在生产、经营和管理上不仅有完备、规范、民主、科学的规章制度和激励机制,而且在用工上凸显了现代大部分企业所没有的以人为本的公司特有形象。十多年来,公司充分尊重职工人格和权利,坚持民主科学决策,依法诚信经营,不仅赢得了社会赞誉,而且得到了员工拥戴。
为了依法经营、科学决策,公司坚持依照《章程》办事,规定重大决策事项都要经过职工大会等表决通过,严格按照《章程》办事,成了公司依法经营、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起点。
为了提高员工素质,为企业发展奠定人本基础,公司在员工中深入开展了法律知识和诚信教育,不断丰富员工的法律知识,不断弘扬诚信守法风气,提出每个员工都代表公司形象,要求每个员工在任何地方都要以诚相待,遵纪守法。通过形象建设使公司员工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都得到了提高,公司也以良好的信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公司注重科学管理,严格按现代公司制度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多年来公司以诚信为原则,坚持“以顾客为中心、推动公司发展;加强工艺操作技术要求、制造优良产品,坚持持续改进、确保产品安全优质”的质量理念,建立了公司、车间多级质量检验体系,并在201*年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审。
公司在业务往来中认真履行合同制度,在产品远销欧美发达国家的情况下,严格执行合同规定,从未发生违约现象。在保证供货的情
况下,我们注重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定期回访顾客,召开客户座谈会或发电发函调查了解产品使用情况,以及时掌握顾客的满意程度,顾客对公司的产品非常满意。
在财务管理上,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真正做到了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无帐外帐,与银行结算往来正常,无不良信贷记录。
在安全生产方面,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保证安全生产无事故,公司研究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成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对生产车间和重要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做到了防患于未然,自建立公司以来,从未发生过重大事故,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认可。
二、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公司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只有公司劳动关系和谐,社会才可能和谐。熙瑞公司在日常工作中,一贯坚持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一是建立健全了劳动合同制度。来公司应聘的人员,均需按规定填写《求职登记表》,在被聘用后,一律签订聘用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公司和员工双方都能依法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没有招用童工、损害女职工权益等行为。二是完善了集体合同制度。通过平等协商,不断提高集体合同的实效性,注重制订和履行集体合同的质量,并制定了与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相配套的规章制度。三是工会组织健全,活动正常。依法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工会工作达到规范要求,做到“有班子、有牌子、有制度、有活动、有场所、有经费”,建立了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四
是建立健全了工资分配支付制度,实行企务公开,认真执行公司工资制度,员工工资随公司经济效益的增长而逐步提高。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并为加班员工安排调休或轮休,保证员工劳逸结合。五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培养了员工守法意识。为了让守法意识深入人心,公司制定了普法依法治企规划,成立了普法依法治企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兼职普法教育宣传员,每年都对员工进行法律知识的专门培训,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公司领导和其他管理人员更是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并在厂区内专门开辟了法律宣传栏,不定时更换宣传内容或公开企务,有效促进了普法依法治企工作。
三、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加强公司民主管理工作
工会作为公司民主管理的组织者和参与者,是劳资双方的桥梁的纽带。为此公司非常重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在公司多种民主管理形式中,紧紧抓住职代会制度这一主体,不断加以健全和完善,同时不断加大员工参与公司管理的力度、幅度和深度。坚持每年召开两次员工代表大会,将年度工作总结、本年度工作计划和职工培训计划等列入审议范围。
此外,公司坚持将重大事务和与员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项目提交大会审议通过后再付诸实施,充分发挥了员工代表和工会主席的作用。与此同时,工会每次对员工的意见都进行专门的分类整理,对员工普遍关心的问题,责令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并切实答复,暂时不能解决的也要说明情况分析原因,并在不同的层面与员工代表或员工直接见面。通过全方位多层面的工作,使公司员工不断增强了法制观念,进一步懂得了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职工的具体利益。
四、加强公司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建立预警机制
公司成立了由工会主席负责,工会、行政部、员工代表组成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具体负责公司劳动关系处理和劳动争议调解的日常工作,明确了工作方针和工作制度,使此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为能有效地开展活动,调解委员会坚持做到每季召开一次会议,对员工思想和各种关系形成的矛盾进行分析,及时地加以解决,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制度的建立、组织的保障,为公司劳动关系的和谐打下了基础,提供了保证。做好劳动争议的预测、预警、预报和调解工作,并能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相衔接,不断提高劳动争议调解的信誉度和成功率。
五、牢记“社会公民”的身份,坚持履行社会责任
公司社会责任是公司品牌的一部分。公司只有对自身应该承担的
社会责任有清醒、客观、全面的认识,并切实地去履行和承担才能够实现良性的发展。为此,公司一是深刻认识到加强公司社会责任与公司社会形象、品牌同等重要,坚持诚信守法,确保了产品货真价实。二是坚持了依法足额纳税。三是高度关注节约资源,坚持了可持续发展。四是积极承担了保护职工健康和确保职工待遇的责任。五是通过资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优先聘用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帮助弱势群体、支助困难职工子女就学等措施,多年来坚持回报社会。总之,几年来,公司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坚持诚信不欺、言而有信、以诚待客、兑现承诺的市场经营准则。公司品牌产品在不断扩大市场份额,公司综合实力也不断发展壮大。谱拉歌世在实践中感悟到“诚
信守法”的魅力自己特有的诚实守信守法,只要得到了市场和公众的认可,就会成为市场经济的通行证,正因为如此,谱拉歌世在实践中更加坚信“诚信是人生之本,守法是兴衰之源”。谱拉歌世良好的信誉,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拥有了朋友和长期的客户,在今后的道路上,谱拉歌世依然会秉承“诚信守法经营”的理念,把依法管理、恪守信誉作为拓宽市场和增强综合竞争力的尚方宝剑,靠守法诚信在激烈的竞争中立足,靠守法诚信赢得更多的客户,靠守法诚信发展公司,靠守法诚信为社会做出更多贡献。
201*-12-22
扩展阅读:鞍山市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标准
鞍山市民主法治村、法治和谐社区创建标准
(讨论稿)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村民、居民的法律素质,提升基层组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把我市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城市。根据鞍委发【201*】12号《鞍山市全面建设法治城市纲要》和《鞍山市201*201*年全面建设法治城市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工作要求,特制定全市民主法治村、法治和谐社区创建工作标准。
一、目标任务(40分)
1、村、社区干部依法管理辖内事务。村、社区干部无被追究刑事责任(15分);村民、居民犯罪率不超过综合治理规定的指标(5分)。
2、村民、居民接受法律知识教育面100%(提供相关的书面或影像资料),自觉遵守道德和法律规范(5分)。
3、发现辖区内有环保违法行为能够及时举报,促进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5分)。
4、发挥基层自治组织作用,在权限范围内依法维护辖区内征地、房屋拆迁村民、居民的合法权益(5分)。
5、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辖内村民(居民)进省进京有理上访事件低于本县(市)区平均水平(5分)。
二、创建工作内容(25分)
1、健全村(居)民自治组织制度。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制订完善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小组工作制度(5分)。
2、健全村(居)民民主选举制度。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完善,群众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4分)。
3、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符合民意民情的村(居)民自治章程,各项事务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5分)。
4、健全民主决策制度。完善民主议事程序,使村(居)民真正行使管理公共事业和社会事务的权利(3分)。
5、健全民主监督制度。完善公开办事程序,实现村(社区)务公开、财务公开(3分)。
6、建立村(社区)干部任期离任审计制度,使村(社区)干部切实得到教育和约束(5分)。
三、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35分)
1、法制宣传进村、社区。做到五有:即:法律书刊、法制宣传栏、法制学校、法制课、法治教员(5分);法制宣传栏每季度更换一次内容(3分);法制学校每季度上一次法制课(2分)。
2、法律服务进村、社区。为村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2分);民间矛盾纠纷调成率90%(3分)。
3、法律援助进村、社区。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牵线搭桥,通过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援助,体现党和政府的关爱(5分)。
4、法治文化进村、社区。每半年开展一次法治论坛(或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演出)等法治文化活动(5分)。
5、学生学法用法实践活动进村、社区。利用寒暑假各开展一次对中小学学生校外学法用法实践活动(5分)。
6、依法治理进村、社区。做好刑释释解人员、矫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5分)。
四、方法步骤
1、民主法治村、法治和谐社区每年评选一次,分数达到92分(含92分)以上的,为民主法治村、法治和谐社区;
评选采取村、社区书面申报与上级机关考核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2、各镇街每年11月在检查考核的基础上,向依法治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各依法治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区民政局组织检查考核后,向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推选申报。
3、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市民政局,每年对各依法治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的民主法治村、法治和谐社区进行考核;达到标准的,将授予鞍山市民主法治村、法治和谐社区称号;达到95分以上的,推荐为省、部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4、对获得鞍山市民主法治村、法治和谐社区称号的单位,每年进行复检一次;经复检未达到92分的,将取消鞍山市民主法治镇街称号。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民主法治村、法治和谐社区创建活动,要在镇街党委(党工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序进行。
2、司法行政、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合理推进的局面。
3、依法治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依据本创建工作考核标准,指导各镇街司法所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建立分片包点的责任制,做到一级管一级,一级指导一级。
4、建立督导和检查机制,积极开展调查与理论研究,及时总结推广有指导示范作用的创建典型
公正司法机关创建
(送审稿)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司法机关管理水平、创建公正司法机关,推进鞍山法治城市建设,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规定和鞍委发【201*】12号《鞍山市全面建设法治城市纲要》,结合《鞍山市201*-201*年全面建设法治城
市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要求,特制定鞍山市公正司法机关创建工作标准。
一、健全公正司法机关创建领导体系(15分)
1、建立公正司法机关创建工作分工负责工作机制。创建活动由主要领导负总责(1分);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1分);每年研究公正司法机关创建工作不少于2次(2分)。
2、公正司法机关创建工作列入目标管理。制定年度公正司法工作计划(1分),公正司法工作成果纳入领导班子及各部门目标管理工作考核之中(2分)。
3、量化具体管理工作环节。建立创建工作联系点(0.5分),确定以领导班子成员为主的联系人(0.5分),定期深入联系点调研指导(1分);制定出台创建工作举措(1分),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责任部门(1分);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影响公正司法的实际问题(1分)。
4、按照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报告制度》、《信息交流工作制度》要求,报告公正司法工作信息不少于8次(2分);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法治单位创建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1分)。
二、建立健全加强公正廉洁执法的工作机制(25分)1、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办案制度(3分)、督察机制(2分),严格依法办案、规范办案、文明办案。
2、建立群众诉求应诉办公室(1分)和应诉制度(1分),落实接待责任制(2分)和主要领导接待制(1分),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3、建立案件评查工作制度(1分),定期开展全面评查工作(3分),查找的问题能够及时整改(2分)。
4、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1分);严肃查处干警执法中的违法违纪问题(2分);干警无因办案违法违纪被处以警告以上处分(3分)。
5、建立案件释法说理机制(2分),加强法律文书说理性(2分),坚持办案人与当事人面对面讲解法律规定的依据、理由,消除群众的误解(2分),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
议。
三、推行司法公开(20分)1、推进“阳光司法”。对疑难复杂的信访案件实行公开听证(3分);开通举报电话(1分)。
2、对可公开的重要事项、重点案件及时通过媒体进行宣传(2分)。
3、加强对司法工作的宣传。在媒体及时刊登法制信息(3分)、法制宣传稿件(4分);借助媒体将司法工作动态及时向社会公开。
4、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电子执法档案(2分),健全执法办案流程管理制度(2分),实现执法办案管理监督全程化、公开化(3分)。
四、加强队伍建设(20分)
1、落实《鞍山市重点对象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制定法律学习培训制度(1分);坚持开展续职培训工作(2分),培训结束后对干警进行一次法律知识闭卷考试(5分);法律知识闭卷考试成绩、公正司法工作业绩作为干警年度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5分)。
2、加强干警队伍司法廉政建设。定期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2分);落实警示谈话、案件回访等各项廉政制度(2分)。
3、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2分);深入开展整治司法不规范行为活动(1分)。
五、完善接受监督机制(20分)
1、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实现监督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2分);依据刑诉法的规定,履行好对其它司法机关的监督职责,或接受其它机关的依法监督(2分)。
2、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向政协通报情况(3分);建立代表、委员视察制度(2分);定期邀请代表、委员来院座谈,监督执行活动(2分);建立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联络制度(2分)。
3、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2分);加强民意沟通,及时收集
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2分),并及时回复改进情况(3分)。
六、方法步骤
1、公正司法机关每年10月评选一次。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在自检的基础上,采取本单位书面申报的形式,报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县(市)区公正司法机关的评选,在司法机关自检的基础上,报各依法治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考核后,向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推选申报。
3、依法治市办对申报的公正司法机关进行严格考核,分数达到95分(含95分)以上的,经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在媒体上公示;无异议的将授予鞍山市公正司法机关称号。4、对获得公正司法机关称号的司法机关,每年10月进行复检一次;经复检未达到95分的,将取消公正司法机关称号。
七、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公正司法机关创建活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序进行。
2、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治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据本创建工作考核标准,指导公正司法机关创建活动;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公正司法机关检查考核形成的材料,要及时向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人大、政协做专题汇报。
3、建立督导和检查机制,积极开展调查与理论研究,及时总结推广有指导示范作用的创建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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