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开展“百日执法”行动工作总结
===工商局开展“百日执法”
行动工作总结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增强食品经营户诚
信意识,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确保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按照省、市工商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炎陵县工商局从201*年12下旬至201*年3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百日执法”行动,对“五个区域、六种食品违法行为、十五类重点食品”开展了集中整治和规范指导,通过整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3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1台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807户,取缔无照经营8户,检查衡器150杆,收缴不合格衡器18杆,共快速检测485个食品品种,收缴“三无”腊鸭腿100多公斤、过期变质食品约126公斤、过期啤酒1547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立案一起,案件正在查处中,有效规范了我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一、提高认识,精心布置。为贯彻落实好省、市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治“百日执法”行动实施方案》,我局迅速行动,召开了专门动员大会,进行了精心的安排部署,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治“百日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专门的培训,召开了酒类品牌代理商和企业食品经营户责任人
约谈会3次,加强对食品经营行为的行政指导,并把食品安全“百日执法”行动作为我局当前的重要工作任务,深刻领会其重要性,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精心组织部署,扎实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
二、加强宣传,明确整治目标。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识假辨假能力,引导消费安全。在辖区的超市、集贸市场等人流集中地带开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鼓励消费者和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及时收集、分析和排查案件线索,强化社会公众自我防范假冒侵权行为的意识;二是在城区主要街道、各乡镇中心市场张贴标语20余张、悬挂横幅11条;三是按照市局的要求明确专项整治工作范围和工作重点;四是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系列纪念活动,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商标法》、《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安全消费、理性消费,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
三、强化监管,确保落实。此次百日执法行动围绕“五个区域、六种食品违法行为、十五类重点食品”开展了具体整治,重点强化市场巡查及食品安全监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是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度》,分解任务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加强检查督导,确保执法行动有序、有力、有成效。二是创新监管模式,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形成长效有力的管理机制。三是强化宣传,组织一系列宣传行动,
提高自律意识,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通报。四是强化督导指导,落实责任追究,县局对各所开展“百日执法”行动组织了2次督促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1、开展了元旦、春节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为了做好201*年元旦、春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放心的节日,我局根据省、市工商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两节”期间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管,自201*年1月11日至201*年1月16日开展了为期六天的“双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91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3台次,检查食品经营户801户,取缔无照经营8户,检查衡器150杆,收缴不合格衡器18杆,共快速检测120个食品品种,收缴“三无”腊鸭腿100多公斤、过期变质食品约126公斤,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确保了我县节日市场的食品安全。一是强化重点食品品种监管。继续加强与人民群众节日生活密切相关且消费量大的乳制品、生鲜肉、肉制品、水产品、蔬菜、小麦粉、散装食用油、儿童食品、酒类、糖果、糕点和小食品等重点品种与饮料、水果、调味品以及地方特色食品等其他节令食品品种的监管力度,加强快速检测,从重从快,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及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全面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二是强化重点区域监管。农村及城乡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乡镇村庄的
食杂店等重点区域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围绕地域性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针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各类食品等“两节”期间食品主要消费场所,实行日常巡查制,突出流通环节源头监管,加强日常监管,全面排查、提前整治发现的各类食品安全隐患;三是强化重点经营者监管。继续督促食品销售者诚信自律守法经营,加强对大型商场、超市、食品批发户的监管;加强隐患较多,容易出问题的小食杂店、小食品摊点的监管,大力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履行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全面落实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问题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自觉维护食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的合法权益;四是继续加大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法食用物质的整治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工商局的文件精神,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经营者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切实依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五是严厉打击短斤少两,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集贸市场的衡器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衡器150杆,收缴不合格衡器18杆。六是取缔无照经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全面清理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取缔无照经营食品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对卫生许可证到期的一律采取责令停止经营、变更经营范围或者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确保食
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行为,以及食品虚假宣传、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等违法行为。检查食品经营户801户,取缔无照经营8户。收缴三无腊鸭腿100多公斤、过期变质食品约126公斤,下达了5份责令改正通知书。
2、开展了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酒类流通市场经营秩序,加强酒类市场安全监管,保护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广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流通环节制售假冒侵权酒类违法行为,我局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酒类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53人次、车辆11台次,检查酒类经营户160余户,收缴过期啤酒72瓶。一是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以各工商所为单位,对辖区的酒类经营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做到心中有数,通过调查摸底我县共有酒鬼酒等品牌酒类代理商17个,酒类(兼营)经营户160余户;二是突出重点、明确责任。根据省、市工商局文件精神,此次酒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酒类储存、批发、零售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包括有销售酒类业务的饭店、宾馆、酒家、酒吧、娱乐场所、洗浴中心等)为重点区域。以各工商所为单位,认真组织开展了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3人次、车辆11台次,检查酒类经营户160户,收缴过期啤酒6件。三是201*年3月31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当事人陈香莲经营的
“山水牌”啤酒、“青岛”啤酒已过期,对其经营的过期啤酒进行了收缴,收缴过期“山水牌”啤酒1021件、“青岛”啤酒520件,并进行了立案查处,此案正在处理中。
3、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测。发挥快速检测设备的作用,做到既全面监测,又突出重点。重点检测了散装食用油、水产品、儿童食品、糖果等重点食品,并实施了重点监测和检查。对重点食品进行了快速检测,共快速检测样品485个,合格率100%。并做好检测记录,录入监管系统。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扩展阅读:问安工商所百日执法行动总结
问安工商所
净化市场“百日执法行动”总结
为进一步优化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保障节日消费安全,根据鄂工商文201*263号文件精神,我所结合辖区实际,从201*年11月下旬至201*年3月6日,在辖区内开展“净化市场环境百日执法行动”。行动主要针对“四个三”为整治重点,加大对重点市场、重点商品的监管力度,确保了“双节”期间市场消费安全,营造了开放、公平、正义的市场环境。现将我所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百日执法行动”落到实处。“百日执法行动”的开展和监管,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我所自接到市局开展净化市场的百日执法行动通知后,立刻开会学习,加强全所干部对“百日执法行动”市场监管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迅速成立了以所长赵新华为领导的行动专班,制定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做出了具体安排,提出了明确工作要求,迅速组织开展重点市场重点商品的专项检查。
二、突出重点,加大监管工作力度,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商品的监管力度,组织开展针对性较强的市场检查。
一是对辖区内所有经营户主体资格进行全面检查,坚决取缔无照或不亮照经营行为,做到发现一户处理一户,达到亮照经营100%。二是重点加强食品、副食品、饮料、酒类、肉类、保健品和防寒保暖商品和烟花爆竹等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商品的监管工作,尤其是把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粮、肉、蔬菜、饮料、酒类和校园食品,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以监管食品和节日消费较多的商品质量和规范经营行为为主要监管内容,逐户排查,不留监管死角;加大节日市场巡查力度,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案件。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各项自律制度,依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坚决取缔无照经营;三是加强对综合市场的检查,特别是严格检查食品的保质期、保存期和食品、商品质量,严防销售过期霉变食品和“三无”商品及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侵害消费者利益,确实维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是进行涉安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对辖区内加油站、烟花爆竹销售点、网吧等重点单位进行拉网式逐一检查,查前许可和执照是否有效、齐全,坚决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五是对于群众举报的通信、邮政、供电、供水、供气等公共服务行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进行细致的调查,用最快的速度处理应急问题。
三、强化责任追究制,建立监督机制。我所进一步强化
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执法干部职责及责任区域和范围,建立健全了重大事项即时报告、信息通报和元旦、春节期间24小时值班等制度。
在此次“百日执法行动”中,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135人次,车辆40次,检查各类经营户225户,立案136起(包括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罚没金额达6万余元。通过此次专项行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加强了各类专项市场的监管力度,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了一个安全、有序的消费环境,有效的净化了市场环境。
问安工商所二0一二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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