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道县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
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永州市卫生局转发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永卫函[201*]109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现制现售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确保现制现售饮用水的卫生安全,我所于201*年7月至10月对全县各大商场、超市、宾馆和学校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成立了以县卫生局分管副局长田利国为组长,县卫生监督所所长吴红梅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同时制定了《道县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二、加强宣传发动
我们通过电视台、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大力宣传生活饮用水卫生知识。三个月来共在电视台播发生活饮用水卫生知识专栏三期(每期五天),设立咨询台两次,接受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加强监督检查
对全县15个人口密集的商场、超市,1个广场,163家宾馆和73所学校进行了监督检查,没有发现现制现售饮用水行为。
扩展阅读:关于现制现售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关于现制现售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垦总局卫生局《XXXXXXXXX》的通知(XXXX发〔XXXX〕XXX号),对辖区内有现制现售饮用水的单位做好现制现售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保证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安全,制定本方案。一、监督检查目标
针对辖区内现制现售饮用水单位在生产和销售环节进行检查,强化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规范辖区内现制现售饮用水工作,推进《管理办法》、《XXXX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现场制作饮用水的水质处理器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持有情况。
(二)原水:是否以市政自来水为原水。
(三)水质处理器名称、型号和标签(说明书):核查产品名称、型号和标签(说明书)中主要技术参数等是否与许可批件相一致;标签(说明书)是否暗示或明示具有医用、增进健康性能或具有疗效作用。
(四)出水水质检测报告:是否能出具出水水质检测报告,不能提供出水水质检测报告,应限期监测并及时提供检测报告。
(五)卫生管理制度:现制现售饮用水制水单位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建立有关制水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建全检验制度,设立水质检验室,配备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检验人员及相关的检验仪器设备。制售水人员上岗前是否经过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六)环境卫生:制水设施周围30m以内是否有渗水坑、垃圾等污染源;环境卫生是否清洁。三、组织领导和责任机构
(一)成立监督检查组织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组织领导工作。
组长:XXX成员:XXX
(二)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单位
管理局卫生局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项工作的协调落实,各农场卫生科、卫生监督所为百日会战责任单位。
四、监督检查工作具体措施
(一)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现场制作饮用水的水质处理器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持有情况。
(二)原水:是否以市政自来水为原水。
(三)水质处理器名称、型号和标签(说明书):核查产品名称、型号和标签(说明书)中主要技术参数等是否与许可批件相一致;标签(说明书)是否暗示或明示具有医用、增进健康性能或具有疗效作用。
(四)出水水质检测报告:是否能出具出水水质检测报告,不能提供出水水质检测报告,应限期监测并及时提供检测报告。
(五)卫生管理制度:现制现售饮用水制水单位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建立有关制水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建全检验制度,设立水质检验室,配备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检验人员及相关的检验仪器设备。制售水人员上岗前是否经过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六)环境卫生:制水设施周围30m以内是否有渗水坑、垃圾等污染源;环境卫生是否清洁。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1*年7月中旬)各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本辖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安排,落实各项工作内容,对现制现售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部署。
(二)监督检查。(201*年7月下旬9月中旬)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现制现售饮用水单位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摸清和掌握用于现场制作饮用水的水质处理器的有关情况,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档案,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三)省级抽查。(201*年9月下旬10月初)省卫生厅委托省卫生监督所对各地开展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抽查。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饮用水卫生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组织卫生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和技术检测人员学习《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XXX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及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熟练掌握现制现售饮用水相关法律及卫生监督执法和水质检验操作相关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二)加大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监督检查发现水质处理器无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应当按照《XXX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依法予以处罚;产品标签(说明书)中主要技术参数与卫生许可批件不符的,应当责令整改;水质不合格的,应当责令停止现制现售饮用水,责令责任单位及时查明原因,消除污染,并对水质进行检验,提供合格的检验报告后方可恢复供水。卫生管理制度及环境卫生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整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重大案件,应及时上报省卫生厅。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强化宣传意识,积极主动的开展宣传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监督检查情况,正确引导舆论,强化涉水产品质量安全教育,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四)及时总结,按时上报。各市卫生行政部门对检查工作的摸底情况、取得的成绩、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进行总结,并于201*年10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省卫生监督所环境卫生科(同时报送电子版至省监督所环境科邮箱)。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电子信箱:XXXXX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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